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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内部控制制度——对子公司的控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某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对其子公司的管理,保证母公司投资的安全、完整,确保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公司(或主体)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第三条母公司至少应关注下列涉及对子公司管理的风险
(一)子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组织架构不健全、人员选任不恰当,可能导致决策失误、串通舞弊、效率低下等
(二)子公司超越业务范围或审批权限从事相关交易或事项,可能给公司造成投资失败、法律诉讼和资产损失
(三)关联方之间违反母公司关联交易规定,可能造成信息披露不真实或受到相关监管机构处罚
(四)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制定和执行不正确,合并财务报表信息不准确,可能导致公司自身及投资者、相关各方决策失误或公司面临法律诉讼第四条母公司在建立与实施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过程中,至少应强化对下列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控制
(一)子公司的组织设置应规范高效、人员配备应科学合理
(二)子公司业务权限应合理授权,重大业务应经母公司严格审批
(三)合并财务报表应真实可靠,编制与报送流程应明确规范第二章对子公司的组织及人员控制第五条母公司应依法制定或参与建立子公司的治理架构,确定子公司章程的主要条款,选任代表母公司利益的董事、经理及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第六条母公司应建立健全委派董事制度对子公司设有董事会的,母公司应向其派出董事,通过子公司董事会行使出资者权利委派董事应定期向母公司报告子公司经营管理有关事项对于重大风险事项或重大决策信息,委派董事应及时上报母公司董事会第七条母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向子公司董事会提名子公司经理人选子公司经理未能履行其职责并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母公司有权向子公司董事会提出罢免建议第八条母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委派的财务总监应定期向母公司报告子公司的资产运行和财务状况委派的财务总监应实行定期轮岗制度第九条母公司投资管理部具体负责对子公司的股权管理工作,行使母公司出资人的各项权利,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及管理工作;参与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