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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幼儿园、长房白沙湾幼儿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DHHNZB1507招标人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二〇一五年三月目录TOC\o1-2\h\z\u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总则
122.招标文件
133.投标文件
144.投标
185.开标
186.评标
197.合同授予
20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19.纪律和监督
21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第三章评标办法2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5
一、工程概况47
二、合同工期47
三、质量标准47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47
五、项目经理47
六、合同文件构成48
七、承诺48
八、词语含义48
九、签订时间48
十、签订地点48
十一、补充协议48
十二、合同生效48
十三、合同份数48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册)59(请各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59第六章图纸(另册)60第七章技术标准61第八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64
一、投标函6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8
三、授权委托书69
四、投标承诺书70
五、开标一览表71
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72
七、劳务分包资料73
八、投标保证金73
九、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汇总表74
十、投标单位基本情况75十一
(1)、投标人近3年“类似工程”经验76
十二、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表77
十三、投标人获奖情况自评分汇总表78
十四、投标人企业信用情况78
十五、投标人企业认证情况79
十六、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79
十七、其它资料79
十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0第九章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81附件1主要工程业绩汇总表85附件2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汇总表85第1章招标公告东湖幼儿园、长房白沙湾幼儿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湖幼儿园、长房白沙湾幼儿园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已由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芙发改投【2014】69号立项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湖幼儿园、长房白沙湾幼儿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芙蓉区;
(3)建设规模东湖幼儿园位于芙蓉区合平小学旁,建筑面积约为4300平方米,长房白沙湾幼儿园位于长房白沙湾小区内,建筑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本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为两所幼儿园的室内装饰装修,家具、防盗窗制安,水电安装,室外运动场与园林绿化工程等工程总造价约700万元
(4)标段划分分为两个施工标段,其中一标段(招标编号DHHNZB1507-1)为东湖幼儿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程造价约400万元;二标段(招标编号DHHNZB1507-2)为长房白沙湾幼儿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程造价约300万元以上造价均以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5)招标范围一标段包括东湖幼儿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全部内容(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二标段包括长房白沙湾幼儿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全部内容(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6)计划工期各标段90天(日历天);
(7)质量标准合格
(8)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按照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发布的长住建发
[2014]259号文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报价按附表6
(1)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执行,只对总价进行评审计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5.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都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无在建项目;
5.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
[2010]109号文件级以及长住建发
[2013]146号文件的要求规定,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5.5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6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5.7拟任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5.8拟任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5.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5.10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11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的社保证明);
5.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13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5.14除满足以上条件外,省外企业还必须同时提供《入湘登记证》及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原件和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省外企业必须派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5.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5.16各投标单位只能针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一标段捌万元整,二标段陆万元整;
6.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保证金开户名称全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帐号
430017920610597788996.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6.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注投标人应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东湖、长房白沙湾幼儿园装修标”,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04月0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文件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9、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4月28日900时整
9.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10、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芙蓉之窗-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11、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
[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信息库中不包含的信息,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资料为准入库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人名称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地址芙蓉区政府办公大楼四楼联系人陈建新电话0731-846832452项目名称东湖幼儿园、长房白沙湾幼儿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3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芙蓉区4资金来源区财政5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6招标范围一标段包括东湖幼儿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全部内容(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二标段包括长房白沙湾幼儿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全部内容(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7计划工期计划工期各标段90天(日历天)8质量标准合格9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10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条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2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13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14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2015年04月07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15招标人澄清时间与方式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16偏离不允许17分包不允许18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如有)答疑、补遗等文件19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20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4月28日900时2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内22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一标段捌万元整,二标段陆万元整;
②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保证金开户名称全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帐号43001792061059778899
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④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⑤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注投标人应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东湖、长房白沙湾幼儿园装修标”,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23近二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3年、2014年度24完成的类似项目的要求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准,类似工程年限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2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6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商务标正、副本签章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技术标要求封面盖章,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等应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3)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汇总表和预算书封面都应由本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盖其执业专用章,并附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如委托具有相应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预算的,应附委托合同原件、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并在上述规定处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
