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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消费税第一节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五性”
1.征税项目选择性——特定消费品/消费行为;
2.征税环节单一性——某一环节一次征收(除卷烟);
3.征收方法多样性——从量定额、从价定率;
4.税收调节特殊性——
①限制或控制消费、
②VAT和消费税双重调节;
5.转嫁性——消费者承担
三、消费税与增值税异同比较(了解)异
1.征税的范围不同消费税特定的应税消费品增值税所有货物
2.征税环节不同消费税一次性的(单一的)增值税每一个流转环节
3.计税方法不同消费税从价征收、从量征收增值税一般/简易计税方法同应税消费品在特定环节既要缴增值税也要缴消费税,当两个税同时征收时,两个税的计税依据(销售额)在从价定率征收的情况下一般是相同的
四、征税原则(看看,便于理解税目)
(一)征收范围确定的原则
1.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与烟火、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包括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等;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包括游艇、小汽车、摩托车等;
4.使用和消耗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的消费品,例如成品油等;
5.具有特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例如汽车轮胎等,这类消费品的税基宽广、消费普遍、征税后不影响广大居民基本生活,还可以起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
(二)税率设计的原则国家政策,引导消费,调节供求,消费者心理,原有税负水平第二节纳税人★★
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1.境内起运地/所在地在境内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于委托方提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除受托方为个体)
3.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由自产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移送使用时缴纳增值税
4.个人携带或者邮寄入境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关税一并计征→携带入境者或收件人
二、纳税环节消费税纳税环节生产(进口)批发零售一般交消费税╳╳金银首饰╳╳交消费税卷烟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