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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债权处置工作方案
一、不良债权处置工作背景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新旧体制的转换及经济规模的增长,商业银行和工商银行积累了巨额的不良债权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3年3月份,我国商业银行和工商企业不良债权积累金额高达7万亿元其中工商企业系统的不良资产率高达20%以上,累计金额约2万亿元;商业银行系统的不良资产率高达30%以上,累计金额约5万亿元与此同时,我国每年新增不良债权高达5000多亿元,居高不下的不良债权严重的制约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日益严重的不良债权问题引起了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1991年国务院专门成立了清理企业“三角债”的领导小组,投入330亿元启动资金,开展了大规模的企业“三角债”清理工作,累计清理企业“三角债”1360亿元到1995年底,企业“三角债”规模仍高达6000多亿元,比1991年清理前增加了50%;1996年上半年,又进一步上升到7000多亿元;1997年起企业的“三角债”规模迅速膨胀,到2000年底企业“三角债”累计金额已高达2万多亿元为解决商业银行的不良债权问题,国务院于1999年起先后成立了四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专门处置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剥离的
1.4万亿元不良债权截至2002年底,尽管完成了涉及金额4000多亿元、近600多家国有重点企业的“债转股”工作;但实施效果不尽人意,存在的问题比较多实践证明,采用行政手段解决不良债权问题有较大的局限性为此,国务院先后撤销了企业“三角债”领导小组,决定不再剥离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现有不良债权由商业银行依法处置 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法律制度和信用制度极不健全,这给某些不法之徒利用恶意赖帐、蓄谋诈骗大肆侵吞国有资产发家致富提供了可乘之机据统计,我国每年因恶意赖帐、蓄谋诈骗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000亿,因企业“三角债”造成的财务费用损失也高达2000亿由此而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数量之大令人瞩目惊心,因此,积极探索更有效的不良债权处置方案妥善解决我国日益严重的不良债权问题,不仅有助于防范金融风险,而且有利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意义
二、不良债权处置工作概述 北京东方恒信律师事务所(简称东方恒信)是以商业化模式处置不良债权的专门机构东方恒信严谨高效的工作氛围、高素质的工作团队、专业化的产品服务、高效率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