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公司现金收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现金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财务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现金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第二章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第三条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第四条现金支出范围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的报酬3.支付给个人的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如转业、复员、退伍、退职、退休费和其他按规定发给个人的费用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6.支付各单位间在转账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第三章库存现金管理第五条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公司按国家规定保留一定数额的库存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X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第六条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超过部分必须于当日存入银行,每日下班前结余现金必须放入保险箱库存限额不足时从银行存款账户提取第四章现金收付业务的日常管理第七条公司现金收付由出纳人员负责现金收付必须根据合法的凭证由出纳人员认真核对后办理第八条对于违反规定的收支,出纳人员有权拒绝办理第九条对于内容不详、手续不全、数字有误的凭证,应当予以退回,要求补办手续,更正错误;遇有伪造、涂改凭证等虚报冒领的,应及时向领导反映第十条收付完毕,出纳人员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第十一条现金收入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按开户银行确定的时间送存第十二条公司支付现金,只可以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公司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第十三条公司提取现金,应注明用途,经有效审批后,出纳人员方可提取第十四条公司派人到外地采购,应通过银行签发汇票或将款项汇往采购地开立采购专户第十五条不准挪用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取现金,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套取库存现金,不准保留账外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私设小金库第十六条出纳人员进行现金收付时根据会计人员填制的,经稽核人员审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