文本内容:
(本框架和要素可根据各地实际适当增加或删减) (引段指导思想和编制依据)
一、工作原则
(一)建立应急长效机制
(二)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
(三)完善应急保障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镇长(街道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乡镇(街道)党委副书记、副镇长担任,乡镇政府(街道)所属站(所)、公安派出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日常工作机构依靠在乡镇政府(街道)办公室,并指定一名副书记或副镇长具体负责,镇政府(街道)办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设立应急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并附应急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传真号码)
(四)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构、应急值班室应制定具体的工作职责
三、信息报告与报送员网络
(一)信息报告范围根据沿海、山区频发事件不同有所侧重如,沿海偏重于台风、防汛、海上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群体性事件(含越级上访)等;山区偏重于森林火灾、地质灾害、交通事故、矿山及非矿山安全事故、生物灾害、动物灾害等具体范围可参阅县级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建立农村(社区)信息报送员网络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并附农村(社区)应急电话、信息报送员名单及应急联络方式)
(三)信息报告程序农村(社区)信息报送员(在第一时间上报)——乡镇政府(街道)应急值班室(在15分钟内)上报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或值班领导——向同级政府总值班室报告(15分钟内) 情况紧急时,带班领导可授权值班人员直接向“110”报警台报警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现场伤亡情况,请求紧急增援事项,或需通报周边地区情况等
(五)信息收集主要来源于基层公安派出所、村居(社区)治保主任、所属站(点)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发现的动态和捕捉到的信息
四、先期应急处置工作步骤
(一)党政领导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指挥,公安派出所长、站(所)负责人、事发地村居(社区)主任也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二)立即指定现场联络员,上报同级政府总值班室,并负责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