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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分册说明
一、C.E《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的安装工程
二、本分册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钢制压力容器》GB150―1998;
2.《钢制塔式容器》JB/T4710―2005;
3.《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JB4708―2000;
4.《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5.《石油化工钢制塔、容器现场组焊施工工艺标准》SH3524―1999;
6.《钢制焊接常压设备技术条件》JB2885―82;
7.《管壳式换热器》GB151―1999;
8.《浮头式换热器和冷凝器型式与基本参数》JB/T4714―92;
9.《U型管式换热器型式与基本参数》JB/T4717―92;
10.《固定管板式换热器型式与基本参数》JB/T4715―92;
11.《钢制球形储罐》GB12337―1998;
12.《球形储罐工程施工工艺标准》SH/T3512―2002;
13.《球形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4―98;
14.《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8―90;
1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6.《金属焊接结构湿式气柜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05―83
三、脚手架搭拆费按下列系数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1.静置设备制作按定额人工费的5%计算;2.除静置设备制作工程以外,本分册其他项目均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算
四、本分册不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C.E.1静置设备制作(编码030501)说明一﹑本章是以施工企业所属的设备制造厂的加工条件为基础编制的二﹑本章适用于碳钢、低合金钢、不锈钢Ⅰ、Ⅱ类金属容器、塔器、热交换器的整体、分段、分片制作,以及容器、塔器、热交换器的人孔、手孔、接管、鞍座、支座、地脚螺栓、设备法兰等的制作与装配三﹑本章内的容器、塔器、热交换器制作主体项目均不包括以下工程内容1.接管、人孔、手孔、鞍座、支座的制作与装配;2.各种角钢圈、支承圈及加固圈的煨制;3.地脚螺栓制作;4.胎具的制作、安装与拆除;5.设备附设的梯子、平台、栏杆、扶手的制作、安装;6.压力试验与无损探伤检验;7.预热、后热与整体热处理四﹑下述内容可按外购件另计1.平焊法兰、对焊法兰、弯头、异径管、标准紧固件、液面计、电动机、减速机等;2.塔器浮阀、卡子;3.未列入国家、省、市产品目录,以图纸委托加工的铸件、锻件及特殊机械加工件
五、容器、塔器、热交换器各结构组成部件主材利用率规定如下筒体常压筒体压力圆形平底盖伞型顶盖椭圆封头锥型封头管板折流板管箱隔板法兰φ<500法兰>φ50094%93%75%70%60%50%30%31%88%30%55%塔板组合件基础模板换热管束拉杆定距管螺旋盘管接管裙座鞍座其他结构 72%62%86%98%98%92%90%85%84%90% 注
1.金属容器按设计压力分常压容器与压力容器,分别执行“筒体常压”利用率和“筒体压力”利用率;塔器、热交换器的筒体均按“筒体压力”的主材利用率计算;
2.外购件外协件价格另计,不再另计算主材利用率;
3.塔板组合件是指塔盘、受液盘、支承板、降液板等及其连接件,除外购件以外与塔盘组合的零配件;
4.换热管束是指列管式热交换器和U型管热交换器的管束;
5.人孔、手孔、接管补强板按筒体主材利用率计算;
6.短管按接管制作的利用率计算;
7.设备法兰制作按法兰外径的尺寸和金属净重量分别计算主材利用率;
8.其他结构是指随设备制作的内部梯子、挡板、支架等,不含设备外的梯子、平台和栏杆等;
9.各部件材料毛重=各部件金属净重量/该部件主材利用率;
10.主材费=∑(各部件金属材料单价×该部件材料毛重)[ZK]六﹑金属材质是分别以碳钢、低合金钢、不锈钢的制造工艺进行编制的除超低碳不锈钢按不锈钢定额项目乘以系数
1.35调整外,其余材质不得调整本定额如设计采用复合钢板时,按复合层的材质执行相应子目七﹑设计结构与本定额取定的结构不同时,按下列规定计算1.金属容器制作
(1)当碳钢、不锈钢平底平盖容器有折边时,执行椭圆形封头容器相应子目;当碳钢、不锈钢锥底平盖容器有折边时,执行锥底椭圆封头容器的相应子目;
(2)无折边球形双封头容器制作,执行同类材质的锥底椭圆封头容器的相应子目;
(3)蝶形封头容器制作,执行椭圆封头容器相应子目;
(4)金属容器的内件已按各类容器综合考虑了简单内件和复杂内件的含量除带有内角钢圈、筛板、栅板等特殊形式的内件执行填料塔相应子目外,其余不得调整;
(5)夹套式容器按内外容器的容积分别执行本定额相应子目并乘以系数1.1;
(6)当立式容器带有裙座时,应将裙座的金属重量并入到容器本体内计算;
(7)当碳钢椭圆双封头容器设计压力PN
1.6MPa时,执行低合金钢容器相应项目2.塔器制作
(1)塔器内件采用特殊材质时,其内件另行计算;
(2)碳钢塔的内件为不锈钢时,则内件价格另计,其余部分执行填料塔相应项目,其定额乘以系数
0.9;
(3)组合塔两个以上封头组成的塔应按多个塔计算,塔的个数按各组段计算,并按每个塔段重量分别执行相应子目3.热交换器制作热交换器的管径均按25mm考虑,若管径不同时可按系数调整当管径小于25mm时,定额乘以系数
1.1;当管径大于25mm时,定额乘以系数
