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数字会议系统购销合同甲方(需方)乙方(供方)签约地需方、供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宗旨,经双方认真洽商,就需方向供方购数字会议系统系统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方向供方订购产品以设备配置清单为准,设备配置清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付款内容及方式
1、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整
2、设备到场,验收完后在设备清单上签字,需方并一次性付清合同总金额的80%,即人民币元
3、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即支付供方合同总金额的17%,即人民币元
4、余款合同总金额的3%,从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的5日内结清即人民币元
三、需方付给供方的所有设备款以供方发票为凭
四、供方责任
1、义务为需方提供操作技术人员培训服务
2、对所供音响高、低音单元叁年包修,调台、均衡、反馈、功放、数字会议设备保修一年,投影机整机质保两年,灯泡质包半年月
3、人为因素及外力造成的设备损坏,供方收取维修成本服务费
4、话筒眯头等易损耗配件在维修时收取材料成本费
5、需方如在营业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需方应急时与供方取得联系,以确保正常营业
五、需方责任
1、在规定时间内需方如没有按时付清余款、供方有权收回余款价值的所有货物
2、音控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清洁
3、如遇有关设备问题,需方管理人员须即时给供方取得联系,以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六、违约责任
1、供方如未按期交货,应向需方支付设备总金额的
0.3%每天超期滞纳金,以弥补损失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两份,需方、供方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如有文字修改和文字增加的地方,经供需双方认同后签字生效
十、本销售合同属正式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保护需方(盖章)供方(盖章)法人代表(授权代表)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签订日期201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