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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好文档电大【国际私法】期末复习考试小抄名词解释;
1.涉外民事关系是指民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三者之一具有涉外因素的
2.法律冲突是指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因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关的国家的法律对该民事关系规定的不同,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都要求适用于民事关系而造成的法律冲突现象
3.域内效力又称法律的属地效力,是指一个国家法律的空间效力,即一国法律对居住在本国境内的物和发生在本国境内的事具有拘束力
4.域外效力又称为法律的属人效力,是指一国法律对具有本国国籍的人,不论该人位于本国境内还是位于本国境外都具有拘束力,都发生法律效力
5.国际私法的渊源是指国际私法规范的表现形式包括国内立法、国内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6.国内判例是一国法院审理某一案件作出的判决及该判决确定的法律原则对以后的司法审判具有拘束力
7.国际惯例是在国际交往中经过反复实践逐步形成的具有确定的内容,为世人所共知的行为准则具备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经过长期的反复实践形成通例,并有确定的内容;第二个条件是国家允许在经济交往中适用国际惯例,当事人在经济交往中选择适用国际惯例
8.冲突规范又称法律适用规范,是指某一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何国法来调整的规范是国际私法中核心规范,是国际私法中最古老的规范
9.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或在国际惯例中确立的直接规定涉外民事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范
10.法则区别说14世纪意大利著名法律注释学家巴托鲁斯认为所有法律无非有两大类即人的法则或人法和物的法则或物法意大利另一位著名学者巴尔多继承并发展了他的学说,他不再将人法和物法的区分视为只对法院地“特定法”的属人和属地限制,而从另一角度强调这种区分同样也决定外国法能否在法院地获得适用,法则区别说的产生标志着作为独立法律体系的国际私法从此诞生杜摩兰认为,按照契约自由原则,当事人既然可以自由订立契约,也当然有权选择契约适用的法律即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理论达尔让特莱认为法院都只能适用物之所在地法法则区别说的创立不仅在理论上为国际私法学奠定的基础,而且在各国立法上也产生了持续、长久的影响
11.国际礼让说是17世纪荷兰国际私法学者胡伯创立的胡伯提出了著名的法律适用三原则,阐述了他关于法律适用的观点
12.法律关系本座说是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