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44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编号XK04-001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1年1月19日公布2011年3月1日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目录TOC\o1-3\h\z\u1总则12工作机构23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34许可程序
34.1申请和受理
34.2企业实地核查
44.3产品抽样与检验
54.4审定与发证
54.5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55审查要求
65.1企业生产电力金具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
65.2企业生产电力金具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95.3电力金具产品出厂检验项目
105.4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135.5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136证书和标志
196.1证书
196.2标志207委托加工备案程序208监督检查219收费2110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2211附则22附件1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23附件2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24附件3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36附件4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37附件5检验报告38附件6本细则与旧版细则主要内容对比表42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总则
1.1为了做好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电力金具产品划分为4个产品单元、35种产品品种、52个参数范围见表1表1电力金具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及参数范围序号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参数范围1可锻铸铁类悬垂线夹D≤45mm;F≤70kN球墨铸铁F≤720kN耐张线夹螺栓型D≤23mm楔型D≤11mm碗头挂板F≤100kN球墨铸铁F≤550kN并沟线夹D≤14mm钢线卡子D≤12mm2锻压类耐张线夹D≤23mm球头挂环F≤550kN碗头挂板F≤550kNU型挂环F≤1280kN拉杆F≤840kN挂环F≤550kN挂板F≤1680kN联板F≤3360kNU型螺丝杆径D≤22mm调整板F≤1280kN牵引板F≤1280kN接续管D≤23mm补修管D≤23mm均压屏蔽环电压≤500kV母线金具管母线直径D≤250mm3铝铜铝类悬垂线夹固定型D≤71mmF≤250kN预绞式D≤39mm耐张线夹压缩型D≤71mm螺栓型D≤34mm楔型D≤25mm预绞式D≤30mm接续管(条)压缩型D≤42mm预绞式D≤37mm补修管(条)压缩型D≤42mm预绞式D≤18mm并沟线夹螺栓型D≤35mmC型D≤23mm穿刺型D≤23mm跳线线夹D≤23mm预绞丝D≤39mm间隔棒电压≤1000kVT型线夹压缩型D≤71mm螺栓型D≤39mm设备线夹压缩型D≤71mm螺栓型D≤51mm铜铝过渡板截面≤125mm×
12.5mm母线伸缩节截面≤125mm×
12.5mm母线金具矩形母线宽≤125mm槽形母线宽≤250mm软母线直径D≤71mm管母线直径D≤250mm均压屏蔽环电压≤1000kV4铸铁类防振锤钢线夹D≤35mm铝线夹D≤42mm预绞式线夹D≤42mm注:1表中参数范围栏字母“D”表示适用线径,字母“F”表示破坏载荷;参数范围中的最大数值是根据目前国内特高压线路和大跨越工程等已经使用金具的最大额定数值确定的,企业应按各自的实际生产能力申报(可低于该数值,并明确范围)超出参数范围中最大数值的产品也应申请取证,申报前应完成型式试验2球墨铸铁金具并入可锻铸铁类产品单元
1.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电力金具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电力金具产品
1.4本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一经修订,企业应当及时执行,本实施细则将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以及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动态修订
1.5本实施细则中有关要求,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将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2工作机构
2.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承担有关技术性和事务性的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承担有关技术性和事务性的工作
2.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电力机械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站装备分会,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组织起草《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跟踪相关电力金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电力金具产品实施细则的宣贯;组织对电力金具产品申请企业的实地核查;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电力机械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3号(华电工程大厦2号楼)邮政编码100035电话010-51966555传真010-51966455电子信箱zhangjz@chec.com.cn联系人张煚治
2.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续监督和管理工作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2.4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指定的检验机构承担,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见附件1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进行动态调整3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3.1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电力金具产品;
3.2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2;
3.3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见
5.
2、附件2;
3.4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见附件2;
3.5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见附件2;
3.6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见
5.
1、附件2;
3.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4许可程序
4.1申请和受理
4.
1.1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4.
1.
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产品类别”栏填写电力线路金具,“产品名称”栏填写电力金具,“产品单元”栏按表1填写申证产品单元名称,“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栏按表1填写产品品种和参数范围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应分别提交填写完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4.
1.
1.2营业执照复印件
4.
1.
1.3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及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4.
1.2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4.
1.3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审查部
4.
1.4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生产许可受理决定之日起,企业可以试生产申请取证产品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承担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依据本实施细则规定批批(企业生产电力金具产品30天的产量为一个“检验批”)检验合格,并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对国家质检总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企业从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之日起不得继续试生产该产品
4.2企业实地核查
4.
2.1审查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应制定核查计划,提前5日通知企业,同时将核查计划抄送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
4.
2.2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核查计划派出观察员,了解审查组工作情况及企业存在的问题,观察员应当由行政人员担任
4.
2.3审查组由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成员不得全部来自同一单位,应当由技术机构、检验单位、行业协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等不同单位人员共同组成
4.
2.4审查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
5.4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记录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4.
2.5审查组在实地核查结束时将《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见附件3)和《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见附件4)复印件一份交企业,一份交观察员,由观察员报企业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
4.
2.6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但存在轻微缺陷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4.
2.7审查部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
4.
2.8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实地核查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
4.
2.9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
2.10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审查工作终止
4.3产品抽样与检验
4.
3.1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根据《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规则》见
5.
5.1抽封样品,填写《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见
5.
5.1一式四份,并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
4.
3.2经实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样检验的,应当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检验机构不得将检验任务分包、转包
4.
3.3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25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格式见附件5一式四份企业、审查部、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和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各一份产品检验时间不计入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许可期限
4.
3.4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产品抽样和检验
4.
