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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稳定考核工作方案范文学校安全培训工作的开展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救能力,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确保万无一失进一步推进和谐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制定工作计划能够让工作开展得更加顺利下面是学校安全稳定考核工作方案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县学校安全稳定年度工作考核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核心是建章立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目标是减少学校师生意外伤害事故,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和重特大事故,为师生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确保校园平安稳定,促进平安建设
二、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安全稳定年度工作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由陈洪荣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由宣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等为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及校长督导考核的日常工作
三、考核对象全县各公办学校,已经审批并通过年检的民办学校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年度考核实行100分制
(一)基础性指标100分(具体内容、分值见《考核细则》);
(二)加分和扣分(见本方案第七条奖惩办法);
五、考核等次考核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分数90分及以上为优秀,65分至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64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方式考核评价工作在教委安全工作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安监科牵头组织实施,片区督导员协助,乡镇村小由所属中心校按本规定组织考核,片区督导员督察督办民办学校由职成教科牵头考核考核采取过程督导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年终先由学校根据考核细则自查量分报我委安监科,我委进行核查评估安监科建立过程督导考核台帐,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过程督导和专项督查,并参考教委相关科室和片区督导员的意见完成学校的督导考核和考核评价
七、奖惩办法
(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考核“一票否决”范围
1.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重特大事故,受县政府及以上有关政府或部门通报批评或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的;
2.学校未发现或未及时向上级书面报告,造成房屋坍塌或设备设施的原因等造成师生的生命财产严重受伤受损的;
3.食品或饮用水不安全,学校没有及时整改或向上级书面报告造成师生中毒的;
4.发生安全事故报送不及时或有意隐报、不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5.学校在管理或工作中被市级及以上政府或部门通报、黄(红)牌警告、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