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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和噪音治理、防暑降温等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2、管理组织和部门职责
2.1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公司健康安全科管理,综合管理部配合,生产车间厂负责实施
2.2部门主要职责
2.
2.1健康安全科
2.
2.
1.1全面负责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将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议事内容
2.
2.
1.2负责编制和监督实施公司安全卫生工作计划和安全卫生技术措施
2.
2.
1.3负责做好生产现场各种职业危害因素、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评价管理,确定公司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和检测周期,并根据质检科报告的监测结果建立台帐,提出职业危害因素超标岗位的整治意见,并监督实施
2.
2.
1.4负责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大修项目和新产品开发的职业安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及安全卫生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督促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卫生装置、防护设施的设计、安装、投用,做到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2.
2.
1.6负责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的科研和推广工作,综合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2.
2.
1.7负责公司安全卫生设施、防护用品、器材的配置发放和使用管理工作
2.
2.
2.8负责制定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
2.
2.9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及《远兴江山化工有限公司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规定》的要求,负责做好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监护体检,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2.
2.
2.10负责做好患职业病员工与工伤员工的医疗、康复工作,动态掌握患病与工伤员工的健康状况
2.
2.
2.11做好职业安全卫生的教育培训工作,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体检结果的告知,负责编制《毒物周知卡》、警示标识
2.
2.3综合管理部
2.
2.
3.1规范签订公司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员工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告知员工本人
2.
2.
3.2根据化工有毒有害工种工时制度的规定和女工、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规定,以及职业禁忌症的要求,负责做好新员工的招收(包括临时工的录用)工作,优化在册员工的人力资源配置,做好岗位人员的调配工作
2.
2.
3.3根据《劳动法》规定,合理安排加班、加点,做好保健费、防暑降温费的发放工作
2.
2.4其它职能管理部门按照职能分工,配合做好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相关工作
2.
2.5各生产车间(厂)
2.
2.
5.1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规范实施各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计划
2.
2.
5.2认真配合公司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加强内部安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管理监督检查与考核
3、管理内容
3.1从源头消除职业危害因素
3.
1.1各生产单位应合理组织好生产严格执行各项工艺操作规程,强化无泄漏管理,严防有毒有害物质的无组织排放
3.
1.2加强对各生产部门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及噪音治理,健康安全科要严格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3.
1.3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采用通风净化环境等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确保清洁文明生产
3.
1.4提高自动化控制水平,提高装置长周期运行能力
3.
1.5为进一步消除生产现场的危险、危害因素,改善工作环境,健康安全科应根据生产和现场环境的特点,与技术革新、改造工作相结合,有计划地开展职业安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专题调查与科研工作,改善岗位环境条件
3.2加强生产现场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提高防护保障能力
3.
2.1新、改、扩建工程、大修项目和新产品开发项目批准实施后,健康安全科必须主动参与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重点做好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及安全、卫生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检查与监督,确保职业安全卫生与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安全卫生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
2.2各部门对已配置的报警仪器、现场急救设施、冲淋设施等安全卫生与职业病防护设施应纳入正常生产设施的管理轨道保持完好并有效运行同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健康安全科每月必须进行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对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不能正常运行的设施状况进行考核,监督相关部门整改
3.
2.3作业场所根据实际需要确需增加、更换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器材的,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健康安全科审批
3.
2.4各所在部门应定期对生产现场尘毒治理设施的运行效果进行评价,及时向车间、班组及有关人员提供信息,对劳动环境条件较差岗位提出治理设施改善或改造建议,对批准的治理措施积极配合实施
3.3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管理
3.
3.1根据生产特点和作业环境需要,做好个人防护用品、有毒有害物质监测仪器的配置工作
3.
3.2各生产部门应严格执行个人防护设施的使用管理规定,加强日常检查与监督,切实预防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的影响,保护员工健康3.3.3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详见公司《安全消防装置设施与器材管理办法》
3.4加强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有效预防化学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3.
4.1生产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由质检科负责
3.
4.2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的管理
3.
4.
2.1为了正确评价生产环境中职业危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影响和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成效,对生产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点、定期监测
3.
