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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行业信息系统容灾备份建设规范》编制说明1工作简况
1.1任务来源本标准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2013年度烟草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国烟科
[2013]115号)下达的任务编制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信息分技术委员会(TC144/SC7)归口技术审查
1.2项目承担单位、协作单位及主要分工项目牵头承担单位是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经济信息中心,协作承担单位为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信息系统上海容灾中心)和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经济信息中心主要负责总体组织协调、策划、开展调研、征求意见等中国烟草总公司信息系统上海容灾中心和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参与项目调研、技术研究和标准的编制工作
1.3主要工作过程2013年4月,在签订标准专项合同后,国家局信息中心会同各协作单位成立了标准编写项目组,组织开展标准的编制工作截止到目前,标准编写项目组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第一,2013年7月至9月,项目组对三十多家行业单位进行现场调研,了解行业单位信息系统现状和信息系统灾难恢复工作基本需求第二,2014年2月,国家局信息中心运维处完成了对所有行业单位信息系统灾难恢复工作情况的问卷调查,整理编制了《烟草行业灾备系统建设现状调研报告》,掌握了已开展信息系统灾备建设行业单位的容灾范围,采用的技术路线和实现的灾难恢复技术指标第三,2014年4月至11月,为借鉴国内相关标准的先进经验,项目组分别到中国平安、国家电网、建设银行、国家质检总局等企业进行了调研项目组结合行业单位和其他企业调研情况,形成了标准的讨论稿第四,2015年2月,国家局信息中心组织山西省局、江苏省局、湖南省局、云南省局、甘肃省局、清华大学以及国家电网公司信息部共7名专家对本标准的初稿进行了研讨,与会专家对行业单位灾备系统的建设模式提出了参考意见第五,2015年6月至7月,国家局信息中心运维处与上海容灾中心赴安徽省局、安徽中烟、青海省局、云南省局及下属昆明市局、云南中烟及下属红云红河集团、重庆市局等多家单位征询对于本标准初稿的意见第六,总结意见,修改条款为了把本标准做好做细,达到实用有效的要求,项目组内部进行了多次讨论,先后对工作组讨论稿进行了十余次修订第七,2016年7月11日,国家局信息中心组织河北省烟草专卖局、上海烟草集团公司、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安徽省烟草专卖局、福建省烟草专卖局、湖南省烟草专卖局、海南省烟草专卖局、四川省烟草专卖局、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标准修改稿进行研讨第八,2017年5月,国家局信息中心运维处组织上海容灾中心、杭州新世纪公司、北京联信永益公司对标准进行再次论证与会人员对标准文本逐条审议后,提出了精简管理内容、修改文字措辞等意见项目组根据上述意见,对标准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行业征求意见稿第九,2017年9月,国家局信息中心组织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安徽省烟草专卖局、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浙江工商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专家对标准(行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研讨
1.4标准主要起草人高一军,黄炎,胡庭川,轩松岭,郑捷,杨继东,樊火平,祝玉倩,王华,陆莜蔚,杨威2相关领域的国、内外标准研究和制修订情况无3标准编制原则与主要内容确定的依据
3.1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制定了烟草行业信息系统容灾备份建设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烟草行业信息系统容灾备份建设的分析、规划、建设、交付、运维阶段
3.2标准编制原则烟草行业信息系统灾难恢复工作遵循“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平战结合、持续保障”的原则,平衡成本与风险,制定合理的灾难恢复策略,确保工作实效
1、统筹规划原则行业信息系统灾难规划与行业信息化发展战略相一致,实现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建设管理规范实现行业级信息系统的应用级灾备保护,省级重要信息系统的数据级灾备保护,保证行业关键信息系统的数据可靠性和业务连续性,满足行业发展要求
2、分步实施原则行业单位遵行灾难备份体系建设方法论和最佳实践,建设符合各行业单位自身要求的信息灾难恢复体系行业单位在进行灾难备份系统项目建设时,首先应完善数据备份系统的建设,实现“数据不丢”然后再根据行业单位的业务发展需要,逐步实现对重要信息系统的“业务不断”
3、平战结合原则行业单位灾难备份系统的建设,逐步打破灾备中心“备而不用”的模式,合理有效利用好灾备中心的资源对于省级自建灾备中心,应合理规划或完善灾备系统建设方案,以建设双活数据中心的最佳实现目标而对于行业级信息系统,应充分利用好上海容灾中心的资源优势,逐步实现上海容灾中心由“主备中心”运行模式向“互备中心”运行模式的转换,最终实现双中心同时运行的目标
4、持续保障原则灾难备份系统建设完成后,应将日常验证和容灾演练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遵循“先测试、后生产,先仿真、后真实,先局部、后全局,先低频、后常态”的基本原则,通过日常化的验证和常态化的容灾切换实战演练,定期验证灾难恢复预案的正确性和有效性,不断改进和提升行业信息系统的灾难恢复能力
3.3标准主要内容确定的依据烟草行业容灾中心灾备服务技术规范的编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GB/T20988-2007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GB/T20984-2007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指南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国烟办〔2014〕370号烟草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划(2014—2020年)国烟办〔2016〕339号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行业信息系统容灾备份工作的指导意见
3.4本标准与被修订标准在标准技术内容、水平方面的对比情况无4标准预期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本标准是基础性标准,本身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对规范行业信息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5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情况本标准未采用国际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6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没有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发生相互联系,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是协调一致的7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无8推荐性标准建议本标准不涉及应强制执行的内容,但是本标准的发布可对烟草行业信息系统容灾中心的建设规范和指导作用,能提升烟草行业信息灾难恢复工作水平,建议作为推荐性标准进行发布9标准宣贯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在行业内进行宣贯和培训,并规定行业各单位在开展信息系统灾难备份建设时,应参照此标准进行系统设计和方案编制10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本标准为首次发布,不涉及废止标准11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无《烟草行业信息系统容灾备份建设规范》标准项目组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