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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中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方案
一、评审、认定资格条件
(一)评审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中学二级教师任期满4年(任期内取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的满3年)可报评中学一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任期满5年(任期内取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的满4年)可报评中学高级教师
3、继续教育学时达到人社部门要求参评年上溯5年内总学时达到360个学时;其中专业学时达到240个学时公需科目培训合格供需科目仅针对参加评审的教师
4、45岁以下教师报评中学高级教师须按规定完成支教工作任务(驻点支教一年或兼职支教满120个学时)
(二)认定(中学一级教师)资格条件
1、与任教学科专业相吻合的研究生学历
2、3年或以上从教经历
3、继续教育学时达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本要求注评审、认定中学二级教师条件参照市人社局、教育局文件执行
二、教育教学条件及评分标准
1、工作量(基准分10分)以任期内每个学年度实际工作量与学科标准满工作量课时数之比的平均数为任期平均工作量计算公式为(任期起始年实际工作量/学科标准满工作量课时数+…+评审当年实际工作量/学科标准满工作量课时数)÷任期年限×10校级领导以每周2课时、中层干部以每周4课时为满工作量标准
2、教龄一年1分累加得分
3、校龄一年1分累加得分
4、教案符合学校管理规定教案总体评价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合格、优秀分别加
2、4分赋分
5、听课笔记符合学校管理规定听课节数达到规定标准记录完整、规范按照规定节数以上每超10节加1分赋分
6、班主任或管理工作年限一年1分累加得分其中管理工作是指由学校认可的在已承担本学科教学任务满工作量的基础上所承担的学校行政管理、工勤或教辅岗位工作
三、教育教学成绩条件及评分标准
1、任期内获得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优秀班主任或其他由校评审专家委员会认可的专业类荣誉的按照市、省、国家每次
1、
3、5分赋分
2、任期内任教班级本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达到100%、且优秀率达到70%的每次加2分
3、任期内任教高三年级所带班级一本率、三本率实现预设目标的每次加2分
四、教研条件及评分标准
1、任期内承担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已结题或已取得经主管部门认可的阶段性成果的按市、省、国家级每项加
1、
2、3分参评人若是课题负责人或排名在前三位的课题组主要成员按两倍计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