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6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高低压配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合同合同编号工程名称江苏洪泽万通国际商城建设单位江苏万通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签订时间年月日高低压配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江苏洪泽万通国际商城
2、工程地点洪泽县北京东路99号
3、建设单位江苏万通置业有限公司
4、监理单位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1、变配电房的设计,包括变电房内部土建分隔、电缆沟走向和尺寸、设备基础、高低压桥架;发包人只提供拟建配电房的位置,(见附图),由投标人委托有资质的电力设计院按规范进行设计特别说明变电房内部土建分隔、电缆沟、设备基础土建施工由发包人完成,其它工作由投标人施工
2、市\县政供电局10KV分线箱引至江苏洪泽万通国际商城一期北边高低压配电房高压内工程委托设计、报装、审图、安装及调试
3、室内高低压配电工程报装、施工图设计、审核、高低压配电配套设备及配套材料的供应、安装、调试及验收移交低压配电柜后出线的回路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相关的调试配合工作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4、配电房内外防雷保护、防鼠保护、接地保护、变电房入户和室内外安全防护、警示警戒的设立等的设计和施工
5、高压进线电缆敷设安装、高压驳接用设施设备及电缆保护管土建施工制作,高压进线ZR-YJV22-10-电缆按m2电缆,高压进线ZR-YJV22-10-电缆按m电缆考虑,结算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调整
6、高低压计量必须按供电公司的要求配置
7、接地系统安装和接地电阻测试(包括配电房门框、门扇接地)
8、高低压配电工程中相关的开孔、凿槽、预埋、塞缝、塞孔等项目
9、交付使用时配备高低压操作工具,供配电系统模拟板及其一切技术资料
10、办理供电工程报建报审及验收过程中所有手续,如报建需增加项目,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第三条、设备品牌及元器件选用
1、干式变压器采用
3、高压柜采用
4、低压进线、联络开关采用
5、塑壳开关采用采用
6、电容器采用
7、补偿器采用
8、低压柜体及结构件采用
9、电缆采用
10、母线槽采用
11、二次元件采用第四条工程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固定总价人民币
(1)上述合同价款已包含承包人完成该工程的一切实体项目费和设计费,各种措施费、税金、利润、总包配合管理费、水电费、各种检验检测费
(2)合同价款(总价或单价)中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完成承建和质量保修责任的人员、材料、机械、运输包装、施工技术及措施、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利润等3合同价款已充分考虑了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格涨跌的可能和相关因素,承包人承诺该市场风险完全由其承担4工程量清单招标时发包人不提供工程量清单,承包人投标时已按图纸计算了工程量,确认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清单和数量完全准确,所有未报价之项目均综合在已报价之项目中;乙方有漏算、少算工程量的,视为已包含在工程总价之中,结算不作调整
(5)承包人负责协调与施工现场相关的政府部门,供电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局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当地政府、综合执法局及相关中队、派出所等,承包人相关沟通协调工作的费用,已在合同价中充分考虑,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方式确定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1)本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已完全了解现场情况,详细了解图纸和设计情况,工程情况,上述风险完全由承包人承担
(2)因材料、人工、机械价格涨跌和各种政策因素引起的风险由承包人完全承担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只有设计变更时才能调整合同价款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只有设计变更时才能调整合同价款第五条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承包,即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材料价格上涨和政府性调整、包税金、包保修、包报建验收、通电等所有内容
2、本工程严禁分包或转包如有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第六条合同文件的组成
1、本合同
2、工程招标文件
3、施工图纸/施工优化图纸(以供电部门审批确认为准)
4、乙方投标提交的投标书
5、技术要求
6、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往来件第七条工程工期及竣工交付
1、本工程工期定为个日历天
2、计划开工日期20年月日,正式开工日期待甲方具备开工条件后,书面通知乙方为准
3、工程竣工交付成果为工程范围的安装调试完成并正式通电(正式通电日为工程竣工日)第八条质量合格要求质量要求达到最新国标《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为合格第九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竣工结算
一、工程价款的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15天内,乙方获得该项目的供电批文,施工图纸通过供电部门认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预付款
2、主材及设备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等到达施工现场,经验收合格并开始安装后15天内付合同总价的25%
3、在工程安装完毕后15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5%
4、正常供电并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后,15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5%
5、技术资料移交后,甲乙双方办理结算,结算完毕后15天内付合同价款的15%
6、剩余5%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15天内付清
7、每期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当期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乙方最终提供的发票金额数须等于结算总额
二、竣工结算1承包人取得建设部门、供电部门验收批准证书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承包人未能按时提交结算,每延迟一天发包人审核结算可推迟三天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30天内通知承包人进行核实,承包人应及时到场核对,双方应在两个月内完成结算审核3双方完成竣工结算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2倍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第十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等物资的供应均由乙方根据图纸、投标报价方案要求负责采购
2、乙方所供货物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规范,并经工程监理或甲方现场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能进场施工,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以验收,直至乙方安装的设备、材料符合要求为止
3、进场材料和设备必须是在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的品牌,若乙方要更改材料品牌需事先书面报告,并得到工程监理或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能组织材料、设备进场,否则监理或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乙方退回全部材材料和设备