(4)开标一览表、预算书封面和投标报价汇总表没有本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盖其执业专用章,没有附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的;委托中介机构编制预算,但没有附委托注册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委托合同原件、注册造价师复印件、没有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的其投标报价计零分,并且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算术平均27投标文件份数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商务标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投标文件技术标一式四份,不分正副本28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报价书电子文档2份,采用PKPM软件编制,PKS和TPS文件均应刻入光盘中,要求电子档的数据与纸制商务标书中的数据一致商务标、工程量清单及电子文档一起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29装订要求投标文件为明标,必须胶装,不使用活页装订30密封要求要求商务标(含工程量清单及电子文档)、技术标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包装后提交,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1封套上至少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标段投标文件(商务标或技术标)在年月日90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3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与方式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递交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3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34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5年04月28日9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35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组成由经济类和技术类专家组成,共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6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并排序37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函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38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
1、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招标人和中标人须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局湘价服【2014】33号文件规定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号文的收费标准及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计取39其他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入围或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入围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2)评标以前,投标人及其拟任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任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
(5)根据长住建发
[2014]64号文,投标人应如实、详细、正确提供主要工程业绩汇总表和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的主要工程业绩和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接受社会监督40评标办法按照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发布的长住建发
[2014]259号文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报价按附表6
(1)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执行,只对总价进行评审计分41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Ⅰ)(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6
(1)),不设标底,但设投标报价总价,主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总报价、主要材料报价等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总价,主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总报价、主要材料报价等不得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招标控制价在开标前15天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投标人对所公示的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如投标人对发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提出任何异议,招标人则认为所有投标人已认同发布的招标控制价42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执行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招标人将在开标后对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进行核查,如有为不合格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43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说明召开开标会议时,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影印件或复印件准时参加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参加,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特殊原因的相关证明原件44奖项加分根据本招标项目的性质和规模,《信誉评审计分表》序号2中“工程获奖情况”所有奖项均不加分45其他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件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
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
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保修要求
1.
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3.4本标段的保修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
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不作资格条件;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技术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4.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
9.1投标人按须知前附表规定自行组织踏勘现场,但不能与招标人接触,不能透露投标人名称
1.
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
9.3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招标答疑
1.
10.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需要质疑的,应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
1.
10.2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解答并形成答疑纪要,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答疑纪要发布后,招标人不再答疑,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
1.12分包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9)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根据本章第
1.10款、第
2.2款和第
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
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
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招标人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
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的招标文件于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有实质性影响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
3.2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的招标答疑、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发布信息否则招标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
1.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商务部分、投标函部分)和技术标组成
3.
1.2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承诺书
(5)开标一览表
(6)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7)劳务分包资料
(8)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9)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
(10)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11)投标人近3年类似工程经验
(12)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13)投标人获奖情况自评分汇总表
(14)投标人企业信用情况
(15)投标人企业认证情况
(16)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17)其它资料
(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具体详见第八章)
3.
1.3投标文件技术标按长住建发
[2014]259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附表2”规定的技术标书内容编制,采用明标,包括下列内容(按此顺序)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
(3)安全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
(4)环境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
(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6)资源配备计划(含劳动力计划和主材计划);
(7)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8)施工设备;
(9)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注如有合理化建议,不单独列出,各投标人将相关内容融入各相应章节
3.2投标报价
3.
2.1工程造价的单价和总价均以人民币表示,金额以“元”为单位
3.
2.2投标人应对本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列入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3.
2.3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Ⅰ)(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6〈1〉),不设标底,但设投标报价总价,主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总报价、主要材料报价等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总价,主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总报价、主要材料报价等不得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招标控制价在开标前15天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投标人对所公示的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如投标人对发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提出任何异议,招标人则认为所有投标人已认同发布的招标控制价
3.
