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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管理制度为夯实煤矿安全基础,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按照2020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及《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与实施指南》,结合矿井《关于做好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特重新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司及矿安全一号文件精神,不断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利用事故隐患排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指导、预防的核心要素功能,逐步引导和规范隐患排查在日常管理中的事前预防、事中预控、事后纠偏的作用,继续强化事故隐患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分级督办,分级验收”;落实事故隐患排查年度工作计划,强化事故隐患治理水平,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验收、保障措施闭合管理,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证矿井长治久安
二、组织机构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组 长矿长 书记副组长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成 员各分管副总工程师及各科队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安全副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协助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推动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编制矿井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月度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月度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建立事故隐患治理信息台帐,负责日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销号、上报、监督检查等工作,对全矿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事故隐患分级分类及处罚标准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一)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将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依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监总局85号令)判定
(二)根据《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规定,从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和解决的难易程度来分,一般事故隐患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须由集团协调解决的事故隐患B级须由公司协调解决的事故隐患C级须由矿协调解决的事故隐患D级科队、班组能够自行解决的事故隐患
(三)按可能导致事故的性质将事故隐患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火灾、水害和其它9类
(四)事故隐患处罚标准
1.重大事故隐患执行分析追查报告处罚结果
2.一般事故隐患罚款不低于100元/条
3.一般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无合理延期手续),分别给予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天,超期两天未整改,从第三天开始,连带主管科室负责人、专业副总、分管矿长罚款200元/天/人,直至隐患验收、销号为止
4.填写虚假隐患者,经核实后,给予不低于200元/条罚款;对于隐患虚假整改、闭合的,给予责任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不低于500元/条/人罚款并在调度会通报批评
5.规定时间内未上报隐患整改资料(整改措施、方案、报告等)的单位,给予单位负责人100元/次罚款
6.上级部门检查中出现的重复问题,给予业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不低于200元/条/人罚款
四、事故隐患分级(排查、治理、督办、管控、验收)工作机制
(一)事故隐患分级排查矿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分五级进行,即矿级、专业科室级、区队级、班组级、岗位级各科队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整改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本单位所查事故隐患的处置工作,事故隐患排查的方式和处置要求如下
1.事故隐患排查方式
(1)定期隐患排查矿长每月组织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技术等业务科室、生产组织单位(区队)开展一次井上井下全覆盖的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前制定方案,明确排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和参加人员,安监科负责具体承办各专业分管负责人每旬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分管领域进行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前制定方案(或召开会议),明确排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和参加人员,交安监科备案
(2)日常隐患排查生产期间跟带班人员、管技人员、安监人员,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3)节假日前后隐患排查按照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的要求在节假日前后、复工复产前开展的专项事故隐患排查
(4)专项排查针对政策性安排以及季节、环境、作业状态、施工工艺、装备设施、施工人员等有较大变化的情况下,组织开展的专项事故隐患排查
(5)群众性事故隐患排查生产作业期间,要广泛发动职工积极开展群众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包括各岗位人员作业过程中随时开展的事故隐患排查和群监员、青安岗事故隐患排查等
2.事故隐患处置方式
(1)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要立即停止受威胁区域内所有作业活动、撤出作业人员,按要求逐级上报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及时向上级公司和昔阳县应急管理局等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2)顶板、通风、瓦斯、机电、运输、火灾、水害等隐患威胁到人员生命安全的事故隐患,要按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处置
(3)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治理方案按规定及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同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经上级部门验收通过后销号
(4)在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过程中必须明确具体负责人现场指挥,在现场设置警示标识,安监员现场监督
(5)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文件要求,安监科、各科队分别建立隐患台账,台账包括隐患名称(含地点、部位)、排查时间及人员、等级认定、整改责任单位和人员及期限、销号时间、验收人、验收结果,实现闭合管理
(二)事故隐患分级治理、管控、督办及验收销号机制事故隐患治理要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开展,明确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根据隐患治理难度明确整改期限、整改资金、预防事故发生的整改预案
1.重大事故隐患
(1)由矿长牵头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经上级公司及昔阳县应急管理局审批备案后,按方案组织实施进行管控,治理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上报