0.95工程量计算规则1.金属容器、塔器、热交换器的“容积”是指按制造图示尺寸计算(不考虑制造公差)以“m3”表示,不扣除内部附件所占体积“金属净重量”是指以制造图示尺寸计算的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2.金属容器、塔器、热交换器的设备重量,以金属净重量“t”为计量单位,不扣除开孔割除部分的重量;不包括外部附件(人、手孔、接管、鞍座、支座)和内部防腐、刷油、绝缘及填充物的重量塔器的工程量应包括基础模块的重量3.外购件和外协件的重量应从制造图的重量内扣除,其单价另行计算4.计算材料消耗量时,应以金属净重量区分各结构组成部分的材质,按章说明规定的主材利用率分别计算5.鞍座、支座制作,按制造图纸的金属净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6.人孔、手孔、各种接管制作,按图纸规定的规格、设计压力,以“个”为计量单位7.设备法兰制作,按设计压力、公称直径以“个”为计量单位8.地脚螺栓制作,按螺栓直径以“10个”为计量单位C.E.2静置设备安装(编码030502)说明一﹑本章适用于材质为碳钢、合金钢、不锈钢等静置设备安装工程,包括容器、反应器、热交换器、塔器以及空气分馏塔、催化裂化再生器、沉降器、电解槽、除雾器、污水处理等设备安装二﹑根据设备到货状态及现场施工的工程内容,本定额项目划分如下1.分片、分段设备组装;2.整体设备安装;3.塔盘安装;4.塔内衬合金板;5.塔内固定件安装;6.设备填充三﹑本章包括范围如下1.容器类各种形状的空体、内带夹套立式、卧式容器,内有冷却、加热及其他装置的容器、带搅拌装置的容器以及独立搅拌装置设备;2.反应器类各种形状或进行聚合、分离、蒸发、结晶等内有复杂装置内部可拆件和其他内件占设备重量的5%以上起化学反应的设备;3.热交换器类各种结构的换热器、冷凝器、蒸发器、加热器和冷却器;4.塔器类包括各种结构、类型的板式塔、填料塔及其他结构与塔体组合的整体吊装设备;5.炼油厂催化、裂化器;6.空气分馏塔包括双高压工艺流程及分子筛流程的空气分馏塔整体安装,及全低压板翅式可逆热交换生产工艺现场组装的冷箱及冷箱内的静置设备、工艺管道;7.立式隔膜电解槽、电除雾器及电除尘器;8.污水处理设备;9.焊缝及整体热处理四﹑本章不包括以下工程内容1.金属抱杆安装拆除、移位及其台次使用费;2.设备的水压、气密试验;3.无损探伤检验;4.吊耳的制作安装;5.各类胎具及加固件的制作、安装与拆除;6.设备的除锈、刷油、防腐、衬里、保温、保冷及砌筑工程;7.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现场焊接的防风、防雨措施棚;8.设备的冲洗、钝化与脱脂;9.设备本体法兰外的管道安装;10.安装在设备外表面的平台、梯子、栏杆的制作安装;11.电解槽隔膜的吸附处理;12.电除雾器玻璃钢接缝的处理;13.F.R.P壳体的接缝玻璃钢积层的施工及内部衬铅;14.空分塔安装前设备、阀门脱脂、试压(制造厂应充氮密封到现场);15.结构、管件、吊耳、临时支撑的制作;16.冷箱内管道充氩保护焊,如需充氩保护时,氩气用量乘以系数
1.7,若管道全部充氩,另行计算;17.空分装置冷箱外的设备;18.电机抽芯检查,减速器的解体检查五﹑有关项目的说明1.分片、分段设备组装
(1)不适用于散装供货螺栓组对的设备组装;
(2)项目中不包括组装成整体后的就位吊装,该部分工作内容应另套一次整体安装子目;
(3)分段设备组装的有关调整系数如下
①分段容器按两段一道口取定,每增加一道口,其定额增加35%;
②分段塔器按三段两道口取定,若分两段到货一道口时,定额乘以系数
0.75,三段以上每增加一段,定额增加35%;
(4)复合板材质的分段、分片设备组装只计算复合板部分2.整体设备安装
(1)立式容器与卧式容器应分别执行相应的项目;
(2)热交换器安装不包括抽芯检验;如需抽芯检验时,应执行热交换器抽芯检查的相应项目;
(3)容器安装不包括抽芯检验,如需抽芯检验时,执行容器带抽芯检查的子目;
(4)热交换器抽芯检查所用垫片,项目中是按耐油石棉橡胶垫取定;如采用其他材质垫片,不得调整,但金属缠绕式垫片,可按实调整;
(5)塔盘安装是综合测算取定的,不论采用立式安装还是卧式安装,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
(6)设备填充材料与项目内容不同时,可按实另行计算;
(7)本定额按立式和卧式设备的重量综合取定其形体尺寸,以设计正负零为基准,至设备底座安装标高点为吊装高度范围,分别执行相应子目,不得再计取超高费实际施工采用的吊装方法和吊装机具与本定额取定不同时,不得调整定额;
(8)塔器与立式容器安装是根据吊装高度、设备重量、设备形体尺寸划分为三个安装高度,采用不同的吊装机具按下述规定采用格架式金属抱杆时,应扣除定额内的吊车台班基础标高小于或等于10m,设备吊装重量≥80t;基础标高10~20m,设备吊装重量≥60t;基础标高大于20m,设备吊装重量≥40t3.液化气预热与后热按板材不同厚度分别列项计算,适用于设备和球形罐的焊缝预热与后热4.设备和球形罐的整体热处理,应分别执行相应子目5.球罐整体热处理采用超细玻璃棉保温,如采用其他保温材料或保温厚度不同时,可按实换算调整保温材料,但人工和机械用量不变工程量计算规则1.“分片设备组装”和“分段设备组对”项目内均不包括设备吊装就位工程内容,应另套一次“设备整体安装”项目2.分片、分段设备安装,根据设备名称、不同材质、焊接形式、设备直径等条件,按设备金属重量以“t”为计算单位3.“设备金属重量”包括设备本体以及随设备供货的内部固定件、设备开口件、加强板、裙座、支座等全部金属件的重量但不包括设备填充、内衬、塔盘和内部可拆件、外部梯子、平台、栏杆以及采用立装法施工的内件重量4.整体设备安装应根据设备类型、基础标高、设备重量范围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5.整体设备安装的“基础标高”是指以设计正负零为基准,至设备底座安装标高点的吊装高度范围6.整体设备安装的“设备重量范围”是指整体设备的本体、附件、吊耳、绝缘、内衬以及随设备一次吊装的管线、梯子、平台、栏杆和吊装加固件等的全部重量,但不包括立式安装的塔盘和填充物的重量7.整体设备安装中,基础标高小于或等于10m、设备吊装重量达到80t,基础标高大于10m且小于或等于20m、设备吊装重量达到60t,基础标高大于20m,设备吊装重量达到40t时,均选用格架式金属抱杆吊装若实际采用的吊装机具和吊装方法与本定额取定不同时,不得调整但超出项目范围以外的设备吊装,经批准可按实际计算8.塔盘安装,按塔盘形式和设备直径以“层”为计量单位9.塔内固定件安装,按设备直径以“层”为计量单位10.塔内衬合金板,区分不同的构造部位,按合金板的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11.设备填充,按填充物的种类、材质、排列形式和规格,以“t”为计量单位12.空气冷却器管束(翅片)安装,按设备重量以“片”为计量单位;构架安装,按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风机安装,按设备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13.反应器安装分别按设备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14.