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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六建安安〔2014〕43号关于印发《中铁六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现将《中铁六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中铁六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014年1月1日中铁六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加强安全管理,减少和防止事故发生,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损失,按照“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安全生产体现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科学观、价值观,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行国家监察、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要正确处理安全与质量、环境保护、进度、效益的关系,从而达到安全生产有序可控、持续改进、稳定的生产环境,实现预期的目标第四条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前提,是现代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体现,是一项全员、全过程参与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党、政、工、团各级组织要做到齐抓共管,分工负责通过不断建立和完善各种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通过倡导安全理念与安全文化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期稳定发展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六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所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和单位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主要职责研究、确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目标管理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重大问题及安全投入;调查、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并组织上报公司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主任总经理党委书记副主任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委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工会主席、安全总监、团委、安质环保部部长、工程管理部部长、财务会计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机械物资部部长、企管法律部部长、成本合同部部长、办公室主任、党委工作部部长、工会工作部部长、市场营销部部长、劳务中心主任安全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环保部办公室主任安质环保部部长办公电话0351-2638353公司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如下公司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第七条安全生产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及各单位第一管理者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安全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系统管理、逐级负责第八条各分公司、项目部必须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部和直接从事施工生产的独立基层作业班组应按相关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及体系结合项目策划要求,项目部应于工程开工前7日内完成项目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工作,完善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上报公司安质环保部备案第九条公司和分公司二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机构不得随意撤并,原则上要上下对口;安全管理人员调整、更换须征得上级安全监督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同意,以保障安全生产政令畅通、安全监督连续有效第十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专业技术学历、能力,要认真选拔,使其具备与本企业、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第三章 安全生产职责第十一条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规定,公司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岗位、职责、分工的不同,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安全职责各项目部、分公司均应根据各自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二条公司安全委员会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筑安全规程、技术规范及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接受劳动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与监督
(二)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研究、确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重大问题及安全投入
(四)指导和监督各单位、职能部门、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定期、不定期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组织专业性、季节性、节假日检查,总结交流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经验,奖优罚劣
(六)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对责任人及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按程序逐级上报第十三条主要岗位及相关部门的安全职责
(一)总经理安全职责1.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严格执行国家、股份公司、局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3.审定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主持并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4.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及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完成情况5.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6.主持召开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7.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坚持发生事故到公司交班汇报制度8.建立公司关于安全生产保证基金制度及保证基金管理办法落实安全保证基金的缴纳、审批返回基金的使用,按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负责安全生产奖惩的审批
(二)党委书记安全职责1.对公司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情况起保证、监督作用2.配合行政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3.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4.配合行政检查并考核同级行政副职和所属各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5.配合行政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综合治理评比、先进党委(总支)评比、优秀党员评比、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三)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具体责任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行为和违章行为4.组织安全、人力资源部、工会等相关部门对公司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7.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机械设备、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处理机械设备、交通事故8.负责物资、储运、供应工作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供应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负责追究因供应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9.负责工伤劳动鉴定工作审批并负责干部、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职工技能三个百分之百教育和各种持证人员培训教育、在职继续再教育工作的经费审批