(2)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要立即停止受威胁区域内所有作业活动、撤出作业人员,及时公司安监环部、昔阳县应急管理局书面报告,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主动上报(或被上级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由公司挂牌督办并验收销号;被政府部门排查出的以及经查实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由政府相关部门挂牌督办、验收销号
2.一般事故隐患被查出事故隐患的单位为隐患治理责任单位,治理人员为单位正、副职、班组长及现场整改人员
(1)A、B级事故隐患,由分副矿长组织责任科队治理、管控,督办单位为安监科,督办人为矿长;隐患治理结束后,由矿长牵头组织相关专业及安监部门验收、销号
(2)C级事故隐患,由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责任科队治理、管控,督办单位为主管科室,督办人为分管副矿长;隐患治理结束后,由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相关专业及安监部门验收、销号
3.D级事故隐患
(1)属于能够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治理责任科队管理人员安排当班采取措施进行管控,及时治理消除,并做好记录;督办单位为治理责任科队,督办人员为治理责任科队负责人;隐患治理结束后,由治理责任科队现场管理人员及安监员共同验收销号
(2)属于不能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由治理责任科队主要责任人牵头组织治理、管控;督办单位为主管科室,督办人员为分管副总工程师;隐患治理结束后,由治理责任科队主管部门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及安监科共同验收销号
4.对治理过程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现场要有专人指挥,设置警示标识,并有主管矿领导、安监员现场监督出现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事故隐患,对整改责任人进行考核,由上一层级单位和人员实施督办,按“五落实”的要求,重新明确督办整改期限、措施等内容,建立督办记录并存档管理
5.各级隐患属于能立即整改的隐患由责任单位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到期未整改隐患),由安监科下发“XXX煤矿隐患督办单”按流程进行督办
五、事故隐患工作职责体系
(一)矿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是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组织制定完善本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及管理制度
3.组织制定事故隐患年度排查计划并严格督促落实执行
4.每月组织各专业主管副矿长及安全、生产技术、机电运输、通风、环保、火工品等业务科室、区队开展一次全覆盖事故隐患排查
5.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治理方案
6.对A、B级事故隐患进行督办
7.每月组织安监科以多种形式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分布、治理进展情况;及时在井口等显著位置公示重大、较大事故隐患的地点、内容、治理时限等信息
8.组织建立完善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事故隐患举报电话,接受从业人员和社会监督
9.组织召开事故隐患治理会议,对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编制月度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10.组织建立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合理调配人、财、物,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投入
11.组织建立完善日常检查制度,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二)书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做好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监督各级管理人员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法律法规,密切联系群众,了解职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职工安全思想工作,解决职工群众生活中的问题,使其安心工作
4.参与制定矿井各级领导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职能机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岗位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5.积极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矿井的安全管理水平
6.深入开展党员身边无“三违”活动,夯实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7.负责在井下跟班和入井期间对重点区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掌握安全情况,分析解决事故隐患排查中的重大问题
(三)矿长助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指示精神,加强对通风防突系统及区队的领导,落实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对通防专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负领导责任
3.协助总工程师每旬至少组织一次通风或防突专业事故隐患排查,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参加矿井综合事故隐患排查,并对分管专业排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治理整改提出主导意见
5.督促落实通风、防突系统重大危险源、火工品安全管理措施,督促分管单位按照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
6.协助总工程师进行通风系统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和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7.根据矿长及总工程师的安排协助查证各级人员上报和举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治理
8.负责在井下跟班对重点区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掌握安全情况,协助矿长分析解决事故隐患排查中的重大问题
(四)机电副矿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是机电、运输专业及选煤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2.参加矿长组织的月度事故隐患排查,并对分管专业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提出主导意见,对分管领域内隐患组织治理,对C级隐患进行督办
3.每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领域进行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4.负责对矿井机电设备统一指挥调动、合理安排设备的检查、检修计划
5.抓好机电运输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机电、运输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6.认真监督、检查机电运输各工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7.负责在井下跟班对重点区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掌握安全情况,协助矿长分析解决事故隐患排查中的重大问题
8.根据矿长安排协查举报的事故隐患
(五)安全副矿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协助矿长监管本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监督各科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运行机制
3.监督各单位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的落实
