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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管理有序、经营高效、运行安全的经纪业务运行机制,有效防范经纪业务各类风险,根据有关《证券法》、《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内控指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经纪业务是指为促成买卖双方交易行为而进行的证券中介业务营业部是专从事经纪业务,以盈利为目标的基层经营单位营业部应强化营销和服务能力,以综合金融产品的销售终端作为发展目标第三条公司涉及经纪业务管理的相关部门职能分工如下
(一)经纪业务总部是公司经纪业务统筹管理、指导与经营的业务部门,下设市场部、交易运行部,并内设综合室市场部负责经纪业务营销和客户服务;交易运行部负责交易规程建设,合规检查和运营保障等;综合室负责经纪业务网点规划,固定投资、计划考核等归口管理工作
(二)计划财务部是公司对营业部财务工作实施日常管理的职能部门;
(三)信息技术部是负责经纪业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并对营业部信息技术系统实施日常管理的职能部门;
(四)其他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营业部进行管理和指导;
(五)公司另设立中心营业部督促辖区营业部落实公司经纪业务的经营战略和思路,加强业务指导和规划,并负责辖区内营业部的对外协调和资源共享第四条经纪业务的发展要坚持以稳健规范为原则,公司对经纪业务高风险的业务环节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保证整个公司经纪业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第二章营业部经营范围和经营管理权限第五条营业部可在其《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按照公司授权,从事以下经纪业务
(一)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B股、基金、权证、债券和债券回购等交易品种的代理买卖业务
(二)销售公开发行的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产品;
(三)有价证券的代保管、签证和过户;
(四)国债、企业债券的兑付;
(五)公司授权的其他业务第六条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向所属营业部授予以下经营管理权限
(一)按照公司相应规定,进行劳动人事、薪酬分配管理;
(二)根据公司的有关费用管理规定,对营业部各项开支进行管理和审批;
(三)拟定营业部的固定投资计划和具体的固定投资方案,按公司有关规定决定小额固定投资的实施,实施公司已批复的固定投资项目;
(四)根据公司经纪业务发展战略,策划、实施营销方案,在公司规定的浮动范围内,拥有佣金定价权;
(五)公司授权的其他管理活动第七条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营业部负责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行使经纪业务的经营权和管理权第八条营业部一律不准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业务,禁止营业部直接发生对外融资、担保、委托理财和自营投资等公司明令禁止的业务第九条营业部从事超过授权范围的业务和管理活动,必须事先得到公司的书面批准和书面授权未经公司批准和授权,营业部不准自行以公司或营业部名义对外行为第三章营业网点管理第十条公司授权经纪业务总部会商风险管理部等相关部门统筹拟定营业网点的整体规划,具体负责对营业网点的布局、规模、选址等进行统一集中管理第十一条营业部的新设、异地搬迁及收购,由经纪业务总部牵头负责,并协同公司相关部门形成有关筹建、异地搬迁营业部或者收购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报首席执行官办公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批经首席执行官办公会议和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向证券主管机关申报相关文件服务部的新设由经纪业务总部牵头,会商相关部门后形成方案,报相关公司领导审批可行性分析分析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营业部新设地点经济发展概况及证券市场前景预测;
(二)当地现有营业部网点分布情况和市场业务量、业务结构情况;
(三)初步选址方案和比较;
(四)新设营业部的投资初步匡算和项目内容;
(五)开业后两年的业务量预测和效益预测、敏感性分析,以及预测依据;
(六)异地搬迁应提交搬出营业部客户的安置方案
(七)收购营业部,应提交被收购方最近三年内的财务报表,权威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并审核被收购方的营业资格第十二条营业部和服务部同城搬迁,应由拟搬迁营业部提出申请和搬迁的具体方案,报经纪业务总部初审同意后,转相关部门会商同意,报相关公司领导审批搬迁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需要同城搬迁的原因;
(二)初步选址方案和比较;
(三)客户流失情况估计,短期对业务影响,以及客户安置方案;
(四)搬迁投资项目和预算;
(五)搬迁后的盈利预测和对比第十三条营业部新设或者搬迁工作完成后,报证券主管机构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办妥有关法定手续后,营业部可正式开业同时,须将该营业部的所有批件及法定文件的原件(必须保留在营业地点的可以使用复印件)交公司存档第十四条营业部和服务部不得擅自迁址、更名凡需迁址、更名,须经过公司批准第十五条为贯彻落实公司经纪业务发展战略和整体规划,可对特定营业部采取转让、合并、撤销的行为营业部的转让、合并、撤销由经纪业务总部负责牵头,协同公司相关部门成立工作小组,形成有关可行性分析报告,报首席执行官办公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批经首席执行官办公会议和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开始实施转让、合并、撤销工作,对外进行谈判、签约、申报服务部的转让、合并、撤销由经纪业务总部牵头,会商相关部门后形成方案,报相关公司领导审批可行性分析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转让、合并、撤销营业部的理由和分析;