4、进场的材料、设备必须要达到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并向甲方提供厂家批号、出厂合格证、当年报验的质量检验书等资料证明第十一条设计变更及工程结算
一、工程变更,确定变更价款将按下述规定执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下浮25%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下浮25%变更合同价款本合同中没有适用于/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按照双方确认的价格计价
二、工程变更签证最终确认权为发包人且所有签证必须经发包人现场代表签名确认方为有效
三、发生增加工程时,甲方需作书面通知,乙方报价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必须在所工程量完工后20天内如实、严谨地向甲方报送工程签证,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并视此增加工程不涉及到合同价款的增加第十二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本工程的技术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报建、报装的相关资料
2、为乙方提供放置施工设备、材料的堆放场地及用房,提供乙方施工用电用水接口,由乙方自行装表计量,装好表后通知甲方抄底数,施工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派驻地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协助乙方协调与工程总承包方的关系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的处理及设计变更签证,负责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4、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配合乙方办好结算工作,及时结算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5、协助乙方办理本工程涉及道路设施开挖等工作
6、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施工图纸肆套,并同时提供施工图电子文档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进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送交甲方
3、乙方采购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须提供原厂证明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进场时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现场工程师检验
4、按图纸和施工总说明、设计修改(变更或通知单)、国家现行《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并按甲方或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监督,做好施工记录、报验、隐蔽工程记录,及施工技术资料
5、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任命一名驻工地的项目经理,一名专业的工程师及一名技术员负责(须持有有效上岗证),并向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提供上述人员职务名单及资质证、上岗证复印件,及其现场施工人员的联系电话
6、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材料堆放有序、道路畅通,做到按施工进度计划实施,保证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乙方负责对已完成工程的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行负责
7、提高安全意识,按规章操作,做好自我保护,施工期间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
8、工程竣工验收后清理现场,做到完工清场
9、办好竣工验收后14日内交三套完整的竣工资料给甲方,并负责甲方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
10、乙方与其他投标单位串通作弊、多头挂靠、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本合同项下工程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已完成的工程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项下工程已经完工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的,乙方还要负责赔偿
1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人员给付财物和其他利益,一经查实,甲方可按照给付金额5倍追究乙方经济责任,造成本工程质量问题及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并应负责赔偿
12、在发包人未支付承包人工程款前,承包人有义务及时、足额支付从事本工程施工及管理人员的工资及购买工程期内有效工伤保险;材料商货款;不得拖欠、克扣民工工资,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导致停工或引起群体性事件的,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拨出应付工资,向施工及管理人员支付;同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1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报批、报建手续,或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施工、验收、备案等手续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应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甲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14、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方及甲方的管理第十三条工程保修
1、本工程整体保修期为2年(按国家有关保修条款执行),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凡属设备质量、安装质量等非建设单位人为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无偿维修
3、若甲方在不违反操作的情况下出现的故障或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若甲方违反操作规范或不可抗拒力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4、在保修期间,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在接到甲方报障电话或书面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派人修理若发生紧急抢修事故,乙方接到事故电话通知后,立即赶往事故现场抢修乙方逾期进行维修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维修费用从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5、如乙方违反其保修承诺或质量问题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将乙方5%的工程尾款部分或全部抵偿甲方损失,该尾款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发包人违约责任约定按同期银行利率的2倍支付利息
2、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承包人不能按约定的日期竣工时,竣工时间逾期每1日,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本工程项目结算总价款的
0.5%违约金,违约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工程结算总价款的15%;
