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57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平煤股份七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平煤股份七矿序言多年来我矿始终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树立“生命至上、安全为天”的安全理念,在全矿推行全员安全管理模式使我矿安全管理工作有了很大的提高目前,我矿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为以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更好的实施安全对策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七矿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在七矿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由安全部门和有关业务科室组织编写了七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一书七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对规范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责任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为我矿开展塑造“本质安全人”,创建“本质安全岗”,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望全矿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明确责任,以高标准的工作质量,以扎实的工作作风确保我矿安全生产,为“创精品七矿,建和谐矿区”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贡献!目录TOC\o1-2\u
一、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2
四、安全监督检查制度3
五、管理人员包保工作面制度5
六、领导带班下井制度6
七、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8
八、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10
九、领导下井带班公示制度11
十、安全举报制度11
十一、事故报告制度12
十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12
十三、安全奖惩(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15
十四、安全质量标准化暨五优矿井建设管理制度16
十五、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7
十六、安全质量达标和“五优”矿井投入保障制度18
十七、安全质量达标和“五优”矿井创建考核奖惩制度19
十八、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21
十九、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25
二十、安全确认制度27
二十一、安全评价制度28
二十二、安全风险评估制度29二十三安全预警制度29
二十四、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30
二十五、安全技术管理制度36
二十六、采煤安全管理制度36
二十七、掘进安全管理制度37
二十八、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38
二十九、机电运输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39
三十、通风设备施检查维修制度40
三十一、监测设备检查维修制度40
三十二、仪器仪表维修制度41
三十三、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41
三十四、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42
三十五、劳保发放管理制度44
三十六、防治水管理制度44
三十七、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45
三十八、矿井生产通信联络系统使用管理制度47
三十九、安全教育与安全培训制度51
四十、安全生产承诺制度51
四十一、安全风险抵押制度53
四十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6七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集团公司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入井检身制度
1、井口验身人员负责入井人员的检身,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验身工的检查
2、对于不配带安全帽、矿灯、自救器和井下人员定位信息识别卡,不穿脚靴、工作服或穿化纤衣服的;对于携带火种、香烟和其他《规程》规定禁止下井的物品,一律不准下井
3、对于不听劝阻或者故意阻挠验身工进行检身的,按违章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4、人员携带工器具长度超过
1.6米,原则上不准乘罐下井,特殊情况因工作需要时,要经矿值班人员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方可入井
(二)人员出入井清点制度
1、所有入井人员必须到井口信息中心进行登记,以便矿调度室及时掌握入井人员总数矿灯房也必须对领灯情况进行登记
2、井口信息中心必须每天对每班的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回报矿生产调度室等部门
3、入井人员升井后必须立即交矿灯和自救器,矿灯房负责登记和汇报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会议周期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周三下午300
二、会议内容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安全文件精神,研究矿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事故等做出处理决定
三、会议主持人必须由矿长、安全副矿长或矿长指定人员主持
四、会议参加人员及单位党委书记、矿长、各战线副矿长、党委正、副书记、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各副总师、机关各科室科长、生产
一、二区、物业区、运销公司、供应站、工会、女工、职工学校、多经科主要负责人等几点要求l、参加会议者必须是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行政一把手,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事先向矿长或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委托他人参加,否则按旷会处理
2、每次会议由安检科负责统计到会人员和单位,迟到一次罚款100元,旷会一次罚款200元
3、由安检科做好会议记录,下发会议纪要,各单位负责人要按要求抓好落实
4、由安检科负责将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存档管理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安全工作目标
1、杜绝重大瓦斯、煤尘事故
2、全矿杜绝死亡和一级非伤亡事故
3、地面单位杜绝重伤、二级非伤亡及其以上事故,
4、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省一级标准,保持省“五优”矿井创建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
二、安全、质量目标管理l、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一级
2、矿井开掘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一圾
3、矿井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一级
4、矿井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一级
5、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一级
6、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一级7,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一级
8、爆破器材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一级
三、措施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责任、规范管理,把安全工作作为企业的第一任务,干部的第一责任,职工的第一福利来抓
2、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坚持干部带班制度,干部和工人同上同下坚持对安全生产一日一次隐患排查坚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抓坚持“四不生产”,下井盯住问题处理坚持安全技术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素质
3、继续深化区域安全管理各职能机构落实业务保安责任制,发挥“监督、服务、协调、推新”的职能各区队形成安全管理的主体,做到目标、责任、权力、利益的统一,规范行为,自我约束
4、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教育培训基础工作,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监督检查、现场隐患整改和安全信息管理,构建企业内部自律性的系统化安全管理运行机制
5、认真按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检查,坚持旬检月评,按矿2号文、3号文进行落实奖罚
四、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一、检查重点矿井“一通三防”的装备、管理情况
二、检查周期每月三次,每旬一次
三、检查内容及标准检查的主要内容是《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施工安全作业规程等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国家、省质量标准化标准的执行情况
四、检查方式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检查
五、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安全检查由安检科负责组织,采掘机运通等业务科室人员参加
六、检查规定
(一)安全质量大检查
(1)全矿安全质量大检查由矿长或指定人员组织,安检科具体负责,各战线领导、相关科室、区队人员参加,各单位正职必须参加
(2)安检科负责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复查,复查人员查出检查人因不认真而遗漏安全隐患或问题者,除按制度对有关责任单位(人员)罚款外,按罚款数额的10%对相关检查人员进行罚款
(3)安全检查汇报检查完毕后由小组(战线)负责人将整理的问题报安检科,并在当天下午的信息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对所查问题相关单位一律按“五定”原则落实处理
(4)对井下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顿,指定专人现场跟踪落实,直至将重大安全隐患处理完毕,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
(二)日常安全检查
1、领导干部值班检查规定
(1)值班领导干部负责布置、协调、处理好一天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当天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2)所有参与值班人员值班时,由值班长安排,调度室对值班人员分工下井巡回检查,了解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规章制度措施落实情况、“三违”情况,第二天晨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问题整改意见
(3)矿科区队领导下井检查,升井后认真填写记录,由信息中心通知有关部门、区队按期整改
(4)需要现场解决的安全隐患,现场能够处理的,要盯住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组织有关部门、区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
2、业务科室有关安全检查规定
(1)各业务科室区每天要安排人员下井到自己所管区域进行安全巡回检查,监督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的落实、监督规章制度落实、督促安全隐患整改、检查安全质量情况、查“三违”,及时了解掌握当天安全生产动态
(2)业务科室、区检查人员巡回检查时,查出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该停产的必须停止生产,组织有关人员处理,对所查出的一般问题升井后通知相关区队整改
(3)各业务科室、区要建立隐患记录台帐,并将有关信息上报战线领导审阅
(4)工作面安装、回收、初采初放期间要求井下跟班的,各相关部门要按规定安排人员到现场跟班,监督落实措施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5)所有入井人员升井后必须到信息中心如实填写安全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
3、安全专职、兼职安全队伍检查规定
(1)安检科负责对井下所有场所进行巡回安全检查,
(2)安检科管理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检查,并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查“三违”,除隐患
(3)对于重点工程需安排安检人员盯班的,要及时安排素质较高的安检员盯岗
(4)井下跟班(盯班)安检员检查要求
①始终坚持安全工作“四不生产”、“四不放过”原则,搞好矿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②严格执行“三大规程”、现场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监督检查与汇报
③严格对各类隐患及安全问题进行追踪落实、检查验证对井下发现的一般问题,现场督促解决,对较大的问题,向调度室汇报,然后现场跟踪落实解决,若当班解决不了,到交班时传达下班落实解决,直至问题落实处理完毕
④狠反“三违”,对查到的“三违”人员,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五、管理人员包保工作面制度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抓好所包区队的安全管理,对所包区队安全生产负监督管理责任
2.按照矿包队安排,深入基层区队,深入基层现场,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所包区队安全管理,考核所包区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包队人员责任与所包单位安全挂钩,凡所包单位出现严重事故的,将按照矿有关文件规定追究包队人员的责任