再生器、沉降器整体吊装,按设备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设备重量按设计图纸重量计算,除现场组装重量外,应包括钉头、端板及龟甲网、吊耳、保温、内衬、附设备管线、平台、梯子等一次性吊装的总重量15.钉头、端板、龟甲网安装,按种类、材质,以“m2”为计量单位16.整体安装的分馏塔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计重量包括全部内件及一次性吊装的总重量,执行相应定额17.空气分馏塔组对安装按设计图纸计算,以“t”为计量单位设备总重量包括冷箱结构架、壳体、平台、栏杆、梯子、冷箱内设备(上、下塔,热交换器等)、管道、管件、阀门、阀件、支架、吊架、联接板等冷箱内全部金属件重量;但不包括冷箱第一个法兰外管道、设备以及电气、仪表工程,内部填充物(如珍珠岩硅胶类)的重量,应执行相应定额18.设备填充物充填,按实填以净重“t”为计量单位,损耗量已包括在内,不计算工程量19.电解槽安装,按设备构造形式,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设备重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钢框架底座、玻璃钢盖电解槽安装,包括底座、阴极箱、阳极板、上盖、底部绝缘瓷瓶等全部构件的重量;
(2)混凝土槽底、盖电解槽安装,包括壳体、阴极箱、阳极石墨、槽向导板(电解铜)等全部金属、非金属件的重量20.电除尘器安装,按设备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21.玻璃钢电除雾器的设备重量包括
(1)玻璃钢整体结构包括壳体、集酸极板、出入口罩、料斗、导料叶片、整流板、绝缘子室及内件的重量,不包括内部件衬铝板的重量;
(2)金属结构包括柱、支架、支撑、操作平台、梯子、栏杆以及连接各部的加强板、螺栓等金属总重量22.电除尘器的设备重量包括
(1)壳体包括外壳、支座、梯子、平台、栏杆、端板、中尾泛进出口喇叭、保温箱以及附件和外部蒸汽加热管的总重量;
(2)阴阳极及排灰装置包括内部各种结构支梁、吊架、阴极板、阳极板、螺旋输送装置等的总重量23.焊缝预热、后热,应根据板厚不同按实际热处理焊缝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24.液化气焊缝预热、后热器具制作,应根据设备类型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容器、塔器类设备,如容积大于300m3时,可执行球罐定额25.设备整体热处理,应根据设备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26.球罐整体热处理,应按不同供热方式和球罐不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27.焊后局部热处理,应根据设备板厚以焊缝长度“10m”为计量单位28.球罐局部预热和后热执行本章相应定额及其工程量计算规则29.设备在基础上安装需要二次灌浆时,执行C.A《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子目C.E.3工业炉安装(编码030503)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化学工业炉、炼油厂加热炉、化肥装置加热炉及废热锅炉的制作、安装工程
二、本章不包括以下工程内容1.钩钉金具的制作安装;2.托盘、管路衬里、刷油、防腐、保温、绝热、砌筑、耐火衬里、烘炉;3.焊缝无损探伤检验和焊前预热、焊后热处理;4.钢板组合型钢的制作、金属构件预组装以及卷板平整与切割;5.带隔热层管板制作中不包括隔热层安装;6.排管制作安装中不包括阀门、法兰安装;7.炉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配管及其附属设备安装;8.化工炉试压用水及试运转时水、电、汽的费用
三、本章中下述机械加工件可按外购件另计1.平焊法兰、对焊法兰、90°弯头、180°弯头、浮球、液位计、集油器、调油(水)阀、燃烧器、燃烧道、测水电极、标准紧固件、电极板、减速机等;2.未列入国家、省市产品目录的图纸委托加工的锻件铸件及特殊加工件
四、化工炉的墙、顶、底是按成片到货,炉管按成组成排散装到货,废热系统的烟风道、烟囱均按分段到货,零部件按成品、半成品到货考虑,均未包括制作工程现场制作时可采用炼油厂加热炉制作的相应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1.化学工业炉
(1)炉体结构制作安装,以“t”为计量单位,炉体结构包括支座、构架、墙板、底板、顶板、内隔板、紧固件等总重量;
(2)烟道、风道包括本体段、弯头、附件、加固件、补偿器、支架、吊架、支座等总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3)炉管包括本体、管件、预热器、联箱、集管箱、支架、吊架等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4)烟囱包括本体、孔门、附件、加固件、安装在烟囱上的爬梯等重量,但不包括盘梯、平台、栏杆、消防喷淋装置等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2.炼油厂加热炉
(1)炉架包括框架(立柱、横梁)、炉底、炉体或筒体、炉顶、侧墙、对流弯头箱框、对流顶及横梁、保护罩等金属结构重量,按构造形式以“t”为计量单位,但不包括梯子、平台、门孔等附件重量;
(2)金属烟囱包括烟囱本体、支架、风缆绳、门孔附件、加固件和安装在烟囱上的爬梯总重量;
(3)烟囱包括直管、弯头、附件、加固件、补偿器及支吊架等重量;
(4)箱门盖板包括对流箱门及炉顶盖板重量;
(5)活动平台包括吊栏、轨道、护栏、起重索具、卷扬机及平衡装置等重量;
(6)管板包括两端及中间管板等重量;
(7)排管安装包括对流、幅射排管、过热蒸汽排管及横竖布置的光管和钉头等重量;
(8)其他附件安装包括各类管组、法兰、定位管、吊管、管卡及吊架等金属附件重量,按不同材质,以“t”为计量单位;
(9)炉管安装不包括焊接炉管焊接分别不同管径按实际焊口以“10个”为计量单位,执行炉管焊接定额;
