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1、从事放射源设备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放射源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
2、相关部门对放射源从业人员,每年至少应该组织一次对放射源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提高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3、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确保放射源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辐射设备前熟悉设备性能,正确合理地使用辐射设备
4、培训任务主要由经验丰富的放射从业人员担任,使更多的人了解放射源的基本原理和使用原理
5、根据当地及市级、省级环保部门的要求,定期到环保部门组织的辐射防护培训班进行培训
6、对新加入放射工作人员,应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