4.
2.2根据原化学工业部《安全卫生管理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由健康安全科、质检科等确定公司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设定原则、测定周期和监测标准
3.
4.
2.3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设定后不得随意增减和变动,因故需要增减和变动时,须报健康安全科批准
3.
4.
2.4各测定点设有专用电路,未经健康安全科同意,不得随意移动
3.
4.
2.5采样方法和要求a采样点应代表工人实际接触尘毒的情况,采样高度应选位于工人操作的呼吸带高度采样b为使采样符合标准要求,在制造环境假象、停车、插盲板、现场出现事故的情况下不应采样c采样方法和用具必须符合监测的技术要求,确保检测数据准确d尘毒浓度的分析方法统一采用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车间空气检测检验方法》所规定的方法测定废水监测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
4.
2.6现场监(检)测a质检科按要求进行公司作业环境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检)测,对检测结果进行评定,作出监测报告b监测报告分送公司领导、有关部门和人员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监测报告由健康安全科存档备查C)现场防护设施施工、工艺改造前后,均应进行评价性测定,并出具评价报告3.4.3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管理详见公司《生产岗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3.5作业场所环境评价
3.
5.1作业场所环境的评价,包括尘毒、噪音监测点的评价,每个季度评价一次,评价以国家颁发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为依据
3.
5.2测定点的评价,以一个季度所测定的全部数据中符合标准的数据点三分之二以上,则这个点定为合格点,否则为不合格点
3.
5.3厂区及作业场所环境的评价,是以厂区、生产岗位总测定,即
3.
5.4对作业场所环境尘毒的评价应分别进行,粉尘测定点的合作率低于80%,毒物检测点的合格率低于90%时,应及时通知所在部门采取措施废水测定点根据各污染物排放标准而定
3.
5.5尘毒、噪音测定点凡已达到标准的必须保持稳定,不准回升,测定点发生回升或合格率低于规定要求的,将对所辖部门和岗位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
3.5.6统计报告
3.5.
6.1质检科监测人员负责及时填写尘毒、噪音等其他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单送公司有关领导、健康安全科、监测点所在部门
3.5.
6.2健康安全科以各自职能每月按上级要求填写尘、毒等危害因素监测报表,根据监测数据和分析报告进行评价,并落实整改措施
3.5.
6.3健康安全科要按上级要求建立健全尘毒、噪音、废水测点的统计台帐和档案
3.6职业危害因素告知公详见司《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3.7职业危害防治
3.
7.1有计划地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工作公司健康安全科根据企业职业危险、危害因素及防治设施的现状,在每年初制订年度职业安全卫生及职业病防治计划,明确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项目、内容及实施单位公司健康安全科按照分工每季度开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并向分管领导反馈
3.
7.2制定实施职业危害事故的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公司根据存在的化学物品危险源目标制订《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化学事故医学救援预案》,并经常组织进行演练通过事故防范和建立有效的应急程序,明确承担救援的人员和队伍的分工,发挥一切积极因素,使任何可能引起的重大事故能有条不紊地迅速展开应急救援行动,有效地控制和处理危险源,抢救受害人员,及时引导职工和周围群众防护和疏散撤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达到预防和减灾的目的
3.8深入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宣传教育工作详见公司《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各职能部门、生产车间(厂)应广泛开展安全卫生法规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采取黑板报、幻灯、上课等宣传形式,教育和督促员工(包括临时工)严格按规定使用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逐步提高员工个人卫生意识和防护能力
3.9职业健康监护详见《远兴江山化工有限公司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规定》
3.10加强对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和职业中毒及工伤抢救工作的管理详见《职工工伤职业病管理规定》
3.11噪声治理
3.
11.1公司生产岗位噪声治理由各生产车间(厂)负责,健康安全科配合
3.
11.2噪声标准详见《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规定对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企业,8小时工作时间内工作人员工作地点稳态连续噪声级不得大于85分贝(A);对于现有工业企业,考虑到技术条件和客观可能性,则不得大于90分贝(A),并逐步向85分贝过渡当工作人员每天噪声暴露时间不足8小时,则噪声暴露值可按接触时间减半、噪声声级卫生限值增加3dBA的原则放宽(即4小时可为88dBA),最高不得超过115分贝
3.
