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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合同补充协议
(二)出卖人(下称甲方)扬州长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受人(下称乙方)就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下称本合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下称本协议第一条、本协议约定条款为重要内容,乙方已充分理解并认可第二条、联系方式的确认乙方确认本合同中所填写乙方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均正确、有效甲方按该联系方式以电话、寄挂号信或登报等口头或书面方式通知的,视为甲方通知义务已履行完毕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须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发甲方通知无法送达或无法及时送达的责任均归于乙方,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并视为甲方的所有通知已送达如甲方已经履行本合同项下通知义务,但因无人签收、拒绝签收等原因致通知被退回或未及时送达的,并视为甲方的所有通知已送达,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合同、本协议中“通知到达之日”、“收到通知之日”或相似内容的,意指甲方通过寄挂号信或报纸公告发出书面通知后的第3日第三条、对本合同第三条的说明本合同中第三条中“地上建筑层数”不含车库层第四条、对本合同第六条的补充
1、乙方如需向银行按揭贷款(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指定合作银行提供所有按揭手续所需的真实资料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办妥一切按揭手续,并将按揭款项全部交付至甲方帐户因乙方原因造成银行按揭手续未能办理完毕、贷款在约定时间内未能发放的、未在约定付款日前支付房款的,均视为乙方逾期付款,乙方按本合同及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银行按揭手续,银行根据乙方的资信状况批准贷款额度,如贷款不能获得审批或贷款额度不足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贷款额度,差额部分乙方应无条件自收到甲方或银行通知之日起7日内补足,否则乙方按本合同及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因乙方未按照与银行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贷款,使甲方为乙方贷款担保而设立的保证金被银行划扣或承担担保责任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将甲方代乙方向银行支付的款项偿还甲方乙方到期不偿还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及本协议,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计算方式为乙方赔偿甲方本合同中总房款的30%与甲方承担保证责任款项之和,并同意甲方在乙方已支付的房款中直接扣除赔偿金第五条、对本合同第十一条的补充
1、在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交房日前的任何期间,该商品房具备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后,乙方需接受交付,不得以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未到期为由拒绝接受交付或不办理交房手续甲方有权采取寄挂号信、报纸公告的方式发出交房通知,乙方未在通知限定的时间、地点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的,承担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违约责任
2、在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条件达到后,甲方通知乙方交房时,视为甲方已交付房屋,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至乙方,同时所有与该房屋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税费及管理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收房时,发现甲方已交付的房屋有非主体质量不合格的建筑质量通病问题,甲方应积极做好修复工作,乙方同意放弃其他补偿要求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甲方已完成房屋交付,且乙方对所交付的房屋没有异议⑴乙方未按照入伙通知书规定期限、程序办理交接手续的;⑵乙方在入伙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前曾书面申请延期交房但未获甲方批准的;⑶乙方擅自提前装修,未办理相关物业管理手续的第六条、有关配套标准
1、因小区建设需要,在该幢楼的四周可能有树木、花草、消防水龙头、箱变、配电房、智能化探头、路灯、泳池、假山、叠石、水池、广播电视系统、人防和车库进出口、采光井、化粪池、窨井盖、附墙消防栓、室内拨风(臭)管道、阁楼平台上出气孔、气压罐、水箱、太阳能热水装置及购买的车库内设公共下水管、煤气管、外墙等部位装饰构件(如粗线条、门厅、半地下车库出口等)等设施,乙方不要求移改,亦不得主张任何赔偿甲方有权在符合规范的前提下调整景观绿化、小区总体管网及其配套设施等的设计施工
2、乙方所购买的房屋在建设中因结构和设计需要而形成的构造体及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室内梁、柱等设施)或结构虽有改变,但不对乙方使用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乙方予以认可,并不得据此提起索赔第七条、有关物业管理
1、物业管理收费及公共维修基金不含在合同价款中,相关收费标准按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乙方应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付清,否则甲方有权按本合同及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追究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2、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认可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已确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同意遵守甲方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同意履行甲方已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同意按规定从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费,同意在收到甲方交接通知10日内到物业公司办理入住交接的相关手续,并由物业公司管理乙方承担因其原因未及时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3、乙方不得安装户外防盗窗及太阳能热水器、晒衣架,空调室外机的安装应服从物业公司统一管理,不得破坏建筑物外观,乙方对此无异议并接受因乙方装修造成的对建筑公共部位的损坏和污染,乙方须无条件修复原样
4、乙方不得破坏房屋承重结构,否则造成的对他人的危害及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八条、有关车库、车位小区内规划用于停车的地下车库(位)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属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以出售、出租等方式处置地下车库(位),收益归于甲方如小区内建设有集中地下停车泊位其权属归甲方所有小区内车辆停放按照扬州市有关规定由乙方交纳停车费及物业管理费第九条、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30日内向房地产契税征收部门缴纳契税,若逾期缴纳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第十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项下房产所属住宅小区属分期开发建设的,甲方对小区内公建、商业性等设施的配套承诺是整个小区全部建成且向所有业主均交付使用时应达到的配套标准,不是分期交付时即须达到的配套标准