3.5实地核查合格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产品抽样和检验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产品抽样和检验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
4.
3.6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4审定与发证
4.
4.1审查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文书、抽样单、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并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40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4.
4.2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0日内完成上报材料的审查,并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4.
4.3国家质检总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符合发证条件的,国家质检总局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企业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申请人的意见
4.
4.4国家质检总局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20日内,将获证企业名单以公告、网络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产品质量监督”页面“生产许可”栏目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4.5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
4.
5.1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
4.
5.2各所属单位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以与集团公司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
4.
5.3其他经济联合体及所属单位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参照集团公司办证程序执行5审查要求
5.1企业生产电力金具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见表2表2企业生产电力金具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序号产品品种标准类别标准号标准名称1悬垂线夹产品标准DL/T756-2009悬垂线夹DL/T763-2001架空线路用预绞丝式金具技术条件相关标准GB/T2314-2008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DL/T683-1999电力金具产品型号命名方法GB/T2315-2008电力金具标称破坏荷重系列及连接型式尺寸GB/T
2317.1-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2-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2部分电晕和无线电干扰试验GB/T
2317.4-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24834-2009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金具技术规范DL/T763-2001架空线路用预绞丝式金具技术条件DL/T
765.1-2001架空配电线路金具技术条件DL/T
765.2-2004额定电压10kV及以下裸导线金具DL/T
765.3-2004额定电压10kV及以下架空绝缘导线金具DL/T766-2003光纤复合架空地OPGW用预绞式金具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DL/T767-2003全介质自承式光缆ADSS用预绞式金具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2耐张线夹产品标准DL/T757-2009耐张线夹DL/T763-2001架空线路用预绞丝式金具技术条件相关标准GB/T2314-2008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DL/T683-1999电力金具产品型号命名方法GB/T2315-2008电力金具标称破坏荷重系列及连接型式尺寸GB/T
2317.1-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2-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2部分电晕和无线电干扰试验GB/T
2317.3-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3部分热循环试验GB/T
2317.4-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24834-2009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金具技术规范DL/T763-2001架空线路用预绞丝式金具技术条件DL/T
765.1-2001架空配电线路金具技术条件DL/T
765.2-2004额定电压10kV及以下裸导线金具DL/T
765.3-2004额定电压10kV及以下架空绝缘导线金具DL/T766-2003光纤复合架空地OPGW用预绞式金具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DL/T767-2003全介质自承式光缆ADSS用预绞式金具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3球头挂环碗头挂板U型挂环拉杆挂环挂板联板U型螺丝调整板牵引板产品标准DL/T759-2009连接金具相关标准GB/T2314-2008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DL/T683-1999电力金具产品型号命名方法GB/T2315-2008电力金具标称破坏荷重系列及连接型式尺寸GB/T
2317.1-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4-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24834-2009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金具技术规范4接续管(条)并沟线夹跳线线夹产品标准DL/T758-2009接续金具DL/T763-2001架空线路用预绞丝式金具技术条件相关标准GB/T2314-2008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DL/T683-1999电力金具产品型号命名方法GB/T
2317.1-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2-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2部分电晕和无线电干扰试验GB/T
2317.3-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3部分热循环试验GB/T
2317.4-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24834-2009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金具技术规范DL/T
765.1-2001架空配电线路金具技术条件DL/T
765.2-2004额定电压10kV及以下裸导线金具DL/T
765.3-2004额定电压10kV及以下架空绝缘导线金具5间隔棒产品标准DL/T1098-2009间隔棒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相关标准GB/T2314-2008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DL/T683-1999电力金具产品型号命名方法GB/T
2317.1-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2-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2部分电晕和无线电干扰试验GB/T
2317.4-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24834-2009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金具技术规范6防振锤产品标准DL/T1099-2009防振锤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相关标准GB/T2314-2008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DL/T683-1999电力金具产品型号命名方法GB/T
2317.1-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2-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2部分电晕和无线电干扰试验GB/T
2317.4-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24834-2009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金具技术规范7均压屏蔽环产品标准DL/T
760.3-2001均压环、屏蔽环和均压屏蔽环相关标准GB/T2314-2008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DL/T683-1999电力金具产品型号命名方法GB/T
2317.1-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2-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2部分电晕和无线电干扰试验GB/T
2317.4-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24834-2009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金具技术规范8预绞丝产品标准DL/T763-2001架空线路用预绞丝式金具技术条件相关标准GB/T2314-2008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DL/T683-1999电力金具产品型号命名方法GB/T
2317.1-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2-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2部分电晕和无线电干扰试验GB/T
2317.4-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24834-2009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金具技术规范9T型线夹产品标准GB/T2340-1998T型线夹相关标准GB/T2314-2008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DL/T683-1999电力金具产品型号命名方法GB/T
