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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协议书发包方长春天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方吉林省路路通电信工程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长春天安第一城智能化系统管道挖凿沟槽工程工程地点长春市硅谷大街661号工程内容音乐喷泉管道井(水、电)智能化的背景音乐、保安监控系统和周界防范管井、沟槽、管材
二、工程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智能化系统管网图纸所示内容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03年5月20日竣工日期2003年6月20日合同工期总天数30天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优良在满足甲方要求及规定的基础上,保证区内植物和树木的100%的成活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RMB肆万零陆佰叁拾伍元肆角整(人民币)¥
40635.40元
六、付款方式在工程施工完毕,经甲、乙双方及建立公司共同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七、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乙方详细的施工图纸,并协助相关专业的配合工作,并提供堆放施工材料的场地
2.乙方严格按着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执行行业规定及标准根据甲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自主地穿插施工
3.在施工中出现人员伤亡及材料丢失现象非甲方原因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发生的经济损失
4.如果施工质量出现经甲方验收不合格,无条件进行免费维修在与其他专业出现交叉或管线移位,无条件协助迁移
八、其他事宜如若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地协商或到当地法院仲裁
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03年5月20日合同订立地点长春市硅谷大街661号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方长春天安房地产开发有承包方吉林省路路通电信工程有限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