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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药品安全质量承诺书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现将《合肥市xx年药品经营企业承诺书》式样挂网,请你们及时下载并严格履行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加盖公章、企业负责人签字后,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另一份于3月20日前报送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药品市场监督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由总部集中报送附件
1、合肥市药品零售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2、合肥市药品批发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xx年3月5日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承诺书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落实企业责任,确保药品质量,本企业作为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者,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作为药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将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不经营假劣药品,严防严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不降低标准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严把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关,不通过互联网或邮递等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发布、散发、张帖任何形式的违法、虚假药品广告及宣传材料,不为发布虚假广告者提供便利条件,不经营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以及明示或暗示功能主治的非药品类产品,不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销售
三、严格执行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按规定100%索取、审验并留存供货企业相关资质证明资料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逐批进行质量验收;购进和销售药品(含中药饮片、中药材)100%按规定索取和开具合法票据,不提供虚假票据,确保所经营的药品去向可追溯;按要求实施远程药品电子监控并及时上传相关数据,对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出入库做到逐批次扫码并及时准确上传,不虚报、隐报、漏报和瞒报积极配合实施电子监管工作,到xx年底前,认真完成药品远程电子监管建设工作发现所经营药品存在安全隐患时,按规定主动召回,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四、严格落实药品分类相关规定,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药品,严格执行处方药销售相关规定,保证处方药100%凭处方销售并留存处方按规定对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凭处方实名登记并限量销售,专区或专柜封闭存放,标识醒目
五、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不擅自改变行政许可及登记事项,不伪造、买卖、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不以任何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