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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春节期间传统文化活动方案春节是中华民族的重要传统节日,是我国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凝聚着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情感,是维系国家统
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的重要精神纽带为加强传统节日的保护、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生活,使遗产更好地服务社会,使社会更好地认识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关于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的意见》(文明办〔2005〕1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17年春节、元宵期间在全省广泛开展传统文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拜大年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各地文化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春节民俗文化活动的组织与引导,充分运用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和传统习俗,组织开展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节庆活动充分运用新闻媒介,全面展示春节等传统节日文化的独特魅力,唤起民众参与传统节庆文化活动的热情,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民众、融入生活,在全社会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赶大集展示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2013年春节,我厅公布了杭州市拱墅区等26个地区为浙江省春节文化特色地区,近年来,这些地区为弘扬春节传统文化作出了不懈努力凡被公布为“春节文化特色地区”的地区,应组织开展相应的传统文化活动我厅将把全省“春节文化特色地区”,编制成“最美中国年浙江年俗”体验导游图,通过报纸、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众提供春节期间,公众可根据“最美中国年浙江年俗”体验导游图,选择感兴趣的地区前去感受各地浓郁的传统节日文化氛围,同时我厅也将联合有关媒体开展“最美中国年浙江年俗”的寻访走访采访活动浙江省文化厅官网、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网将开出专题,对“最美中国年浙江年俗”活动予以系列报道
三、唱大戏组织万场大戏送乡亲春节,是开展传统戏剧进文化礼堂、进社区的绝好时机“过大年,看大戏”,更是人民群众一以贯之的优良文化传统近年来,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戏剧保护取得了较大成绩,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着力传统戏剧的传承与弘扬,继续贯彻落实《浙江省传统戏剧保护振兴计划》,着力实施“五个一百”及千名弟子共传承、万场大戏送乡亲继续开展传统戏剧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在不断满足基层群众精神需求的同时,为传统戏剧传承发展拓展传承平台和空间,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