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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B2--沈阳地铁九号线工程测量监理实施细则北京赛瑞斯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九号线总监办2012年12月12日TOC\o1-2\h\z\u
1.工程概况
22.编写依据
23.地铁施工测量内容
24.施工测量作业流程
34.1土建施工测量作业流程
34.2轨道施工测量作业流程
45.施工测量主要制度
45.1交接桩制度
45.2技术交底制度
45.3人员、仪器备案制度
45.4测量复核制度
55.5图纸资料核对制度
55.6原始记录制度
55.7资料归档制度
65.8周报制度
65.9其他有关制度
66.施工测量检测的内容
66.1矿山法区间
66.2盾构法区间
76.3明挖车站
86.4暗挖车站
86.5明挖区间
96.6车辆段
96.7铺轨控制基标检测(包括道岔控制基标)
97.施工测量检测的要求
107.1平面控制测量检测
107.2高程控制测量检测
108.施工测量检测重测要求
129.施工测量资料报审流程
129.1承包商测量资料报审流程
129.2标段监理测量资料报审程序
139.3第三方测量资料报审程序
149.4说明
1410.施工测量工作检查与考核管理
1510.1承包商检查内容
1510.2标段监理检查内容
1610.3第三方测量单位检查内容
171.工程概况
1.1工程概况九号线是线网规划中的西半环,线路由北向南途经皇姑区、铁西区、于洪区、和平区、浑南新区五个行政区域线路北起怒江公园西北侧,由北向南沿西江街、淮河街、兴华街、艳华街、腾飞二街走行,在下穿揽军路公铁桥后,沿细河路向西走行至大通湖街左转,沿大通湖街向南下穿浑河进入曹仲地区,沿浑南大道继续向南走行,随后下穿哈大客专高架段后,向东沿浑南大道走行至终点石庙子站,线路全长约
37.2km
2.编写依据
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
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3.《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4.《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03年版)
5.《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
6.国家现行其他测量规范、强制性标准
7.本工程相关施工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8.已批准的本工程监理规划
9.《沈阳市地铁工程施工测量管理细则》
3.地铁施工测量内容地铁施工测量按服务性质分类可分为施工控制测量、细部放样测量、竣工测量和其它测量等作业
3.1施工控制测量包括地面控制测量、联系测量、地下控制测量等三部分
1.地面控制测量维护施工期间地面平面、高程主控制网,维持其完整、可靠、可用;为方便施工加密的地面平面、高程控制点并维持其可靠、可用
2.联系测量地面近井导线测量、近井水准测量;通过竖井、斜井、钻孔的定向测量和传递高程测量;地下近井导线测量、近井水准测量;高架工程的向上传递高程测量
3.地下控制测量明、暗挖工程地下主导线控制测量;明、暗挖工程地下主水准网控制测量;平差地下平面、高程主控制网,各段工程间的衔接测量;隧道贯通后平差确定地下主控制网的坐标、高程
3.2细部放样测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建(构)筑物的结构和装修工程放样,设备、管线安装工程放样,包括暗挖法中的施工导向、初支断面、模板台车就位等;盾构法施工时盾构环圆心定位,盾构机定位、纠偏和管片的拼装等;明挖法施工的基坑围护结构、开挖及隧道结构等施工作业要求而进行的测量工作
2.高架部分桩基、承台、墩、柱位的放样,预制梁的拼装架设(砼梁浇注)及其相关的测量作业
3.精确铺轨要求的测量作业重点是控制铺轨基标(包括控制基标和加密基标)测设来保证轨道的设计位置和线路参数,同时亦保证行车隧道的限界要求
3.3竣工测量主要包括与线路相关的线路结构竣工测量、线路轨道竣工测量、沿线设备竣工测量以及地下管线竣工测量等
3.4其他测量作业是指各分段贯通误差测量及在工程前期和工程后期,为工程措施服务的测量作业
4.施工测量作业流程
4.1土建施工测量作业流程现场交接桩;施工测量工作技术交底;申报施工测量方案设计、测量监理实施细则;测量专业知识业务考核;测量组织机构、仪器设备备案;复测地面控制网;施工期间各项测量资料的报审;与相邻工点的贯通测量;与相邻工点的控制点联测;结构断面测量;工程竣工测量;测量控制点移交
4.2轨道施工测量作业流程施工测量工作技术交底;申报测量方案设计、测量监理实施细则;测量专业知识业务考核;测量组织机构、仪器设备备案;现场交接桩;申报复测资料;复测合格后测设铺轨控制基标,并按程序报审;控制基标经检测合格后测设加密基标;轨道铺设完毕后进行轨道竣工测量;铺轨控制基标的复核与移交
5.施工测量主要制度
5.1交接桩制度
5.