2、基础及公共配套设施如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若不属于甲方的原因,则甲方有义务尽力配合解决,但不向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不属于甲方的原因,是指甲方已与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电话、道路建设、热水、供热、智能化设施等相关单位签订了相应的施工安装合同,并按合同履行了相关的付款义务,但有关单位没有如约履行的情况如由于城市管网建设存在的堵塞或不通畅而致小区车库漫水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应自行向甲方指定的银行咨询贷款事宜,事先查实征信记录,不得因办理银行贷款问题主张退房
4、甲方展示的模型、口头表述、广告、楼书、沙盘、效果图、户型平面、房屋外立面、景观绿化、市政设施、样板房等,及其他宣传资料仅作为乙方选择楼盘时的参考,不作为甲方的要约或承诺,最终以竣工的房屋和外景实际效果以及本合同、本协议确定的具体内容为准甲方的一切对外宣传资料,规划总图、市政设施、宣传彩页及相关的各项配套等均以政府有关部门核定为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移改,并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减价、索赔、退房或拒交物管费等主张甲方提醒鉴于甲方聘请相关销售公司进行销售,销售人员的口头表述及承诺不能代表甲方,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相关情况乙方亦尽可能地联系甲方,一切以本合同及本协议约定为准
5、本合同生效后,因乙方违约,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或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而甲方同意的,乙方均应按本合同约定总房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上述违约金由甲方从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直接扣除,余款无息退还乙方如违约金额大于已付房款的,乙方需据实补足违约金,并在其后的7天内配合甲方办理退房及合同注销登记手续逾期未缴足违约金和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有权将本合同所涉商品房另行销售,甲方并有权向乙方主张上述赔偿责任
6、乙方同意,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相应顺延交付房屋的期限和办理交接手续,在此情况下甲方不构成逾期交房⑴乙方未能付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价款,包括但不限于结算款项、房屋面积误差结算款、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等;⑵房屋主体质量没有问题,但乙方以尚存有建筑质量通病问题为由而不收房的;⑶因不可抗力或出现下列原因之一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延期交付该房屋,但甲方应在事发后30日内以电话、短信、挂号信、售楼中心张贴等任意一种形式告知乙方A、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重大工程的原因造成该房屋的建造施工不得不停止或延缓的;B、本合同签定后,因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政府行为等发生变化,导致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条件或标准交付该房屋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或本市新颁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或对原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调整,以及有关政府部门实施的其他管制、征用或规划变更等政府行为等);C、发生如类似“非典”等重大公共传染性疫情或天气原因造成连续不能施工或延缓的
7、乙方在购买商品房前,对该商品房及周边相关城市规划已充分了解,认同该商品房及周边的相关城市规划,无任何异议,非甲方原因造成的规划变更与甲方无关
8、乙方已付房款及其他款项不计利息
9、乙方不得在所购买房屋的外墙或顶楼上设置广告牌或其他设施,以保证外立面及房屋协调统一
10、甲、乙双方同意,该房屋交接时如乙方对房屋质量、装修标准等有异议的,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但不影响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接收该房屋,乙方若因此拒收房屋或逾期接收房屋的,不视为甲方逾期交房本合同所涉户内、阁楼的楼梯由乙方自行添置并承担费用
11、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出现的所有建筑质量通病,出卖人在保修期内负责维修,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作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原因造成房屋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可以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2、本合同所签房号为施工编号,正式门牌号码由公安部门核准
13、甲方有权在符合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及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选用建筑材料与设备
14、乙方委托甲方代办产权证书,需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其标准以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为准,相关税费在甲方实际办理时一次性付清,否则甲方不予交接相关权属证明,除合同约定的价格外,甲方为乙方代办的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以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必须按照甲方的通知要求提供办理产权证书的相关材料,由甲方统一代为办理,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5、如乙方违约,甲方主张权利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16、乙方不得因合同履行中的任何纠纷采取诉讼以外的非法手段,比如到甲方销售办公场所发放传单、贴标语,或占据上述场所影响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上下班,未由权威裁决之前擅自向媒体作不利于甲方的陈述,乙方应采取合法措施解决问题否则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根据情节收取罚款(每次不少于500元)直至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17、甲方的任何赔偿责任不包括乙方可得利益、因与第三方合同违约损失等间接损失
18、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本协议时,甲方对商品房情况已作充分说明,乙方已详细阅读本合同及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并就有关问题向甲方代理人作了详细咨询,已完全理解其含义
19、本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第十一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