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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火灾统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健全火灾统计制度,全面掌握火灾情况,正确分析火灾规律,充分发挥火灾统计在消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个体经营户、私营企业和各种联合经济组织、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华侨、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的独资、合资或者合作经营的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基层群众性组织和城乡居民发生火灾后,都必须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 第四条所有火灾不论损害大小,都列入火灾统计范围 以下情况也列入火灾统计范围
(一)民用爆炸物品爆炸而引起的火灾;
(二)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气、粉尘以及其他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和爆炸引起的火灾(其中地下矿井部分发生的爆炸,不列入火灾统计范围);
(三)破坏性试验中引起非实验体燃烧的事故;
(四)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需要组织扑灭的事故,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燃烧的事故;
(五)车辆、船舶、飞机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事故,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燃烧的事故(飞机因飞行事故而导致本身燃烧的除外) 第五条按照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物直接损失金额,火灾划分为三类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大火灾死亡十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二十人以上;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受灾五十户以上;烧毁财物损失五十万元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火灾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死亡、重伤十人以上;受灾三十户以上;烧毁财物损失五万元以上
(三)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 第六条火灾发生后和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人员伤亡统计范围死亡和重伤的标准按照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认定 第七条火灾损失分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两项计算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