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2017年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盘点计划(初稿)
一、盘点总体要求各部室固定资产管理员必须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和程序执行到位,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认真填写盘点明细表保证不漏盘、不重盘,并在明细表备注上表明哪些固定资产盘盈或者哪些固定资产盘亏,对盘盈、盘亏、报废的固定资产要加以文字说明
2、盘点范围集团公司机关及各部室所有固定资产具体分类详见(附件1固定资产分类表)
3、盘点工作期限2017年11月15日—2017年11月30日
4、盘点步骤按固定资产类别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工作,盘点工作与整理资料工作交叉进行,计划如下
1、集团综合管理部下发《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及《固定资产盘点表》时间2017年11月15日
2、各部门、各部室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对固定资产的分类方法对集团公司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初步统计、划分时间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1月17日
3、以部门、各部室为单位,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要求,以财经部出具的《固定资产明细表》为基础,进行固定资产盘点,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派专人协同各部室固定资产管理员共同盘点时间2017年11月18日--2017年11月24日
4、整理盘点表,由各部室固定资产管理员、综合管理部参与盘点人员和财务的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对,核对一致的在盘点表上标注明已核对;盘盈、盘亏、报废、使用人变更、存放地点变更的在备注栏里面标识清楚时间2017年11月25日--2017年11月27日
5、各部室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确认无误的固定资产盘点表制作固定资产管理台账,报财经部、综合管理部各1份时间2017年11月29日--2017年11月30日请各部门对此次年度固定资产盘点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任务,确保此次盘点工作圆满完成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