4.督促各主管领导对分管领域每旬进行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5.协助矿长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6.对到期未整改的事故隐患进行督办
7.监督监管事故隐患的公示与举报奖励落实情况
8.协助矿长组织召开事故隐患治理会议,对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分析事故隐患发生的原因,提出整改防范措施
9.监督监管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投入,监管环保管理、消防管理、安全培训、“双控”预防机制等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10.每年至少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1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专项培训
11.负责在井下跟班对重点区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掌握安全情况,协助矿长分析解决事故隐患排查中的重大问题
(六)生产副矿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是生产系统(含顶板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2.参加矿长组织的月度事故隐患排查,并对分管专业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提出主导意见,对分管领域内隐患组织治理,对C级隐患进行督办
3.每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领域进行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认真监督、检查各工种岗位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抓好生产系统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4.负责监督检查现场对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不具备安全生产的作业地点责令其停产整顿
5.负责生产、调度等方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及资金的落实情况,督促矿井保证安全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
7.负责在井下跟班对重点区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掌握安全情况,协助矿长分析解决事故隐患排查中的重大问题
8.根据矿长安排协查举报的事故隐患
(七)总工程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是本矿通防、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等方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2.参加矿长组织的月度事故隐患排查,并对分管专业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提出主导意见,对分管领域内隐患组织治理,对C级隐患进行督办
3.每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领域进行一次全面事故隐患排查
4.负责监督指导通防、地测防治水等方面的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治理事故隐患
5.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组织审批矿井各项工程设计方案、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等
6.负责在井下跟班和入井期间对重点区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协调解决安全技术方面的问题;对潜在的事故隐患,要从技术管理角度,超前预测,组织诊断,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7.根据矿长安排协查举报的事故隐患
(八)经营副矿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负责地面建设项目方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物资供应、结算管理工作,保证物资供应到位、资金投入满足要求对分管领域内隐患组织治理,对C级隐患进行督办
2.参与矿井生产计划的制定,确保生产计划结合矿井实际,服务矿井安全生产管理
3.对矿井安全投入情况负监督管理责任
4.监督矿井安全改造项目计划的汇总和申报工作,参与安全改造项目的验收、汇总,编制安全改造项目完成情况报表等工作
5.负责监督地面煤场、矸石山项目、库房等地面场所及经营管理、节能环保、火工品使用等方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负责处理重大隐患期间各单位人员临时调配工作
7.负责在井下跟班对重点区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掌握安全情况,协助矿长分析解决事故隐患排查中的重大问题
(九)安全副总工程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指示精神,落实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协助安全副矿长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进行落实
3.检查各科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效果
4.检查各科队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的落实
5.牵头组织编制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6.监督监管事故隐患的公示与举报奖励落实情况
7.负责在井下跟班对重点区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掌握安全情况,协助矿长分析解决事故隐患排查中的重大问题
(十)通风副总工程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指示精神,加强对通风系统及区队的领导,落实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对通风专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负领导责任
3.协助总工程师每旬至少组织一次通风专业事故隐患排查,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提高通风系统安全管理水平
4.参加矿井综合事故隐患排查,并对分管专业排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治理整改提出主导意见
5.督促落实通风系统重大危险源、火工品安全管理措施,督促分管单位按照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
6.协助总工程师进行通风系统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和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7.根据矿长及总工程师的安排协助查证各级人员上报和举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治理
8.负责在井下跟班对重点区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掌握安全情况,协助矿长分析解决事故隐患排查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防突副总工程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指示精神,加强对防突系统及区队的领导,落实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对矿井防突管理安中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负领导责任
3.协助总工程师每旬至少组织一次通风专业中防突管理事故隐患排查,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提高通风系统安全管理水平
4.参加矿井综合事故隐患排查,并对分管专业排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治理整改提出主导意见
5.督促落实防突管理安全措施,督促分管单位按照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
6.协助总工程师进行通防系统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和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7.根据矿长及总工程师的安排协助查证各级人员上报和举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治理