5.实行“三包”制度,包安全、包工程质量、包职工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安全生产
6.包队人员每月到所包单位施工地点不得少于2次,每月需定期参加所包单位班前会议,主动帮助所包区队解决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
7.严格考核奖惩,矿定期对包队考核情况进行通报,纪委监察科牵头,联合组干科、安检科每月通报考核奖惩结果
六、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为贯彻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中平能化集团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中平〔2010〕386号文)及《中平能化集团关于印发干部下井及深入现场工作制度的通知》(中平〔2010〕280号)的要求,切实加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带班下井人员及带班、下井次数要求
1.矿党政负责人每月下井不能少于10次,其中下井带班不少于5次;安全、生产、机电、采煤、开掘副经理和总工程师每月下井不能少于15次,其中下井带班不少于6次;其他副职干部每月下井不能少于6次,其中下井带班不少于5次;副总工程师下井带班不少于5次
2.负责安全生产方面的副总工程师和机关生产科室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井下区队正职干部每月下井不少于16次,副职干部每月下井不少于20次,区队正职干部下井带班不少于7次,并具体安排保证每班有一名副队长以上管理干部现场跟班带班
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工作职责l.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必须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
2.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必须严格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三超”生产行为
3.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汇报
三、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及现场工作要求
1.所有入井管理人员均实施入井报工制度,公司本部到安全信息中心报工,六矿二井到六矿二井调度室报工
2.所有入井管理人员升井后要认真填写检查整改记录,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到调度室填写,公司本部区队级领导到井口安全信息中心填写,六矿二井干部到六矿二井调度室填写,做到下井或深入现场的时间、班次、路线及地点清楚,隐患内容及整改意见具体
3.凡下井的管理人员升井后,不在隐患排查汇报记录上填写下井时间、地点和隐患的,一律视为没有下井
4.所有入井管理人员必须完成下井指标,且四点、零点班下井次数应不少于下井指标的1/
35.各级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必须坚持与工人同上同下,确保现场管理到位、安全责任和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6.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必须在井下现场交接班,上一班带班领导必须在井下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7.矿带班领导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下井带班的,须经矿长或党委书记批准,并提前向调度室说明情况,必须由同级干部代替带班,严禁空班、空岗
8.矿领导下井带班时,需在调度室和井口明显位置公示下井带班领导姓名,并每月在公示栏里公布矿、区队领导干部跟班带班计划完成、下井次数、四点和零点次数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四、严格考核与奖惩
1.每月由纪委监察科牵头,联合组干科、安检科对干部下井情况进行考核,并由组干科在公示栏里公布考核结果
2.完不成当月规定下井次数、带班次数及零、四点班低于考核指标又没有正当理由的,给予100—300元罚款;季度有二个月未完成下井考核指标的,取消第二个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
3.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值班、带班出现空岗、脱岗者,第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给予诫勉谈话,第三次就地免职空岗、脱岗出现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
4.对无故不下井或下井时间不够,考勤弄虚作假者,出现第一次罚款300元,出现第二次取消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资格,并给予诫勉谈话,出现第三次就地免职
5.由矿纪委负责对各单位落实干部下井值班带情况进行日抽查、月考核、季度评比,对获得优胜的党支部及党员干部进行表彰奖励
6.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的重要依据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七、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为贯彻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和《中平能化集团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中平〔2010〕386号文)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级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
(一)交接班时间八点班0730-0830四点班1530-1630零点班2330-2430
(二)交接班地点副井底人车场、六矿二井副井底侯罐室
(三)交接班规定
1.接班领导必须按规定时间提前到岗,与交班领导共同办理交接手续,交班后交班领导方可离去
2.交班领导应提前做好交接班准备,填写清楚交接班记录,交清以下内容
①当班己完成和未完成的生产任务及采取措施的情况
②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运行情况
③当班存在的隐患和处理以及采取措施的情况
④当班查处的“三违”情况
⑤有无重大险情预兆等情况
3、接班领导接班时应做好下列工作
①查阅交接班记录进一步了解上班安全、生产等情况
②巡视各地区的安全生产及任务完成情况
③检查重点地区与关键环节的安全运行情况
④巡视检查制止“三违”情况
4.遇以下情况不准交接班
①接班领导接班前饮酒
②接班领导不具有带班资格
③接班领导未按时到岗
5.考核出现下列情况的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进行考核
①交班领导未按要求进行交班
②接班领导未按要求进行接班
③接班领导未接班,交班领导不能离岗
二、队干部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
(一)交接班时间每班班前会后20-60分钟;
(二)交接班地点各单位施工现场
(三)交接班内容
1.本班工作完成情况及质量验收;
2.本班的安全隐患以及处理情况;
3.对下一班工作建议;
4.下一班安全重点部位及注意事项;
5.其它需要进行交接的内容
(四)交接班要求
1.交接班必须在工作面现场进行交接,且两人须同时向调度室汇报
2.交接班记录由交接班干部负责亲笔填写
(五)考核l.没有执行现场交接班的对单位罚款1000元/次,对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次,对责任人按矿有关文件除经济处罚,将给予行政处分;
(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组干科、纪委、安检科负责考核执行
八、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根据《煤矿领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和《中平能化集团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中平〔2010〕386号文要求,为加强七矿领导带班入井管理,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档案资料干部入井考勤表、领导干部下井安全检查信息表、隐患排查记录、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入井记录、领导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
二、档案建立l.干部入井考勤表、隐患排查记录、由安全信息中心建立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2.领导干部下井安全检查信息表、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入井记录由调度室建立区队管理干部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由本单位建立
三、档案填写及保存
1.各类档案资料填写必须严肃、认真
2.各类档案资料填写必须按时间填写,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或补写的视为无效带班
3.交接班记录本使用完后,由各单位将交接班记录本送安全信息中心存档
4.干部入井考勤由信息中心信息员根据实际入井人员、时间进行填写并保存
5.各单位干部入井隐患排查记录本用完后由安全信息中心保存
6.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入井记录由本人填写、调度室保存
7.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由带班领导井下现场交接班时填写,由调度室负责保存
8.领导带班下井工作计划、计划完成情况记录均由带班下井领导自行制定、填写和保存
9.六矿二井各种资料由六矿二井调度室保存
10.各种档案资料保存期限为1年
四、有关考核l.凡未按要求填写相关记录的,对责任人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一项未填写罚款100元
2.因保存或档案管理不力,造成档案资料损坏、丢失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九、领导下井带班公示制度为了保证矿领导和区队干部下井带班及时,不出现空班缺岗,并能接受职工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1.每天早上开调度会议前,由调度室人员按照规定的值班跟班表在调度室公示当天的值班、跟班人员姓名如有调整必须在调度会议上明确安排当天的值班跟班人员
2.每班入井前由调度室负责公示当班的矿领导和区队干部带班人员姓名、职务接受职工监督,无跟班人员入井带班,职工有权拒绝入井
3.每月由组干科在矿公示栏公示矿领导及区队干部下井及带班次数,并接受职工的监督
十、安全举报制度
1、为充分调动矿职工依法监督矿井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严肃处理违规、违章生产行为,规范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2、矿任何单位或任何人对安全生产隐患、事故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矿安监部门汇报
3、举报范围
1、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对事故情况弄虚作假的单位
2、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进行生产的单位
3、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违章、冒险作业的
4、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入井带班的
5、职工违章作业的
4、矿安监部门接到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后,应登记在册,并检查处理
5、对群众举报,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奖励现金数额由矿决定
6、矿安监及其他有关部门应为举报人保密
7、举报电话:
2737412.
十一、事故报告制度为了及时报告、统计事故,积极采取抢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生工伤和死亡事故,负伤者或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就近用电话向矿调度室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主要经过、伤员受伤情况等
二、调度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矿长、安全副矿长和安检科,安检科在1小时内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及事故现场的勘查,并在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报告集团安监局
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就近用电话向矿调度室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发生事故或灾害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类型、影响范围、人员遇险情况、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应急预案的启动情况、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进展情况,以及需要请示报告的其他事项等
四、调度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当天矿值班领导、矿长、书记、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安检科、调度室主任、救护队、事故单位、保卫科、办公室、供应站、职工医院矿值班领导根据具体情况通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到调度室,由矿值班长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矿长未到之前,由值班领导全权负责救灾指挥)
五、安检科要建立事故档案,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受伤人员姓名、受伤情况等
十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保持安全高压态势,打造一流的安全执行力,确保矿井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方法及程序
1、在矿管辖范围内的井上下生产单位及部门凡出现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严重“三违”行为等情况,均实行责任追究
2、事故追查必须严肃认真,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以及事故造成的损失,科学划分责任,找出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3、责任追究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综合分析,划清责任,全面追究,按“五个到位”的内容一追到底
