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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2018年度“XX榜样•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实施方案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弘扬广大人民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严谨笃学的高尚师德,充分展示全县教师队伍良好的职业形象和崇高的师德风貌,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XX榜样•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坚持以师德规范约束人、以先进典型激励人、以身边人物感动人,通过“XX榜样•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挖掘、宣传、树立一批品行优、素质高的教师楷模,在全县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切实增强广大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引导更多的教师爱岗敬业,立德树人,无私奉献,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参评对象全县具有教师资格、在编在岗并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三、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体现高尚品德
2、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自觉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不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治学严谨,教学态度端正,能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有较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模式,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教学效果好,教育教学业绩突出
5、事迹突出、感人、有代表性能彰显广大教师献身教育、甘为人梯的坚定信念,能展现新时期无私奉献、默默耕耘的教师风采,学生及家长认可,口碑好,声誉高,社会影响力大
6、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参加“XX榜样•最美教师”评选
(1)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2)私自办班或参与校外辅导班以及存在有偿家教的;
(3)发生过教学事故、曾受纪律处分的;
(4)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阶段(4月26日一5月15日)申报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教师人数100人以下的学校推荐1名,100人以上的学校推荐2名,150人以上的学校推荐3名,小学含幼儿园以中心学校为单位各学校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进行民主推荐,需提供3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