2.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有关技术资料、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按“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4】113号)及“关于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的补充通知”(湘建价建
(2014)3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确定投标报价,并承担由于投标人计算差错的责任投标人预算书中的单价在澄清时不得修正
3.
2.5报价依据及说明
(1)工程施工设计图纸;
(2)《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湘建价〔2014〕113号
(3)“关于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的补充通知”(湘建价建〔2014〕35号)等
(4)省住建厅颁发的2014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及其配套的有关文件
(5)2015年第1期《长沙建设造价》发布的材料预算价,预算价格缺项材料参照市场平均价,但投标报价不能低于企业成本价
(6)人工工资执行湘建价
[2014]112号文
(7)在合同工期范围内,主要材料价格遇到政策性调整时,按照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
[2014]113号文的规定执行材料价格以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预算价格或市场价格为依据
(8)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范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11】111号),投标人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对安全文明费单独列项,单独报价,且不得低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
3.
2.6“规费”中由甲方代缴的工程排污费进入报价,结算时从工程款中扣除
3.
2.7不可预见费,进入清单报价“其他项目清单”表中的“招标人部分”中,投标人不得优惠,否则投标报价计零分
3.
2.8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
3.
2.9清单综合单价按包干价的则已包含全部费用
3.
2.1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
3.
2.11工程预算书首页须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盖执业专用章方为有效
3.
2.12投标报价的编制按湘建价
[2014]113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执行,投标书需按湘建价
[2014]113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规定提供全部分析表及取费费率,每本投标文件(指商务标)中都必须装订附B封
3、附C扉
3、附D表
1、附E表
1、附E表
2、附E表3,另附B封
3、附C扉
3、附D表
1、附E表
1、附E表
2、附E表
3、附F表
1、附F表
2、附F表
4、附G表1~附G表
6、附H表
1、招标文件提供的附L表
1、附L表2或附L表
3、或附L表4单独打印单独装订一份,与投标文件商务标一起包封工程量清单的表格格式参照pkpm软件报表输出菜单下提供的“2014湖南清规范表”格式;工程造价汇总表中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措施费要单列
3.
2.13投标预算部分采用PKPM预算软件编制,预算文件刻入光盘中应包含PKS和TPS文件,光盘上要标注投标人名称,要求光盘中的数据与纸制商务标书中的数据一致商务标书、工程量清单及光盘一起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
2.14工程量清单
3.
2.15商务标书中投标报价部分电子文档应和文本文档一致,如不一致,以文本文档正本为准
3.
2.16其他说明工程结算办法见合同有关条款
3.3投标有效期
3.
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
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
4.1按前附表22条规定
3.
4.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
4.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工作指南》予以退还;
3.
4.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工作指南》予以退还
3.
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标,违规违纪行为导致招标无法顺利进行;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后审资料
3.
5.1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
[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
3.
5.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贰份(装订成册,包装不做要求壹份在开标时提交给招标方,壹份提交给评标委员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不限于)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
(7)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相关证书(安全员另需提交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
(8)劳动部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及授权委托人(2014年12月-2015年2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9)主要工程业绩汇总表(不属于资格后审条件须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一致)见附件1一P84;
(10)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表(不属于资格后审条件须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一致)见附件2一P85;
(11)除满足以上条件外,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还必须同时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及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原件和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的,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省(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并加盖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3.
5.3省外企业的关键岗位人员资格真实性证明、无在建项目证明、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承诺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将其原件与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一并提交,否则,其资格后审不合格
3.
5.4对于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未要求入库,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信息,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为准
3.6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
7.1投标文件商务标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
7.2投标文件商务标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合同条款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
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打印或复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7.4投标文件商务标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技术标一式四份,不分正副本投标报价电子文档与商务标书中提供的书面资料不一致时,以商务标正本为准
3.
7.5投标文件商务标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
1.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商务标及投标文件技术标密封后提交
4.
