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汽车美容协议甲方乙方车水马龙汽车美容中心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服务至上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单位)与车水马龙汽车美容中心签订业务合作协议,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兹遵守
一、合作期限协议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合作内容
1、乙方为甲方单位的车辆提供良好的洗车、美容服务,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处理;
2、汽车清洗范围车体外部(车顶、外后视镜、前后盖板,车身侧面、保险杠、车群等);内饰(仪表台等)
三、费用收取及结算方式
1、乙方提供有偿服务,洗车及美容价格低于外面市场价
2、直接优惠20元/辆原价25元/辆,汽车美容8折优惠
3、汽车美容系列原价格如下(以8折优惠)外观打蜡100元;优惠价80元,抛光380元;优惠价300元,内饰清洁280元;优惠价224元
4、洗车费用如上,如物价上涨较大,可通过双方协商调整协议期间洗车及汽车美容费用按月结表为准业务费用结算、付款方式以每月日结算费用,费用可以以现金方式或转账方式付清
四、其他事项
1、甲方车辆到乙方场地洗车、美容之前,应将该车辆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工作人员,并把车内的贵重物品取出自行保管
2、如车辆在清洗及美容过程中,因乙方工作人员过错造成甲方车辆出现划痕,刮蹭或其他损害的,乙方承担维修责任及费用
3、本协议自甲方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后(年月日)起生效
4、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执行,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协议若需终止协议,需提前15天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处理
5、协议满期,甲乙双方可协商再续期
6、本协议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联系人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