2317.1-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2-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2部分电晕和无线电干扰试验GB/T
2317.3-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3部分热循环试验GB/T
2317.4-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24834-2009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金具技术规范10设备线夹产品标准GB/T2341-1998设备线夹相关标准GB/T2314-2008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DL/T683-1999电力金具产品型号命名方法GB/T
2317.1-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2-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2部分电晕和无线电干扰试验GB/T
2317.3-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3部分热循环试验GB/T
2317.4-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24834-2009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金具技术规范11铜铝过渡板产品标准GB2342-85铜铝过渡板相关标准GB/T2314-2008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DL/T683-1999电力金具产品型号命名方法GB/T
2317.1-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3-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3部分热循环试验GB/T
2317.4-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12母线伸缩节产品标准GB2343-85母线伸缩节相关标准GB/T2314-2008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DL/T683-1999电力金具产品型号命名方法GB/T
2317.1-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3-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3部分热循环试验GB/T
2317.4-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13母线金具产品标准DL/T696-1999软母线固定金具DL/T697-1999硬母线固定金具相关标准GB/T2314-2008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DL/T683-1999电力金具产品型号命名方法GB/T
2317.1-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2-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2部分电晕和无线电干扰试验GB/T
2317.3-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3部分热循环试验GB/T
2317.4-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24834-2009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金具技术规范注1按加工工艺和材料的不同,电力金具产品还应符合下列制造质量标准DL/T
768.1-2002电力金具制造质量可锻铸铁件DL/T
768.2-2002电力金具制造质量锻制件DL/T
768.3-2002电力金具制造质量冲压件DL/T
768.4-2002电力金具制造质量球墨铸铁件DL/T
768.5-2002电力金具制造质量铝制件DL/T
768.6-2002电力金具制造质量焊接件DL/T
768.7-2002电力金具制造质量钢铁件热镀锌层2标准一经修订,企业应当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新标准组织生产,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应当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
5.2企业生产电力金具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见表3表3企业生产电力金具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序号产品单元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名称精度备注1可锻铸铁类铸造设备热处理设备机加工设备尺寸量具
0.02mm卡尺卷尺精度
1.0mm称重设备Ⅲ级拉力试验机1级化学分析设备见注2型砂试验设备见注3锌层测试装置3%见注4测温装置
0.75%2锻压类加热设备锻压设备机加工设备焊接设备板材切割设备热处理设备尺寸量具
0.02mm卡尺卷尺精度
1.0mm称重设备Ⅲ级拉力试验机1级化学分析设备见注2锌层测试装置3%见注4测温装置
0.75%3铝铜铝类铸造设备热处理设备机加工设备压力机弯管机焊接设备预绞丝设备尺寸量具
0.02mm卡尺卷尺精度
1.0mm称重设备Ⅲ级拉力试验机1级化学分析设备见注2锌层测试装置3%见注4测温装置
0.75%4铸铁类铸造设备压力机机加工设备尺寸量具
0.02mm卡尺卷尺精度
1.0mm称重设备Ⅲ级拉力试验机1级化学分析设备见注2锌层测试装置3%见注4测温装置
0.75%注:1企业配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根据申证产品品种确定,可与表3设备不同,但应满足生产需要下列设备根据产品品种和工艺要求配置●锻压类热处理设备适用于采用优质碳素结构钢、合金结构钢制造的产品;●铝铜铝类热处理设备用于高强度铝合金(如ZL
104、ZL101A等)热处理;弯管机用于均压屏蔽环的制造;预绞丝设备用于预绞式金具的制造;焊接设备如闪光焊机、摩擦焊机等用于铜铝过渡金具的制造;●铸铁类铸造设备用于防振锤铸铝线夹的制造2化学分析设备技术要求:●分光光度计波长准确度为±3nm;透射比准确度≤1%;●碳硫分析仪精度应符合GB/T
223.69和GB/T
223.68;●分析天平精度为
0.1mg;●架盘天平精度为
0.2g3型砂试验设备包括强度试验机、透气性测试仪、制样机、筛砂机和烘干器43%指锌层测厚仪精度,锌层均匀性试验用比重计精度应为
0.1g/cm
35.3电力金具产品出厂检验项目表4企业产品出厂检验项目序号产品单元产品品种执行的标准名称、标准号标准条款检验项目1可锻铸铁类悬垂线夹耐张线夹碗头挂板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
20083.4外观、尺寸、组装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1-
20086.1破坏载荷电力金具制造质量钢铁件热镀锌层DL/T
768.7-
20026.2锌层均匀性
6.3锌层厚度并沟线夹钢线卡子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
20083.4外观、尺寸、组装电力金具制造质量钢铁件热镀锌层DL/T
768.7-
20026.2锌层均匀性
6.3锌层厚度2锻压类耐张线夹接续管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
20083.4外观、尺寸、组装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1-
20087.1握力电力金具制造质量钢铁件热镀锌层DL/T
768.7-
20026.2锌层均匀性
6.3锌层厚度球头挂环碗头挂板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
20083.4外观、尺寸、组装
3.5止、过规检查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1-
20085.1破坏载荷电力金具制造质量钢铁件热镀锌层DL/T
768.7-
20026.2锌层均匀性
6.3锌层厚度拉杆挂环联板牵引板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
20083.4外观、尺寸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1-
20086.1破坏载荷电力金具制造质量钢铁件热镀锌层DL/T
768.7-
20026.2锌层均匀性
6.3锌层厚度挂板U型挂环U型螺丝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
20083.4外观、尺寸、组装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1-
20086.1破坏载荷电力金具制造质量钢铁件热镀锌层DL/T
768.7-
20026.2锌层均匀性
6.3锌层厚度补修管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
20083.4外观、尺寸、组装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1-
20089.1拉力电力金具制造质量钢铁件热镀锌层DL/T
768.7-
20026.2锌层均匀性
6.3锌层厚度均压屏蔽环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
20083.4外观、尺寸、组装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1-
20089.2强度电力金具制造质量钢铁件热镀锌层DL/T
768.7-
20026.3锌层厚度母线金具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
20083.4外观、尺寸、组装电力金具制造质量钢铁件热镀锌层DL/T
768.7-
20026.2锌层均匀性
6.3锌层厚度3铝铜铝类悬垂线夹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
20083.4外观、尺寸、组装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1-
20086.1破坏载荷电力金具制造质量钢铁件热镀锌层DL/T
768.7-
20026.2锌层均匀性
6.3锌层厚度耐张线夹接续管(条)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
20083.4外观、尺寸、组装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1-
20087.1握力电力金具制造质量钢铁件热镀锌层DL/T
768.7-
20026.2锌层均匀性
6.3锌层厚度补修管(条)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
20083.4外观、尺寸、组装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1-
20089.1拉力并沟线夹跳线线夹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
20083.4外观、尺寸、组装预绞丝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
20083.4外观、尺寸、组装间隔棒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
20083.4外观、尺寸、组装间隔棒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DL/T1098-
20097.
