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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PAGE1SAINTJACK品牌区域加盟合同第页共8页万里马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万里马投资实业有限公司SAINTJACK品牌区域加盟合同本协议于年月日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广东万里马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广州并由(姓名,职衔)在此代表该公司乙方注册地址并由(姓名,职衔)在此代表该公司前言甲方获得SAINTJACK品牌中国大陆独家授权,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带有SAINTJACK商标的系列产品现因乙方有意经销上述产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甲方授予乙方销售SAINTJACK产品的区域特许经营权,甲方授权乙方于指定区域、地点开设SAINTJACK品牌加盟专卖店(专柜)双方同意签署如下条款第一条本协议内的定义
1、“产品”指甲方所代理之SAINTJACK品牌系列之商品
2、“区域加盟经营权”本合同所指的区域特许加盟经营权是指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地点开设专卖店/柜销售SAINTJACK产品的权利乙方不得自行生产或委托他人生产、销售SAINTJACK系列之产品,不得在指定区域以外销售SAINTJACK之产品,如乙方需要在指定区域以外进行销售,需与甲方另行签订新的区域特许加盟合同或特许加盟专卖店/柜合同乙方在未完成甲乙双方制定的《区域市场SAINTJACK专卖店/柜拓展及运营计划》的情况下,则甲方有权授权他人于乙方所在区域设立专卖店/柜
3、“区域或区域范围”本合同所指之区域或区域范围是指以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市为单位的独立区域范围
4、“区域加盟商”本合同所指的区域加盟商是指获得SAINTJACK品牌的区域特许经营权,区域加盟商可直接从甲方进货,于指定区域组建和发展SAINTJACK品牌的专卖店/柜
5、“区域加盟商经营方式”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只可于指定区域开设SAINTJACK品牌专卖店/柜(即乙方只可直营),不得授权他人以任何方式经营本品牌之商品
6、“代表”指甲方委派负责客户业务的品牌经理、区域渠道拓展经理、区域营运经理(或主任)、工程总监等
7、“商标”指SAINTJACK第二条合同期限
1、经双方协定,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