11.3噪声测定与评价详见《生产岗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3.
11.4噪声治理设施的管理各部门的噪声治理设施由所在部门管理,健康安全科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噪声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和噪声得到有效控制新、改、扩工程项目噪声治理“三同时”工作由健康安全科负责管理
3.
11.5噪声治理的实施由噪声产生部位的所属部门提出初步治理方案报健康安全科,健康安全科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方案有效性进行讨论方案确定后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方案批准后由所在部门组织实施
3.
11.6噪声治理基本措施a)厂房建筑应合理布局把产生噪声的岗位或设备与其它岗位隔开一定的距离b)吸声如厂房、操作室、采用吸声材料建造,在室内挂吸声体c隔声即把产生噪声的设备罩起来或设置隔音操作室把与噪声隔离d使用消声器即在产生噪声的设备出口管道上安装消声器e选用低噪声设备代替高噪声设备f采用隔振、阻尼措施g做好个人防护,目前一般采用内防声器(耳塞)和外防声器(耳罩和防声帽)
3.12防暑降温
3.
12.1高温作业的含义a有热源的生产场所中每小时散热量大于20千卡/立方米b工作地点的气温在寒冷地区和一般地区超过32℃,炎热地区超过35℃c工作地点热辐射强度超过1卡/平方厘米·分d工作地点在气温30℃以上,相对湿度超过80%
3.
12.2高温作业类型高温、强热辐射作业,高温、高温作业,夏季露天作业
3.
12.3高温作业时,人体可出现一系列生理功能变化,这些变化在一定限度内是适应反应,如超过限度则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引起病变
3.
12.4高温作业卫生标准生产场所气象条件卫生标准见《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有关部分,夏季车间工作地点的总体温度和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按有关规定执行
3.
12.5防暑降温组织措施a加强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令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防暑降温措施执行办法》在每年入暑以前,公司健康安全科牵头组织制订防暑降温的计划和落实具体措施,及早做好防暑降温设备的检修,安装或添置的准备工作,报主管副总审批b加强宣传教育,卫生和安技人员必须利用各种方式深入作业、施工、操作现场宣传防暑降温知识,教育员工遵守高温作业安全规则和卫生保健制度c综合管理部应制定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根据具体作业的生产特点和条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保证高温作业人员夏季有充分的睡眠时间
3.
12.6防暑降温技术措施a尽量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改善操作过程,减少高温部件b合理设计和改革工艺过程,尽量将生产岗位高温热源布置在室外;采用热压为主的自然通风时,尽量布置在天窗下面;采用穿堂风为主的自然通风时,尽量布置在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采用各种有效降温措施c隔热使用水隔热、隔热材料或其它隔热措施d通风采取自然通风或强制给风e局部降温采取干送风、喷雾送风、冷却送风、防爆局部通风
3.
