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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网校http://edu.21cn.com/kcnet1140/第一章 总 论
一、法和法律
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的特征法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和社会规范,不仅具有行为规则、社会规范的一般共性还具有自己的特征
①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国家意志性;
②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循的效力——强制性;
③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利导性;
④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规范性
二、法律关系的要素——3要素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
1.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4类公民(自然人)、机构组织、国家、外国人及外国社会组织
2.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主体各方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3.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4类物、精神产品、行为、人身
三、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可以划分为两大类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四、法的形式和分类
(一)法的形式
(二)法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作不同的分类
五、经济纠纷解决途径
(一)途径的选择
(二)仲裁与诉讼关系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这在法律上称为或裁或审原则
六、仲裁
(一)仲裁的特征
(二)仲裁的适用范围
1.适用于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2.不适用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1)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
(1)劳动争议的仲裁;
(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三)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合法合理原则
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关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
4.一裁终局原则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不予受理
(四)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
1.仲裁委员会性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