8.负责在井下跟班对重点区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掌握安全情况,协助矿长分析解决事故隐患排查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采掘副总工程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指示精神,加强对采掘技术方面管理,落实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协助总工程师每旬组织一次采掘专业事故隐患排查,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提高采掘系统安全管理水平
3.参加矿井月度事故隐患排查,并对分管专业排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治理整改提出主导意见
4.督促落实采掘安全管理措施,督促分管单位按照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
5.协助总工程师进行采掘系统的安全评估和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6.根据矿长及总工程师的安排协助查证各级人员上报和举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治理
7.根据矿长安排协查举报的事故隐患
(十三)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指示精神,加强对地质测量、探放水的管理,落实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对地测防治水专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负领导责任
3.协助总工程师每旬组织一次地测防治水专业事故隐患排查,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提高地测防治水系统安全管理水平
4.参加矿井月度事故隐患排查,并对分管专业排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治理整改提出主导意见
5.督促落实地测防治水系统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督促分管单位按照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
6.协助总工程师进行地测防治水系统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和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7.根据矿长及总工程师的安排协助查证各级人员上报和举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治理
8.负责在井下跟班对重点区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掌握安全情况,协助矿长分析解决事故隐患排查中的重大问题
(十四)机电副总工程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指示精神,加强对机电、运输部门的领导,落实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对机电、运输专业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负领导责任
3.协助机电副矿长每旬至少组织一次机电、运输专业事故隐患排查,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提高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管理水平
4.参加矿井月度事故隐患排查,并对分管专业排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治理整改提出主导意见
5.督促落实机电系统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督促分管单位按照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
6.协助机电副矿长进行机电系统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和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7.根据矿长及机电副矿长的安排协助查证各级人员上报和举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治理
8.负责在井下跟班对重点区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掌握安全情况,协助矿长分析解决事故隐患排查中的重大问题
(十五)党群办公室主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协助矿长、书记做好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监督矿井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组织群监员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并监督事故隐患治理
3.配合矿长、书记组织矿井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法律法规,密切联系群众,了解职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职工安全思想工作,解决职工群众生活中的问题,使其安心工作
4.参与全矿各类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
5.根据矿长安排协查举报的事故隐患
(十六)安监科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是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部门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监督检查各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配合矿长组织月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会议,并形成月度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4.安排安监人员每班进行巡查,排查事故隐患
5.及时将月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督办、验收过程中形成的电子信息、纸质信息归档
6.对各级隐患治理进行监督监管,并进行销号、公示
7.协助安全副矿长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管理技术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专项培训
8.对矿井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环保管理、消防管理、安全培训、“双控”预防机制等落实情况负监督检查责任
9.按照规定统计并向上级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10.负责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存档,并进行核实,对如实举报人员落实奖励
(十七)安监科科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指示精神
2.协助安全矿长组织矿井隐患排查及安全大检查工作
3.参与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制止和纠正“三违”
4.督办落实各级人员排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闭合工作
5.按照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6.协助安全矿长组织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培训工作
7.组织或参与矿井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8.负责落实事故隐患举报登记、存档工作,并进行核实,对如实举报人员落实奖励
9.参加月度事故隐患治理会议,参与事故隐患分析,对改进措施提出建议
(十八)生产技术科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协助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做好采掘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月度、旬度全覆盖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分管范围内D级隐患进行督办
3.每天安排管理、技术人员对管辖业务范围内进行事故隐患排查
4.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办过程中形成的电子信息、纸质版进行上报
5.参加月度事故隐患治理会议,参与事故隐患分析,对改进措施提出建议
(十九)生产技术科科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指示精神
