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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模式围绕核心企业信用反向延伸的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是在以供应商为核心的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基础上展开的供应链融资创新模式,在上游供应商回笼应收账款的前提下,实现核心企业在应付账款和现金流的有效管理下面为大家分享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模式,欢迎大家阅读浏览供应链金融产品及模式从主导单位分,可以分银行主导,租赁公司、保理公司主导,供应链金融公司主导,在这些产品当中,银行主导的居多,因为银行实际上是供应链集中产品做的最大的金融机构,第二个纬度可以按资产负债表会计科目去分,可以分三个,一个预付类,一个存活类,一个应收账款从银行主导的产品当中有这么几种,比如说未来提货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的抵押融资,这些规模相对比较大第二个租赁和保理公司,租赁公司可以做售后回租或者做直租,直租可能跟供应链结合比较紧密的保理公司操作保理债权融资,可以通过不同维度分类,比如按照是否通知债务人分明保理、暗保理,按照是否对保理融资人有追索权分有追保理、无追保理第三个物流公司、供应链金融公司主导,实际上在整个产品当中作为交易当中的一环,买方没有钱帮卖方完成垫资购买,供应链金融公司指定仓库监管,买方向供应链金融公司陆续付款提货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模式供应链产品很多都可以跟资产证券化产品结合,以期得到更低成本的资金,或者说批量操作供应链金融业务第一类应收账款/合同债权,两者之间操作模式比较类似,先说应收债款,应收账款证券化就是基于买卖双方采购货物,或者提供工程服务,贸易关系、工程服务关系中应收账款方已经提供了服务,除了设备有瑕疵,或服务质量问题,应收账款被撤销、抵消的可能性很小而对于合同模式,举个例子,一个买卖双方,未来两年三年之内有稳定的业务关系,从过去来看他们的贸易关系很稳定,看未来甲乙双方依存度非常高,就可以判定未来某一时间段之类可以稳定产生现金流,也可以把这类现金流拿出来做证券化,即使应收账款付款义务还未全部、部分履行当然合同可能会提前终止,那涉及ABS产品的时候有针对性把合同终止的这些条款考虑进来就好合同债权时间比较长,可以和证券化产品匹配期限而应收账款证券化基本需要设计循环购买结构,所以对应收账款产生一个持续稳定的要求,如果应收账款未来不能稳定产生,而循环购买结构已经设计,根据信用触发机制,产品就要提前对付而当时做证券化产品的时候,是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