(四)工会主席安全职责1.贯彻国家及全国总工会、股份公司、六局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群众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会系统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3.负责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搞好岗位安全推进工作,参加职工集体合同中安全条款的制定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4.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支持总经理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协助做好职工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5.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证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把职业健康、劳动卫生、尘毒治理、有毒有害作业、防止职业病等工作列入职工代表大会议题
(五)总工程师安全职责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技术上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3.在组织新建、扩建、改建基本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职业健康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符合国家验收标准4.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5.负责组织制定生产岗位有害物质的治理规划方案,达到国家职业健康标准6.负责组织大型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和施工组织设计论证审查7.参加重大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六)总经济师安全职责1.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2.执行公司关于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安全保证基金的缴纳和返回资金的使用3.审查企业生产计划、经营计划、自筹计划时要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和执行情况在编制、审核建设项目、工程项目时,应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到位,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4.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经济效益,支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审批各类事故费用和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费、防暑降温费的开支费用及尘毒治理资金到位
(七)安全生产总监安全职责1.协助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实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贯彻执行2.协助主管安全副总经理落实安全管理执行情况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和生产安全稽查工作,督促落实“一岗双责、岗岗有责”的安全生产体系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行为和违章行为4.协助负责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各部门、项目的协调,对管理相对滞后的管理部门或项目进行监督、指导
(八)安质环保部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股份公司、局、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在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2.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检查计划、安全检查表,并负责实施3.参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管理和控制4.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安全大检查,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并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技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种方案的审核工作,使其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要求6.负责伤亡事故汇总、上报、统计工作,负责处理公司管理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铁路交通事故及各类事故的结案工作7.按照股份公司关于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制定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并做到及时、合理发放、使用8.负责对各单位安全工作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或防止事故的有功人员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处理会同工会等部门开展安全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9.在周生产交班会汇报各现场安全情况,协调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
(九)工程管理部安全职责1.编制、修订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指导书并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负责检查、监督、指导2.工程开工前,要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职业健康安全篇章,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过程中要监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3.技术改造工程、大修工程施工时要及时组织施工单位与产权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制定安全措施,对无安全协议施工造成的事故负责4.各类工程必须按批准的方案施工,严禁超范围施工,工程施工中进度、质量、工期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及时消除危及安全的因素后方可施工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应同时安排职业建康安全卫生、尘毒治理设施费用,做到三同时6.在生产指挥过程中,生产服从安全,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抢救抢修,撤离危险场所,不得违章指挥
(十)机械物资部安全职责1.严格执行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机具采购办法,保证设备质量,保证机械安全附件、安全设施齐全、资料齐全,设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违反规定造成的事故要承担事故责任2.对因设备长期失修,设备缺损,备件、备品不合格、防护安全装置不全等原因而造成的设备事故、伤亡事故负有失察责任3.定期组织设备、车辆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修理4.新设备、自制或自行改造设备应有完备安全设施和附件,自制或自行改造的设备应具备相关许可和合格手续,使用前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设备使用应有运转、修理等记录5.组织制定并及时修订机械设备管理规则与规程6.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采购、搬运、储存、发放应建立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7.加强仓库、油库、油漆库等危险处所管理人员的教育和考核,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十一)企管法律部安全职责1.在企业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思想,负责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内审、管理评审、外审及换证工作2.负责提供企业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协助培训办理厂长、经理安全资格证书3.负责组织年度资产生产经营责任制考核,坚持标准,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十二)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1.负责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的编制、定员的审定、调配,按国家规定从数量上、质量上保证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2.负责安全管理机制中干部安全管理机制的运作,负责干部安全管理五定三率考核,负责贯彻干部安全管理逐级负责制及考核把干部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考核内容,作为晋升、晋级和奖励的重要内容3.负责劳动纪律管理,负责职工两纪管理和班组安全管理机制的运行及班组安全建设工作4.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办理事故单位及责任者和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工作5.办理分包单位及临时用工审批工作时,应重点审议安全管理协议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6.负责企业安全奖惩、评比、审核工作7.负责编制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制定落实措施,对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质量负责8.负责干部、职工安全培训,各类人员安全资格证、操作证、上岗证培训、考核及继续教育培训9.负责新上岗人员(含新工人、大中专毕业生、转业军人、实习、代培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及考核,组织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十三)办公室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呈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电报、资料;对安全部门的有关安全资料、文件、电报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安全值班制度,防洪、防汛、节假日安全值班制度3.负责公司所有车辆(含外租车辆)行政、安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交通安全规定,负责驾驶人和机动车辆检、审、验工作和安全教育考核工作并协助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4.负责管辖范围内防火、防盗、治安、用水、用电、食堂安全管理并建立相应安全责任制度,做到有岗有责5.负责机关安全检查、整改工作和本部门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运行管理工作