12.7防暑降温保健措施a加强医疗预防工作每年入暑前健康安全科要做好高温作业的检查和夏季预防中暑措施b加强个人防护生产部门要加强员工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工作服应以结实、耐热、导热系数小而透气性能良好的织物制作,特殊高温作业工种按规定穿戴各种防暑用品c饮食措施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料,含盐饮料(包括盐冷水、茶水),含盐量一般
0.1~
0.3%由生产、作业部门提出,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落实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健康安全科归口管理,其他各相应职能部门配合,进行日常检查考核
4.2本标准考核办法按部门经济责任制和公司有关制度执行防尘、防毒、防噪声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中防尘、防毒、防噪声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用
二、“三同时“管理
1、同时设计1)项目设计任务书要有防尘、防毒、防噪声的要求2)设计时,应根据工艺特点,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要求
2、同时施工1)在组织项目施工时,要将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2)施工期间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变更或削减已批准的安全设施项目如需变更,必须要先征得健康安全科同意,并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3、同时验收投产1)工程项目在调试、考核生产设备时,要同时调试、考核安全设施2)开车正常要对工作场所空气中尘、毒含量以及噪声进行监测,并做出评价3)项目竣工验收、投产时,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验收、投用,否则不准开车
三、尘、毒、噪声及其设施的日常管理
1、监测1)监测点的选择2)监测点应选在作业人员正常工作的地点或经常活动的场所3)监测点每年按要求调整一次确定后,不准随意变动
2、防止尘、毒的基本要求1)产生尘、毒的部门,要负责回收,综合利用或净化处理2)要加强设备维护保持密闭,防止尘、毒泄漏及扩散3)从事尘毒作业人员,要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防噪声的基本要求操作人员应佩戴耳塞等防护用品
4、设施的管理
1、通排换气设施1)通排风机及其管道要保持完好,按计划进行检修、维护2)通风机排风机不准无故停用或挪作他用3)通风机、排风机要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保养
2、消声设施1)消声设施,不准私自拆除,也不准闲置不用2)要做好消声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3)因检修设备而拆卸的消音设施,检修后及时恢复,并保证好用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劳动保护用品(具)的管理及保健品的发放,保障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内容及要求
1、健康安全科负责全公司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监管工作和防护用品及保健品发放标准的制定
2、采供科负责全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采购,健康安全科与采供科对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的质量进行验收,仓库负责发放工作
3、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采取分级管理,集中审批,统一发放的原则
4、健康安全科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标准,做好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弄虚作假
5、新员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按发放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
6、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是在工作期间使用的,凡因病假或其他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半年以上的停发各类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待复工后发放
7、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标准执行相关规定
8、公司全体员工以及任何外来人员进入生产装置区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9、公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要建立台账,专人保管,内部调节使用
10、特殊防护用品严禁挪做他用
11、健康安全科对特殊专用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加强保管,经检查已经失去防护作用的要及时更换,无故损坏的要追究责任,按价赔偿
12、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要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使用无效的防护用品使用后要按要求进行维护
13、公用防护品及抢修作业用计划外劳保用品,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仓库发放
四、远兴江山岗位劳动保护用品发放(配置)标准岗位毛巾条/月手套副/月洗衣粉袋/月橡胶手套对/月防护面罩个/1年安全带条/3年绝缘手套副/2年绝缘鞋双/季高压绝缘靴双/2年人/班
五、远兴江山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岗位毛巾条/季肥皂块/季耳塞(生产)副/季度防护眼镜(生产)副/半年雨衣(生产)套/4年安全帽顶/3年全员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公司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健康安全科负责本公司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在本部门内设专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检测和管理工作
二、健康安全科应组织开展对本公司各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确保检测正常运行,建立好本公司的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三、公司组织的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的测试点应设在具有代表性、接触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最高、接触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时间最长的员工作业地点
四、公司组织的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中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应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中有关规定进行设置
五、本公司定期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周期一般为一年
六、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七、公司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检测档案
八、公司应当按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卫生检测档案
九、员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卫生检测档案
十、公司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公司的生产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十一、公司应当及时将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如实告知员工和卫生行政部门