(二)转让、合并、撤销营业部的计划进程安排;
(三)转让、合并、撤销营业部的员工、客户、固定资产安置或处理方案;
(四)转让营业部,还应审核受让方的营业资格和资信状况;第十六条营业部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合资、合作方式设立,不得承包经营第四章业务运作、管理和控制第十七条经纪业务的开展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由经纪业务总部交易运行部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经纪业务有关帐户管理、客户资金存取及划转、接受委托与撤单、清算交割、指定交易及转托管、查询及咨询等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创新,对原操作规程进行修改第十八条各营业部应按照开户程序认真审核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确保客户资料的保密性,严禁私自修改客户资料营业部应妥善保管客户开户、交易及其他资料,具体操作按照经纪业务客户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营业部直接与资金、有价证券、重要空白凭证、印章等接触,或者涉及信息系统技术安全的岗位,必须实行双人负责制;客户存取款、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划转、转托管和撤销指定交易等岗位必须实行一人办理,一人复核的柜台双人负责制第二十条营业部应实行恰当的岗位分离和制衡制度,严格遵循以下规定
(一)禁止一个人同时掌管操作系统口令和数据库管理系统口令;
(二)前台交易与后台结算相分离;
(三)现金,有价证券等的保管应与帐务记录相分离;
(四)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等技术人员与实际业务操作人员必须相互独立;
(五)重要空白凭证、空白合同、空白授权书和重要印章的保管与登记、使用相分离;
(六)营业部差错损失的确认与核销确认相分离;
(七)营业部电脑人员、财务人员之间,及其与交易管理人员之间必须独立,电脑人员与清算职责相分离第二十一条根据营业部岗位权限管理的有关规定,将柜台权限分为一般权限、报备类权限、报批类权限、禁止类权限一般权限、报备类权限根据业务岗位需要设置,岗位职责调整或者岗位人员变动时对柜台权限作相应调整;报批类权限根据业务需要临时设置,业务完成后立即取消;禁止类权限原则上禁止营业部使用,特殊情形下由公司交易运行部决定使用营业部电脑、财务、业务岗位的操作权限不交叉;业务人员不得同时拥有资金业务和账户开户、管理业务,资金业务和委托报盘业务的权限,电脑和财务人员不得拥有业务人员的操作权限第二十二条营业部大额资产转移(取款、转托管或撤销指定交易)须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后方可办理第二十三条对客户托管的债券及其他上市流通的有价证券实行定期盘点制度,不得将代保管的证券违规进行质押、回购或卖空等第二十四条公司实行法人集中清算制度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或者独立存管制度以保证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安全,防范结算风险第二十五条公司积极支持和推广网上交易、银证通等业务公司统一建设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并由公司组织专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协调管理和监督系统的运行信息技术部负责网上委托系统维护和向营业部提供相关技术支持经纪业务总部协同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规程营业部应严格按有关业务规程办理网上证券委托业务经纪业务总部牵头公司相关部门对银证通等银证合作业务进行规划和管理第二十六条公司鼓励营业部进行业务和服务的创新,但有关创新须向公司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和申请报告,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第二十七条营业部可通过发展客户经理开拓经纪业务,营业部必须按公司客户经理的有关规定开展客户经理的招聘、培训、考核、定级和分配,并加强对客户经理的日常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第二十八条公司对代理交易佣金收费实行浮动区间管理,在公司规定的浮动区内的,营业部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客户占用资源成本自主定价;低于公司规定底线的,必须按相关规定报公司各级机构审批营业部对客户进行佣金返还,必须严格遵循公司有关佣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完善相应的手续,严禁通过佣金返还的方式为营业部员工或团体牟利,损害公司利益第二十九条公司相关部门、营业部应对重要客户进行定期回访第三十条营业部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其《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营业部和公司总部的投诉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其他相关信息,以利于投资者的投诉能得到及时的反映和处理第三十一条营业部应设立专门区域用于摆放《投资者教育手册》、《新业务介绍》、《业务状况》等相关资料,建立起投资者教育及与投资者进行信息沟通的有效机制第三十二条经纪业务发生业务差错或事故必须以实效性、先止损后责任,专人负责为处理原则,按业务差错及事故处理相关规定所确定程序和权限,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差错原因及处理结果上报公司,由经纪业务总部牵头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第三十三条经纪业务总部负责组织各营业部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程的培训及考核,定期和不定期对营业部遵守经纪业务管理制度及业务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第五章后台管理第三十四条由公司信息技术部统筹规划和建设经纪业务集中交易平台,并强化公司总部经纪业务和营业部信息技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对电子信息系统的项目立项、设计、开发、测试、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实施明确的责任管理,严格划分软件设计、业务操作和技术维护等方面的职责
