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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审计项目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减少审计风险,促进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检查暂行规定》,结合本局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审计项目质量检查,是指本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业务科室完成审计项目质量情况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第三条 检查机构本局审计项目质检查组负责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事项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制定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工作计划(包括检查评分标准,评分标准等)和检查工作方案,报局长办公会 第四条 检查方式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主要通过听取审计组组长汇报、检查审计档案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可以到被审计单位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第五条 检查内容
(一) 执行审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 执行各项审计准则及上级审计机关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 建立和执行审计质量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
(四) 审计项目的实施情况;
(五) 审计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
(六) 审计成果反映的客观性、真实性以及审计成果发挥作用的情况;
(七) 其他有关情况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第六条 检查时间 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组根据局年度工作计划,每半年对业务科室审计项目质量进行一次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两次,必要时,可以随时进行抽查检查前应送达审计项目质量检查通知书 第七条 审计质量的考核奖惩 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后,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组应对被检查的审计项目质量进行量化评分,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议,并提出评价意见,书面通报检查情况对质量好的项目应当通报表扬;有突出问题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被检查科室应当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向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组汇报;对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