十二、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时,应严格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危害效果评价报告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一、公司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技术科、合成氨车间、有机胺车间、机电仪车间、热电车间、健康安全科、综合管理部、财物部等部门组成,发生事故时以指挥部为主,负责全公司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副指挥由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担任,下设协调联络组、后勤保障组、抢险救灾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
三、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职责总指挥总经理
1、全面负责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应急处理的指挥和协调,对事故与灾害的紧急处置迅速作出判断与决策
2、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指挥现场人员撤离,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4、决定事故现场是否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5、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处理做出安排
6、及时向上级安监部门报告重大伤亡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7、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8、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对现场急救员与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自救互救知识的培训教育,使每一名从业人员都能够掌握通畅呼吸道、人工呼吸、止血包扎、骨折固定和搬运等急救技术,了解在可能出现的恶劣条件下求生求救的方法副指挥职责副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
1、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组织编写项目总体应急预案,提出抢险报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2、指导抢险报修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3、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4、审核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发生应急救援事件时为组长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5、组织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6、总指挥不在现场时代行工作
7、负责应急现场的直接指挥以及组织应急救援方案的演练
8、负责组织专业救灾队伍进行事故中心地带的抢救与救灾工作
9、负责组织自愿救险救灾队伍进行紧急情况下配合或替换专业救灾队伍抢险与救灾,防止事故或灾害扩大与蔓延在事故调查清楚并定性的条件下,尽快清理现场,恢复生产协调联络组综合管理部
1、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2、负责事故或灾害的紧急救险、救灾与处置情况的通讯指令的传达,保证领导指挥机构与各成员之间,本公司与上级和周边公司之间(如地方消防、医疗机构)信息及时沟通,完成调度、汇报、通告与救援工作
3、负责在整个救险救灾过程事与遇险人员的家属联络和接待,作好精神和生活上的安抚工作
4、负责对外消息的发布与澄清事宜
5、负责保险索赔事宜的处理,做好善后事宜
6、负责应急过程的会议、记录与整理,应急事件结束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交会议记录报告后勤保障组综合管理部
1、负责应急所需的机械、装备、材料、生活保障物资的供应、组织、调集工作抢险救灾组生产技术科及各车间
1、在第一时间内组织现场安全抢险救灾工作,对抢救过程中的工艺设备、管线以及电力等进行调整和控制,并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报告现场情况
2、负责组织医疗人员对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临时抢救和临时处置,并协助医护人员护送重伤员到相应的医疗机构治疗
3、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4、负责组织调查事故经过,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应急事件结束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交抢险救灾实施报告安全保卫组健康安全科
1、事件发生后组织警戒保卫人员封闭事故现场、隔离事故或灾害区域
2、负责保护现场、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照相取证
3、负责维持秩序、疏通交通等工作;协助、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伤亡事故的处理医疗救治组健康安全科
1、负责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2、区分伤重程度,使重试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3、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的治疗效果,并将治疗进展情况及时反馈给应急领导机构,以便领导及时做出决策
四、健康安全科及相关部门要根据公司各类预案要求及时开展救援演练工作
五、公司内事故报警方式采用内部电话和外部电话线路进行报警,由指挥部根据事态情况通过公司内部电话发布事故消息,做出紧急疏散和撤离等警报需要向社会和周边发布警报时,由指挥部人员向政府以及周边单位发送警报消息事态严重紧急时,通过指挥部直接联系政府以及周边单位负责人,由总指挥部亲自向政府或负责人发布消息,提出要求组织撤离疏散或者请求援助,随时保持电话联系
六、公司应急救援人员之间采用内部和外部电话线路进行联系,应急救援小组的电话必须24小时开机,禁止随意更换电话号码的行为特殊情况下,电话号码发生变更,必须在48小时内向指挥部报告指挥部必须在24小时内向各成员和相关部门发布变更通知
七、现场事故应急处理的首要任务是控制和遏制事故,从而防止事故扩大到附近的其它设施,以减少伤害在处理事故时要坚持以下原则
1、消除事故原因
2、阻断泄漏
3、把受伤人员抢救搬运到安全区
4、危险范围内无关人员迅速疏散、撤离现场
5、事故抢险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和必要的防范措施后,迅速投入排险工作
八、安排对工人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姓名、工作岗位、工作班次、地址等,并保存在应急控制中心,还要定期更新,以便在应急疏散人员时保证所有人员都疏散到位发现缺员时,应及时报告所缺员工的姓名和事故前所处的位置等
九、事故发生后,要迅速划定事故现场隔离区范围,防止无关人员误入现场造成伤害,同时要做好隔离区的交通管制工作
十、事故得到控制后,要立即对现场进行洗消并迅速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在对现场进行采取摄像、拍片等取证分析后,由总指挥下达解除应急救援的命令在涉及到周边社区和单位的疏散时,由总指挥通知周边单位负责人员或者社区负责人解除警报
十一、救援小组、事故发生当事人必须在24小时内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特殊情况可以延期,最多不超过三天),救援小组必须在召开事故分析会的48小时内将处理结果报公司领导,处理结果将在现场进行通报,让全体员工受到教育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1、生产厂房和仓库设置通风设施,使作业场所气体浓度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2、在生产现场设置洗眼淋浴设施和洗手池
3、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4、员工上岗前进行体检,工作期限定期进行体检,不安排有禁忌症人员从事相关危险,有害作业,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据健康情况进行调整工种
5、按劳保用品配备标准,进行劳保用品的发放,并检查督促其正确穿戴,生产区域内严禁穿短裤、裙子、高跟鞋、拖鞋及带铁钉鞋,严禁赤膊上岗
6、接触有毒物质员工喝水,进食前必须洗手、洗脸,工作后淋浴更衣,注意个人卫生