4.2线夹强度
7.
4.3线夹顺线握力
7.
4.4线夹扭握力矩
7.
4.7向心力T型线夹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
20083.4外观、尺寸、组装设备线夹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
20083.4外观、尺寸、组装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1-
200810.4弯曲(剥离)铜铝过渡板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
20083.4外观、尺寸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1-
200810.4弯曲母线伸缩节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
20083.4外观、尺寸母线金具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
20083.4外观、尺寸、组装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1-200811.2抗弯均压屏蔽环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
20083.4外观、尺寸、组装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1-
20089.2强度4铸铁类防振锤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
20083.4外观、尺寸、组装电力金具制造质量钢铁件热镀锌层DL/T
768.7-
20026.2锌层均匀性
6.3锌层厚度防振锤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DL/T1099-
20095.4线夹对导/地线握力
5.5线夹与螺栓紧固
5.6锤头对钢绞线握力
5.7线夹对钢绞线握力注标准一经修订,企业应当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新标准组织生产,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应当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
5.4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附件
25.5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
5.
5.1抽样规则及抽样单
5.
5.
1.1产品抽样由审查组或由其指定人员在企业成品库进行填写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见表5)抽样单一式四份(企业、审查部、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和检验机构各一份)抽样时应首先核实供抽样产品帐物是否相符,发现弄虚作假应停止抽样
5.
5.
1.2抽样数量原则上每个单元抽取2~3个主要品种每个品种随机抽取6件
5.
5.
1.3抽样基数一般不得少于100件
5.
5.
1.4封样方式将抽取的样品分别加盖抽样印章、装箱后贴上封条
5.
5.
1.5本次许可证产品检验抽样为一次性抽样,样品数量不够或抽不到样品的按现场核查不合格处理表5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编号企业情况申请单位名称盖章邮政编码生产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盖章邮编生产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抽样情况产品单元执行标准型号规格抽样基数抽样数量抽样日期抽样地点封样情况抽样人员姓名(签字)单位职务(职称)审查组企业备注说明请企业在封样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寄)到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注以集团公司形式申请的企业,如集团公司不生产,集团公司可不盖章,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必须盖章
5.
5.2检验项目及判定准则
5.
5.
2.1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检测项目及检测依据见表6~表9序号检测项目电力金具名称样品数量(件)检测依据悬垂线夹耐张线夹碗头挂板并沟线夹钢线卡子1外观√√√√√6GB/T2314-20082尺寸√√√√√6GB/T
2317.4-20083组装√√√√√6GB/T.
2317.4-20084热镀锌锌层√√√√√6DL/T
768.7-20026破坏载荷√√√6GB/T
2317.1-2008表6可锻铸铁类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检测项目及检测依据表7锻压类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检测项目及检测依据序号检测项目电力金具名称样品数量(件)检测依据耐张线夹球头挂环碗头挂板U型挂环U型螺丝挂板挂环联板牵引板调整板拉杆接续管(条)补修管均压屏蔽环母线金具1外观√√√√√√√√√√√√√√√6GB/T2314-20082尺寸√√√√√√√√√√√√√√√6GB/T
2317.4-20083组装√√√√√√√6GB/T
2317.4-20084热镀锌锌层√√√√√√√√√√√√√√√6DL/T
768.7-20025握力试验√√√6GB/T
2317.1-20086破坏载荷√√√√√√√√√√6GB/T
2317.1-2008表8铝铜铝类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检测项目及检测依据序号检测项目电力金具名称样品数量(件)检测依据悬垂线夹耐张线夹接续管(条)补修管(条)并沟线夹跳线线夹预绞丝间隔棒T型线夹设备线夹铜铝过渡板母线伸缩节母线金具均压屏蔽环1外观√√√√√√√√√√√√√√6GB/T2314-20082尺寸√√√√√√√√√√√√√√6GB/T
2317.4-20083组装√√√√√√√√√√√√6GB/T
2317.4-20084握力√√√√√√6GB/T
2317.1-20085破坏载荷√6GB/T
2317.1-20086弯曲(剥离)√√6GB/T2314-20087向心力、线夹间拉(压)力√6DL/T1098-20098电阻√√√√√√4GB/T
2317.3-20089化学成分√√√√√√√√√√√√√√1GB/T2314-2008附录A注
1.额定电压330kV及以上的非定型产品,按GB/T
2317.4要求,还应进行电晕试验、无线电干扰试验企业应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的试验报告;
2.螺栓型及楔型耐张线夹应作破坏载荷试验表9铸铁类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检测项目及检测依据序号检测项目电力金具名称样品数量(件)检测依据防振锤1外观√6DL/T1098-20092尺寸√6DL/T1098-20093组装和质量√6DL/T1098-20094防腐试验√6DL/T
768.7-20025线夹对导线握力√6DL/T1098-20096线夹对钢绞线握力√6DL/T1098-20097锤头对钢绞线握力√6DL/T1098-2009注非定型产品应进行防振锤特性试验和疲劳试验,企业应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的试验报告
5.
5.