(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的原因不能按进度计划完成工程施工,监理、发包人将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后10天内,仍然不能按进度计划完成工程施工,发包人有权作出处罚
(3)当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时,承包人应无条件地返工,直到达到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为止,为此所需的工期不能顺延、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同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发包人对承包人的罚款
(4)当承包人没有在发包人通知要求的时间内移交已完工程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每延期一天按合同价的
0.5%支付违约金
3、当承包人施工质量、进度、安全达不到发包人的要求,发包人随时有权将承包人承包范围的全部或部分工程另行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承包人不得人异议,且仍应无条件配合并退场第十五条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条件
1、由于不可抵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2、由于另一方面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且在被允许的推迟的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由于合同当事人的一方违反合同,以至严重影响订立项目合同时所期望实现的目的或致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第十六条争议处理方式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解决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洪泽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其它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7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保修单》作为保修凭证,逾期提供的,甲方有权顺延结算期限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后失效
3、如双方经协商中途解除合同的,有关清算、赔偿、结算的合同条款仍然有效,直至相应的清算、赔偿、结算完成后失效
4、乙方为成熟的施工承包商,对本合同及其涵盖的任何风险已作充分、综合的考虑,乙方将按专业精神要求履行合同的约定及其涵盖内容
5、双方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发生争执的,由洪泽县当地政府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6、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时,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以利于本合同的顺利履行
7、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但当附件与本合同相冲突时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8、甲、乙双方约定按合同载明的地址以邮政快递的方式向对方发送各类通知函件及文件,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下无合同条款正文)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地址地址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帐号联系人办公电话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签订地本合同附件5工程质量保修作业指引
1.目的有序安排并协调处理商品房交付后的工程维修工作,保障维修保修工作顺畅进行
1.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交付后的工程维修工作
1.术语和定义项目交付后工程维修依据本合同由乙方对其施工的项目的承担维修责任,履行保修义务的事项
1.职责
4.1项目部负责统筹本项目交付后的维修处理工作,并对具体问题进行检查、分析、确认以及与保修单位进行沟通和衔接等
4.2项目部撤场后,甲方委托物业公司对各维保单位进行质量维修的监督管理由各物业服务中心直接监督协调各维保单位进行工程维修,对维修事项电话、书面知会各保修单位/施工单位
4.3各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客户与公共区域工程质量问题的报修受理、沟通、协商、反馈、及工程维修资料管理等相关工作
4.4由甲方客户关系部负责监督项目部、物业公司及各物业服务中心维修管理工作的质量、效率,及进行客户回访
1.操作程序
5.1客户房屋质量问题报修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受理、记录及统计汇总,属于施工单位保修范围的内容,要求施工单位在接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含电话、书面等)后24小时内到现场查看情况,一般整改在查看情况后48小时内能处理完毕的应处理完毕,做到工完场清;如整改较大时,施工单位须在7天之内完成;如属紧急情况,施工单位应在通知后6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做出处理,否则,施工单位应承担双倍维修费用
5.2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建设单位代表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视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
5.3违反以上“
5.1”条规定,视为施工单位同意由建设单位处理,建设单位可另委派他人处理,处理结果由用户、建设单位代表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需要再经施工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将处理情况—主要指另请他人维修的费用知会施工单位),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保修款中扣除
5.4工程维修质量
5.
4.1如经历两次(含两次)以上维修,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的,建设单位不需要再经施工单位确认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建设单位将处理情况—主要指另请他人维修的费用知会施工单位),由此所产生的费用,施工单位应双倍承担,建设单位直接从保修款中扣除
5.
4.2维修工作完成后,物业公司督促施工单位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误工费、交通费、通讯费、检测费、鉴定费、家具及装修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精神赔偿费、诉讼费等)
5.5工程竣工并移交建设单位后,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委派全权代表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并确保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24小时开机
5.6出现紧急质量问题时,在无法确定质量责任时,要求施工单位按总包合同约定,先行配合维修处理,待明确责任后,相关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5.7项目部撤场前一个月,应将该项目工程维修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向物业公司作详细移交A、各工程施工合同(含总包及分包工程合同)复印件B、各工程项目关于保修的约定文件或相关资料、产品合格证等C、各施工单位工程保修事务联系人、联系电话清单D、其他应移交的工程资料
5.8保修施工及验收合格,由物业服务中心将维修保修资料存档
6.质保金结算
6.1结算工程质保金前,由所在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派人全面检查该项目的工程质量状况,并对工程质量状况及维修结果确认后报建设单位有关部门审核
6.2未经物业管理公司确认的,工程质保金不得进行结算高低压配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合同日期2013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