7、在教育培训中,对生产中涉及的危险有害物质的危害有害性,中毒后的处理方法,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培训、考核
8、作业场所定期进行空气监测
9、不断改进工艺、设备、使毒物浓厚、噪音、粉尘有效降低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所属各部门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二、公司综合管理部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三、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四、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综合管理部、健康安全科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五、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六、公司健康安全科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部门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七、公司健康安全科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为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内容
1、国家职业卫生管理方针、政策和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国家标准主要包括《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等
2、具有我公司实际生产特点所要求的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国家、自治区、公司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公司配备的集体、个体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5、公司所具有的在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的应急救援设施
二、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新入公司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代培生和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公司、部门、班组三级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2、领导、员工在部门之间调动,以及脱离岗位6个月以上者,都要履行部门和班组级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3、班组内部岗位之间工作调动,要履行班组级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4、公司每年举行一次全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5、入厂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可结合员工进厂技术培训同时进行
6、对女员工应有计划地安排进行特殊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7、公司有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在投产前,必须由健康安全科编制新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岗位操作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8、对年度计划大修和重大危险性检修,健康安全科应对检修人员提出必要的职业健康安全措施和要求,进行专门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各项职业健康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安全检修
三、组织实施部门、经费保障
1、公司级职业安全卫生教育由综合管理部组织、健康安全科共同负责教育内容为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和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典型事故案例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及其它规章制度,公司职业安全卫生教育课时不得少于24课时
2、部门级安全教育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由部门内的专职安全员进行教育,内容为本部门生产特点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制度、规程等部门级职业安全卫生教育课时不得少于16课时
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值班长负责,班组兼职安全员进行教育,内容为岗位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职业安全卫生事故案例及预防事故的措施、防护装置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用途和正确使用方法等,班组级安全教育课时不得少于8课时
4、接待部门对来公司参观学习人员应讲明一般职业安全卫生注意事项
5、各类职业安全卫生培训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6、经公司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后,应由健康安全科进行考核,建立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档案
7、健康安全科会同综合管理部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安全卫生考核,考试成绩予以公布并记入档案
8、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如补考后仍不合格者应予以取消上岗资格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一、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公司的经济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制度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部门和个人在从事接触粉尘、高温、有毒有害液体、有毒有害气体、噪音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三、防治方针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部门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四、职业病危害种类根据我公司经营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公司的职业危害为五大类
1、粉尘的危害在更换甲胺催化剂、合成催化剂、脱硫剂、烟道清理等粉尘性作业过程中,材料的搬运、装卸中,均可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或中毒
2、有毒有害液体危害在合成氨装置、有机胺装置、CO气源装置、热电装置、罐区、装车台、分析、脱盐水等工序存在大量的如盐酸、液体烧碱、分析药剂、DMF、液氨、等有毒有害液体,并且部分有毒有害液体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所以在取样、管道泄漏、分析过程中,或者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时,沾染或吸入,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3、有毒有害气体的危害在生产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毒气体或窒息性气体,如生产过程中经常接触到氨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气、氢气、二甲胺等,脱盐水再生作业中经常接触到盐酸挥发气体,这些有毒有害气体的毒性强,在生产过程中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时,或管道泄漏,有毒有害气体在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4、噪音危害化工行业生产中使用的各种动设备,如泵、风机、压缩机、罗茨机、汽轮机以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音,长期接触噪音可损害员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躁声性耳聋
