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323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合同法》分则逐条释义第一百三十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释义】本条是关于买卖合同概念的规定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买卖标的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货款的合同买卖关系的主体是出卖人和买受人转移买卖标的物的一方为出卖人,也就是卖方;受领买卖标的,支付价金的一方是买受人,也就是买方 1.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名合同买卖合同是合同法分则中明确规定的合同,因而属于有名合同买卖合同是最基本的有名合同
(2)买卖合同是卖方转移财产所有权,买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卖方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卖方不仅要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而且要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转移所有权,这使买卖合同与一方也要交付标的物的其他合同,如租赁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等区分开来其次,买卖合同是买方应支付价款的合同,并且价款是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对价这又使买卖合同与其他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如互易合同、赠与合同区别开来
(3)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出卖人与买受人互为给付,双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又都负有相应的义务卖方负有交付标的物并转移其所有权于买方的义务,买方也同时负有向卖方支付价款的义务一方的义务也正是对方的权利因此,买卖合同是一种典型的双务合同
(4)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出卖人与买受人有对价关系,卖方取得价款是以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为代价的,买方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是以给付价款为代价的买卖合同的任何一方从对方取得物质利益,都须向对方付出相应的物质利益因此,买卖合同是典型的有偿合同
(5)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一般当事人就买卖达成合意,买卖合同即成立,而不以标的物或者价款的现实交付为成立的要件这在有的国家的法律中是明确规定的,如法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就标的物及其价金相互同意时,即使标的物尚未交付、价金尚未支付,买卖即告成立但是,买卖合同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作出这样的约定,标的物或者价款交付时,买卖合同始为成立此时的买卖合同即为实践合同或者称要物合同
(6)买卖合同为要式或者不要式合同,从法律对合同形式的要求区分,既可有要式合同,又可有不要式合同,如房屋买卖需采用书面形式,是要式合同;即时清结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