(10)加热炉管安装以“t”为计量单位,但不包括急弯弯管重量急弯弯管按弯管形式及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另行计算3.工业炉现场焊接防风、防雨棚及组装焊接转胎等辅助性工程,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4.工业炉炉管的原材料超声波探伤检查、焊前预热与焊后热处理、无损探伤检验等,按设计规定计算,若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1)焊前预热与焊后热处理按下表计算钢号焊前预热焊后热处理 壁厚S(mm)温度℃壁厚S(mm)温度℃20ZG25>26100~200>36600~65015MnV>15150~200>20520~57016Mn600~65012CrMo650~70015CrMo>10150~250>10670~700ZG20CrMo>6200~30012CrlMoV>6200~300>6720~750ZG20CrMoVZG15CrlMolV250~35012Cr2MoWVB12Cr2MoVSiTiB>6250~350任意壁厚750~78010Cr5Mo
(2)焊缝X光与超声波探伤检验,对接焊缝数量按100%计算;合格标准均为Ⅰ、Ⅱ级X光与超探施工方式的确定,应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时可按批准的施工方案确定采用超声波探伤时,应增加X光探伤复检数量,按占焊缝总长度的20%计算对不采用超声波或X射线探伤的角焊缝,可按磁粉探伤或渗透探伤计算5.现场分段、分片组对的炉窑壳体焊缝焊前预热与焊后热处理,无损探伤检验数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设备到货的坡口检查、焊前预热与焊后热处理,可参照“现场分段、分片设备组对安装”中有关规定计算;
(2)焊缝的无损探伤检验按下表规定计算焊缝合格等级IIIIIINABAB探伤数量(%)10010020~30100201注表中A规范内规定的
一、二类容器需全部探伤的焊缝;B规范内规定的
一、二类容器局部进行探伤的焊缝;Ⅳ为常压、常温容器焊接[ZK]6.工业炉的水压、气密试验以“台”为计量单位;工业炉炉管化学清洗和试压用水、蒸汽,应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7.工业炉的筑炉及内衬托盘、钩钉等金具,按设计图纸标明的重量计算8.工业炉的围护墙板,按图示尺寸计算,以“100m2”为计量单位C.E.4金属油罐制作安装(编码030504)说明一﹑本章适用于拱顶罐、内浮顶罐、浮顶罐、大型金属油罐的制作与安装及油罐附件、加热器制作与安装、油罐水压试验和油罐胎具制作、安装、拆除等工程1.本章包括碳钢和不锈钢两类金属油罐;2.碳钢拱顶罐分为搭接式拱顶罐与对接式拱顶罐;3.碳钢浮顶罐分为单盘浮顶罐与双盘浮顶罐;4.本章不锈钢油罐为小容量的对接式拱顶罐
二、本章定额综合考虑了自然条件对操作效率的影响和施工的特点等因素,不得因条件变化而另行调整
三、本章包括了试压临时水管线的安装、拆除及材料摊销量
四、本章不包括以下工程内容1.油罐的除锈、刷油、防腐、保温及衬里工程;2.防雷接地;3.无损探伤;4.钢板卷材的开卷平直;5.基础工程;6.油罐的平台、梯子、栏杆、扶手的制作安装;7.机加工件、锻件的外委加工费用
五、油罐附件均按成品合格件供货考虑如附件到货不带孔颈或加强板时,在计算主材费时应列入孔颈和加强板的费用
六、油罐制作安装的主要材料损耗率按下表计算主要材料及名称供应条件损耗率%碳 钢平板设计选用的规格钢板
6.2非设计选用的规格钢板按实际情况确定毛边钢板 按实际情况确定型钢 5钢管
3.5卷板卷筒钢板按钢板卷材开卷平直项目执行不锈钢钢板设计选用的规格钢板
7.4非设计选用的规格钢板按实际情况情况
七、油罐附件如为自制者,仍按外购件价格计算
八、油罐施工方法已做了综合考虑,如实际采用的施工方法与本定额取定不同时,不得调整
九、油罐的胎具未包括在罐本体制作内,已按摊销量分别列有项目胎具均能重复使用,因此每套胎具的制作是按一个工地同一时期安装同结构、同容量的台数一次摊入,并规定胎具的周转次数,即同一工地建造的同结构、同容量的台数如在周转使用次数范围以内,按配置一套计算,批量超过周转使用次数范围时,可增加计算一套胎具的周转使用次数详见下表序号胎具项目适用油罐容量(m3)周转使用次数1立式油罐壁板卷弧胎具制作100~30000一个工地一套2拱顶、内浮顶油罐临时加固件制作100~1000053拱顶、内浮顶油罐临时加固件安装、拆除100~10000每座罐计算一次4拱顶、内浮顶油罐顶板预制胎具制作100~10000一个工地一套5拱顶、内浮顶油罐顶板组装胎具制作1000~10000106拱顶、内浮顶油罐顶板组装胎具安装、拆除1000~10000每座罐计算一次7拱顶、内浮顶油罐桅杆倒装吊具制作100~10000108拱顶、内浮顶油罐桅杆倒装吊具安装、拆除100~10000每座罐计算一次9拱顶、内浮顶油罐充气顶升装置制作100~100001010拱顶、内浮顶油罐充气顶升装置安装、拆除1000~10000每座罐计算一次11拱顶、内浮顶油罐钢制浮盘组装胎具制作1000~100001012拱顶、内浮顶油罐钢制浮盘组装胎具安装、拆除100~10000每座罐计算一次13浮顶油罐内脚手架正装胎具制作3000~300001014浮顶油罐内脚手架正装胎具安装、折除3000~30000每座罐计算一次15浮顶油罐船舱预制胎具制作3000~3000010
十、不锈钢储罐配件安装执行本章碳钢油罐配件安装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30不含加热器制作与安装
十一、不锈钢储罐的胎具、加热器和压力试验执行碳钢油罐的相应项目,无损检验执行本分册第十章相应项目
十二、本章的“大型金属油罐制作、安装”项目,只适用于底板及壁板采用自动焊焊接工艺的50000m
3、100000m3浮顶油罐的制作、安装本定额包括以下项目1.罐底板预制、安装;2.罐壁板预制、安装;3.浮船及浮船支柱预制、安装;4.抗风圈、加强圈预制、安装;5.附件安装;6.罐体手段料制作摊销
十三、大型金属油罐制作、安装定额的有关说明1.浮船升降试验、盘梯、平台制作与安装、现场组装平台铺设与拆除、钢板卷材平卷平直、钢材半成品运输等辅助项目,均应执行本章相应项目2.本定额未包括焊前预热、壁板第一圈板的热处理以及无损探伤检验等工作内容3.大型金属油罐制造、安装未计价的主要材料损耗率按下表计算序号主要材料名称供应条件损耗率%1底板钢板引进设计规格52壁板钢板引进设计规格43浮船钢板引进设计规格54其他钢板设计选用规格
6.25其他钢板非设计选用规格按实确定6型钢设计选用规格57钢管设计选用规格
3.58卷板卷筒钢板按钢板卷材开卷与平直注每块中幅板周长不足或超过上表时,执行底板板幅调整相应子目,如周长减少,定额增加;如周长增加,定额减少边缘板板幅变化不予调整5.板壁板幅调整序号罐容量(m3)每块中幅板(m)长宽周长150000搭接
6.