5、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五、防护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1)健康安全科应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2)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标志3)作业场所在进行催化剂装卸等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行之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作业地点和作业机械进行降尘4)在合成氨装置、有机胺装置、罐区、装车台、分析、脱盐水等工序作业场所进行作业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作业和设置洗眼器等应急措施,配备行之有效的通风设备,进行通风,并定期进行管道、设备检验5)对从事高危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加以控制,并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
2、个人防护措施1)加强对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掌握职业病防治的方法2)接触粉尘作业的作业人员,在作业工程中应尽量降低粉尘的浓度,在作业中采取不断喷水的措施降低扬尘并正确佩带防尘口罩3)从事分析、现场巡检易接触有毒有害气体和液体的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前要检查作业场所的应急通道、风向、是否畅通正确,应急设施是否正常,作业人员在作业中要正确佩带防毒面具4)进行躁声较大的施工作业时,施工人员要正确佩带防护耳塞,并减少躁声作业的时间5)长期从事高温作业的施工人员应减少工作时间,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饮用水,并佩带好防护用品6)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单位应将检查结果告之本人,并将体检报告存入档案职工健康检查和诊疗制度为了规范公司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
二、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三、公司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四、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五、公司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六、公司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员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七、公司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八、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本公司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的周期为每年一次
十、公司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十一、公司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十二、公司当按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十三、员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制度为了搞好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本公司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员工健康及相关权益,经总经理会议研究,制定本公司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方案
一、检查分类
1、组织季度职业卫生检查由公司总经理负责,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参加,每季进行一次
2、组织月度职业卫生检查由健康安全科科长负责,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每月进行一次
3、组织每周职业卫生检查,由各部门的经理(车间主任)负责,对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职业卫生进行检查,每周进行一次
4、组织班组职业卫生检查,由各班组的值班长负责,兼职安全员参加,对本班组运行过程中的职业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检查各部门、生产运行班组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情况
2、检查生产现场的总体卫生状况、警示标识、安全防护设施运行情况
3、检查应急救援设施、通讯装置、在线报警仪器运行情况
4、检查员工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员工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员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检查领导、员工职业健康知识和思想
三、落实隐患整改
1、要狠抓职业卫生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由健康安全科和有关部门制订整改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责任人、定实施监督复核人职业卫生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组能整改的不推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四、奖惩措施
1、在隐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经济处罚,并在安全生产考核时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年终对一年内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分别给予公司规定的物质奖励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指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护自身安全、健康的物品
二、劳动防护用具指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为保证作业安全及自身安全使用的特殊防护用具
三、按用品用具的防护功能分类
1、普通型;如工作服、工作帽、普通工作鞋、毛巾等
2、实用型;如绝缘鞋、绝缘手套、绝缘服等
3、防护型;如安全帽、安全带(绳)、安全网等用品用具
4、特殊型;如防毒面具、防护头盔、防毒口罩、防尘口罩、护身器、防护服
四、用品、用具发放使用原则
1、确保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安全与健康,根据需要按标准发放
2、生产需要临时增加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由使用部门向健康安全科提出申请,健康安全科根据实际情况审批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作,发放防护用品、用具1)有强烈腐蚀、灼烫伤危险的作业2)有刺、割、绞、碾坠落等引起外伤危险的作业3)接触尘毒、噪声等有害健康的作业4)从事高温、低温等异常温度的作业
五、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管理
1、共用的防护用品、用具,如防护面具、气防用品等由健康安全科统一管理
2、各类防护用具需按规定时间检查,定期进行性能检验,不合格的防护用具禁止使用
3、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用具,如工作服、安全帽、护目镜等,由使用人员负责管理
4、员工要正确使用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5、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改制他用或变卖
6、岗位上气防用具柜内的劳动保护用品,本岗位值班长负责交接、记录,使用后及时上报健康安全科
7、岗位上劳动保护用品专用柜平时用封条封存,急用时可破坏封条取出使用,出现特殊情况可以打碎玻璃取出×100%=合格率合格的测定数全部测定点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