4、针对事故要逐条分析,逐项解剖,使各方面都能充分认识到事故发生的根源,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让职工了解事故,吸取教训,指导安全生产
5、发生安全事故,由安检科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追查,严格按集团和矿及本制度第二条进行追究有关文件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
6、发生生产事故,由调度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追查,按本制度第二条进行追究
7、发生机电事故,由机电科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追查,按本制度第二条进行追究
二、责任追究规定
1、井下单位发生一起死亡1人责任事故的,事故责任单位(队)停产整顿,并扣除安全结构工资,当班工长、带班干部撤职,队长、书记免职;所在区的主管副区长免职,区长、总支书记行政记大过并各罚款5000元;业务科室分管副科长行政记过并罚款3000元,科长行政记大过并罚款2000元;战线副总行政记过并罚款5000元;安检科长、安全副总行政记过并罚款2000元公司领导按《中平能化集团严格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若干规定》(中平
[2011]6号)进行处罚重组煤矿发生死亡1人责任事故的,重组煤矿矿长、战线副矿长撤职发生一起死亡2人或累计死亡2人责任事故,对事故责任区队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公司领导按《中平能化集团严格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若干规定》(中平
[2011]6号)进行处罚
3、发生重伤1人责任事故,事故责任单位工长、跟班干部免职;队长、党支部书记行政记过并各罚款2000元;所在区的区长、党总支书记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各罚款1000元;业务科室科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罚款500元;扣除责任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的50%
4、发生1人轻伤事故住院治疗,对责任单位事故直接责任者罚款500元;跟班干部、工长、班组长各罚款500~1000元;队长、党支部书记各罚款500元发生一次2人以上轻伤事故住院治疗或当月累计轻伤事故住院医疗3人次以上,对事故责任单位队长、党支部书记各罚款1000-2000元;当班跟班干部罚款2000元;事故直接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5、采掘工作面因存在严重隐患被上级责令停产的,每次扣除责任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的2%,取消责任业务科室的当月安全奖;机电设备停运的,每台扣除责任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的
1.5%,取消责任业务科室的当月安全奖
6、单位出现严重安全隐患、低瓦斯超限事故(2%以下)、二级以下非伤亡事故,每次扣除责任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的20-25%
7、单位出现重复隐患、隐患复查仍然没有及时整改,对单位罚款2000-3000元
8、地面单位发生一起死亡1人责任事故的,责任单位主管副职、队长、书记、主管副区长撤职,区长、总支书记行政记大过并免职
9、安全风险抵押实行月考核月兑现,发生死亡事故,取消全矿当月安全奖,没收事故责任单位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重新抵押;发生重伤事故的单位,取消当月安全奖,没收事故责任单位抵押金的50%,重新抵押;发生一级非伤亡责任事故的,参照死亡事故处理;发生二级非伤亡事故的,参照重伤事故处理严格执行“安全一票否决权”制度,因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分的干部和发生重伤或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的单位,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10、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值班、带班出现空岗、脱岗者,第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给予诫勉谈话,第三次就地免职空岗、脱岗出现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
11、严格安全汇报制度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故意拖延或隐瞒不报者,对事故单位罚款3000~5000元,对事故责任人罚款300~500元严格重大隐患排查汇报制度,各业务科室每月25日前将本战线重大隐患排查情况报安检科,不按时报送或不报者,取消当月安全奖,对责任科室罚款500-1000元
十三、安全奖惩(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1、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做到安全目标与干部成绩、职工个人及单位经济利益挂钩,凡因安全生产问题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严重“三违”处罚的个人及重大事故单位,本年度不准评先个人不得晋级、提升各单位结算工资的20%和安全挂钩单位如果出现重伤和二级非伤亡事故扣除工资1O%;出现死亡事故和一级非伤亡事故扣除工资20%-
2、实行安全风险抵押下列人员对矿抵押生产一区,生产二区、六矿二井区长、总支支部书记、各副总工程师、副区长、区工会主席、区技术员、各生产单位队长、支部书记、副队长、工会主席、技术员、各业务科室科长、副科长、八条线负责人参加安全风险抵押的基层单位(队、车间人员,实行年度抵押,分月进行考核,凡责任范围内出现死亡一人责任事故,扣除责任人的全部抵押金,重新向矿缴纳抵押金月度内实现安全生产,矿兑现抵押金的1/10全年实现安全生产年底一次性退还本金、并且支付银行同期利息
3、狠反“三违”,各原煤生产单位管理人员、业务科室主管科员、一般科员每人每月完成反“三违”指标一名,否则,对没有完成“三违”指标者,当月抵押金不予兑现查出的“三违”人员,必须在三日内将罚款上交矿财务
4、发生一次死亡一人事故的,对责任单位执行安全结构工资,,有关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因“三违”造成死亡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开除矿籍处分因责任制不落实或质量低劣造成事故,单位的队长,支部书记给予撤职处分
5、每发生一人次重伤事故,扣除责任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50%
6、每发生一次一级非伤亡事故,比照死亡事故处理,二级非伤亡事故,比照重伤事故处理
7、对抢险救灾和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奖对查出重大隐患和严重违章行为的人员,给予奖励
8、每月对月度内实现安全生产,并完成其他安全质量考核指标的单位,给予奖励
9、开展阶段性安全活动,单独制定活动规划及奖罚办法,对开展活动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安全奖励
十四、安全质量标准化暨五优矿井建设管理制度
1、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
1、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一级标准,保持省“五优”矿井,创建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
2、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调度、爆破器材管理专业达一级
2、检查标准各专业依据《河南省国有煤矿生产矿井和地面厂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进行检查验收
3、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周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行每旬检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总评,实现动态达标
4、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
1、矿成立安全质量检查督察组,组长由矿长担任
2、具体工作由安全副矿长组织,安检科进行落实
3、矿设立采煤、开掘、机运、通风、地测、调度、爆破器材等八个专业组,抽调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保卫各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由矿长任命组长各组长对矿长负责,并对各专业的检查人员进行挑选,认真组织检查
五、五优矿井建设加强“五优”矿井建设日常的管理各主管责任科室要把各项图纸、资料、台账做细做好,做到资料规范、数据准确统
一、符合标准“五优”矿井创建办公室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认真听取各专业组的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我矿“五优”矿井建设稳步向纵深发展,实现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创建目标
六、安全质量达标奖惩
1、采煤工作面达到规划等级的每面奖3000-8000元
2、掘进工作面达标,每面奖1500-5000元
3、通风、机电、运输系统达标奖1000-2000元
4、峒室达标每处奖200-300元
5、其它项目奖励500-3000元(包括地面单位达标)达标超过规划等级的,给予
1.5倍加奖
七、处罚
1、凡出现不合格产品的采掘工作面、通风、运输、机电系统,车间、峒室设施等,一律停产整顿,并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
2、凡没有达到规划等级的采、掘工作面,通风、运输、机电系统,车间、机电峒室按规定结构责任单位的工资,并对单位加罚
1.5倍罚款
十五、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全矿各工种都必须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前的准备到操作结束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均要有具体规定;
2、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必须制做成牌板悬挂于队学习室醒目地点便于学习,有条件的机电峒室也必须悬挂相应工种的操作规程;
3、各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熟记会背其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4、操作规程与现场情况不符或不便于操作时,必须由技术负责人及时补充完善,审批后贯彻执行;
5、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至少每月对相关工种的操作堆积贯彻学习一遍,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6、各单位的操作规程应装订成册,便于贯彻学习和监督检查;
7、凡不按操作规程操作者,视为严重违章,按有关规定处罚,造成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六、安全质量达标和“五优”矿井投入保障制度为了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建立安全质量达标和“五优”矿井专项投入保障制度,主要用于矿井质量标准化项目和“五优”矿井建设项目,为规范使用,特制定本制度如下资金的提取及使用范围:
1、安全费用、质量标准化(吨煤5元)及“五优”矿井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专户储存、矿集中是使用,任何单位和科室不得挪用
2、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基金的使用,矿按上月实际产量5元/吨计算,5元/吨煤由矿掌握统一使用
3、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需要增加的工程、设备、设施所需投入的资金
4、现有的工程、设备、设施达不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而进行更新、改造所需投入的资金
5、急需用于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监测仪器、仪表所需投入的资金
6、用于质量标准化的学习、培训、宣传和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7、改善井下生产场所的工作环境所需投入的费用
8、完善质量标准化管理所需的装备、材料所发生的费用
9、质量标准化工作所急需的其它费用申报程序
1、各单位分专业认真筛选符合资金投入的工程、设备、设施,列出计划,报安检科,由矿安全副矿长牵头组织安检科、总办室、企管科、财务科会同有关科室审定后,方可下达计划执行
2、由矿统一下达下达项目标准化项目及计划项目实施
1、各职能科室按照矿审批的质量标准化工程项目计划,对本系统业务范围内的项目负责实施过程监督,保证质量,按期完成安检科负责牵头组织落实项目的完成情况
2、各单位要将质量标准化项目,按四定原则组织实施项目验收
1、每个项目验收结束后,由矿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督促相关项目的实施,并组织验收,确保计划落实,并将验收报告报矿领导和有关科室
2、企管科根据各单位计划,及材料使用建立专帐
十七、安全质量达标和“五优”矿井创建考核奖惩制度为强力推进安全质量达标和“五优”矿井创建工作,提高安全标准化水平高标准、高起点建设质量标准化矿井,实现矿井本质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考核奖惩制度
一、考核办法各单位每月25日前将本单位下月质量达标项目及“五优矿井”创建项目报业务科室,业务科室汇总筛选后,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报安监科,由安监科统一汇总后,下发执行项目完成后,由安监科组织相关业务科室按照安全质量达标和“五优”矿井创建项目计划组织验收
(一)对井下基层区队的考核
1、采煤工作面的考核优良品总分在93分及以上奖励,合格品总分在86分以上,不奖不罚,不合格品执行结构工资
2、开掘工作面的考核优良品总分在93分及以上奖励,合格品总分在86分及以上不奖不罚;不合格品执行结构工资
3、机电运输系统达标(93分及以上)奖励
4、通风系统达标(93分及以上)奖励
5、爆破器材管理达标(93分及以上)奖励
(二)对业务科室的考核:
1、做好当月本专业范围内的安全质量达标规划、“示范”采掘工程、达标线路规划和安全质量达标工程项目的规划
2、参加矿组织的安全质量达标检查验收工作,每次检查覆盖率100%
3、积极组织本战线开展安全质量达标竞赛活动
4、地测、调度、爆破达标二.奖励条件
1、单位杜绝重伤和二级非伤亡及以上事故,当月无重大隐患
2、无不按措施施工等现象
3、区队制定有达标竞赛活动方案,安全质量达标规划、措施、目标和奖励制度
4、采掘单位制定有工程质量班验收制度,有现场验收记录,并建有台帐
5、完成当月矿下达的各项生产、检修、维修计划(开掘工作面按单头进尺考核煤巷月进尺不低于100米半煤岩巷不低于70米岩巷月进尺不低于40米)三.奖励标准
1、采煤工作面:优良品、总分在93分及以上奖励6000--8000元
2、开掘工作面:优良品、总分在93分及以上奖励3000--5000元/头
3、属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综合单位的达到矿规划等级奖励3000--5000元,其他井下单位达到规划等级分别给予2000--3000元的奖励
