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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xxx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切实整治我市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低、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和消防车道被占用的普遍现象,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市级统筹、属地监管”的原则,从2017年5月20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在全市集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xxx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x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工作情况收集汇总
(二)具体工作职责一是住建部门负责对高层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批复公共维修基金修缮消防设施二是规划部门负责对改变高层建筑使用性质的违法情况进行认定,并按程序移送城管部门查处三是城管部门负责对高层建筑外部违反规划设置影响消防车登高操作的临时建(构)筑物进行依法整治,责成产权单位恢复原建筑登高操作场地;配合对影响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设施依法予以清除四是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的机动车辆依法进行整治,确保消防车道畅通、消防车登高操作面操作有效五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和高层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法定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其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六是其他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在高层建筑内办公的要积极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合物业管理单位做好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并督促在高层建筑内办公、生产、经营的本行业领域单位、场所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合好物业管理单位做好火灾隐患的整改消除工作
二、整治时间2017年5月20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摸清底数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20日—6月10日)掌握辖区高层建筑底数,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各方工作责任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合力攻坚阶段(2017年6月11日—党的十九大前)按照各负其职、各司其责的原则,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治理第三阶段认真总结固化经验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认真总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查摆不足,总结经验,固化成果
三、整治内容
(一)建筑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
1.建筑是否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
2.是否存在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情况
(二)建筑防火与安全疏散
1.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扑救场地和车道荷载是否符合要求;建筑登高面是否满足消防需要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数量及位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畅通
3.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措施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1.消防水源是否满足需要;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使用;消防水泵结合器是否正常使用
2.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联动控制功能是否正常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日常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并严格落实;多产权建筑单位是否明确了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2.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订,并定期组织演练
4.是否与有资质的维保公司签订维保合同,消防设施是否定期维护保养
四、整治原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严格执行“四个严禁”“五个必须”“六个一律”的工作原则
(一)四个严禁一是严禁有导致安全疏散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行为;二是严禁有改变和占用灭火救援场地的行为;三是严禁改变建筑结构,擅自改变防火防烟分隔;四是严禁遮挡、挪用消防设施设备
(二)五个必须一是高层建筑的使用、管理单位必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二是高层建筑的使用、管理单位必须与消防中介机构签订维保合同,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三是高层建筑的管理单位必须建立消防组织;四是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必须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五是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双人值班,持证上岗
(三)六个一律一是对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或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的,一律责令改正;二是对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三是对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影响防火防烟分隔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四是对改变使用性的,一律依法责令恢复原使用用途;五是对违规设置影响消防车登高操作的建构筑物、影响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设施,一律依法予以清除;六是对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的车辆,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
五、整治方法
(一)摸清底数市住建部门要向规划、城管、交管、消防等部门提供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台账各职能部门依据台账,制定工作计划,拟定任务清单,明确整治时限,按照“先急后缓、重点整治、稳步推进”的原则,开展排查治理工作
(二)集中约谈由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市住建、规划、城管、交管、消防等职能部门参与,对辖区所有高层建筑物业管理单位、产权单位(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由产权单位参加)负责人进行一次集中约谈,告知整治内容、整治措施、整治要求、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推动整治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形成自主管理的整治氛围
(三)信息互通在整治工作中,市住建、规划、城管、交通、消防等部门要互通整治信息,对涉及本部门的,要及时实地查勘;对检查属实的,要按照整治措施依法予以处理
(四)专题攻坚市住建、规划、城管、交通等职能部门在整治工作结束前5日,要认真梳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分析成因,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形成整治工作专题报告报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区(市、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认真梳理本地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报本级政府(管委会)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要对本辖区高层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市高层建筑较多,在全省占比大,且建筑密度大,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导致群死群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站在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推动整治工作开展
(二)强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整治措施,结合实际,成立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方案,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结合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分清轻重缓急,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治理、全面整治”的原则,确保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问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加大督查力度,对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塞责,导致火灾事故发生,造成亡人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