(二)严格指定电子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标准,保证电子信息数据的安全、真实和完整,并能及时、准确地传递到各职能部门
(三)严格计算机交易数据的授权修改程序,并坚持电子信息数据的定期查验制度
(四)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定期进行病毒检测
(五)建立交易数据安全备份制度,对交易数据采取多介质备份和异地备份相结合的数据备份方式,确保交易数据的安全完整
(六)严格执行公司的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规定,严禁擅自更改电脑程序和电脑数据第三十五条公司计划财务部应加强对各营业部财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营业部应做好以下财务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金融财政政策法规,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二)执行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和会计核算制度,如实反映营业部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效益情况,按时报送各类财务报表;
(三)做好营业部日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认真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做好财务计划、控制、分析工作,强化财务工作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四)审核营业部各项财务收支活动,公司营业部费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年度预算;按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购置、处置固定资产;
(五)研究解决财务会计中出现的问题,对影响会计规范管理,具有风险隐患的重大财务事项,及时上报公司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和营业部负责人;
(六)执行公司自有资金及自有资金银行账户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办理资金调拨手续;
(七)定期对营业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为经营管理提供决策支持,提高经济效益,积极发挥财务参谋作用;
(八)接受公司有关部门进行的财务检查、稽核审计监督第三十六条营业部根据自身经营能力和本地市场状况拟定本营业部的年度综合经营计划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公司整体经营目标核定营业部的各项综合的经营考核任务指标并下达给营业部,并根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营业部进行年度考核第三十七条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营业部工作会议营业部每周应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并举行不定期的营业部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或通报营业部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参加人员为营业部主管以上人员由营业部主要负责人组织讨论和听取意见后,进行决策或者上报公司前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营业部搬迁,原址装修改造,重要或大批设备的购置等大额投资,或者重要大批资产处置;
(二)营业部搬迁选址,重新确定租赁条款、多余场地转租、场地压缩调整方案等场地租赁事宜;
(三)营业部员工的招聘和淘汰等;
(四)营业部业务差错或事故的处理方案;
(五)有关重大的支出,如大型营销宣传活动支出、大额或者超比例的手续费返还等;
(六)其他重大事项第三十八条营业部应按时应主管机关和公司的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各类报表第三十九条发生重大事件,营业部要及时向公司和主管机关报告营业部发生的下列事项为重大事件
(一)营业部因技术故障、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交易运行停止;
(二)营业部的重大经营决策,包括新业务开展、与其他证券公司及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对外业务合作等;
(三)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
(四)发生刑事案件或者诉讼;
(五)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第四十条营业部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员工、客户和公司财产的安全,保障营业部正常经营秩序和环境第六章人事管理第四十一条营业部主要负责人(总经理或者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人选由首席执行官提名,报公司党委会和首席执行官办公会议通过后,由公司任命;营业部一般负责人(非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人选,由人力资源部商经纪业务总部,征求公司分管领导意见后,报首席执行官批准并任命营业部主要负责人对营业部的经营业绩和合规经营负有第一责任其主要职责为
(一)主持营业部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保障营业部正常运营;
(二)配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和思路,科学调配、整合资源,以经济效益为核心,在公司规定和授权的范围内积极开拓相关业务,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经营任务;
(三)贯彻和落实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营业部的管理规范,规范经营,控制风险,杜绝风险违规事件的发生;