51.
616.2250000搭接
122.
428.83100000搭接
11.
52.528注如壁板节数和张数不足或超过上表时,执行壁板板幅调整相应子目节数、张数增加,定额增加;节数减少,定额减少6.除已列出手段料制作摊销项目以外的胎具、工卡具手段料已按摊销量分别计入底板、壁板、浮船预制安装定额中,不得另计
十四、各类油罐制作、安装适用于常压条件下储存各种介质的容器,不适用于有压容器,有压容器执行本分册第一章相应项目
十五、油罐如安装直径500mm、直径700mm的人孔时,可套用相应口径的透光孔安装子目
十六、拱顶油罐整体试压项目中包括了罐顶焊缝试漏和整体静压合格后的负压试验
十七、盘式浮顶油罐密封装置是按一般机械密封考虑的,若采用橡胶密封及其他密封形式,应另作补充
十八、油罐上的梯子、平台、栏杆,应执行C.E.7“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项目
十九、金属油罐项目中不包括型钢圈煨制和擗八字,其工程量应按C.E.7“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项目另行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1.油罐本体制作、安装定额中不包括配件、加热器、胎具、临时加固件和压力试验等工作内容,应区别不同种类、容量和构造形式,按设计排版图(如无设计排版图时,可按经过批准的制作下料配板图)所示几何尺寸计算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2.金属油罐本体的金属重量包括罐底板、罐壁板、罐顶板、角钢圈、支持圈以及罐体上的搭接、垫板、加强板等的金属重量3.金属油罐底板、罐壁板、罐顶板均按几何面积展开计算,不扣除罐体上的孔洞所占面积4.不锈钢储罐罐本体制作、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与碳钢油罐的计算规则一致5.碳钢油罐的各种配件,应区别不同种类和不同规格,以“个”、“套”、“台”、“t”为计量单位不锈钢储罐配件安装按定额规定执行6.中央排水管预制安装的计量单位为“t”,计算工程量时应包括外购件的重量7.排管式加热器按排管不同长度以“10个”为计量单位8.盘管式加热器按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9.加热器连接管主管长度以“10个”为计量单位10.加热器支座按不同构造以“10个”为计量单位11.油罐水压试验,应区别不同规格以“座”为计量单位定额中包括临时管线的敷设和拆除,并考虑了材料回收利用和批量施工等因素,不得调整12.胎具应区别油罐不同构造、施工方法和规格,以“座”、“套”为计量单位13.油罐组装的临时加固件,按油罐容积以“座”为计量单位14.罐体手段料制作摊销项目是按内脚手架正装的施工方法考虑的,按罐容量分别以“座”为计量单位,定额不得调整15.油罐胎具的摊销次数和临时加固件材料摊销量,是根据施工实际综合测算,并考虑了材料的回收利用取定的,不得调整C.E.5球形罐组对安装(编码030505)说明一﹑本章适用于设计压力等于和大于
0.1MPa且不大于4MPa的橘瓣式、以支柱支撑的碳钢和合金钢制球罐组对安装工程
二、本章包括了试压临时水管线的安装、拆除及材料摊销量
三、本章中不包括以下工程内容1.球壳板制作和预组装;2.支柱制作;3.梯子、平台、栏杆的制作与安装;4.喷淋、消防装置的制作与安装;5.防火设施;6.防雷接地;7.球罐的无损探伤检验;8.球罐的防腐、保温和脱脂;9.锻件、机加工件、外购件的制作或加工;10.预热和后热;11.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
四、球罐的人孔、接管孔开孔现场组对安装,本定额已综合考虑在球罐组装项目中,不得另计
五、水压试验是按一台单独进行计算的;如同时试压超过一台时,每台试压的定额乘以系数0.85
六、球罐整体热处理、焊缝预热的后热可执行C.E.2“静置设备安装”相应子目
七、球罐组装胎具及球罐焊接防护棚内的钢材用量已将回收值从项目内扣除,不再考虑摊销工程量计算规则1.球形罐是以罐体分片到货现场拼装、就位、焊接为依据罐体拼装就位,按罐体不同容积、板厚计算,其重量包括球皮(球壳板、支柱、拉杆及接管的短管)、加强板等全部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不扣除人孔、接管孔面积所占重量罐体上的螺旋梯、平台、栏杆制作与安装工程量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2.球罐组装胎具制作、安装与拆除,应根据不同规格,以“台”为计量单位3.球罐的水压试验,应按球罐不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定额中已包括了临时水管线敷设与拆除的工作内容4.球罐的气密性试验,应按球罐不同容积和设计压力,以“台”为计量单位5.球罐焊接防护棚制作、安装与拆除,应按防护棚的构造形式和球罐不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并考虑了防护棚的回收利用率6.球罐无损检验执行C.E.10“无损检验”相应项目及其工程量计算规则7.球罐整体热处理,应按不同供热方式和球罐不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球罐局部预热、后热处理执行C.E.2“静置设备安装”相应项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C.E.6气柜制作、安装(编码030506)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低压湿式直升式、螺旋式气柜制作安装工程
二、本章包括了试压临时水管线的安装、拆除及材料摊销量,不包括以下工程内容1.导轮、法兰及特种螺栓、配重块的制作和加工;2.无损探伤检验;3.除锈、刷油、防腐;4.基础工程及荷重预压试验;5.防雷接地;6.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
三、胎具主材已将回收值从本定额内扣除,不再考虑摊销
四、如实际采用的配重块与本定额不同时,可按实际换算主材价值,但定额内其他消耗量不得调整
