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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高速铁路JHJL-3标段(DIK412+062~DK667+
026.73)监理实施细则(桥梁工程)编制:审批:京沪高速铁路工程监理三标项目部二00八年五月二十五日目录
1.TOC\o1-1\h\z\u挖孔桩监理细则
12.冲击钻灌注桩监理细则
63.旋挖钻灌注桩监理细则
124.水下混凝土灌注监理细则
185.承台监理细则
206.墩台身监理细则
307.移动模架施工监理细则
348.支架现浇监理细则
539.整孔箱梁架设监理细则
6510.预制箱梁施工监理细则
6611.连续梁悬灌监理细则
8012.桥梁沉降观测监理细则
8213.桥梁预应力施工监理细则
9014.挖井基础监理细则
9415.明挖基础监理细则
9616.涵洞(通道)监理细则
9817.钻孔桩钢护筒埋设检查标准
10018.泥浆池设置检查标准
10119.围堰施工检查标准
10220.钢板桩施工检查标准
10521.支架施工地基处理及支架搭设检查标准
10622.栈桥施工检查标准109挖孔桩监理细则1.挖孔前准备工作应符合以下规定
1.
1.一般规定挖孔灌注桩适用于无水或少水且较密实的土或岩石地层若孔内产生的空气污染物超过GBH
2.1-82附录5-3规定任何一次检查的三级标准时,不得采用人工挖孔施工挖孔平面尺寸大小,以便于施工为宜,但不得小于桩的设计断面尺寸,灌筑在混凝土内不能拆除的临时支护设施,应扣除不计孔深不宜大于15m挖孔斜桩适用于地下水位低于孔底标高的粘性土
1.
2.挖孔施工场地的准备工作
1.
2.1.场地为旱地时,应清除杂物,换除软土,整平夯实
1.
2.2.场地为陡坡时,可用枕木、型钢等搭设工作平台;2.挖孔施工及支护要求
2.1挖孔时必须采取孔壁支护支护方式可采用就地浇筑混凝土或便于拆装的钢、木支撑支护应高出地面支护结构应经过检算无法拆除的木框架支撑,不得用于摩擦桩
2.2护壁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l5,当作为桩身混凝土的一部分时,不应低于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
2.3.遇有局部或厚度不大于l.5m的流动性淤泥和可能出现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