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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有何注意事项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管辖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本质上属于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原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实践中,当事人往往对管辖问题作出约定,人民法院经审查合法有效的,不违反关于知识产权案件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规定的上海为杨浦区法院,北京为朝阳区法院,可以按照约定确定管辖法院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法律适用处理该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合同法》第124条和总则部分相关规定,以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注意事项特许经营合同在我国是一种比较新型的合同类型特许经营在买践中往往被称为加盟经营或者特许连锁对于特许经营的类型和具体范围,各国认识并不完全一致特许经营作为一种合同行为,在我国合同法上并没有作出明确界定,但作为一种市场经营行为,已经普遍存在而且有不断扩张、蓬勃发展的明显趋势在我国,原国内贸易部曾于xx年11月14日颁布《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20xx年12月30日商务部令第25号发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xx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485号发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自20xx年5月I日起施行,这个行政法规是我国目前专门规制特许经营的最高层级的规范性文件参照我国有关的行政法规并结合国外立法例和一些学术理解,特许经营应当具有如下特征1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为合同关系;2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并进行营业指导和援助;3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即被特许人服从特许人的控制;4被特许人向特许人支付报酬;5两当事人是独立的经营者,被特许人依其自有资本进行经营,但并不排除特许人的资金支援虽然特许经营也被称为特许连锁,但并非连锁经营都构成特许经营,直营连锁因连锁店属于总部自有、非独立经营而不属于特许经营范畴特许经营与特约经销、特约代理、独家经销如特约店、代理店、专卖店也有所不同特许经营是总部将商标、商号、专利、经营诀窍等的使用许可和经营指导等作为组合提供与加盟店的,由此获得加盟店支付的使用费与此相反,特约店、代理店、专卖店是基于定型合同格式合同,就附有某一制造商商标的特定商品进行持续性地买人、再卖出,或者受其委托经销该产品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