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6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承包方上海缔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双方发包方(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电话承包方(乙方)上海缔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上海市田林路140号越界创意园区28号楼350室电话021-3361687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第一条工程概况
1.
1、工程名称
1.
2、工程地点
1.
3、承包范围在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工程预算书》所列明范围内改建装修工程(不包含外立面窗改建加固,考虑到改建窗需破坏整体结构,需设计院出施工图纸方可实施)
1.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
5、工期暂定天,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总计天
1.
6、工程质量合格
1.
7、合同暂定价款(人民币大写)如工程量超出甲方确认的《工程预算书》,由此产生的费用经甲方代表现场签证后按实计取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义务2.
1、开工前3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做法说明??(施工图纸)共3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通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申请、批准等手续2.
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2.
3、委托----为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2.
4、负责维护周围建筑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并承担相应费用2.
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2.
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3.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订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3.
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3.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避免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受损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可能出现的相邻关系问题3.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保护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4.
1、甲方要求变更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并支付乙方赶工而产生的费用4.
2、因甲方未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影响工期,工期则相应顺延4.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累计计算),工期则相应顺延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02)、《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标准5.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5.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的验收结果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5.
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5.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之日三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保管费用和相关费用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6.
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2)种
(1)固定价格在现有的图纸和预算书范围内,总价包干如有超出现有图纸和预算书范围以外的施工内容和数量增加,原预算书内已有的项目,价格按照原有价格,总价按实调整增加;如预算书内没有的项目,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变更工程量以现场签证单为准协商不一致的,参照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计价标准结算工程款
(2)固定单价在现有的图纸和预算书范围内,单价固定,工程量按实结算如有超出现有图纸和预算书范围以外的施工内容和数量增加,原预算书内已有的项目,价格按照原有价格,总价按实调整增加;如预算书内没有的项目,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变更工程量以现场签证单为准协商不一致的,参照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计价标准结算工程款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6.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4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拨款分次进行拨款比例%金额(元)开工3日30%隐蔽工程验收后3日30%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3日(增加款全部付清)35%质保期自竣工验收日起贰年,到期日付尾款5%如有增加施工内容,增加款在支付第三笔款项时一并付清6.
3、工程款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转帐
6.
4、乙方银行账号帐号98150154740004165户名上海缔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漕宝支行税号310230664326580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7.
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1%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7.
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8.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8.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8.
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8.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9.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赔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500元违约金违约金小于实际损失,按实际损失计算如到时间节点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付款,乙方有权停工催款每脱期一天,按应付金额的
0.05%支付滞纳金,并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工期顺延9.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延迟履行的违约金按照每逾期一天500元计算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500元,作为奖励9.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9.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9.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9.
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9.
7、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9.
8、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导致涉讼的,败诉方还应向胜诉方支付胜诉方因本诉讼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交通住宿膳食费、调查费、诉讼费、公证费、评估费等全部费用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10.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10.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由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由乙方所在地上海市徐汇区法院管辖;
3、由项目所在地法院管辖
10.
3、本合同至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合同项下的争议之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一条附则11.
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应另订协议11.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1.
3、附件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1)工程预算书
(1)设计变更、会议纪要及甲方代表的现场签证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代理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