2.2电力金具产品检测项目除了执行上表中所列检测依据外,还应执行1)GB/T2314-2008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2)GB/T2315-2008电力金具标称破坏荷重系列及连接型式尺寸;3)按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其他相关标准、规范
5.
5.
2.3判定准则
5.
5.
2.
3.1判定方法1)电力金具产品检测分为关键项和一般项关键项机械性能、电气性能、化学成分;一般项尺寸、外观、组装、热镀锌层2)电力金具产品检测按三项指标进行考核,即关键项次合格率、一般项次合格率和总项次合格率关键项次合格率必须达到100%热镀锌层列入一般项,但采用以一般项加严的方法判处,即如全数符合按一般项计算合格项次,如有不合格项时,则按不合格项的加倍数量计算项次合格率关键项次与一般项次之和为总项次,总项次合格率用下式计算关键项合格项次+一般项合格项次受检关键项次+受检一般项次总项次合格率=×100%
5.
5.
2.
3.2判定准则当关键项次合格率为100%、一般项次合格率≥65%、总项次合格率≥85%时,判定产品质量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5.
5.
2.
3.3附注1)可锻铸铁断面为“白口”,作关键项不合格判处;2)产品有裂纹等缺陷作为关键项不合格判处;6证书和标志
6.1证书
6.
1.1生产许可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生产许可证证书载明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产品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其中,生产许可证副本中载明产品明细,包括电力金具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和参数范围例如锻压类U型挂环F≤1200kN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证证书还载明与其一起申请办理的所属单位的名称、生产地址和产品名称
6.
1.2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生产的,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
6.
1.3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需要增加产品单元时,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重新组织实地核查和产品抽样检验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需要增加产品品种或扩大参数范围时,应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补充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补充实地核查的重点项目是是生产设施、设备工装、测量设备,技术标准、技术文件、质量控制、特殊过程、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符合条件的,换发生产许可证证书,但有效期不变
6.
1.4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当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及技术要求发生较大改变时,企业应及时执行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要求
6.
1.5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较大变化的包括生产地址迁移、生产线重大技术改造等,企业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审查部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重新组织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
6.
1.6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而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未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在变更名称后1个月内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生产许可证名称变更申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企业名称变更材料之日起5日内将上述材料上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的书面审核,报送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国家质检总局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对于符合变更条件的,颁发新证书,但有效期不变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6.
1.7企业应当妥善保管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证书遗失或者毁损,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补领生产许可证申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企业补领生产许可证材料之日起5日内将上述材料上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的书面审核,报送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国家质检总局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补领的决定对于符合条件的,颁发新证书,但有效期不变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6.
1.8集团公司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新增所属单位需要与集团公司一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新增所属单位审查合格后,换发生产许可证证书,但有效期不变
6.2标志
6.
2.1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自准予许可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企业产品生产许可”拼音QiyechanpinShengchanxuke的缩写“QS”和“生产许可”中文字样组成QS标志由企业自行印贴,标志的式样、尺寸及颜色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附件6,可以按照规定放大或者缩小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为XK04-001-×××××其中XK代表许可,前两位04代表行业编号,中间三位001代表产品编号,后五位×××××代表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
6.
2.2具有法人资格的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单独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应当标注所属单位的名称、住所和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所属单位和集团公司一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应当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分别标注集团公司和所属单位的名称、住所,以及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或者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住所和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6.
2.3委托加工企业必须按照备案的标注方式,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进行标注委托企业具有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或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委托企业不具有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以及被委托企业的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7委托加工备案程序
7.1委托企业申请备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7.
1.1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电力金具产品;
7.
1.
2.申请委托加工备案产品涉及产业政策的,应符合产业政策有关要求;
7.
1.3已签订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证,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
7.2被委托企业申请备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7.
2.1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电力金具产品;
7.
2.2已获得电力金具生产许可证;
7.
2.3已签订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证,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
7.3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共同向双方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提出备案申请,并提交以下备案申请材料
7.
3.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一式二份;
7.
3.2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
3.3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
3.4公证的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
7.4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收到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之日起5日内,进行必要的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8监督检查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抽查、日常监督检查、企业年度自查等措施和方式,对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的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状况的监督,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8.1企业生产的产品单元和参数范围是否超出生产许可证证书中所列产品明细的产品生产范围
8.2企业是否具备本实施细则要求的必备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有关设备是否按期检定/校准
8.3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对进厂的原辅材料、零部件实施进货验收,并具有相关记录
8.4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加印(贴)QS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8.5企业是否建立了原材料购买、使用台帐和产品生产、销售台帐,企业生产过程记录是否健全
8.6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委托加工行为,委托加工行为是否按照规定向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了备案
8.7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名称、住所、生产地点是否发生了改变,是否增加了生产线,如果发生改变,企业是否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并及时提出换证申请
8.8企业是否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要求及时提交年度自查报告,年度自查报告内容是否完整、真实
8.9企业是否对实地核查过程中发现的轻微缺陷项目进行了整改9收费
9.1审查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
[2006]69号),生产许可证审查费为每家企业申请一个产品单元收费2200元,一家企业同时申请两个以上产品单元的,每增加一个产品单元,按2200元的20%收费审查费由企业在申请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
9.2产品检验费由企业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收费标准(第二批)备案的函》(国质检科函
[2004]584号)规定的标准向检验机构交付
9.3费用的收缴方式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
[2006]69号)规定执行
9.4所属单位和集团公司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凡经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的所属单位以及集团公司应当分别缴纳审查费和产品检验费
9.5委托加工备案不得向企业收费10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
10.1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保守秘密,诚实守信;
10.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10.3服务企业,高效快捷,谦虚谨慎、文明待人;
10.4作风正派,清正廉洁,自警自省,慎权慎欲11附则
11.1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11.2本实施细则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11.3本实施细则自年月日起实施,原实施细则废止附件1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
(1)电力工业电力线路器材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地址南京市中央门外和燕路49号邮政编码210037电话:025-85501861传真025-85501807联系人邹国林电子信箱PFIC@jlonline.com检验产品范围可锻铸铁类、锻压类、铸铁类、铝铜铝类
(2)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亭新建西路41号邮政编码410007电话0731-85352452传真0731-85557071(fax)联系人熊晓甦检验产品范围可锻铸铁类、锻压类、铸铁类、铝铜铝类附件2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企业名称生产地址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参数范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实地核查结论的判定原则
1、本办法进行判定核查结论的内容
一、质量管理职责,
二、生产资源提供,
三、人力资源要求,
四、技术文件管理,
五、过程质量管理,
六、产品质量检验,
七、安全防护共7章26条40款
2、项目结论的判定
(1)否决项目结论分为“符合”和“不符合”(否决项目条款在本办法中标注*),否决项目为
2.1生产设施、
2.2设备工装的
2.
