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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1F-IO-14-031TheglassandfragilemanagementOPERATIVEINSTRUCTION操作指导INTERFILASHANGHAI莹特菲勒上海玻璃及易碎品的管理制度VERSION:01版本F-IO-14-
031.1PURPOSE目的F-IO-14-
031.2FIELDOFAPPLICATION应用范围F-IO-14-031-3RESPONSIBILITY职责F-IO-14-031-4CONTENT内容
1.目的为了防止产品生产区域、仓库内玻璃制品及易碎品对产品造成安全性危害,特制定对易碎物质的管理规定
2.范围适用于全公司的生产区域及仓库区域
3.职责
3.1质量部负责本规定的制定和对玻璃制品及其它易碎品使用情况的监控,检查人员有权在出现玻璃制品及其它易碎品使用中出现意外情况时,要求停机整改,并确认整改完成后恢复正常生产
3.2生产部和仓库分别负责生产区域和仓库场所的玻璃制品及其它易碎品的安全使用、保管、及日常检查相关岗位上的操作工,对这些物品的安全使用负直接责任.质量部负责对生产区域及仓库玻璃制品的使用监督、检查,设备部负责维护、维修
3.34.内容
4.1玻璃制品及其它易碎品的控制
4.
1.1非生产所必须的易碎物品(如个人的玻璃制茶杯、个人照明用具)不得进入生产和仓库区域,必要情况下的使用,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
1.1所有生产场所及仓库的建筑物的窗户上,应优先考虑有机玻璃或其他透明的不容易爆裂的材料;采用玻璃制品及其它易碎品的窗玻璃必须加贴玻璃纸所有设备上禁止使用玻璃制品及其它易碎品,必须采用类似玻璃等透明装置的部分,必须采用有机玻璃或其他类玻璃的透明材料仓库、生产区域内的照明灯管应采用有机玻璃板或灯管防护罩进行屏蔽,防止灯管破碎对产品造成安全危害
3.
2.2对仓库、生产区域内的电子监控器和应急指示灯应进行有效的管理,防止破碎对产品造成安全危害
3.
2.4维修部等外围协助部门因工作需要携带玻璃器皿、灯管、用具(如试管、试验用玻璃瓶等),化验员、维修员在工作期间应保持玻璃器皿、用具的相对隔离和安全,使之不至于对产品造成安全危害,并对带入和带出的数量进行清点,以免易碎物品遗留在生产区所带来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