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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2017年东营小吃摊位合作协议书甲方山西一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参加甲方在迎泽区铜锣湾广场举办的2012·迎泽区广场文化节中的夜市小吃摊点经营事宜,特制定本协议,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第1条活动概况
1.活动时间2012年6月1日—2012年9月30日
2.进展时间2012年6月1日撤展时间2012年9月30日
3.活动地点太原市迎泽区铜锣湾小广场第2条摊位信息1.乙方租赁甲方太原迎泽区铜锣湾小广场总计个摊位每个摊位面积约平方米2.乙方所租摊位号为,主要经营项目第三条摊位费用1.乙方同意签署本协议时,乙方应一次性支付摊位押金元/摊位,总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履约担保,甲方出具收据乙方在未损坏展棚、桌椅、水电设备、公共设施等物品的情况下,甲方在活动结束三日之内将该费用退还乙方若乙方单方面终止合作,押金不予退还2.乙方支付管理费元/月/摊位,总计元整(大写),包括活动期间商户经营所需的水、电、卫生、安全、宣传等费用3.签订协议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进场费用元/月/摊位,总计元整(大写)进场费含手续费、场地费、展棚、桌椅、公共设施、服装等费用4.补充说明乙方工作人员必须自行办理卫生部门要求的证件,如健康证等第4条合作方式活动现场实行刷卡消费模式,主办方与经营户分成,按照营业额进行25:75分成第五条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项目进行营业,活动期间乙方如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更改经营项目,甲方将按照《参展商户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摊位、卫生及安全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及时整改4.甲方有义务及时处理乙方在活动期间的水电问题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协调展会期间的纠纷问题若乙方与工作人员或与顾客或与其他摊位工作人员发生口角、打架斗殴等,甲方有权利进行处理,严重者甲方有权利要求其退场,押金不予退还6.如遇有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遭遇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自然灾害以及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