(四)完善员工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职业教育,重视企业文化和干部队伍建设形成廉洁、高效和具有凝聚力的工作团队为公司长远发展储备管理和业务人才;
(五)及时传达和贯彻公司的各项指令,积极向公司汇报营业部经营管理情况第四十二条营业部财务负责人、电脑负责人实行委派制营业部财务负责人由公司计划财务部参考经纪业务总部意见后,提出推荐意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首席财务官、首席执行官批准后任命,受公司计划财务部和营业部的双重领导营业部电脑负责人由公司信息技术部参考经纪业务总部意见后,提出推荐意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首席运营官、首席执行官的批准后任命,受公司信息技术部和营业部的双重领导营业部财务负责人、电脑部负责人对营业部的合规经营负有监督与约束责任第四十三条营业部其他主管由营业部主要负责人提名,经经纪业务总部、人力资源部初审后,报公司分管领导、首席执行官批准后任命第四十四条与公司经纪业务相关的各工作岗位实行亲属回避,直系、旁系血亲和姻亲不得同在公司从事经纪业务相关工作第四十五条按照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内部控制的有关规定,对营业部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制或者实行强制休假制营业部关键岗位人员系指营业部总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电脑负责人等人员第四十六条营业部主要负责人离开驻地前必须征得分管领导的同意,并报人力资源部和经纪业务总部第四十七条由人力资源部分别协同经纪业务总部、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分别负责对营业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电脑部负责人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于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内将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报证券营业部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公司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营业部主要负责人实行末位淘汰第四十八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对营业部负责人、电脑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的外事档案进行管理凡上述人员持有护照的,其护照的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报营业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其有效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移动电话号码、固定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家庭住址等信息也应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证券营业部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第四十九条营业部员工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薪酬分配制度其中基本工资体现工资的保障功能,相对固定;绩效工资体现激励功能,与员工的岗位职责执行情况、经济效益创造情况、规范经营和风险控制情况等经营管理绩效相挂钩,营业部对本部员工绩效工资有分配权第七章监督检查第五十条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经纪业务事前、事中的风险控制,并负责牵头建立和完善经纪业务实时监控系统和风险预警体系,以便能够实时监控到各营业部大额资金活动和交易业务活动等情况,并能对异常资金流转和交易提出警示第五十一条营业部负有一线的风险控制责任,应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业务操作控制业务操作风险经纪业务总部交易运行部应加强经纪业务的日常业务管理、指导和检查第五十二条公司稽核审计部负责经纪业务事后风险的控制,原则上至少每两年对各营业部的经营情况进行一次现场稽核稽核审计部按营业部稽核工作的有关规定报送对营业部的稽核整改工作及稽核报告公司其他职能部门也可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营业部进行业务检查,检查结果要及时通报第五十三条营业部负责人离职,应由公司稽核审计部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在离任审计结束前,被审计人员不得离岗离任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部的下列事项有无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情况;有无违规为客户透支情况;有无挪用客户债券的情况;有无非法融资情况;有无超范围经营情况;客户投诉及处理情况以及被审计人员在各审计事项中的责任情况第五十四条公司和营业部应加强对员工的业务培训、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员工素质,梳理防范风险意识,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第五十五条营业部负责人须如实向公司提供日常经营管理情况,否则,应当对不良后果承担法律责任营业部有义务强化风险管理,接受风险监控第八章奖励与处罚第五十六条营业部管理规范、经营业绩显著的,公司对营业部及其负责人予以奖励第五十七条营业部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违反公司制度的,视情节和后果给予如下处罚
(一)批评或通报批评;
(二)记过或记大过;
(三)降职或免职,并报当地主管机关备案;
(四)通报证券监管机关,建议注销其证券从业资格;
(五)开除;
(六)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九章附则第五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首席执行官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