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采购合同甲方(需方)乙方(供方)法定地址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空调台2100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等相关要求
1.上述综合单价包含空调价格、运输费和保管费、税金、利润及售前售后保修服务等一切相关费用
2、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经营需求调整订购量,乙方应以甲方出具的《采购订单》作为供货依据;最终结算价款根据甲方现场实收空调数量乘以上述综合单价结算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产品的市场价格降低,或甲方订货量增加,甲方可要求乙方相应的下调产品单价;实际供货时发生价格变化的,结算价格以供货单中注明的价格为准
二、交货时间、方式
1、每批次的供货数量与交货日期等由甲方以电话或书面的《采购订单》形式提前 2 日通知乙方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供货时间、数量、质量等向甲方供应产品,交货日期以甲方实际收到货物日期为准
2、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乙方送货上门的交货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的供货地点,由此产生的包装费、运输费及产品在运输路途中的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若乙方有不能按时供货的情况发生,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采购订单后1天内及时通知甲方;不能及时供货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
三、质量及验收条款
1、乙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合格商品
2、乙方供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相关负责人进行产品数量、外观质量的验收如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发现该商品的数量、品种、质量、交货时间等与甲方事先约定的不符时,甲方有权退货或要求乙方在限定时间内及时予以补足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乙方不得以商品已经甲方初步检验合格为由而推卸责任
四、结算条款
1、甲方应于每次收货并经检验合格后10月内凭借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收(供)货单进行结算,结算价款为该批次供货总价款的80%;留2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等其他问题后无息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