4、地面单位及其他项目达标每季度奖励3000--5000元
5、示范工程建成后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验收,达到标准的采掘工作面,一次性给予20000~50000元奖励
6、对于管理创新、经验典型的精品工程、示范头面,单位申请、专业推荐,矿组织召开现场会的,对单位奖励30000~100000元集团组织召开现场会的,矿按照集团奖励数额给予同等的奖励
7、队管人员的奖励按单位质量达标奖励的30%分配四.处罚
1.月度内没有达到矿规划等级的采掘工作面机房、车间、硐室、设备、系统对责任单位执行结构工资对责任单位书记、队长各罚款300--500元,其它管理人员各罚款200--300元;对责任区区长、总支书记各罚款300--500元,主管副区长罚款200--300元;对责任业务科室科长罚款300--500元
2.凡出现不合格品的采掘工作面,机电、通风系统低于90分的一律停产整顿并对责任单位执行结构工资对责任单位书记、队长各罚款500--1000元,其它管理人员各罚款300--500元;对责任区区长、总支书记各罚款500--1000元,主管副区长罚款300--500元;对责任业务科室科长罚款500--1000元
3.凡被集团动态检查中或本矿安全检查及业务科室安全质量检查中被停产、停运的采掘工作面及设备取消获奖资格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队长、书记各罚款500--1000元,其他队管人员罚款500元
4.2011年规划的达标项目“示范”工程没有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的对区、队、业务科室等相关责任人罚款1000—2000元
5.采、掘、机、运、通等专业每旬检查覆盖面达不到100%的,对业务科室罚款2000元,对业务科室科长罚款1000元
6.检查验收人员不认真进行检查验收弄虚作假者对责任人罚款500元取消验收资格,所查工程视为不合格品
7.地面单位各种制度不健全、隐患多、环境卫生差的每处罚款1000-3000元
十八、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中平
[2011]8号)精神,提升矿井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建设完善我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特制定本制度
1、组织领导成立矿建设完善“六大系统”领导小组组长许金魁韩和平副组长:周民路李国军李舒斌魏占权胡毅赵金海侯良友赵君志代桦陈亚楠刘宏伟闫红杰成员由各副总、各业务科室科长及各区区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吴钦军兼办公室主任
二、目标任务
(一)建设完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矿井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
(二)建设完善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必须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或具备定位功能的无线通讯设备),确保能够实时掌握井下各个作业区域人员的动态分布情况
(三)建设完善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凡从采掘工作面步行撤离,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内不能安全到达地面的,必须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设置救生舱
(四)建设完善矿井压风自救系统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一步建设完善矿井压风自救系统保证所有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的供风供气
(五)建设完善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一步建设完善防尘供水系统,保证所有采掘作业地点和人员集中地点在灾变期间的应急用水
(六)建设完善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一步建设完善矿井通讯联络系统;积极推广使用井下无线通讯系统、井下广播系统,保证在灾变期间能够及时通知人员撤离和实现与避险人员的通话
三、工作步骤
(一)规划设计阶段2011年3月底前完成“六大系统”的总体规划方案、设计、资金预算及规划审批工作
(二)工程进度安排按照总体要求,进行月、季、年度工程进度排队2011年底,完善巩固“六大系统”中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矿井供水施救系统、矿井通信联络系统2012年底,基本建成“六大系统”2013年6月底,全面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重组煤矿2011年建成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矿井供水施救系统、矿井通信联络系统2012年底基本建成“六大系统”
(三)检查验收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后,先由矿“六大系统”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主管业务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再向集团“六大系统”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进行验收
四、职责分工
(一)业务管理部门职责
1.安检科是“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牵头部门
2、信息科负责井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矿井通讯联络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标准、验收、考核工作
3、通风科负责监测监控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下井口至全井下)系统、供水施救系统(下井口至全井下)的规划、设计、建设标准、验收、考核工作
4、机电科负责压风自救系统下井口至地面、供水施救系统(下井口至地面)的规划、设计、建设标准、验收、考核工作
5、总办室负责组织审查“六大系统”的相关工程设计、资金预算审批工作
6、开拓科、计划科负责组织施工“六大系统”的相关设施及井巷工程
7、财务科负责根据各单位“六大系统”建设总体规划,落实安排资金,分年度下达资金计划
(二)矿领导职责
1、矿长是建立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解决“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中的人、财、物等工作;
2、安全副矿长负责牵头组织制定本单位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对“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程负安全监管责任;
3、总工程师对“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负技术管理责任;
4、开掘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对相关井巷工程的施工、设备和设施的安装等工程负责
五、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是坚持预防为主,有效降低事故危害程度、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综合治理措施,是建设坚实煤矿安全技术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规划和措施,加快推进“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二)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六大系统”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认真整理完善各系统图纸、台帐等基础资料,并根据井下采掘系统变化情况,及时补充完善定期对各系统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加强系统维护,保证系统灵敏可靠要落实“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人和具体分管部门,加大人、才、物的投入,完善考核机制,采取得力措施,科学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全面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
(三)科学制定总体规划和方案,扎扎实实分步推进各具体分管部门要结合我矿井下实际和目前现状,认真制订自己分管“六大系统”的实施方案,合理规划,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程建设时间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并于2011年3月底前以书面形式报“六大系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进度安排,科学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全面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
(4)严格工程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安检科及各业务科室,要加强日常监管,强化监督检查,从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全面掌握“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进度情况,分管业务科室每月25日前必须将当月工程进展情况报“六大系统”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强化应急培训,科学组织演练各单位要加强入井人员的应急培训,使职工熟悉各种灾害情况的避灾路线,并能正确使用安全避险设施矿上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和演练方案,每年必须组织至少一次“六大系统”的联合应急演练,切实增强职工应急意识和应急技能
(六)规范验收,从严奖惩各业务科室及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认真组织验收考核,严格奖惩和责任追究,凡未按规划完成月、季度进度的单位,取消当月安全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对施工责任单位罚款10000元,对施工责任单位书记、队长各罚款2000元对业务主管科室负责人罚款3000元;按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单位,给予奖励
十九、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为了促进煤矿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机制,预防矿井在“一通三防”、防治水、职业危害等危险造成的重大事故,根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内容
1、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2、《计划》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应起到防止事故发生,并在一旦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受灾遇难人员的目的
二、《计划》的内容《计划》内容要包括矿井灾害发生的预兆、预防措施、灾害发生后的安全撤离、抢救措施,以及预防和处理事故当中有关人员的任务和职责、必备的技术资料等内容
三、《计划》的编制、修改方法和审批程序
1、《计划》必须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通风、采掘、机电、地质、技术等单位的有关人员编制具体负责部门为通风科
2、《计划》编写完毕后,由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副经理、通风副总、安全副总、采煤副总、掘进副总、机电副总及有关科室安全第一责任人或技术主管人员参加审批
3、当年《计划》必须在上年的12月20日前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4、在每季的前15天,矿总工程师根据矿井延期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变动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修改和补充具体负责部门为通风科因编制和审批不符合标准,罚责任人30~50元;由此出现事故的,按事故程度追究编制和审批人员的责任
四、《计划》的贯彻执行
1、已批准的《计划》由经理负责贯彻执行一旦《计划》批准,应立即向全体职工贯彻、学习各基层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和主管技术人员应负责本单位全体职工学习,并进行考试考试不及格、不熟悉《计划》有关内容的干部和工人,不准下井工作;对于每季度的《补充》意见,还应组织职工重新学习因没有组织职工学习或考试不及格上岗作业的,罚责任人30~50元,由此出现事故的,按事故大小追究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2、已批准的《计划》及工程图,应分别送交经理矿长、安全副经理、总工程师、副总、调度室、技术科、开拓科、地测科、机电科、安质科、通风科、集团公司救护大队各一份上述单位和领导应经常或定期检查《计划》的贯彻执行情况凡出现少送、不送的,罚责任人30~50元;因有关部门监管不力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大小,给予相应处分
3、每年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对学习中出现的问题,必须采取措施,立即改正不按期组织救灾演习的,追究责任人领导责任
二十、安全确认制度为保证职工生命安全和动力设备安全运行,达到“流程规范化,操作精细化”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各工作岗位的行为规范,提升岗位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确保岗位职工操作规范化,从根本上避免人的不安全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岗位作业人员对每一操作行为,都要通过手指口述进行安全确认;
二、安全确认要从操作前的准备、操作过程中的连续性、操作结束前后、联合作业、自我保护防范等工作的手指口述做起,达到每做一件事都要经过口述、确认、操作三个环节,确保作业行为的准确性;
三、矿组织各单位结合实际编制各工种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操作要诀和岗位描述内容,针对作业岗位员工进行强化训练、培训;
四、各岗位作业人员要熟记自己的岗位描述内容和手指口述要诀,严格按口述、确认、操作三个环节进行岗位作业;
五、安检科、业务科室负责对安全确认工作的检查考核;
六、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每人每月至少抽查3名岗位职工手指口述操作法;
七、机关管理人员每人每月至少抽查5名岗位职工手指口述操作法;
八、队(厂)管理人员每人每月至少抽查10名岗位职工手指口述操作法;