五、导轮、法兰及特殊螺栓制作应按外委加工件计价
六、实际采用的施工方法与本定额取定不同时,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工程量计算规则1.气柜制作、安装应根据气柜的结构形式和不同容积,按设计排版图(如无设计排版图时可按经过批准的下料配板图)所示几何尺寸计算,以“t”为计量单位,不扣除孔洞和切角面积所占重量2.计算气柜重量时应包括轨道、导轮、法兰的重量,不包括配重块、平台、梯子、栏杆的重量3.气柜组装胎具制作、安装与拆除,应根据气柜结构形式和不同容积,以“座”为计量单位4.螺旋式气柜轨道煨弯胎具制作,以“套”为计量单位本定额是以单套胎具考虑的,如根据施工图需要制作多套胎具时,其工程量按公式1+
0.6N-1计算5.气柜型钢煨弯胎具制作以“套”为计量单位本定额是以单套胎具考虑的,如需要制作多套胎具时,其工程量按公式1+
0.4×N-1计算6.气柜充水、气密、快速升降试验,应根据气柜结构形式和不同容积,以“座”为计量单位,并包括临时水管线的敷设、拆除和材料摊销量7.配重块安装中混凝土预制块按实有体积以“m3”为计量单位,铸铁块按实际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若实际采用的配重块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按实换算配重块的主材费,但其余不得调整C.E.7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编码030507)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工艺金属结构、烟囱烟道、火炬、排气筒、漏斗、料仓等的制作、安装及钢板组合工字钢与型钢圈的制作工程不适用于建筑工程
二、本章不包括以下工程内容1.除锈、刷油、防腐保温、隔热、衬里和防火层;2.无损探伤检验;3.胎具和加固件的制作、安装与拆除;4.烟囱、火炬等的防雷接地;5.预热与后热;6.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7.锻件、机加工件的外购费用;8.火炬点火装置、自控装置的安装
三、本章定额系综合测算取定,除另有规定外,不得因施工方法不同而进行调整
四、成品供货的格栅板主材重量不得计算损耗率
五、金属结构的格栅板连接,是按比例综合取定其螺栓连接和焊接的工程量,执行本定额时不得调整
六、联合平台是指两台以上设备的平台互相连接组成的,便于检修、操作使用的平台
七、火炬、排气筒是按金属抱杆整体吊装计算的有变化时,按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八、火炬、排气筒筒体制作组对项目内,除包括引火管预制安装外,如有其他配管应另行计算
九、型钢煨制项目是以现场施工条件取定的,若超出本章型钢煨制规格以外的型钢煨弯的项目,按外委加工计价一个工地同时煨制同样材料、同样规格、同样直径的型钢圈,不论煨制批量多少,只能计算一次胎具胎具用料已将回收值从本定额内扣除,不再摊销
十、大型金属结构采用整体或分片、分段安装,需要增加加固件时,可执行本分册的“设备整体安装加固件”项目
十一、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项目内已考虑安装时焊接或螺栓连接增加的重量,不得另行计算
十二、大型金属结构采用整体或分片、分段安装需要临时加固时,可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加固件的工程量,执行设备组对及吊装加固相应子目
十三、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综合考虑了金属结构件内的型材、板材和管材的比例,不得调整
十四、计算格栅板工程量时,不论是焊接或螺栓连接均不得调整执行格栅板定额时,应按供货方式的不同分别执行相应定额
十五、桁架、框架、管廊等构件在基础上安装,需要二次灌浆时,执行C.A《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十六、烟囱、烟道的金属重量包括筒体、弯头、异径过渡段、加强圈、人孔、清扫孔、检查孔等的全部重量
十七、烟囱、烟道项目中不包括缆绳地锚的埋设,也不包括角钢圈的煨制和烟囱、烟道衬里的工程内容,其工程量应另行计算
十八、地锚项目中包括施工完毕后,回收埋设材料所用的挖掘、地貌恢复用工
十九、本章不包括除锈、刷油、防腐等工程内容工程量计算规则1.各类金属构件的制作、安装,均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孔眼和切角所占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2.多角形连接筋板重量以图示最长边和最宽边尺寸,按矩形面积计算3.联合平台是指两台以上设备的平台互相连接组成的便于检修使用的平台,计算工程量时应包括平台上的梯子、栏杆、扶手等相应重量单台设备操作平台,包括单台设备上不同空间的几个平台,应分别计算其平台、梯子、栏杆、扶手等相应项目的工程量4.烟囱以直径范围、烟道以构造形式分别按设计排版图所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孔洞和切角所占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5.漏斗、料仓制作与安装,应根据设计排版图所示尺寸,按不同材质和构造形式,分别以“t”为计量单位,不扣除孔洞和切角所占的重量定额中不包括角钢圈的煨制和擗八字的工程内容6.火炬、排气筒筒体制作组对,根据不同直径,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孔洞所占面积及其配件的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7.型钢塔架与钢管塔架制作、安装,应根据塔架的重量范围,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孔洞和切角所占的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塔架上的平台、梯子、栏杆应按相应子目另行计算8.火炬、排气筒整体吊装,区分不同形式,按火炬、排气筒的高度以“座”为计量单位9.