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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请假,因病请假要出具医院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由家长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二、各班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关注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课的同学,应问明病因,填写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及时交由校(园)医(保健老师)
三、校(园)医(保健老师)对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进行汇总、分析,若发现聚集性情况,应及时向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四、校医(保健老师)要在24小时内将学生因病缺课的信息上报“深圳市学生健康监测信息系统”(托幼机构暂不需要)
五、班主任要协助校(园)医(保健老师),对该班因病缺课的学生的病情和转归进行追踪附件10XX学校(幼儿园)因病缺课、追踪记录表(班主任或园医用)班别;应到人;实到人;缺课人,其中因病缺课人记录人日期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家庭地址家长电话缺勤原因(描述症状、就诊记录)发病时间离校时间跟踪情况追踪人注
1.学生缺课原因的首次追踪由班主任执行;
2.班主任每天如无发现学生缺课情况,班主任必须实行“零”报告,向校医室(保健室)报告XX学校(幼儿园)因病缺课、追踪记录汇总表(校(园)医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班别家庭地址家长电话缺勤原因(描述症状、就诊记录)发病时间离校时间跟踪情况返校时间追踪人注
1.校(园)医每天及时汇总本表;
2.班主任协助因病缺课学生后续的追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