2.协助矿领导抓好所负责专业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对分管范围内D级隐患进行督办
3.认真做好专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向相关矿领导汇报
4.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检查治理工作
5.监督落实分管专业检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实现闭合管理
6.按时组织参加矿及分管专业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并根据会议纪要,督促相关队组认真落实整改
7.按规定向安监科、相关领导及上级部门上报专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8.按职责划分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中的责任
(二十)机电运输科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协助机电副矿长做好机电运输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月度、旬度全覆盖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分管范围内D级隐患进行督办
3.每天安排管理、技术人员对本业务范围内进行事故隐患排查
4.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办过程中形成的电子信息、纸质版进行上报
5.配合调度室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雨季(冬季)“三防”事故隐患专项排查
6.参加月度事故隐患治理会议,参与事故隐患分析,对改进措施提出建议
(二十一)机电运输科科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指示精神
2.协助矿领导抓好机电、运输专业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对分管范围内D级隐患进行督办
3.认真做好专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向相关矿领导汇报
4.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检查治理工作
5.监督落实分管专业检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实现闭合管理
6.按时组织参加矿及分管专业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并根据会议纪要,督促相关队组认真落实整改
7.按规定向安监科、相关领导及上级部门上报专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8.按职责划分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中的责任
(二十二)通风防突科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协助总工程师做好通防、火工品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月度、旬度全覆盖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分管范围内D级隐患进行督办
3.每天安排管理、技术人员对本业务范围内进行事故隐患排查
4.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办过程中形成的电子信息、纸质版进行上报
5.参加月度事故隐患治理会议,参与事故隐患分析,对改进措施提出建议
(二十三)通风防突科科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指示精神
2.协助矿领导抓好通防、火工品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对分管范围内D级隐患进行督办
3.认真做好专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向相关矿领导汇报
4.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检查治理工作
5.监督落实分管专业检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实现闭合管理
6.按时组织参加矿及分管专业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并根据会议纪要,督促相关区队认真落实整改
7.按规定向安监科、相关领导及上级部门上报专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8.按职责划分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中的责任
(二十四)地质测量科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协助总工程师、地测防治水副总做好地测防治水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月度、旬度全覆盖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分管范围内D级隐患进行督办
3.每天安排管理、技术人员对本业务范围内进行事故隐患排查
4.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办过程中形成的电子信息、纸质版进行上报
5.配合调度室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雨季“三防”事故隐患专项排查
6.参加月度事故隐患治理会议,参与事故隐患分析,对改进措施提出建议
(二十五)地质测量科分管副科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指示精神
2.协助矿领导抓好地测防治水专业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对分管范围内D级隐患进行督办
3.认真做好专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向相关矿领导汇报
4.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检查治理工作
5.监督落实分管专业检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实现闭合管理
6.按时组织参加矿及分管专业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并根据会议纪要,督促相关区队认真落实整改
7.按规定向安监科、相关领导及上级部门上报专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8.按职责划分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中的责任
(二十六)调度室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根据季节变化组织雨季“三防”、冬季“三防”等事故隐患专项排查
2.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月度、旬度全覆盖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分管范围内D级隐患进行督办
3.每天安排管理、技术人员对本业务范围内进行事故隐患排查
4.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办过程中形成的电子信息、纸质版进行上报
5.参加月度事故隐患治理会议,参与事故隐患分析,对改进措施提出建议
(二十七)调度室主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指示精神
2. 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月度、旬度全覆盖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分管范围内D级隐患进行督办
3.协助矿领导抓好所属专业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4.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检查治理工作
5.监督落实分管专业检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实现闭合管理
6.按时组织参加矿及分管专业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并根据会议纪要,督促相关区队认真落实整改
7.按规定向安监科、相关领导及上级部门上报专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8.按职责划分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中的责任
(二十八)办公室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指示精神
2.协助矿领导抓好所属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组织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