1.1地铁公司向进场有关承包商和标段监理提供工程前期设置的平面、高程控制点位和资料
5.
1.2交接桩工作由地铁公司工程主管处室组织,第三方测量单位交桩,标段监理及承包商接桩,各方履行交接桩手续,签署交接桩记录
5.
1.3承包商接桩后,必须对接到的桩点进行复测和保护复测情况及处理措施报告须经标段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于工程开工前报第三方测量单位审定
5.
1.4工程后期,土建承包商须向地铁公司移交经第三方测量单位检测合格的测量控制点;铺轨单位须向地铁公司移交经第三方测量单位检测合格的铺轨控制基标
5.2技术交底制度第三方测量单位应针对各工点特点,于工程开工前对承包商、标段监理单位进行测量工作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形成记录后各方签字存档并遵照执行
5.3人员、仪器备案制度
5.
3.1承包商、标段监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测量组织机构,各单位主要测量人员须经地铁公司组织的业务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测量组织机构及人员资质须于工程开工前报第三方测量、总监办、地铁公司备案经考核合格的测量人员更换须及时履行变更手续,重新进行业务考核及备案
5.
3.2承包商、标段监理单位必须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测量仪器设备,所用的仪器设备应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主要仪器设备台账(含仪器检定证书)须于工程开工前报第三方测量、总监办、地铁公司备案,并定期进行更新
5.
3.3第三方测量单位必须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人员及仪器设备,并按地铁公司、总监办要求履行备案手续
5.4测量复核制度
5.
4.1参与沈阳地铁工程建设的承包商、标段监理、第三方测量及其它有关单位,必须遵循测量复核制度的基本规定,并认真执行
5.
4.2承包商必须建立健全自己内部的、行之有效的多级复核制度,以保证测量成果的准确所承包工程的控制测量均须经承包商上级部门精测队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测量单位复核(由标段监理监控),细部放样测量工作必须有健全的内部复核制度
5.
4.3承包商在本工程中的所有测量作业,起算点必须使用经复测无误的地面高等级控制点或经第三方测量单位检测合格的点位
5.
4.4利用已知点进行引测、加点和工程放样前,必须坚持先检测后利用的原则,即已知点检测无误或合格时,才能利用
5.
4.5承包商须不定期对本标段地面控制点进行复测,发现点位变动或不可用等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第三方测量单位,第三方测量单位须对产生变动的点位予以复核确认,对破坏或不可用的点位会同标段监理单位、承包商及时予以恢复并出具测量成果
5.
4.6承包商于每年4月中旬和10月初必须对地面控制网(含施工加密控制点)进行复测,并于4月底及10月20日前将复测报告报第三方测量单位审定
5.
4.7标段监理对所监理承包商的控制测量、施工过程中的测量放样及其它测量工作均须进行现场复核
5.5图纸资料核对制度凡是用于测量的图纸资料,应认真进行核对,必要时应进行现场核对,确认无误无疑后,方可使用抄录资料,亦须进行核对
5.6原始记录制度测量原始记录,必须在现场同步做出,且能体现起算点的复核和外业作业过程,严禁事后补记补绘,原始资料不允许涂改,不合格时,应补测或重测
5.7资料归档制度各参建单位有关测量资料的原始记录、计算过程及成果报告均应符合沈阳市城建档案馆关于竣工档案的具体要求,做到归档及时有序、齐全完整、有据可查
5.8周报制度承包商须按时编制标段内在建工程的施工测量周报(包括各单位工程的本周施工进度、下周施工计划、本周施工测量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下周施工测量工作计划),经标段监理审查确认后报至第三方测量单位,第三方测量单位经整理汇总后将各标段施工测量周报报总监办、地铁公司,同时报送第三方测量检测周报
5.9其他有关制度
5.
9.1各参建单位主要测量人员离沈须严格履行请假制度第三方测量单位项目负责人离沈按地铁公司要求履行请假手续;总监办测量管理工程师离沈须向质监处提出书面申请;第三方测量单位技术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离沈须向总监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报质监处备案;标段测量监理工程师、承包商测量主管离沈须向第三方测量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报总监办备案以上人员在离沈期间均须指定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的测量工程师接替并做好交接工作
5.
9.2施工单位按规定报审的测量资料以及控制网复测资料经标段监理审批确认后,报第三方测量单位审查、检测
5.
