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4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抵押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甲方宁夏黄河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宁夏政泰龙汽车有限公司丙方(企业/法人/个人)为促使我公司专用车辆市场的健康成长,双方本着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车辆抵押贷款的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开展车辆抵押贷款的特约经销商凡丙方购买甲方指定的各种专用车辆(以下简称购车人),经乙方推荐可向甲方申请车辆抵押贷款
(二)本协议下车辆抵押贷款方式为发放金额最高不超过车辆价款的8成,期限最长为24个月,还款方式为按月等额本金或按月等额本息,其他相关事宜应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为丙方办理的车辆抵押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乙方为丙方办理的车辆抵押贷款提供回购担保责任
(四)乙方协助甲方对丙方进行初审,甲方对符合车辆抵押贷款申请条件的丙方逐笔审查后,要求丙方提供抵押人身份证明、抵押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同时乙方向甲方出具《车辆抵押贷款推荐函》,经甲方审查同意后,甲方向丙方出具《车辆抵押贷款通知书》丙方应当根据《车辆抵押贷款通知书》的要求,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篇2]甲方乙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促进个人购置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和保险业务的顺利开展,双方在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基础上,本着公平、诚实、互利的原则,就开办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业务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甲方为经中国银行上级行批准有权经营个人住房消费贷款业务的机构;乙方为领取有效《营业执照》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保险业务经营机构,协议险种为乙方已经保险监管部门核准开办的险种第二条本保险适用于个人购置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借款人(投保人)的购房首付款不低于总房款的30%,贷款年限不超过银行核定标准,每套商品房的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第三条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应的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第四条保险期限、保险费及付费方式规定
(一)抵押贷款房屋保险
1、保险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保险期限不得短于借款人期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投保
2、保险费一律按照
0.05%费率执行,保险费在投保时一次性-交纳
(二)如借款人(投保人)主动提前还清贷款,则可凭由甲方提供的提前还款凭证、本人身份证及保险单正本,由乙方办理退回多收的保费和退保手续第五条房屋保险理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