(十四)财务会计部安全职责1.负责公司奖惩资金的划拨、收缴工作2.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3.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投入等费用的使用并监督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4.负责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经济分析内容5.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费、防暑降温费的开支费用及尘毒治理资金到位
(十五)成本合同部安全职责1.在编制、审核建设项目责任成本、应按国家规定比例安排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与计划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应同时安排职业建康安全卫生、尘毒治理设施费用,做到三同时
(十六)党委工作部安全职责1.负责企业安全文化的策划、实施、验收等工作2.负责企业安全文化的宣传、监督、指导工作3.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先进人物对外的宣传报道工作
(十七)工会工作部安全职责1.负责本企业员工与资方安全生产纠纷的调解工作2.负责劳动保护监督工作3.协助宣传部落实各项安全职责4.按照集团公司文件要求抓好公司群众安全监督员工作5.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十八)团委安全职责1.大力弘扬企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人物事迹2.协助党组织完成安全生产职责3.协助宣传部落实企业文化的宣传、实施等工作
(十九)项目经理安全职责1.项目部经理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项目部为安全管理责任主体2.经授权组建项目部,确定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选择聘用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确定全体管理人员安全职责3.贯彻执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执行集团公司、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4.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包括建立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5.制定、贯彻、落实项目部安全方针和总体目标6.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7.保障安全生产的资源投入和支持保障8.负责项目部轻伤事故处理9.及时报告项目部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十)项目部安全总监、副经理职责1.协助项目经理,主管项目安全生产工作2.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管理方针、目标指标3.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建立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4.参与辨识危险源和环境影响因素,参与制定相应的控制方案参与编制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影响因素清单及控制方案5.参与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实时监控、更新;组织各类应急演练6.组织专职安全人员做好项目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季节性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闭合7.组织划分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区域,对涉及安全违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建立并执行奖罚制度8.定期组织项目部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闭合9.对构成安全事故,按事故等级和报告制度逐级上报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等工作
(二十一)项目部安质环保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政府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程序和建设单位、集团公司、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项部目相应的管理办法2.编制本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参与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核工作3.牵头汇总收集与本部门适用的有关的各类标准、规范、指南、实施细则等资料,并严格执行4.根据本项目检验批的划分制定检查计划并负责实施,参与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5.参与制定“样板示范段引路”规划方案,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6.参与辨识危险源和环境影响因素,参与制定相应的控制方案参与编制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影响因素清单,参与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实时监控、更新,参与应急演练7.制定安全文明工地建设标准,对工程项目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8.划分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区域,对涉及安全、质量、环保等违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建立并执行奖罚制度9.参加本项目信用评价工作10.编制各种检查计划,做好项目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季节性检查和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实行环闭,并做好记录,建立台帐11.对安全监督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集团公司、公司等上级各单位组织的检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对检查出的问题监督整改环闭12.对安全等级事故,按报告制度逐级上报参与安全问题、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落实处理措施13.参与竣工初验、复验工作,并对存在问题的落实整改进行监督检查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四章安全生产培训第十四条公司各级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活动,认真执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3号)第十五条公司各级建立安全教育目标管理制度,根据目标制定安全培训、教育管理方案,其中应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对象、培训教材、培训职责、培训时间、考核时间、教师选拔、考卷及相关统计分析第十六条公司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均应接受安全培训,职工应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外协队伍应接受岗前安全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新入场人员应接收三级教育第十七条公司经理、主管副经理(含各分公司、项目部)应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部制定、考核颁发的《厂长(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公司及各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部制定、考核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建设工地“十一”大员、行车主要工种人员应持证上岗(由建设厅和铁路局颁发),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技术监督局等颁发),其余人员上岗证由企业培训发放第十八条安全培训、教育分类持证教育、技能教育、岗前教育、入场教育、暑期教育、冬季教育、特种设备作业教育、职业危害教育、特殊技能教育第十九条各单位应将各类持证人员分类,汇总管理,责任部门应根据持证有效期,每年主持培训,以达到证件更换、更新每年12月底前将各单位人员持证情况、明细报安质环保部第二十条安全教育形式还应采取电视、画报、板报、挂图、广播、文娱、录像等形式进行,经常对员工进行广泛的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事故反思、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意识教育第二十一条公司安全教育为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和自学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章程,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凡新吸收或调换岗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入位操作