1.2投标文件的标识投标文件商务标和投标文件技术标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商务标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商务标”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技术标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技术标”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1.3未按本章第
4.
1.1条的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或技术标无效,并退还给投标人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
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开始接受投标文件)
4.
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
2.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
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
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
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
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召开开标会议时,省内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准时参加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准时参加开标仪式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
2.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
2.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评标会议开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招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委名单;
(4)核验各投标人代表的合法身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
(5)按照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建造师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招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
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顺序为资格后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
6.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应当认定为不合格投标
(1)投标文件无企业法人公章的,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的;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投标报价,且未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的;串通投标的;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及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5)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6)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投标人不能提供合法的、真实的材料证明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或证明其为合格投标人的;
(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
(9)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上限的;
(10)投标报价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低于规定标准,规费和税金没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计价的;
(11)投标报价中最终体现的人工工资单价低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最低人工工资单价的;
(12)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且无正当理由说明的;
(13)投标文件载明的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载明的保修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没有按规定配备的;
(15)资格后审不符合要求的;
(16)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未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
1.1由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同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7.
1.2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之日起,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芙蓉之窗上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后确定中标人评标和定标应当在开标后三十日内完成,不能按期完成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期限投标人拒绝延长的,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并退出候选人资格
7.
1.3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
1.4中标人应在开工前3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工程招标办告知具体开工时间和项目负责人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进行标后监管
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24小时内,应当以书面确认
7.3履约担保
7.
3.1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
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
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
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
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
一、说明
1、本项目评标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
[2014]259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部分采用附表6〈1〉)报价只计算投标总报价得分,投标总报价基准分为100分,权数取值按K3=
0.25,K4=
0.
752、评标办法权数取值见下表权数取值表序号项目权数具体权数取值综合评估法(Ⅰ)综合评估法(Ⅱ)1技术标(K1)
0.15-
0.252项目管理机构(K2)
0.10-
0.153信誉(K3)
0.15-
0.
250.15-
0.
250.254投标报价(K4)
0.75-
0.
850.45-
0.
600.
753、关于信誉评审计分的相关说明(根据信誉计分表相关说明)(关于类似项目经历、工程获奖情况、企业通过安全认证、企业信用加分,投标人未按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要求录入投标人基本信息库的、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或影印件的,均不给予加分)1)《信誉评审计分表》中序号“1”中“类似项目经历”指一标段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类似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二标段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类似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年限要求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时间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类似项目经历证明资料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资料2)工程获奖情况奖项加分根据本招标项目的规模,《信誉评审计分表》序号“2”中“工程获奖情况”如下所有获项均不加分3)《信誉评审计分表》序号“3”中“企业通过安全认证”评标办法附表5《信誉评审计分表》备注
(二)中“
1.企业通过安全认证计分以相关证书注明的有效期为准”修改为“
1.企业通过安全认证的,省级以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中心发布的文件为准,市级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文件为准;4《信誉评审计分表》序号“4”中“企业信用加分”企业信用等级加分以开标之日最近一次的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为依据5)《信誉评审计分表》序号“5”中“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不良行为的记录覆盖期按湘建建
(2006)401号文执行(注所有责任单位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覆盖期为半年,所有责任个人不良行为记录有效覆盖期为二年)省外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的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文件原件以及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或网上下载资料的复印件当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与经查实的事实有出入时,以经查实的事实为依据,如证明文件相对经查实的事实对投标人有利时,应当按照弄虚作假处理并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4、将低于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5%作为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警戒线(仅指投标总价),对低于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5%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对其进行重点评审
(一)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应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提供书面理由);
(二)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的,应对其投标人进行询价,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拒绝提交说明和证明材料的,应当直接作出其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评审结论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或者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应作废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说明具体情形);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不得改变投标人的实质性内容或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
二、评标程序
1、评标准备评标准备工作包括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分工、熟悉文件资料等
2、初步评审
2.1初步评审的程序
(1)根据招标文件逐项审查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等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或不合格投标人);
(2)检查投标报价是否存在算术错误,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书面要求其投标人书面确认修正结果;
(3)检查投标人最终投标价的组成情况;
(4)书面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书面要求投标文件中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5)确定不合格投标人和进入详细评审比较阶段的投标人名单
2.