2.1款、
2.3测量设备的
2.
3.1款、
6.3出厂检验共4款;2非否决项目结论分为“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非否决项目条款在本办法中不标注*)非否决项目共36款
3、核查结论的确定原则否决项目全部符合,非否决项目中轻微缺陷不超过8款,且无不符合项,核查结论为合格否则核查结论为不合格
4、审查组依据本办法对企业实地核查后,填写《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和《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
一、质量管理职责序号核查项目核查内容核查要点结论核查记录
1.1组织机构企业应有负责质量工作的领导,应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1.是否任命领导层中一人负责质量工作2.是否设置了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
1.2管理职责应规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1.是否规定与产品质量有关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2.有关部门、人员的权限和相互关系是否明确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
1.3有效实施在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中应有相应的考核办法并严格实施,并记录有关结果1.是否有相应的考核办法,考核内容是否全面2.是否严格实施考核并记录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
二、生产资源提供序号核查项目核查内容核查要点结论核查记录
2.1*生产设施企业必须具备满足生产和检验所需要的工作场所和设施,且维护完好1.是否具备满足申请取证产品的生产和检验设施及场所2.生产和检验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转符合不符合
2.2设备工装1*.企业必须具有本实施细则
5.2中规定的生产产品本体(防振锤锤头、铝型材挤压设备、热镀锌除外)必备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其性能和精度应能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1.是否具有本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必要时应核查其购销合同、发票等凭证及设备编号2.设备与工装性能和精度是否满足加工要求3.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符合不符合2.企业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应维护保养完好检查设备年度维修计划、维护和保养计划及实施的记录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
2.3测量设备1*.企业必须具有本实施细则
5.2中规定的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其性能和精度应能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1.是否有本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必要时应核查其购销合同、发票等凭证及设备编号
2.设备性能、准确度能满足生产需要3.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符合不符合2.企业的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应在检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并有标识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
三、人力资源要求序号核查项目核查内容核查要点结论核查记录
3.1企业领导企业领导应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并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是否有基本的质量管理常识⑴了解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对企业的要求(如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等);⑵了解企业领导在质量管理中的职责与作用是否有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⑴了解产品标准、主要性能指标等;⑵了解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检验要求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
3.2技术人员企业技术人员应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并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是否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是否掌握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3.是否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
3.3检验人员检验人员应熟悉产品检验规定,具有与工作相适应的质量管理知识和检验技能是否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有无上岗证;是否掌握产品标准和检验要求;3.是否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4.是否能熟练准确地按规定进行检验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
3.4生产人员生产人员应能看懂相关技术文件(图纸、配方和工艺文件等),并能熟练地操作设备是否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是否能看懂相关图纸、配方和工艺文件是否能熟练地进行生产操作(重点抽查关键工序、特殊工序操作工人)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
3.5人员培训企业应对与产品质量相关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对特殊岗位员工进行能力评价与考核
1.与产品质量相关的人员是否进行了培训和考核并保持有关记录
2.电工、焊工等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必须持证上岗,并进行能力评价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
四、技术文件管理序号核查项目核查内容核查要点结论核查记录
4.1技术标准1.企业应具备和贯彻《实施细则》
5.1中规定的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
1.是否有《实施细则》中所列的与申请取证产品有关的标准
2.是否为现行有效标准并贯彻执行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2.如有需要,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应不低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并经当地标准化部门备案
1.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是否经当地标准化部门备案
2.企业产品标准主要技术和性能指标不应低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此项不适用
4.2技术文件1.技术文件应具有正确性,且签署、更改手续正规完备
1.技术文件(如设计文件和工艺文件等)的技术要求和数据等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2.技术文件签署、更改手续是否正规完备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2.技术文件应具有完整性,文件必须齐全配套技术文件是否完整、齐全(包括设计文件的图样目录、零部件明细表、总装图、部件图、零件图、技术要求等和工艺文件的工艺过程卡、作业指导书、检验规程等以及部件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各检验过程的检验、验证标准或规程等)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3.技术文件应和实际生产相一致,各车间、部门使用的文件必须完全一致
