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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XX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培训XX市卫生监督所2010年6月28日市政府发布并同时实施(共七部分)
1、总则分为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故分级等五项内容重点事故分级 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对包括河北省在内的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本省处置能力的; 3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病患人数100人以上并且出现死亡病例的; 2出现3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3涉及2个以上地市,超出当地政府处理能力的; 4省政府认定的其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件影响范围涉及全市,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病患人数100人以上,未出现死亡病例的;3出现3人以下死亡病例的;4市政府认定的其它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街道),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危害的; 2病患人数30人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市、区)政府认定的其它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机构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分为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19个)职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机构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卫生局职责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中有关餐饮消费环节的问题进行临时控制、调查处理等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病原学检测和病因及危险因素的分析等工作;负责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三、预测预警 一监测系统 全市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二预警系统 日常监管、通报制度、举报制度、应急准备和预防 三报告制度 市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报告系统,包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专项信息系统,信息报告和通报系统,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系统等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按规定及时报告报告范围 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230人以上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报告程序 县级政府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市政府和市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在2小时内向省政府报告 责任报告单位 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 2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3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4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和有关部门 责任报告人 1行使职责的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2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 报告时限要求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2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做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做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3较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市政府,详细信息不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上报,并根据有关规定上报省级主管部门4较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直至事故结束 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要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总结报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四、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I级、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国家、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决定Ⅲ级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市政府决定Ⅳ级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县级政府决定其中,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与处置,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实施
1、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响应I级、Ⅱ级 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Ⅱ级报告后,要及时向市政府和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在省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市应急处理指挥部要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Ⅲ级 1市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的报告和建议,决定启动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市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响应 接到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立即进行调查确认,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毗邻或可能涉及的设区市相关部门通报情况;指导、部署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县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调查、确认和初步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按规定向同级政府报告提出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有关事故情况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通报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监督和有关方面的支持
4、特殊情况应急响应本市党代会、人大、政协会议和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主要节假日期间,发生或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需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预防、控制和处理的,由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拟定响应级别,按照预案规定启动相应程序一般情况下按Ⅳ级响应
五、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责任追究、总结报告责任追究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应急保障 信息保障、监测数据保障、医疗保障、人员保障、技术保障、物资经费保障、演习演练、宣传培训等 医疗保障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工作,救治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市、县疾控机构,监督机构,医疗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相关部门负责做好疾病控制和卫生防疫工作 技术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机构承担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要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采集样本,认真检测,为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物资经费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物资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七、附则(名词术语)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食品安全的范围:包括食品数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本预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质量卫生安全食源性疾患:指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称之为食源性疾患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和亚急性疾病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可能有危害的事件 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