9.3承包商须做好测量控制点的保护工作,地面高等级控制点或经第三方测量单位检测合格的测量控制点不得擅自破坏,如确实因施工等原因无法继续保留或使用,须书面报第三方测量单位,并及时引测,经第三方测量单位检测后,才能废弃原点位
6.施工测量检测的内容以下部分须经第三方测量单位检测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施工
6.1矿山法区间
6.
1.1地面加密控制网测量;
6.
1.2地下导线及水准在隧道开挖(含联络通道)至50m处、100m~150m处和距离贯通面150m~200m处分别进行一次包括联系测量在内的检测
6.
1.3对于单向开挖长度超过600m且竖井井径较小(或通过竖井定向条件较差)的隧道开挖至150m后每掘进500m(不足500m按500m计)须增加一次联系测量,此类施测及检测须采用钻孔投点或陀螺定向法实施
6.
1.4隧道初支断面测量(承包商每掘进200m申报一次,直线段每10m、曲线段每5m测一个断面)
6.
1.5洞内控制点引测(含二衬施工时恢复的底板控制点);
6.
1.6各贯通面的贯通误差测量;
6.
1.7地下控制点联测;
6.
1.8结构断面测量说明
1.隧道开挖过程中承包商每掘进20米须向标段监理申报一次初支断面测量成果,每批次申报的断面数量不应少于5个
2.隧道初支断面测量第三方测量单位以抽检为主,抽检比例不宜低于40%,对于欠挖的断面,承包商须予以处理(由标段监理工程师监控)
3.矿山法区间宜在隧道贯通且贯通误差满足规范要求后进行二衬施工,对于在隧道未贯通前进行二衬施工的,必须采取钻孔投点、加测陀螺定位等方法提高现有控制点精度,同时按规范要求预留出足够的长度作为贯通误差调整段
6.2盾构法区间
6.
2.1地面加密控制网测量;
6.
2.2盾构始发边测量;
6.
2.3盾构环圆心定位测量(洞门环中心报检,须在浇灌砼前,且有可保留的明显的固定点位标记);
6.
2.4地下导线及水准在隧道掘进至100m处、300m处和距离贯通面150m~200m处分别进行一次包括联系测量在内的检测
6.
2.
4.1若单向掘进长度超过
1.5km时隧道掘进至300m后每600m(不足600m时按600m计)须增加一次联系测量,此类施测及检测均须采用陀螺定向校核方位;
6.
2.
4.2对于单向掘进长度大于
1.2km,但不足
1.5km的隧道,须在隧道贯通前加设陀螺定向法校核方位
6.
2.5盾构隧道中线测量(隧道每掘进100环检测一次,曲线段每4环、直线段每8环测一处断面)
6.
2.6盾构机姿态人工测量(检测次数与时间同联系测量检测);
6.
2.7隧道贯通测量;
6.
2.8地下控制点联测;
6.
2.9结构断面测量说明
1.盾构法施工的隧道地下平面控制点不宜布设为单支导线;宜设为单支导线
2.盾构在车站始发的,始发基线边须及时与车站底板测量控制点进行联测;
3.掘进过程中承包商须实测每一环的隧道中线,每20环向标段监理申报一次测量成果当横向或竖向偏差超过100mm时须立即报标段监理和第三方测量单位,经标段监理、第三方测量单位复核确认后报总监办、设计单位、地铁公司,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措施
6.3明挖车站
6.
3.1地面加密控制网测量;
6.
3.2围护结构第一根桩设计中心或第一幅连续墙设计中心线两端点、以及整个车站围护结构两端的设计中心的四个角点;
6.
3.3车站底板上的控制点测量(须分别在施工完第一块底板后、施工至整个车站长度的1/2处及车站底板结构完工时施测)
6.
3.4与相邻暗挖区间的贯通测量;
6.
3.5与相邻车站的地下控制点联测;
6.
3.6结构断面测量说明在进行后一组底板点测量时宜与前一组点进行联测
6.4暗挖车站
6.
4.1地面加密控制网测量;
6.
4.2联系测量(参照矿山法隧道执行);
6.
4.3车站底板控制点测量(须分别在施工完第一块初支底板后、施工至整个车站长度的1/2处及车站初支底板结构完工时施测)
6.
4.4车站底板二衬施工完成后三组点的恢复报检;
6.
4.5与相邻区间的贯通测量;
6.
4.6与相邻车站的地下控制点联测;
6.
4.7结构断面测量说明在二衬施工完成后恢复底板控制点测量时应对车站内的三组点(含左右线间)进行联测
6.5明挖区间
6.
5.1地面加密控制网测量;
6.