1.技术文件是否与实际生产和产品统一一致
2.各车间、部门使用的文件是否一致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
4.3文件管理1.企业应制定技术文件管理制度,文件的发布应经过正式批准,使用部门可随时获得文件的有效版本,文件的修改应符合规定要求
1.是否制定了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2.发布的文件是否经正式批准
3.使用部门是否能随时获得文件的有效版本
4.文件的修改是否符合规定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2.企业应有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技术文件管理
1.是否有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技术文件管理2.技术文件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
五、过程质量管理序号核查项目核查内容核查要点结论核查记录
5.1采购控制
1.企业应制定采购原、辅材料、零部件及外协加工项目的质量控制制度
1.是否制定了控制文件
2.内容是否完整合理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
2.企业应制定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原、辅材料、零部件的供方及外协单位的评价规定,并依据规定进行评价,保存供方及外协单位名单和供货、协作记录
1.是否制定了评价规定
2.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评价
3.是否全部在合格供方采购
4.是否保存供方及外协单位名单和供货、协作记录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
3.企业应根据正式批准的采购文件或委托加工合同进行采购或外协加工
1.是否有采购或委托加工文件(如计划、清单、合同等)
2.采购文件是否明确了验收规定
3.采购文件是否经正式批准
4.是否按采购文件进行采购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
4.企业应按规定对采购的原、辅材料、零部件以及外协件进行质量检验或者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质量验证,检验或验证的记录应该齐全
1.是否对采购及外协件的质量检验或验证作出规定
2.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或验证
3.是否保留检验或验证的记录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
5.2工艺管理1.企业应制定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包括热镀锌、防振锤锤头等委外加工),并严格进行管理和考核
1.是否制定了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其内容是否完善可行
2.是否按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3.防振锤锤头、热镀锌等如委外进行,是否制订了质量控制文件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
2.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工装器具等应按规定放置,并应防止出现损伤或锈蚀
1.有无适宜的搬运工具、必要的工位器具、贮存场所和防护措施
2.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是否出现损伤或锈蚀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3.企业职工应严格执行工艺管理制度,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是否按制度、规程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
5.3质量控制1.企业应明确设置关键质量控制点,对生产中的重要工序或产品关键特性进行质量控制
1.是否对重要工序或产品关键特性设置了质量控制点
2.是否在工艺流程图中标明关键质量控制点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2.企业应制订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并依据程序实施质量控制
1.是否制订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其内容是否完整
2.是否按程序实施质量控制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
5.4特殊过程对产品质量不易或不能经济地进行验证的特殊过程,应事先进行设备认可、工艺参数验证和人员鉴定,并按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操作和实施过程参数监控
1.对特殊过程(如热处理、焊接、铸造等工序)是否事先进行了设备认可、工艺参数验证和人员鉴定
2.是否按规定进行操作和过程参数监控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此项不适用
5.5产品标识企业应规定产品标识方法并进行标识
1.是否规定产品标识方法,能否有效防止产品混淆、区分质量责任和追溯性
2.检查关键质量控制点、特殊过程和最终产品的标识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
5.6不合格品企业应制订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有效防止不合格品出厂
1.是否制订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2.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是否得到有效控制
3.不合格品经返工、返修后是否重新进行了检验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
六、产品质量检验序号核查项目核查内容核查要点结论核查记录
6.1检验管理1.企业应有独立行使权力的质量检验机构或专(兼)职检验人员,并制定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以及检验、试验、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1.是否有检验机构或专(兼)职检验人员,能否独立行使权力
2.是否制定了检验管理制度和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
2.企业有完整、准确、真实的检验原始记录或检验报告
1.检查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是否有检验的原始记录或检验报告
2.检验的原始记录或检验报告是否完整、准确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
6.2过程检验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按规定开展产品质量检验,做好检验记录,并对产品的检验状态进行标识
1.是否对产品质量检验作出规定
2.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
3.是否作检验记录
4.是否对检验状况进行标识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
6.3*出厂检验企业应按本实施细则
5.3的规定,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和试验,出具产品检验合格证,并按规定进行包装和标识
1.是否有出厂检验规定、包装和标识规定
2.是否按要求进行出厂检验和试验
3.产品包装和标识是否符合规定符合不符合
6.4型式检验应依据GB/T
2317.4-2008标准
3.3条款要求进行型式试验
1.是否按GB/T
2317.4-2008标准
3.3条要求进行型式试验
2.型式试验报告检验结果是否符合标准要求3.若企业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应核查委托检验机构的资质证明和是否有委托检验报告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
七、安全防护序号核查项目核查内容核查要点结论核查记录
7.1安全生产
1.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并实施企业的生产设施、设备的危险部位应有安全防护装置,车间、库房等地应配备消防器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进行隔离和防护
1.是否制定了安全生产制度