九、各级管理人员抽查岗位职工手指口述操作法后,要祥细记录被抽查人员单位、时间、岗位、结果和被抽查人签名,每月二十八日前由战线业务科室收集齐全后交安检科统计考核,对完不成抽查人次的取消当月安全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每人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十、被抽查的岗位职工,不能熟练地进行手指口述和岗位描述的取消当月安全奖
二十一、安全评价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提高安全可靠性,认真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特制定平煤股份七矿安全评价制度
一、安全评价领导机构,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战线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战线副总为主要成员,负责安全评价的领导决策
二、安全评价管理机构,由各战线负责人任组长,副总任副组长,有关业务科室人员为成员,负责评价工作的具体管理
三、评价执行机构,由各战线业务主管科长任组长,与评价相关的基层单位队长和技术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本专业评价项目的现场安全评价工作
四、安全评价内容
1、一通三防及防突安全评价主要内容包括矿井通风系统、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矿井防灭火系统、矿井综合防尘系统、瓦斯抽采系统和突出采掘工作面突出危险性安全评价
2、防治水安全评价应主要针对有突出水危险的采掘工作面3采掘工作面安全评价主要内容应包括顶板管理、工程质量等
4、机电运输安全评价主要内容包括提升系统、轨道运输系统、带式运输机运输系统、钢丝绳牵引带运输系统、矿井供电系统、井下供电系统、主排水系统、主压风系统、架空乘人系统、主要通风机等
五、评价结果应划分为安全可控、基本可控和持续改进三个等级,91分(含91分)以上为安全可控,81分至于90分为基本可控,80分(含80分)以下为持续改进
六、各业务科室要针对性的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周期为每月一次,月底24日前上报安质科进行汇总,并经矿长签字后,上报集团安全局调度室
七、针对安全评价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专项整改措施并实行闭合管理评价结果为安全可控或基本可控的,可边生产边整改隐患;评价结果为持续改进的,要求停止生产或运行,进行隐患整改,隐患整改销号后,通过再次评价达到安全可控或基本可控,方可恢复生产或运行
二十二、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为进一步促进矿井安全生产,落实好安全风险评估各项工作,强化对煤矿作业高风险区域的监控和预测,特制定平煤股份七矿风险评估制度
一、成立以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战线负责人为副组长,基层队长及技术员为成员的风险评估工作小组
二、各战线、业务科室要针对矿井安全生产存在的风险区域,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将评估情况及时报送风险评估工作小组
三、根据评估出的风险,要相应制定改进或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四、对不同类型、级别的危险源,必须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到相关的作业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五、经评估有危险环境及设备运行的重大隐患,要立即向调度汇报,经相关业务部门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后方可进入现场进行作业二十三安全预警制度为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预警工作机制,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特制定平煤股份七矿安全预警制度
一、矿成立安全预警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许金魁韩和平副组长:周民路李国军李舒斌魏占权胡毅赵金海侯良友赵君志代桦陈亚楠刘宏伟闫宏杰成员由各副总、各业务科室科长及各区区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武云兼办公室主任
二、预警级别可根据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事态,划分为三个等级C级预警(一般事故)、B级预警(较大事故)、A级预警(重大事故)
三、事故类型包括顶板事故、井下水害事故、井下火灾事故、煤尘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瓦斯超限事故、井下运输事故、矿井提升事故、矿井供电事故、大范围停风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
四、安全预警应急办公室通过对可能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收集和分析,经矿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必须立即发出预警信息,并利用通讯设施第一时间发布到井上下各工作地点,防治事故扩大应急管理小组负责人及成员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防止出现应急事件时不能及时沟通
五、预警响应C级预警由单位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及时向矿调度室回报,启动《现场处置方案》B级预警由分管副矿长负责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并及时将现场信息反馈至矿调度室A级预案有矿长负责启动《矿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向集团汇报现场信息,必要时请求集团、地方安全管理机构给予援助
六、责任追究与奖惩安全生产事故预警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安全生产事故征兆的重要情况或者在安全生产事故预警工作中有其他失职的、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在安全生产事故预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十四、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为明确平煤股份七矿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权限,理顺各级技术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使七矿技术管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权限
(一)生产矿矿长井下烧焊、录像、拍照安全技术措施
(二)生产矿技术负责人
1、回采
(1)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
(2)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安全技术措施;
(3)采煤工作面结束收尾安全技术措施;
(4)“三下”开采的安全技术措施;
(5)采空区强制放顶安全技术措施;
(6)采用综合机械化放顶煤开采时,针对煤层的开采技术条件和放顶煤的工艺特点,对防火、防尘、防瓦斯、防水、采放煤工艺、顶板支护、初采和工作面收尾等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
(7)分层开采上分层未铺设底网时,下分层回采时必须制定的防止冒顶的安全技术措施;
(8)采煤工作面过老巷的安全技术措施;
(9)采煤工作面缩短、延长采长安全技术措施
2、开拓掘进
(1)开掘巷道作业规程;
(2)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3)掘进期间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4)高、突煤层开掘巷道过采空区、停采线安全技术措施;
(5)开掘巷道设计变更及其补充措施
3、“一通三防”
(1)改变采区、采面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
(2)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安全技术措施;
(3)主要通风机检修停风,改变转数或叶片角度安全技术措施;
(4)矿井阻力测定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5)工作面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6)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7)局部通风抽出式风机安装,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8)矿井预防自燃发火安全技术措施;
(9)深孔爆破、松动爆破、崩溜煤眼、震动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10)矿井区域防突及采掘工作面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11)矿井反风演习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
(12)装有胶带输送机的井筒兼做回风井时的安全技术措施;
(13)煤巷、半煤巷采用混合式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14)高、突炮掘工作面瓦斯治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5)放顶煤工作面防灭火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6)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季度补充计划;
(17)矿井主要井巷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4、机电运输
(1)矿井主要通风机单回路供电、单机运转、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2)采区变电所停电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5、地质测量
(1)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
(2)矿井局部探放水、防治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三)生产矿副总工程师
1、采煤(综采)副总工程师
(1)采煤工作面支柱(架)防倒安全技术措施综采工作面倾角大于150时,支架防倒、防滑安全技术措施倾角大于250时,防止煤(矸)窜出运输机伤人的安全技术措施;
(2)处理倒架、歪架、压架以及更换支架和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的安全技术措施;
(3)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煤柱、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的安全技术措施;
(4)工作面支架上方处理冒顶的安全技术措施;
(5)采煤工作面(机采工作面做上下出口、局部卧底、过断层或遇坚硬夹矸)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6)采煤工作面放炮时保护支柱(架)和其他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
(7)工作面更换“三机”设备大件、支架或拆修支架部件的安全技术措施;
(8)采煤工作面机电设备特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9)综采工作面临时安装、回撤部分支架的安全技术措施;
(10)回采巷道维修的安全技术措施;
(11)运输机和转载机缩短、延长和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12)其他临时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2、开拓掘进副总工程师
(1)巷道开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交岔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掘进巷道过老巷、断层、停采线及松软岩层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开掘巷道停、开工安全技术措施;
(5)开掘巷道施工方式变更及爆破材料变更补充措施;
(6)开掘巷道扩大断面(车场、硐室等)措施;
(7)绞车窝、水泵窝等临时工程施工措施;
(8)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9)处理巷道冒顶安全技术措施;
(10)开掘巷道所用机电设备的安装、使用、回收、运输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11)掘进机拐弯安全技术措施;
(12)施工起吊梁窝、打架线眼、托管子眼、打掘进用绞车基础等施工措施;
(13)开掘巷道回收、运输支架和材料的安全技术措施
3、通风(防突、安全)副总工程师
(1)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器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设备停止运转的安全技术措施;
(2)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3)局扇运输、安装、临时性停风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4)通风、防突设施施工措施;
(5)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6)贯通巷道时通风系统调整安全技术措施
4、机电副总工程师
(1)超长、超宽、超重材料及设备的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2)固定设备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3)机电设备安装、回收安全技术措施;
(4)采煤工作面拉、移皮带机尾,皮带掐接安全技术措施;
(5)斜巷、大巷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6)变电所(配电点)设备的安装、回收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7)井下停、送电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8)采掘工作面供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9)地面高、低压架空线路安装及高压架空线路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10)井下电缆调整悬挂、变电所拆、接电缆、调整负荷安全技术措施;
(11)井下电机车架空线路安装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12)更换高强皮带、钢缆皮带、钢丝绳、硫化接头安全技术措施;
(13)采用皮带运输设备及材料的安全技术措施;
(14)卸煤犁、卸矸犁安装及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5)高空作业、起吊大件安全技术措施
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要求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实行会审,并形成会审意见参加会审人员必须具备技术员以上技术职称或担任副科长以上行政职务,并有在井下工作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附有会审意见及参加会审人员签名