5.2围护结构的第一根桩设计中心或第一幅连续墙设计中心线两端点;
6.
5.3围护结构曲线要素的直缓点、缓直点对应的围护结构桩设计中心或连续墙设计中心线;
6.
5.4地下导线及水准点在施工完第一块底板后、底板施工至整个区间长度的1/
4、1/
2、3/4长度处及底板完工时应进行检测;
6.
5.5与相邻暗挖区间的贯通测量;
6.
5.6与相邻车站的地下控制点联测;
6.
5.7结构断面测量
6.6车辆段
6.
6.1地面加密控制网测量;
6.
6.2线路中心线端点;
6.
6.3线路中心线的曲线要素的直缓点、缓直点
6.7铺轨控制基标检测(包括道岔控制基标)说明
1.原则上以两站一区间为单位进行测设,各方对控制基标的埋设质量须严格把关;
2.对于经检测不合格的点位,承包商须及时予以调整,复核无误后重新报验资料申请复检,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3.承包商在浇注道床时应对原有地下测量控制点采取保护措施或将其引测至利于保存和方便使用的位置,作为恢复控制基标的依据
4.检测合格的控制基标须长期保存,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
5.在正式移交前,承包商、标段监理及第三方测量单位须对全线控制基标进行复核,承包商对破坏的控制基标予以恢复,以保证其准确、可用
7.施工测量检测的要求对“施工测量检测的内容”中各项检测的限差要求
7.1平面控制测量检测
1.地面导线点的坐标互差≤12mm;
2.地下导线起始边(基线边)方位角互差≤12;
3.地下导线点坐标互差在近井点附近≤16mm;
4.地下导线边边长互差≤8mm;
5.矿山法区间隧道单向掘进超过1km时,地下导线点坐标互差过600m后≤20mm;
6.盾构法区间隧道单向掘进超过
1.5km时,地下导线点坐标过900m后≤20mm;
7.隧道贯通前地下导线点坐标互差≤±25mm
7.2高程控制测量检测
1.地面水准点高程互差≤3mm
2.经竖井或高架墩(柱)悬吊钢尺传递高程的互差≤3mm;
3.相邻高程点高差互差≤3mm;
4.地下水准点高程互差≤5mm;其中矿山法区间隧道单向掘进超过1km时,地下水准点高程互差过600m后≤10mm;盾构法区间隧道单向掘进超过
1.5km时,地下水准点高程过900m后≤10mm
5.隧道贯通前,地下水准点高程较差≤10mm
7.3明挖车站、区间围护结构中心、曲线要素直缓点、缓直点坐标较差≤10mm
7.4盾构环中心横向及竖向互差≤20mm;盾构姿态检测互差≤±5mm
7.5结构横断面测量精度须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第
14.
3.
6、
14.
3.7款规定要求
7.6铺轨控制基标检测的限差须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第
15.
2.4款规定要求;道岔控制基标检测的限差须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第
15.
4.4款规定要求说明
1.承包商测设的控制点、控制线的位置及数量以满足施工需要为原则
2.施测和检测均应以车站调整后的地下中线控制点或铺轨控制基标作为起算依据
3.测量控制基准点应埋设规范,控制线需线条清晰,并在对应的侧墙或立柱上标识明确以上各项检测,必须严格执行检查和检测制度凡承包商的施工控制测量方案及成果,必须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的要求,经自测自检合格后报标段监理复核批准,向第三方测量单位提出检测申请(报申单与测量资料)后由第三方测量单位检测
8.施工测量检测重测要求检测均应按照规定的同等级精度作业要求进行,及时提出检测成果报告;检测结果若超过限差要求或发现粗差,承包商应会同专业测量监理工程师进行重测,重测结果与检测结果相比若仍然超限,第三方测量须重新检测;若第三方测量重新检测后仍不能判断承包商的测量成果合格,地铁公司将采取专项检测来处理,如果是承包商方面原因引起的专项检测,施测费用从承包商工程款中扣除
9.施工测量资料报审流程
9.1承包商测量资料报审流程
9.
1.1施工测量方案报审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标段监理审核第三方测量单位审批总监办审批施工单位实施(各方存档)
9.
1.2测量组织机构承包商进场后组建申报人员资质等相关材料业务考核标段监理审核报第三方测量单位、总监办存档、地铁公司备案说明主要测量人员资质必须合格,更换须按程序重新申报,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9.
1.3测量仪器设备工程开工前建立台账标段监理审核报第三方测量单位、总监办存档,地铁公司备案说明仪器设备台账要求实物检查核对,每半年更新一次,并按程序报审
9.
