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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安塞县2014年“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广场舞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拟定2014年8月8日,在安塞县体育运动广场举办
二、主办、承办单位
1、主办单位安塞县文体广电局
2、承办单位安塞县青少年体育学校安塞县中老年体育协会
三、竞赛项目广场舞(徒手或器械均可)
四、参加单位各乡镇党委、机关单位、社区、社会团体等
五、参加办法
1、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参赛人数为20-30人
2、参赛作品以公众可以广泛参与的广场舞为主导,不分舞种,可从各种广场舞中自行选定并加以改编
3、每支参赛队报名时提供参赛作品名称,时间应控制在5分钟内,每超出一分钟,扣除该参赛队
0.5分
4、参赛服装统
一、美观大方,符合参赛广场舞特点
5、参赛的道具,要求安全、美观,严谨使用锋利、具有伤害性道具
6、参赛队自备比赛舞曲伴奏文件(U盘MP3形式)
六、参赛要求
1、参赛队员年龄在30-60岁之间,性别不限
2、参赛队须保证所有队员身体健康,经常参加体育锻炼,若比赛中队员身体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由该参赛队自行承担
七、比赛规则
(一)评分细则为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评委将现场打分,比赛结果现场公布,评分采取10分制计分,各参赛队伍的最后得分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综合平均分10分制的具体评分要素为
1.技术分2分评价动作的正确、到位、力度要求动作优美、整齐、衔接自然,符合音乐节拍
2.形象分2分评价表演的服装造型和表演者的精神风貌;要求服装造型符合舞蹈表演形式,表演者精神饱满、台风端正,现场反映良好
3.编排分2分评价舞蹈整体编排效果要求具有合理性、连贯性、创新性、完整性
4.欣赏分3分评价动作的韵律感和节奏感要求体现动感美,表演者对舞曲音乐的理解准确,动作吻合音乐旋律,富有节奏感
5.纪律分1分评价场内外组织秩序、队伍列队和进场、退场的队伍秩序
(二)参赛动作艺术性要求
1.充满活力,积极向上,有创造性,具有流畅的过渡动作,丰富的队形变化
2.必须显示身体全面的协调能力,成套动作中的舞蹈、技巧、造型和队形变化应始终保持完整性
3.广场舞蹈的动作设计要遵循健康和安全的原则,并体现项目特点不提倡做高难度、危险性动作(如出现选手不遵循健康、安全原则,出现意外伤害情况,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4.表现力丰富,富有激情、感染力强,有良好的团队配合与交流,并能充分体现团队精神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组织奖2名,比赛结束后进行颁奖仪式
九、报名和报到
1、报名参赛代表队须于2014年8月4日前将报名表及领队、教练员免冠照片2张,报送至安塞县青少年体育学校(安塞县街道办411,电话6211399),逾期报名,不安排比赛
2、报到各参赛代表队于彩排当天在县体育运动广场报到并进行抽签,评委于比赛开始前2小时在县体育运动广场报到
十、评委由县文体广电局指派
十一、本规程由安塞县文体广电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