(一)上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在本单位组织预会审,形成会审意见后上报公司,公司技术负责人可根据情况直接主持会审或委托公司相关专业副总工程师或相关业务部门牵头会审
(二)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会审必须有以下业务部门或人员参加采煤(综采)副总、通风副总、安全副总、机电副总、生产副总、生产技术科、地质测量科、机电科、安检科、通风科、调度室、煤质科、支护管理部门、施工队
(三)开拓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会审必须有以下业务部门或人员参加开拓副总、通风副总、安全副总、机电副总、生产副总、开拓掘进科、机电科、通风科、总办室、地质测量科、安全检查科、调度室、煤质科、施工队
(四)其他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由有相应审批权限的技术负责人确定参加会审人员
(五)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会审会议必须有会议记录,参加人员签名
(六)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经相应审批权限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正式生效
(七)生效后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开工前3天送达各相关施工单位、业务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
(八)生效后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前必须向所有参加施工的干部职工贯彻,并有贯彻学习和考试记录
(九)工程施工作业期间,作业规程每月必须至少复查、贯彻一次
(十)其他需要上报集团业务处室的安全技术措施,依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外包工程的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由主管业务科室(或区)负责完善,并签订安全技术协议
二十五、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矿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总工程师对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问题提出方案和措施,经矿长或集团批准后,由分管副矿长组织实施
2、明确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调度、环保、安全检查等业务科室的职责范围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并严格考核
3、大力开展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对于未达标的单位,要制定达标规划,并积极组织按期实现对于已达标的单位,无特殊情况,下年度必须保持上年度的达标水平
4、各级领导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要与时俱进,积极学习、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加强信息交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增强应变能力,为提高矿井经济效益服务
5、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必须严格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和执行,严禁无规程作业、无措施施工,每月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查,以促进措施对安全生产起到保证作用
6、加强对图纸资料和技术档案的管理矿井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图纸资料必须按规定填绘、补充、修改,技术档案资料必须齐全,机构变更或人员变动,技术资料要及时移交,防止因管理不善而泄露,对矿造成损失
7、安监部门要加大安全技术监督管理力度,监督检查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审、贯彻和执行情况从施工设计入手,保证施工设计严格遵循《煤矿安全规程》,并对施工设计的审批和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二十六、采煤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项有关安生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措施
2、积极推广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先进工艺等先进技术成果3认真制定并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的规定及措施
4、保质保量按时参加各种安全工作会议
5、做好对各采煤队安全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指导工作
6、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7、严格按“三大规程”组织生产
8、认真抓好职工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
9、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作到旬检、月检和季检的制度化和严肃认真
10、抓住安全工作的重点,做好采煤各关键阶段的安全管理做到突出重点、措施得力1l、严格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做到安全技术管理有章可循,按章办事
二十七、掘进安全管理制度
1、工程计划下达后,施工队主管技术人员要按时编写作业规程,要求筒单、明了、切实可行、高技术水平、完整且针对性较强,审批程序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规定进行、由矿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2、开工前三天向队施工人员贯彻作业规程第一次由队长主持,队技术人员向班组长以上人员及骨干贯彻;第二次由队长主持,队技术人员向全队职工贯彻,以后每月至少重新贯彻一次贯彻后对每个职工进行考试,对缺考或考试不及格者要补考,否则不准上岗每次贯彻作业规程都必须由参加人员签字,缺席人员补课井下避灾路线要由队长或技术人员亲自带队熟悉路线
3、加强掘进顶板管理掘进过断层、应力集中区、冒落区、石门见煤附近等事故多发部位,分管副总工程师要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贳彻执行在掘进过程中,由分管开掘的副矿长组织安监、开掘部门的人员和施工区队管理干部现场指挥
4、加强掘进贯通管理贯通巷道要在8点班进行,同时要把好七关防止透水;防止有害气体超限;防止通风系统混乱;防止放炮着火;防止崩坏设备;防止贯通伤人防止冒顶当两个炮掘工作面相距20米,煤巷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米时,必须停止一个,实行单工作面施工在此之前,由测量部门下达通知单并报告主管副矿长和总工程师贯通工程由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周密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加批准后执行巷道贯通工作必须由开拓副矿长组织安监、通风、地质测量、调度等部门人员和施工队管理干部负责分班现场指挥,直至贯通工作完毕
二十八、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按照设备器材综合管理的要求,依据集团矿下达的年度资金计划,购置新没备,并做到三证一标志齐全
2、购置的新设备器材到货后应及时安装调试和验收,并投入使用,暂不使用的设备器材、零件必须入库妥善保管,定期维护保养,防止日晒、雨淋、锈蚀、损坏和丢失,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设备器材严禁拆套使用
3、设备器材入库验收后,分类编号、建帐、建卡,按类实现牌板管理
4、设备器材发放、转让、调拨、移交、回收、送修及时办理手续,
5、严格执行设备器材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数字清,动态明,帐、卡、物三对照,
6、定时召开各单位设备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设备器材在使用时,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器材操作规程,单人使用的设备器材由操作者负责
8、设备器材检修入库后、需具有井下特种操作证的防爆检查员进行防爆检查试验,做到防爆设备器材不失爆不合格的设备器材不准下井使用
9、检修后的设备器材,需防爆检查员开具设备器材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使用、暂不使用的设备器材,按照设备器材管理的要求,挂牌、编号分类摆放
10、认真执行机电管理奖罚制度,面向生产一线
二十九、机电运输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
1、所有设备严格按照设备操作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和维护
2、贯彻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再则、设备谁使用谁维护,并实行专责制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单人使用的设备均由操作者负责
3、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操作工人必须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设备均应有运行记录
4、各种主要设备司机必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考试合格,由有资质单位发证5设备司机都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6,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防爆设备不失爆并应定期检查、试验,做好记录
7、严格执行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8、主要设备应分别制定合理的运行标准和工作定额,定期实行精度、性能测定,发现效能降低或精度超限时、应进行调整或检修,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
9、维修工作要实行区域维修负责制,对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要作好巡回检查、计划维修和故障检修,对重点设备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lO、锅炉、压力容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实验是
11、加强仪器、仪表的管理,并进行周期性效验
12、主要设备检修计划,必须编制作业措施,包括检修准备和生产准备,对修理复杂和工作量较大的重点设备,应有详细的修理计划,并按计划施工
13、企业设备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生产过程中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检修方式一采掘、运输和其它移动设备应保持一定的备用数量实行按计划轮换检修,采掘、运输设备的维修,每天应不少于4—6小时,交接班时要有5分钟的互检时间
(二)有备用的大型固定设备,如二中央泵房水泵应按计划轮换开动,停下来的设备应及时检修备用矿井主要排水泵及其管路水仓等,应在每年雨季前全部检修完毕三矿井主、付井提升系统、斜井及主要上、下山运输线、井口装备等平时不能检修的设备,应在矿井停产检修时进行检修,矿井全年应有12~15天检修时间,各主要提升、运输系统的日常维修,每天保证2~4小时的检查维修时间四输配系统应在雨季前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修
14、停产检修计划的安排和实施,应集中力量解决平时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每项主要检修项目应有指定负责人,检修指挥组应检查检修进度和检修质量检修完毕要按照规定保证有足够的试运转时间
15、应严格执行设备空、轻、重负荷试运转和效能测定,隐蔽工程中间验收记录、验收大修设备合格后检修内容详细记入设备履历
16、组织好维修用备品、配件的供应工作做好备用配件保管工作,编制配件储备定额,保证经济合理储备逐步通过设备更新,简化机型,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三十、通风设备施检查维修制度
1、定期对井下的通风设备进行维修,保证设施完好,减少设施漏风
2、要挂牌管理,落实责任,修建构筑时严格执行质量标准
3、井下各地点不许损坏设施,发现设施有问题时立即汇报,并及时处理4维修工熟悉各地点的通风设施和维修内容
5、井下所有通风设施必须建立台帐,并有图纸,标明地点,维修后要有记录或台帐6井下设施必须完好、每天都要有人检查和维修
三十一、监测设备检查维修制度
1、监测人员认真学习监测技术,会维修、会检查
2、对安全设备安装、调试、维修、校正和回收,要认真填写记录和卡片,杜绝设备失爆,完好率达到100%
3、对探头每7天进行检查标校一次,对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4、电缆要敷设整齐,分站要经常检查,挂牌管理,不能放在有水处和淋水处5井下发现有设备故障,必须立即组织人员下井维修
6、回收后的设备及时维修,登记注册,不完好的设备不许下井
三十二、仪器仪表维修制度
1、每天对光学理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光学理研每七天换药一次
2、做好理研维护、调校记录,记录每次维修的原因和工作内容
3、每台仪器仪表,必须完好,发出的必须处于完好状态
4、仪器仪表外表灰尘应经常清除,保证设备洁净
5、仪器发放须有记录
三十三、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在全矿范围内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建立矿、战线职能科室、区队、班组四级隐患排查制度
二、矿长对矿隐患排查全面负责,每月召集一次隐患排查会议总工程师及各分管副矿长、副总师要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各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能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每旬一次)区队、班组每天进行隐患排查,排查出的隐患要责任到人,限期整改无力整改的隐患要立即书面报战线领导、职能科室和安检科,职能科室和安检科要研究解决方案或制定安全措施
三、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工作各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
四、矿井安全隐患,是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1、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可以分为重大隐患、较大隐患、一般隐患