(二)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国家指定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四)安全教育主要内容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5.尘毒的危害和防护6.执行入厂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第五章 安全生产措施第二十二条各项目部、分公司技术负责人是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制定的责任人第二十三条公司项目部、分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对施工中的特别要求编制组织设计文件,并按规定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应根据国家及行业针对相关安全生产的要求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并编制以下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设备、设施、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防暑降温、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安全技术措施,预防人身伤亡、铁路交通事故、交通、爆炸、中毒事故安全技术措施,高度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及劳动保护措施等,进行必要安全投入第二十四条从事营业线作业、基坑支护、起重作业、高空作业、有毒有害作业、多层交叉作业、高温高湿作业、冬季作业、汛期防洪作业、塔吊、龙门架、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均应制定专项管理方案、编制安全作业指导书第二十五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特殊作业场所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定,要考虑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措施第二十六条任何安全技术措施、所有安全技术交底均应向施工的人员详细交底且应有书面交底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第二十七条各项目部、分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明确各类人员职责安全检查应明确检查计划、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组人员、检查组分工、检查出隐患及整改、验证结果等内容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群众性检查、季节性检查、经常性检查第二十八条公司每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安全大检查,每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第二十九条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人员可随时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并负责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服务第三十条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的安全日常检查由使用单位安全、设备人员进行年度检查、定期检查、运行抽查由国家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进行固定式起重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安装、验收、大修工作应由持证单位进行,检验所发证件是否齐全第七章安全生产例会第三十一条例会
(一)公司每季度,分公司、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委员会会议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
(二)例会会议由主任(小组组长)召集,安委会成员参加第三十二条会议内容
(一)本次会议议案研究的安全工作重点
(二)安委会汇报上次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以及未落实事项的原因及对策
(三)向安委会报告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及存在问题
(四)布置下一阶段安全工作的重点及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安全工作要点、措施及实施
(五)安委会成员部门就各自管辖范围内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发言
(六)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及主管领导讲话
(七)形成本次会议安全工作决议案第八章事故处理及奖罚第三十三条各分公司、项目部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按《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铁道部《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报告、调查、处理、统计生产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含职业中毒)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规定进行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各分公司、项目部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火灾事故按《消防安全管理规程》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各分公司、项目部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按《道路交通安全法》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各分公司、项目部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设备、爆炸、中毒事故,按政府及局有关规定报告、调查、处理、统计上述所发生的事故属责任事故的,除按政府、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处理外,公司按规定给各类事故以行政处罚及责任赔偿第三十四条事故报告时限及权限按照《中铁六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事故调查及安全质量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铁六建安安〔2014〕42号)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确定内部调查处理的事故,由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组成并主持事故调查组工作,安质环保部牵头,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事故处理初步意见,报六局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复、结案第三十六条由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根据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第三十七条事故责任认定、判属由政府相关部门和上级安全部门办理,各分公司、项目部不得自行判断其事故性质和责任、擅自决定不报、晚报和隐瞒,发生晚报、隐瞒不报事故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该起事故按升格处理造成社会影响、政治影响,给企业带来不良后果的要严肃查处第三十八条公司实行安全考核、奖励制度,对检查中评比优秀的单位和项目或评比不合格的分公司、项目部及查出的事故隐患以及事故处理执行《中铁六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事故调查及安全质量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铁六建安安〔2014〕42号)及《中铁六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全质量奖惩及安全质量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铁六建安安〔2014〕44号)第三十九条对在参加社会政府主管部门、各协会、建设单位及相关组织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取得一定成绩的单位或个人,按其成绩或名次给予一次性奖励第四十条事故罚款由财务会计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中铁六局集团规定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奖励、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安全部门所需通讯工具及安全检测设备、仪器的购置,不得挪作他用款项使用由公司安质环保部提出计划,经安全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使用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一条本规定与国家、行业和上级安全部门颁发的法律、法规、规定、办法有抵触的,按其规定办理第四十二条分公司可根据此办法制定本单位的规定和细则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安质环保部负责解释抄送集团公司安质环保部、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总经理助理、三总师副职、各部室(中心)中铁六局集团建安公司办公室2014年1月1日印发项目部安全领导组分公司安委会公司安委会公司安质环保部项目部安质环保部分公司安质环保科架子队项目部安检员安检员项目部副经理分公司生产副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