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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能源监控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九钢公司能源管理工作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能源消耗、杜绝浪费现象依据公司《能源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单位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各种能源使用活动(风水电气等)的管理
2、管理职责
2.1设备机动部是能源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动力厂能源监控管理职能的监管、审核;结合生产、经营状况对能源管理工作做出决策并审批实施方案
2.2技术中心是工艺技术节能、技术支撑的主管部门
2.3生产部是公司用能协调平衡的主管部门
2.4动力厂是公司能源监控的直接管理单位负责公司能源监控日常管理协助公司能源供用平衡、能源监控与联系协调;制定能源消耗定额指标;对公司内部用能进行审核;组织各单位进行能源稽查及考核工作;参与自动化部能源计量器具的抄录工作以及原始数据的备案工作
2.5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能源监控管理
3、能源监控管理组织机构
3.1成立能源监控领导小组组长动力厂厂长副组长动力厂能源主管厂长成员各单位第一责任人能源监控领导小组下设能源监控管理中心由动力厂设置成员
4、能源监控管理内容
4.1能源稽查管理能源监控管理中心每旬组织一次能源稽查依据《节能工作指南》对各单位“跑、冒、滴、漏”现象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督促整改;各单位能源稽查小组每周对本单位的能源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形成通报于每周五前报能源监控管理中心能源监控管理中心于每月27日前将能源稽查情况汇总上报设备机动部
4.2能源平衡管理
4.
2.1能源监控管理中心统筹管理公司风、水、电、气等能源有权根据生产需要停止部分工序的能源供应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
4.
2.2各单位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将检修和停产时间尽量安排在尖、高峰段;不需要连续生产间断运行的设备尽量安排在谷段和平段生产能源监控管理中心对此进行监控管理
4.
2.3所有用能单位的停供系统检修必须提前安排好检修计划且提前一天上报能源监控管理中心;系统临时出现故障需紧急停用能源的应及时上报动力厂能源监控管理中心;在恢复用能前需提前30分钟告知能源监控管理中心外供系统因检修或故障切断能源后需恢复用能应提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所有用能单位避免因信息传递不及时造成能源平衡失控或能源浪费现象
4.
2.4各工序应确保用能稳定出现异常情况将影响能源回收利用时需提前30分钟上报能源监控管理中心
4.
2.5能源监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