火炬、排气筒整体吊装的加固件,应根据审批后的施工方案以“t”为计量单位,执行“设备组对及吊装加固”相应定额10.火炬头安装应按其直径以“套”为计量单位11.钢板组合工字钢的制作,应根据板厚和高度,按图示尺寸计算,以“t”为计量单位,不扣除孔眼和切角所占重量12.型钢圈制作,应根据型钢种类和规格,以“t”为计量单位13.型钢圈煨制胎具,应根据胎具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14.地锚埋设,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需要埋设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C.E.8铝制、铸铁、非金属设备安装(编码030508)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铝制、铸铁、陶制、塑料、搪瓷及玻璃钢容器、塔类和热交换器等设备安装
二、本章包括的范围1.容器类各种形状的铝制、铸铁、陶制、塑料、搪瓷、玻璃钢空体及带搅拌装置的容器;2.塔器类铝制、铸铁、陶制、塑料、玻璃钢冷却塔、联碱多节铸铁塔及其他结构与塔体组合的整体吊装设备;3.热交换器类包括铸铁排管式、石墨列管式和石墨块孔式热交换器
三、本章定额包括以下工程内容1.容器、塔器及热交换器整体安装;2.铸铁、陶制、塑料、搪瓷及玻璃钢容器、塔类设备试漏;3.指导二次灌浆;4.带搅拌装置的支架,搅拌器及其附属的电机、减速器、保护罩等的安装;5.多节铸铁塔的分节预装、试压、塔内冷却管、水箱、笠帽、花板组装、试压、分节安装;6.玻璃钢冷却塔的风机、电机安装
四、本章不包括以下工程内容1.除注明外的水压、气密试验;2.设备清洗、钝化及脱脂;3.设备除锈、刷油、保温、保冷及绝热;4.吊耳及加固件的制作,吊装加固措施及各种胎具的制作、安装及拆除;5.设备本体法兰外的管道安装;6.安装在设备外表面的平台、梯子、栏杆的制作、安装;7.塔内固定件、塔盘及填充物的安装;8.电机的抽芯检查、干燥、电源接线,传动系统的注油
五、塔盘、塔内固定件及设备填充,按C.E.2“静置设备安装”说明执行相应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1.设备整体安装,按设备类型、设备重量范围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设备重量范围”包括整体设备的本体、附件、吊耳、绝热、内衬以及随设备一次吊装的管线、梯子、平台、栏杆和吊装加固件等的全部重量,但不包括安装后所安装的塔盘、填充物及其他附件的重量2.带搅拌装置的容器重量,包括本体、内件、搅拌装置及其所属的电机、支架、防护罩等的全部重量3.现场以散装部件(分节或分片)用螺栓连接(含接面涂胶)的设备重量包括
(1)多节铸铁塔的安装重量,包括本体塔圈、底座以及塔内冷却水管、冷却箱体、笠帽、花板、钛板换热器、塔盖以及连接各部件的配套螺栓、孔板及其他各部件的全部重量;
(2)玻璃钢冷却塔重量,包括设备本体、支架、内部构件、风机以及联接各部件的螺栓等全部重量4.热交换器安装,按设计图纸的重量计算,包括设备内件及附件等全部重量C.E.9撬块安装(编码030509)说明
一、撬块安装按撬上组合的主要工程内容划分为1.泵类撬块安装;2.设备类撬块安装;3.仪表供风撬块安装;4.应急发电机组撬块安装
二、本章除定额注明的工程内容外,还包括施工准备、开箱检查、清点验收、基础验收、铲麻面、场内运输、施工手段措施及工具回收、清理现场等工程内容
三、本章不包括以下工程内容1.撬上设备、部件、配管等的安装就位;2.撬上的房屋搭设;3.二次灌浆;4.无损检验;5.防腐、保温、电伴热等;6.撬上部件与撬外部件的连接
四、撬块安装是根据目前施工现场较普遍采用的施工方法综合取定,如实际情况与本定额不同时,不得调整
五、如大型撬块采用金属抱杆吊装时,应扣除定额内的起重机械,另按规定计取金属抱杆费用工程量计算规则1.撬块安装,按撬上组合的主要工程内容、撬块面积、设备重量分别以“套”为计量单位2.“撬块面积”是指撬块钢结构底面积;“设备重量”是指撬块本体钢结构及其连接器的重量,以及撬块上已安装的设备、螺栓、垫片、工艺管道、管件、阀门、电气、仪表部件和梯子、平台等金属结构的全部重量C.E.11其他项目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设备水压试验、气密试验,清洗、钝化、脱脂以及金属抱杆安装、拆除与移位,设备吊耳制作与安装,设备胎具制作、安装与拆除,卷板开卷平直、组装平台铺设与拆除,钢材半成品运输等
二、本章包括的工程内容1.水压、气密试验、清洗、钝化、脱脂除各个项目标注的工程内容外,均包括施工准备、场内运输及清理现场等;2.压力试验的临时水管线的安装、拆除;3.脱脂项目包括了通风设备的安装与拆除
三、关于试压、清洗、脱脂项目的说明1.水压试验项目内包括的临时水管线安装、拆除与材料摊销量是综合测算取定的,不得调整;2.试压用水是指按正常情况考虑,不包括对水质、水温有特殊要求时的措施费用;3.设备水压试验是按设备吊装就位后进行取定的,如必须在道木上进行水压实验时,则定额乘以系数
1.35;4.设备清洗项目选定水冲洗、气体冲洗与蒸汽吹洗三种清洗方法,如施工中采用与本定额不同的方法时,可按实调整;5.设备脱脂项目选定四种方法,如施工中采用与本定额不同的方法时,可按实调整;6.设备压力试验与设备清洗、钝化、脱脂项目内所有临时措施的摊销次数及每次(或每台)的摊销量均为综合取定,不得调整
四、金属抱杆安装、拆除与移位,设备吊耳制作与安装,设备胎具制作安装与拆除等项目,不论使用何种施工方法,定额不得调整
五、金属抱杆定额项目的说明1.抱杆安装、拆除,按单金属抱杆考虑,如采用双金属抱杆时,每座抱杆均乘以系数
0.95;2.主抱杆安装、拆除项目中不包括灵机抱杆的安装、拆除,如加设灵机时,应另执行相应的子目;3.金属抱杆的选用
(1)根据设备吊装重量与吊装高度,按照本定额规定的范围选用金属抱杆;
(2)金属抱杆规格的选定,应以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为依据;
(3)金属抱杆的选用以抱杆起重量为依据,金属抱杆的高度只作参考,不作为取定的依据4.金属抱杆的台次使用费是综合取定的,按下表规定计算序号抱杆名称起重能力及规格摊销次数台次使用费辅助抱杆台次使用费备注1格架式金属抱杆100t/50m
108.