2、按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可分为A级、B级、C级、D级、E级隐患
3、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一通三防”、水害、顶板、电气、提升、运输、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和其他隐患
4、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按照“分级负责、落实责任”的原则,矿长及安全副矿长全面负责各分管领导组织业务部门进行事故隐患的整改,做到措施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
5、事故隐患的管理矿安检科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定期排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负责隐患的统计整理
6、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不安全的隐患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不得生产
7、因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或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要严格追究隐患整改和排查单位的责任
三十四、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一、应急救援的原则
1、救人优先原则
2、防止事故扩大,缩小影响范围原则,3保护救灾人员生命安全原则4迅速恢复生产原则
二、成立七矿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党委书记副组长副矿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成员各副总、各生产业务科室科长、各区区长和救护队队长、医院院长、杌电一队队长、水电队队长、运输队队长、保卫科科长、供应站站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矿调度室,办公室主任调度室主任(兼)联系电话27373312737330
三、为了确保应急救援科学高效,成立七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专家组组长矿总工程师副组长各副总工程师各业务科室科长医院院长下设六个专业组
1、采掘组采煤副总、开掘副总成员由技术科、开掘科、总办室等部门的技术负责人组成
2、机电运输组,组长机电副总成员由机电科技术负责人组成,
3、“一通三防”组,组长通风副总成员由通风科、救护队等部门的技术负责人组成
4、防治水组,组长地测副总成员由地测科技术负责人组成
5、基建组,组长技术副总成员由技术负责人组成地面组组长经营副总成员由保卫部、环保科、总办室、机电科、救护队、物业区供应站、医院的相关人员组成,
五、专家组职责
1、参加现场抢险救援,协助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抢险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为抢险救援指挥部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应急救援的处理与步骤
1、在接到事故汇报时,要问清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灾区人数、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现状和趋势,做好记录
2、根据事故的性质(大小),通知邻近灾区人员由工长和班长带领撤出
七、汇报程序及时间当发生重大事故时应立即通知值班领导、矿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救护队、职工医院、其它矿领导、各业务副总、有关科室科长要在30分钟内报集团矿调度室、安监局、集团矿有关处室
八、应急救援措施
1、按照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立即通知矿山救护队职工医院派人赶赴现场抢救
2、按照指挥部命令和事故的性质启动相应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研究抢救措施
3、按照指挥部指示,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观察灾情4通知有关科室维持好矿井秩序和做好井口的治安保卫工作
5、迅速在距事故现场较近的地点,架设临时电话,并安排专人看守以便抢险救援指挥部与现场随时取得联系
6、通知受灾的区、队查清当班出勤人数,现场遇灾人数和估计所在地点,并通知劳资科取出已死亡者的管理卡片备查7按矿长、总工程师命令调动人力、物力抢救随时掌握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做好详细记录要对事故处理的全过程用文字、录音、录像等进行记录
三十五、劳保发放管理制度l、要求料单填写完整,字迹清楚,印章齐全,时间相符,不得有涂改
2、审查料单后,要准确,及时地进行备料,复核,同时核对库存,并与领料人当面点交清楚
3、对随物资发出的有押金的包装料,要及时登记,办理移交手续,并按时发料
4、认真执行“先进先发、易损先发”的发料原则,对不影响使用的积压物资应先发放5,规定的交旧领新物资,耍坚持按交旧领新制度回收旧品
6、严禁白条或便条发料,如遇抢险等特殊情况,经有关领导批准发料后,应在本月内补齐手续
三十六、防治水管理制度1地质测量科要加强矿井水文地质资料管理,及时把水情水害预防通知书通知有关单位,做好预防工作,对有水患威胁地段,编制探放水设计,做到水患不除不生产
2、在汛期前,应疏通井田范围内地面的排水渠道,做到泄水畅通,使地面塌陷坑内不积水或少积水,减少井下补给水量
3、汛期前进行一次矿井综合排水能力检验,联合试运转,检修各排水设备、设施的阀(闸)门,确保各阀(闸)门的操作灵活、可靠、不漏水,能够应付各种突发水险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中央泵房各水仓、东、西大巷、西翼泄水巷要在汛期前组织队伍清理做到干净、畅通,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5、地测科指定专人加强对地表水文孔、地表水渗漏、北干渠放水情况的调查,安排好矿井涌水量的观测,正常每周一次发生险情、涌水量增大时要有专人对矿井水动态进行三班观测,及时向调度室通报水情,对新发生的地表渗漏点要立即通知有关领导,组织堵漏
三十七、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1、平煤【2010】85号文已转发给各个单位,主副井井口、井底车场、采区变电所、水泵房、井下皮带运输巷、及主要采掘工作面,需安装人员定位识别分站有一处没有安装人员定位分站的,对该处管理单位罚款500元,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员罚款100元限期整改,超时加倍处罚
2、各掘进工作面及采煤工作面风巷、机巷安装人员定位分站均不少于1台,巷道长度大于1000米时,必须增加1台读卡器,且读卡器安装在距巷道口不小于30米处对不符合安装要求的,对该管理单位罚款500元,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员罚款100元
3、人员定位读卡器必须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行人巷道,并需要垂直悬挂于巷道中,悬挂地点必须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对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的,对该管理单位罚款500元,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员罚款100元
4、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必须挂牌管理,排版需注明设备名称、管理单位、管理负责人等信息发现无排版管理的罚款50元,负责单位立即整改
5、为保证系统顺利运行,责任单位每天查看定位管理系统及大屏运行情况如发现线路不通、分站损坏、大屏显示不正常等问题应在24小时处理完毕,并认真填写故障排除记录(如;地点、故障现象、完成情况等)不能及时完成工作的对责任单位处以500元罚款
6、人员定位管理系统识别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原则上不允许更换识别卡,存在问题及时更换电池,若出现识别卡丢失、损坏等严重问题方可更换识别卡严禁私自拆卸识别卡,对于有灯无卡、私自拆卸的处以50元罚款人为损坏,丢失等照价赔偿每卡200元严禁一人携带多个识别卡入井,一经发现按“三违”论处,对当事人处以每卡100元的罚款
7、维护人员负责信息的录入工作并及时对变动人员数据进行更改,保证信息准确性,负责调度主机及井口大屏显示系统使用、维护及信息更新,数据更新不能超过24小时对下井人员信息更新不及时的一经发现处以每次100元罚款
8、灯房应做好维修更换识别卡的记录,并认真填写信息更换通知单,必须保证矿灯、识别卡的对应,出现换灯、调架及安装、更换、撤出识别卡的情况,必须及时记录备案,一式两份,由灯房主要负责人签字方可报送通风队通风调度人员,通风调度人员收到信息更改通知单后应及时更改数据库,更改后由更改人签字备案对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处以50元/次的罚款
9、灯房工作人员发现识别卡故障的必须立即维修或更换,维修更换后方能允许下井,并将调整结果记录备案,如发现因灯房工作疏忽造成识别卡丢失或损坏的,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罚款
10、凡入井人员入井时应在井口大屏核对自己的识别卡信息,发现错误及时通知灯房对其进行修改,如我科室在抽查过程中发现数据不对照的,对本人罚款50元/次
11、我科室每月对灯房信息更改通知单及人员定位数据库进行检查,如出现信息不准确没有及时更改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并处于100元罚款
12、井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采取区域管理制度,若在个单位辖区出现人员定位设备人为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各施工单位对人员定位系统电缆有保养维护的责任,若出现线路丢失或损坏的追究该单位责任,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13、对于严重破坏人员定位管理系统,并导致其无法使用的一经发现汇报矿有关领导,根据情况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14、人员定位电缆要求敷设在动力电缆的上方,电缆挂平、挂直、上钩,垂度不能超过200mm,不允许有破皮现象,发现一处对管理单位罚款100元限期整改,超时加倍处罚
15、接线盒、电源箱、分站不能挂在淋水处,接线盒不能有锈蚀,出线孔喇叭嘴不能松动,闲置喇叭嘴应有密封圈挡板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对管理单位罚款100元杜绝失爆现象,失爆一处按规定罚款2000元,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16、对井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设备、线路每旬一次巡检,井筒电缆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并填写巡查记录,缺一次,对单位罚款50元
17、井下电源箱每月进行一次直流供电放电试验,并认真填写试验记录(如时间、电源箱位置、放电时长、试验人员等),缺一次对维护单位罚款200元以上规定均根据平煤股份七【2010】18号、平煤股份七【2010】48号、平煤股份七【2010】85号、中平
[2010]478号文件及中平能化集团安监局下发的《转发开展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检查的通知》制定
三十八、矿井生产通信联络系统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平煤股份【2011】78号文件《平煤股份公司矿井通信联络系统暂行标准》规范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正常使用,建立通畅、便捷、有效、快速、智能化的井上下通信联络,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规定通信联络系统日常管理规定第一条要求规定的地点,必须安装电话,没有电话的地方,使用单位写出安装申请,报信息科批准,由机电一队限期安装到位第二条1程控交换机、调度台做好日常维护,定期巡检和维护应包括蓄电池的维护试验、交换设备的除尘及测试、传输设备的除尘及各项参数(包括通道)的测试、传输线路的检查2程控交换机房要求设备整洁,线路整齐有序,室内无杂物,无易燃易爆品,配备有灭火器第三条程控交换机主接地极及防雷电设施,每年雨季前,必须由有资质的机构做一次接地电阻测试,并填写测试报告第四条
(1)程控交换机ups不间断电源,在电网停电时,能立即切换和正常使用
(2)不间断电源按规定定期(三个月)做一次放电试验,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时间达到标准时间的80%时,应及时更换并认真填写放电试验记录台账(如时间、放电时长、试验人员)第五条井下通讯电缆要求敷设在动力电缆的上方,电缆挂平、挂直、上钩,垂度不能超过200mm,不允许有破皮现象;每月两次对通信线路巡查,井筒电缆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并填写巡查记录第六条通信接线盒、电话不能挂在淋水处,接线盒不能有锈蚀,出线孔喇叭嘴不能松动,闲置喇叭嘴应有密封圈、挡板第七条使用单位如发现电话故障,立即通知机电一队安排立即处理,必须在2小时内保证电话畅通,超过2小时应停止作业撤人,否则,按事故进行追究第八条使用单位对施工管辖范围内的电话、线路做好维护工作若出现线路丢失或损坏的;故意破坏通信系统的,根据责任追究制度,对使用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处罚第九条井下所有通信电话严禁串联使用确实需要串联的,由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使用否则,追究使用单位责任第十条开掘工作面每头必须有两部电话外口最高处设置一部电话;距工作面30~50米范围内设置一部电话工作面电话由施工单位延伸,距工作面不能超过50米否则,追究使用单位责任第十一条距采煤工作面两端10~20米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电话由施工单位负责延伸,距工作面不能超过20米采掘工作面的巷道长度大于1000米时,在巷道中部应安设电话否则,追究使用单位责任第十二条:采掘工作面生产过程中应制定通信设施保护措施,严禁在井下擅自拆开通信设备,否则,追究使用单位责任第十三条所有通信电话维修后保证音质清晰,外壳完整无损,在地面通电运行24小时确认完好后,并认真填写维修记录,方可入井使用,否则,按事故进行追究第十四条矿井通信联络系统操作维护人员应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处理故障时,操作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并认真填写通信维修记录(如时间、地点、故障现象、故障原因、处理结果、人员)第十五条通信联络系统应有必要的备件及材料,发生故障,应能及时排处故障,确保通信系统的不间断工作第十六条建立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填写设备运行记录遇到异常情况或报警信息后,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单位值班人员等)和处理,并记录备案第十七条:要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及记录、台账第十八条:井下防爆型的通信、信号和控制等装置,应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调度交换机的本质安全电路应符合GB
3836.4及GB
