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委托方受托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遵守执行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1合计以上金额不含运费、包装费、乙方7%的发票税金
1.甲方提供技术要求,乙方根据技术要求出三视图,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2.甲方在签订合同3日内,预付30%货款,乙方按双方确认的图纸生产其他货款在提货前一次性付清70%余款
3.乙方保证按照合同附件约定各项规定供货,若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甲方合同附件的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更换
4.自交货之日起一年内为保修期,乙方不上门维修,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配件给甲方
5.产品共计套(尺寸、规格、颜色以图纸为准);
6.包装要求乙方不负责包装;.运输费用甲方自行承担;
7.付款方式根据本合同要求的实际数量、金额,预付30%定金:即;提货前付清70%的款项即;
8、合同的变更与终止合作双方对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终止合同,否则构成违约;
9、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任何条款,均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均给予赔偿;
10、解决纠纷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由双方另行商议本合同一式两份(包括附件工艺要求、图纸),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