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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就业社会调查报告下岗就业社会调查报告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体制转换向纵深发展,大批职工下岗,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必须面对的一道难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采取一系列方针政策的推动下,国企下岗职工不但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而且每年都有数以百万计的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他们再就业的去向在哪里,目前境况如何,是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方都在关注的问题由于种种原因,要对他们再就业后的状况作出全面量化评价,目前还有相当难度为此,我们从组织一项小型调查入手,请上海、南京、济南、广州、武汉、湘潭、石家庄、西安、沈阳、齐齐哈尔和梨树的10市1县工会,共同按照统一计划,于1999年5至9月时限内,完成对550名下岗再就业人员的访谈调查任务(实际完成553名)通过对一定量的个案实例分析,结合面上的有关调研资料,使我们对下岗再就业人员的就业去向、就业形式和再就业后的主要境况,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一、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主要去向、就业形式和职业种类调查结果显示他们的就业结构为,转向第三产业的占
88.5%,继续从事加工制造业的占
9.6%,转入第一产业的占
1.9%他们的从业类别为,受雇就业占
51.3%,自营就业(自谋职业)占
48.7%在受雇就业方面用工单位的性质为非公有制单位的占77%(包括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占
49.8%),公有制的占23%(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机关企事业分别占
7.2%、
4.5%、
11.3%);受雇人员的就业形式———做临时工、劳务工、小时工、季节工的分别占59%、
18.6%、10%、
5.2%,而建立固定期限具有相对稳定劳动关系的合同工仅占
6.8%;受雇人员的职业身份———个体私营工商户的雇员占25%,各类劳动就业组织的从业人员(主要从事社区服务业和保洁、保绿、保安、保养等公益性劳动)占11%,家庭工人(如家政服务员等)占15%,零散工(承接临时搬运、泥瓦工等各类杂活)占10%,政府机关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临时用工或外部工人(如分包送净水、送售报刊、代理收费、商品促销、打印装订、手工加工、保洁、保安和供餐等)占39%在自营就业方面,从业的门类主要有以商业零售为主的个体摊贩、店铺,约占60%;以家庭住所为经营场地,从事居民服务业和家庭手工业,如开办小饭桌、少儿托管、领养残疾儿童、开设公用收费电话以及从事裁剪缝纫、刺绣、编织、制作玩具等,约占24%;以自有简易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