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办法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办法现金管理办法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现金只能在下列范围内使用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允许的,经批准的其他支出
二、库存现金额度及存放地安保设施要求库存现金余额应控制在银行核定的范围内确因办公地处偏僻而无法当日交回超额现金的,应报知公司领导,并做好保密工作同时应安排专人加强财务室安全保卫,确保资金及相关人员人身安全
三、备用金挂支程序及额度各部门负责人提出本部门需挂支备用金人员及金额,报领导批准后由财务部门监督执行原则上办公室不得超过1万元,司机不得超过3千元属于临时借支的,应及时报销或归还,否则在当月工资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