2.危险部位是否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3.车间、库房等是否配备了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内
4.是否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行隔离和防护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
2.企业应制定文明生产制度并实施,厂区、车间及库房应保持整洁,物品堆放整齐,标识清楚,生产现场的工业垃圾应妥善处理
1.是否制定了文明生产制度
2.车间、库房等是否整洁,物品堆放整齐,标识清楚,生产现场的工业垃圾是否妥善处理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
7.2劳动防护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防护培训,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
1.是否进行了必要的安全生产及劳动防护培训;
2.是否提供了必要的劳动防护
3.员工的生产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范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附件3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企业名称生产地址邮编产品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产品单元核查结论审查组根据《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于年月日至年月___日对该企业进行了核查,共计核查出轻微缺陷项_____款、非否决项不符合项款、否决项不符合项款其他情况说明经综合评价,本审查组对该企业的核查结论是(注核查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审查组成员姓名(签字)单位职务组长、组员核查分工(条款)审查员证书编号观察员签字年月日审查组织单位章年月日注“其他情况说明”栏中填写的内容为企业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且不能体现在实地核查记录中的情况,如企业存在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核查的情况等附件4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企业名称产品单元序号条款号轻微缺陷程度轻微缺陷事实描述整改要求审查组组长签字年月日企业代表签字企业公章年月日审查组成员签字年月日整改时限请企业按照整改要求在日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注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企业,“整改要求”、“企业代表签字”、“整改时限”栏不填附件5(CMA章)、(CNAS章)、(CAL章)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产品名称单元名称规格型号受检单位与抽样单上企业名称一致,以集团公司名义申请的应填写所属单位的名称检验类别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日期以签发日期为准检验机构名称注意事项
1.检验报告无“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2.复制检验报告未重新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3.检验报告无批准人、审核、主检签字无效,无骑缝章无效
4.检验报告涂改无效
5.受检单位对检验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接到报告后十五日内向检验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地址检验机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E-mail电子信箱:╳╳╳检验机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XXXXXXXX共X页第1页产品名称按《产品抽样单》填写规格型号按《产品抽样单》填写受检单位名称按《产品抽样单》填写受检单位生产地址按《产品抽样单》填写抽样地点按《产品抽样单》填写抽样基数按《产品抽样单》填写抽样人员按《产品抽样单》填写抽样数量按《产品抽样单》填写抽样日期按《产品抽样单》填写到样日期收到样品的日期样品描述对收到的样品基本情况作简单表述,如封条是否完好、清楚;样品的形状、完好程度等检验依据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的产品检验依据检验日期检验结论按照╳╳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均符合/╳╳项目不符合该标准规定的(╳╳规格╳╳等级)要求,判定该样品为合格/不合格检验单位(公章或检验报告专用章)签发日期年月日备注试验室环境温度、湿度等批准审核主检检验数据共X页第2页复核检验附件6本细则与旧版细则主要内容对比表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及规格型号变化对比表序号新版旧版说明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参数范围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型号1可锻铸铁类悬垂线夹D≤45mm;F≤70kN球墨铸铁F≤720kN可锻铸铁类悬垂线夹无原产品名称拆分耐张线夹螺栓型D≤23mm楔型D≤11mm耐张线夹无原产品名称拆分碗头挂板F≤100kN球墨铸铁F≤550kN碗头挂板无原产品名称拆分并沟线夹D≤14mm并沟线夹无钢线卡子D≤12mm钢线卡子无2锻压类耐张线夹D≤23mm锻压类耐张线夹无球头挂环F≤550kN球头挂环无碗头挂板F≤550kN碗头挂板无U型挂环F≤1280kNU型挂环无拉杆F≤840kN拉杆无挂环F≤550kN挂环无挂板F≤1680kN挂板无联板F≤3360kN联板无U型螺丝杆径D≤22mmU型螺丝无调整板F≤1280kN调整板无牵引板F≤1280kN牵引板无接续管D≤23mm接续管无补修管D≤23mm补修管无均压屏蔽环电压≤500kV均压屏蔽环无母线金具管母线直径D≤250mm母线金具无3铝铜铝类悬垂线夹固定型D≤71mmF≤250kN预绞式D≤39mm铝铜铝类悬垂线夹无耐张线夹压缩型D≤71mm螺栓型D≤34mm楔型D≤25mm预绞式D≤30mm耐张线夹无原产品名称拆分接续管(条)压缩型D≤42mm预绞式D≤37mm接续管(条)无原产品名称拆分补修管(条)压缩型D≤42mm预绞式D≤18mm补修管(条)无原产品名称拆分并沟线夹螺栓型D≤35mmC型D≤23mm穿刺型D≤23mm并沟线夹无原产品名称拆分跳线线夹D≤23mm跳线线夹无预绞丝D≤39mm预绞丝无间隔棒电压≤1000kV间隔棒无T型线夹压缩型D≤71mm螺栓型D≤39mmT型线夹无原产品名称拆分设备线夹压缩型D≤71mm螺栓型D≤51mm设备线夹无原产品名称拆分铜铝过渡板截面≤125mm×
12.5mm铜铝过渡板无母线伸缩节截面≤125mm×
12.5mm铜铝伸缩节无原产品名称合并母线金具矩形母线宽≤125mm槽形母线宽≤250mm软母线直径D≤71mm管母线直径D≤250mm母线金具无原产品名称拆分均压屏蔽环电压≤1000kV均压屏蔽环无4铸铁类防振锤钢线夹D≤35mm铝线夹D≤42mm预绞式线夹D≤42mm铸铁类防振锤无原产品名称拆分注本细则新列入发证的产品,自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无证查处公告之日起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产品标准变化对比表序号产品单元(新版)产品标准(新版)产品标准(旧版)说明1可锻铸铁类DL/T756-2009DL/T756修订DL/T757-2009DL/T757修订DL/T758-2009DL/T758修订DL/T759-2009DL/T759修订2锻压类DL/T757-2009DL/T757修订DL/T758-2009DL/T758修订DL/T759-2009DL/T759修订GB/T24834-2009—新增3铝铜铝类DL/T756-2009DL/T756修订DL/T757-2009DL/T757修订DL/T758-2009DL/T758修订DL/T1098-2009GB/T2338修订GB/T24834-2009—新增4铸铁类DL/T1099-2009GB/T2336修订GB/T24834-2009—新增必备生产设备变化对比表序号产品单元(新版)主要设备(新版)主要设备(旧版)说明1锻压类加热设备加热炉变化焊接设备无增加必备检测设备变化对比表序号产品单元(新版)主要检测设备(新版)主要检测设备(旧版)说明1可锻铸铁类尺寸量具无增加称重设备无增加2锻压类尺寸量具无增加称重设备无增加3铝铜铝类尺寸量具无增加称重设备无增加4铸铁类尺寸量具无增加称重设备无增加化学分析设备无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