3836.1要求.第十九条:系统设备必须具有“MA”标志证书及产品合格证防爆设备应经检验合格并贴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使用第二十条井下电话线路严禁利用大地作回路第二十一条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历史数据应每月进行备份,备份数据保存1年以上图纸、台帐记录等技术资料应保存3年以上
二、通讯联络系统处罚规定第一条要求规定的地点,有一处没有通讯联络电话的,对该处管理单位罚款1000元,对该处主要负责人罚款100元限期整改,超时加倍处罚第二条发现程控交换机、调度台等机房设备和线路,卫生差、线路凌乱的每次对维护人员罚款50元并立即处理第三条程控交换机、调度台做好日常维护,程控交换机主接地极根据规定,定期做接地电阻测试,缺一次罚款50元第四条程控交换机ups不间断电源,按规定定期(三个月)做放电试验,缺一次罚款200元第五条通信电缆要求敷设在动力电缆的上方,电缆挂平、挂直、上钩,垂度不能超过200mm,不允许有破皮现象,发现一处对管理单位罚款100元限期整改,超时加倍处罚每月两次对通讯线路巡查,井筒电缆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并填写巡查记录,缺一次,对单位罚款50元第六条通信接线盒、电话不能挂在淋水处,接线盒不能有锈蚀,出线孔喇叭嘴不能松动,闲置喇叭嘴应有密封圈、挡板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对管理单位罚款1000元限期整改,超时加倍处罚第七条使用单位对电话设备及线路做好维护工作,若出现线路丢失或损坏照价赔赏,并追究该单位责任发现故意破坏通信系统的对所在单位罚款1000元,个人罚款500元第八条井下所有通讯电话严禁串联使用,私自串接,发现一处对使用单位罚款1000元,限期整改,超时加倍处罚第九条所有通讯电话维修后保证音质清晰,外壳完整无损,台台完好,在地面通电运行24小时确认完好后,方可入井,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款100元限期整改,超时加倍处罚第十条井上、下通信电话若出现故障时必须在2小时内处理好,超出2小时,对维修单位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第十一条距采煤工作面两端10~20米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电话由施工单位负责延伸,距工作面不能超过20米否则,对施工管理单位罚款100元第十二条采掘工作面的巷道长度大于1000米时,在巷道中部应安设电话否则,对施工管理单位罚款1000元并追究使用单位责任第十三条开掘工作面每头必须有两部电话外口最高处设置一部电话;距工作面30~50米范围内设置一部电话工作面电话由施工单位延伸,距工作面不能超过50米否则,对施工管理单位罚款100元第十四条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有空岗、脱岗现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第十五条要认真、及时填写各种记录、台账检查发现漏填和不合格的,对单位罚款100元
三十九、安全教育与安全培训制度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是法律规定的煤矿企业职工应享受的权利和义务,对提高职工素质,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和人身及财产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应本着关心职工切身利益,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保证煤矿企业职工掌握本职工作应具备的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送上一级培训基地培训,一般工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由本矿主办一般工种持证培训周期为3年培训内容为国家安监局确定的一般工种安全培训教学大纲指定课程培训方式为脱产与业余相结合学员通过72学时的培训,通过考试成绩合格,发给安全资格证书正常安全教育与培训分两种形式进行一是区队安全技术课,每周五班后会进行,技术员主讲,每次不少于2学时;二是针对性安全教育,由矿主管部门根据安全形势需要确定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与职工学校共同主办,培训时间一般为3到5天
6、矿职工学校与生产区队签订安全培训责任抵押合同,明确双方职责、并同经济利益挂钩年终经职工学校会同安检科验收后,确定合同兑现和奖罚事宣着重表彰关心支持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的区队和职工7矿职工学校负责编制每年度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计划,确定任务,落实费用,经矿两委批准后下发
8、安全教育和培训费用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使用
四十、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为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深入落实安全责任,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承诺,是企业职工履行岗位安全职责的基本保证,全体职工要向单位进行书面承诺,签订安全承诺书
二、安全承诺书由煤矿统一制作,承诺人必须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并认真履行安全承诺
三、各级领导要以岗位安全职责为主要内容,带头落实安全承诺制度四安全承诺内容
1、认真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别人伤害
2、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纠正违章行为
3、严格执行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不无证上岗、违规作业
4、按规定着装上岗,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火柴等易燃品,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严禁戴电子表或其它非防爆电子产品,严禁无故把矿灯熄灭和甩灯
5、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会报警、会自救、会互救,熟悉避灾路线
6、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即安全生产“一岗一责制”是承诺人的重要承诺内容之
一五、安全承诺的范围和程序
1、与煤矿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都应进行安全承诺
2、新入矿职工在完成“三级”教育后签订安全承诺书,转岗职工在完成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后重新签订安全承诺书,如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职工不应在承诺书上签字
3、承诺人必须熟悉安全承诺内容,并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不允许他人代签安全承诺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人随身携带,一份由安检科存档
4、安全承诺书每年一月份签订,有效期为1年
六、安全承诺的要求
1、单位主要领导是实施安全承诺签字的总负责人,安检科是组织实施和考核安全承诺的责任部门,应定期对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职工进矿必须签订有效地安全承诺书,无安全承诺书者不准入矿
3、安全承诺誓词我已接受过本岗位的安全教育,并熟知安全承诺书内容,愿认真执行,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责任
七、违反承诺的责任承诺人违反承诺,造成责任事故的,按照矿有关文件进行处罚,并进行责任追究
四十一、安全风险抵押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管理,层层传达压力,人人承担风险,严格落实责任,促进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1、矿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奖惩大会,总结、安排部署当月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对实现安全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惩,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2、加强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奖惩周期末,安检科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后,提出奖惩方案,由工资科、财务科、安检科负责奖金发放和罚款管理,严禁挪用
3、本办法适用于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
4、本办法为全矿安全奖罚的准则,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1、安全责任目标杜绝瓦斯、煤尘、水害、火灾、顶板和机电运输重大伤亡事故,防止重伤、轻伤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二、抵押范围
1、矿安全管理责任人员矿领导、矿副总工程师、安检科正、副科长、总办室正、副主任、调度室正、副主任、计划科正、副科长、地测科正、副科长、信息科正、副科长、设备科正、副科长、安全“八条线”负责人、地面科室科长(参加矿值班人员)、安检科专职安全监察员、安全监察队队长、副队长、工长
2、战线安全管理责任人员生产技术科正、副科长,开掘科正、副科长,机电科正、副科长,通风科正、副科长
3、区队安全管理责任人员生产一区、生产二区、六矿二井的区长(井长)、副区长(副井长)、总支书记、区工会主席、区技术负责人,井下采、掘、机、运、通等单位的书记、队长(含主持全面工作的副队长、副书记)、副队长、技术员、工会主席、工长
4、地面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人员运销公司书记、经理,供应站书记、站长,物业区书记、区长,鹰达公司书记、经理,职工学校书记、校长,水电队、机二队、支护队书记、队长
三、抵押金额
1、矿领导按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2、负责安全生产的副总工程师每人抵押12000元其他副总工程师及矿长助理每人抵押9000元
3、生产一区、生产二区、六矿二井区长(井长)、总支书记,每人抵押12000元副职每人抵押10000元
4、生产技术科、开掘科、机电科、通风科、地测科、信息科、调度室、安检科科长每人抵押10000元,副科长每人抵押8000元;设备科、总办室、计划科科长每人抵押6000元,副科长每人抵押4000元;“八条线”线长每人抵押4000元;专职安全监察员每人抵押4000元;安全监察队队长抵押10000元,副队长、工长每人抵押8000元;地面科室科长(参加矿值班人员)每人抵押3000元
5、采煤、开拓、掘进、放炮、通风、通安队正职每人抵押12000元,副职、主管技术员、工长每人抵押10000元,助理技术员每人抵押6000元;井下其它单位正职每人抵押10000元,副职、主管技术员、工长每人抵押8000元,助理技术员每人抵押5000元
6、运销公司书记、经理,供应站书记、站长,物业区书记、区长,鹰达公司书记、经理,职工学校书记、校长,水电队、机二队、支护队书记、队长每人抵押3000元
四、抵押考核兑现周期全矿抵押人员实行年一次性抵押,分月考核,分月兑现奖罚符合奖励条件的,每月奖励抵押金额的十分之
一五、考核办法
1、发生死亡一人责任事故,没收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全部抵押金的100%,没收所属区区管、责任科室全部抵押金的50%,没收其他矿安全管理责任人员抵押金的20%,当月全矿抵押奖不予兑现
2、井下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没收事故责任单位队长、书记、跟班干部、当班工长抵押金的50%,没收事故责任单位其他抵押人员抵押金的20%,主管业务部门抵押人员、区管当月抵押奖不予兑现
3、井下单位月发生两人以上轻伤事故,事故责任单位抵押人员当月抵押奖不予兑现
4、基层单位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的,事故责任单位抵押人员当月抵押奖不予兑现
5、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没收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抵押金的50%,没收所属区区管、责任科室抵押金的20%;发生二级非伤亡事故,没收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抵押金的30%,没收所属区区管、责任科室抵押金的10%;发生一般事故,减发事故责任单位抵押奖金额的10%
7、井下单位出现重大隐患的,责任单位当月抵押奖不予兑现
8、参加抵押的人员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的,当月抵押奖不予兑现
9、干部入井工数和带班次数未完成矿规定指标,每少一次,减发当月抵押奖100元入井填报信息不合格,填报隐患少于3条的,当日不计入井工数
10、后勤、经营、三产等地面单位发生一起重伤及以上事故,没收责任单位抵押人员抵押金的100%,没收主管业务科室抵押金的50%
11、后勤、经营、三产等地面单位每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没收责任单位抵押人员抵押金的50%,主管业务科室人员当月抵押奖不兑现
12、被没收风险抵押金的人员,自没收之日起必须重新交纳抵押金,不交纳者,只考核处罚
13、本办法中没有规范到的其它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或安全事故,由矿安全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进行处罚
14、参加矿安全风险抵押人员的抵押金全部交矿财务科,由专人负责,做到专款专用
六、井下单位的班(组)长对队进行风险抵押,抵押管理办法由各队制定并执行(报安检科备案)
七、考核依据各类安全检查与抽查结果,事故追查和工伤申报统计记录,“三违”台帐、干部入井考勤表等
四十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矿长对安全技措资金的提取和使用负主要责任,安监部门对安全技措资金的提取负监督检查责任,财务部门确保安全技措资金的提取和使用
2、矿要编制安全技措资金计划,由矿总工程师和安全副矿长主持,由通风等部门参加,各战线根据本战线的情况制定出计划一并报矿审批
3、矿资金计划与经营计划一并下达,并有资金、项目名称、负责人等明细表
4、通风科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月、每季度对该项工作进行总结,要有文字说明、工程效益发挥情况等内容报表及时报送安监局
5、凡纳入安全投入资金项目的必须加强施工管理,总办、企管、财务、审计、业务科室、安监部门等严格把关,保证按时投入使用6重点安全技措工程要建立工程台帐,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确保资金的有效投入
7、设备的购买,必须通过招标和采购,凭发票和设备验收单,由机电部门办理出库手续,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8、圆满完成技措资金计划的单位,工程效益发挥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对没有完成全年计划、工程效益发挥差的单位给予罚款
9、各单位要加强安全技措资金管理,管好用好技措资金不得出现资金投入不到位或被其他占用,否则,将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