1.4地面控制网复测资料承包商自测自检合格标段监理审核第三方测量单位审批报总监办存档
9.
1.5按测量管理办法规定须经第三方测量检测项目承包商自测自检合格标段监理复测无误后审核确认报第三方测量单位审查(同时抄送总监办、地铁公司)第三方测量单位安排检测第三方测量单位审批报总监办存档
9.
1.6其他施工测量资料承包商自测自检合格标段监理现场抽检标段监理审批说明其他施工测量资料主要包括各部位的测量放线、矿山法隧道的初支断面、盾构隧道中线及盾构机姿态复核等(不含第三方测量单位检测部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分批分次报审的资料
9.2标段监理测量资料报审程序
9.
2.1测量监理细则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第三方测量单位审查总监办审批各方存档
9.
2.2测量监理资质业务考核考核合格后报第三方测量单位、总监办存档,地铁公司备案说明测量监理工程师更换须按程序重新申报,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9.
2.3测量仪器设备工程开工前建立台账报第三方测量单位、总监办存档,地铁公司备案
9.3第三方测量资料报审程序
9.
3.1测量实施方案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组织专家评审报总监办存档,地铁公司备案
9.
3.2测量组织机构进场后组建申报人员资质等相关材料总监办审批报地铁公司备案说明主要测量人员更换须按合同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9.
3.3测量仪器设备开工前建立台账总监办批准报地铁公司备案说明仪器设备台账要求每半年申报一次(附仪器检定证书)
9.
3.4地面控制网复测、施工测量检测及其他测量资料第三方测量单位自测自检合格总监办审批报地铁公司备案
9.4说明标段监理、第三方测量单位、总监办对逐级申报的测量成果资料须及时予以批复,以上各方不得因复核或审批不及时而影响下一步工序的施工进度
10.施工测量工作检查与考核管理地铁公司质量监督管理处将不定期的组织地铁公司工程主管处室、总监办、第三方测量单位开展施工测量专项检查、抽查或互检工作,各承包商、标段监理、第三方测量单位应阶段性开展内部测量工作的自查自纠工作,对检查出的不合格项及时纠正闭合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10.1承包商检查内容序号检查项目考评内容合格与否备注1测量方案操作性强、切合工程实际、审批齐全2测量人员资质人员配备满足工程需要、主要人员长期稳定并具备专业技能3测量仪器设备年检、定期保养措施、记录4内部复核体系体系及制度健全、可行5测量控制点专项保护措施及定期复测成果6施工阶段控制测量成果程序完善闭合、报验及时、结论正确7施工阶段细部放样成果程序完善、落实复核制度8原始记录规范、同步、完整、清晰、签署完整9成果不合格重新复核、检测闭合10资料归档规范、完善11和相邻标段、监理、第三方测量配合情况积极、主动12现场能力随机测试熟练掌握地铁测量专业知识及相关规定13综合评定
10.2标段监理检查内容序号检查项目考评内容合格与否备注1测量监理细则操作性强、切合工程实际、审批齐全2测量人员资质人员配备满足工程需要、主要人员长期稳定并具备专业技能3测量仪器设备配置满足工程需要4对承包商测量人员资质、测量方案、仪器设备管理检查及时、签署记录完善、指导意义强5测量日志记录完善清晰、反应作业过程6对施工阶段控制测量成果检核方法得当、校核及时、结论正确7对施工阶段细部放样成果校核及时校验、记录完善、结论正确8原始记录规范、同步、完整、清晰9控制测量成果及细部放样成果不合格管理闭合10配合第三方测量作业情况、协调相邻标段测量问题积极主动11资料归档完善12现场能力随机测试熟练掌握地铁测量专业知识及相关规定13综合评定
10.3第三方测量单位检查内容序号检查项目考评内容合格与否备注1测量方案、技术设计申报及时、针对性强、审批齐全2测量人员人员配备满足工程需要,主要人员长期稳定并具备专业技能3测量仪器设备满足工程需要,定期年检,日常检校记录齐全4复核体系健全5交接桩资料齐全、准确、签署完整、程序完善6对全线地面控制网的复测与维护安排合理、维护及时、措施得当7施工控制测量检测检测及时、方法得当、成果书编制规范、结论正确8对施工单位测量资料的审批反馈及时、结论明确、指导性强9对检测不合格成果的处理闭合10原始记录规范、同步、齐全、签署完整11对施工、标段监理单位的测量管理日常巡检、相关记录12资料归档完善,满足归档要求13测量日志记录清晰完善14测量周报提报及时、内容详实15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