081.861.抱杆以起重能力为计价依据,抱杆高度只供参考;2.每安装、拆除一次,计算一次台次使用费;3.抱杆增设灵机时,灵机的台次使用费以相应主抱杆的台次使用费为基数,乘以系数
0.08;4.抱杆摊销次数是综合计算取定的,计价时不得调整2格架式金属抱杆150t/50m
1011.
131.863格架式金属抱杆200t/55m
819.
413.144格架式金属抱杆250t/55m
829.
983.145格架式金属抱杆350t/60m
646.
254.226格架式金属抱杆500t/80m
564.
925.941.抱杆以起重能力为计价依据,抱杆高度只供参考;2.每安装、拆除一次,计算一次台次使用费;3.抱杆增设灵机时,灵机的台次使用费以相应主抱杆的台次使用费为基数,乘以系数
0.08;4.抱杆摊销次数是综合计算取定的,计价时不得调整5.金属抱杆的安装、拆除,不论采用那种施工方案,均不得调整定额内不包括拖拉坑埋设;6.抱杆台次使用费包括了抱杆本体的设计、制造和试验,卷扬机、索具等的折旧摊销,抱杆停滞期间的维护、保养、配件、附件的更换等费用,并已扣除了抱杆的残值回收;7.每套装置在施工期间,每座抱杆最多只能计算三次台次使用费;8.吊耳构造形式与选用的材料,是根据其荷载要求综合取定的若实际吊耳选用与定额取定不同时,不得调整
六、胎具与加固项目的说明1.主材用量是按摊销量进入本定额的;2.筒体卷弧胎具是按设备筒体重量综合取定,不得调整;3.设备组装(划分为分片与分段组装)胎具是指组装的手段措施,包括组装时的加固措施不论采用何种施工方法,不得调整;4.胎具及加固件的子目中,均已综合了重复利用和材料回收率,不得调整
七、辅助项目的说明1.组装平台是按摊销量进入本定额的,主要材料按15次周转使用计算平台面积每增减10m2时,应按最接近的子目进行增减调整;2.卷板开卷平直项目的计算,除实际净用量外,还要包括本定额规定的制作损耗量;3.钢材半成品运输项目是指金属预制场至安装位置之间的运输,不适用于场外长途运输工程量计算规则1.设备压力试验与设备清洗、钝化、脱脂定额中,“设备压力”是指设计压力;“设备容积”是以设计图纸的标准为依据,如图纸无标注时,则按图纸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设备内附件所占体积2.容器、反应器、塔器、热交换器设备水压试验和气密试验,根据设备容积和压力,以“台”为计量单位设备水压试验项目内已包括水压试验临时水管线(含阀门、管件)的敷设与拆除项目内已列入管材、阀门、管件的材料摊销量,不得再计算水压试验的措施工程量及材料摊销量3.设备水冲洗、压缩空气吹洗、蒸汽吹洗,根据设备类型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设备压缩空气吹洗和蒸汽吹洗措施用消耗材料摊销应不分数量以“次”为计量单位4.设备酸洗钝化,根据设备材质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设备酸洗钝化措施用消耗量摊销,按容积以“次”为计量单位另行计算5.焊缝酸洗钝化,区分不同材质以“10m”为计量单位6.设备脱脂,根据设备类型、脱脂材料和设备直径,以“10m2”为计量单位7.钢结构脱脂,根据脱脂材料按钢结构净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8.金属抱杆的安装、拆除、移位及抱杆台次使用费均按单金属抱杆,以“座”为计量单位如采用双金属抱杆时,应按规定进行调整9.金属抱杆每安装、拆除一次,可计取一次台次使用费同一规格的金属抱杆在一个装置内最多只能计算三次台次使用费10.金属抱杆水平位移的次数应以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为计算依据,水平移位的距离可按设备平面布置图测算,每移位15m计算一次水平移位(不足15m的按15m计算),当移位距离累计达到或等于60m时,按新立一座抱杆计算,移位次数应为(n-1)次一次移位距离大于或等于60m时,在计算新立一座抱杆后,不再执行移位定额11.金属抱杆水平移位距离累计达到或超过60m及一次移位达到或超过60m,均应分别按新立一座抱杆计算台次使用费,但不再计算辅助抱杆台次使用费12.拖拉坑挖埋的计算,应根据承受能力,按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以“个”为计量单位,土方量、钢丝绳及绳卡等用量不得调整若实际采用的埋件与定额取定的不同时,埋件材料费可以换算,其余不得调整13.吊耳的数量以审批后的施工方案为依据,按荷载能力以“个”为计量单位14.封头压制胎具按胎具直径以“每个封头”为计量单位,即每制作一个封头,计算一次胎具铸造胎具适用于整体封头压制,焊接胎具适用于分片封头压制15.筒体卷弧胎具按每台制作设备扣除外部附件的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16.浮头式热交换器试压胎具,根据热交换器设备直径以“台”为计量单位17.设备分段组装胎具及设备分片组装胎具均按设备金属重量范围以“台”为计量单位18.设备组装及吊装加固,根据审批后的施工方案以“t”为计量单位19.钢卷板开卷与平直以金属重量“t”为计量单位,按平直后的金属板材重量计算20.现场组装平台的铺设和拆除应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其搭设方式,以“座”为计量单位21.钢材半成品运输应按运输方式,以“10t”为计量单位定额内的“每增加1km”是指超出定额规定范围所增加的运输距离,不包括二次装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