2、形式评审是评标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形式进行检查和评价
2.
3、资格评审是评标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等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证明文件、资格文件、投标担保等进行检查和评价
2.
4、响应性评审是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详细评审
3.1依据投标文件对信誉(附表5)评审计分;
3.2对投标报价(附表6
(1)评审计分,并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3.3澄清、说明或补正;
3.4计算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附表
7、附表8);
3.5按综合得分从高至低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4、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按照投标人排序推荐1~3个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数量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长住建发〔2014〕259号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我委制定了《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10月14日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活动,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活动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评标办法是指对投标文件等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投标人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标准和方法评标是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等载明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等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投标人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本规定所称的评标活动是指包括确定评标办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等全部活动的统称 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其过程和结果第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评标现场的工作人员应当对评标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保密第五条 鼓励推行招标文件编制和发放、投标文件编制和递交、评标和评标报告编制等工作采用电子化方式第六条 评标活动及其参加人应当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的监督 第二章 评标办法分类及采用第七条 评标办法的分类和采用范围及具体内容(包括技术标、投标函和商务标评审、综合得分计算、投标人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等)按照本规定附表1执行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按照附表1的规定确定评标办法;选择确定综合评估法的,招标人还应当选用投标报价评审计分方法{附表6
(1)—
(3)}和权数取值(附表7);除采用最低投标报价法和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外,应当按规定设置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警戒线;并将上述评标办法相关内容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招标项目,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另行提出评标办法第八条 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及投标函部分构成技术部分为技术标,其内容为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商务部分为商务标,其内容为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部分;投标函部分为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标和商务标以外的其它部分招标人应当按照本规定及招标项目已确定的评标办法的具体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的构成和内容及相关要求作出明确规定第九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人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情况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规定各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z第十条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应当按规定编制合理价应当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的《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并下浮(暂列金额和专业工程暂估价除外),房屋建筑工程的下浮幅度一般应当控制在3%—5%以内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Ⅰ)、(Ⅱ)的,招标人应当设招标控制价;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的,招标人应当设合理价招标控制价和合理价应当由招标人按照规定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其内容包括
(一)工程总造价;
(二)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如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砖石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等)
(三)各措施项目清单费(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等)
(四)其他项目费(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
(五)规费(其中养老保险费、职工教育经费)
(六)税金;
(七)人工工资、主要材料、机械台班数量汇总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投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控制价或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作出说明及是否采纳的决定;招标人对招标控制价或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所作出的调整,应当在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原招标控制价发布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当接受并响应最终的招标控制价、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招标控制价、合理价最终体现的工程造价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措施费不得低于规定标准,规费和税金应当按国家规定执行,人工工资单价不得低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最低人工工资单价第十一条 投标报价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制的,应当由注册在本企业的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投标人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文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委托合同,其投标报价文件应当注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并加盖各自法人公章,同时由被委托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应当与被委托人一致未按本规定提供的投标报价文件无效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得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编制投标报价文件,否则其编制的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第十二条 采用综合评估法(Ⅱ)的,其技术标实行暗标,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由招标人统一提供技术标的专用封面、封底、装订、规定的纸张和内层密封袋等;技术标的表格外文字采用3号仿宋字体,表格内文字采用5号仿宋字体,CAD绘图按制图规范,不设图签;技术标页码号采用5号仿宋字体,统一编在该页正中下方;
(二)投标人只能在技术标封底规定处(密封线内)填写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且必须按密封线将其封贴严实;
(三)不得在技术标内出现投标人名称,不得在技术标内出现任何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采用综合评估法(Ⅱ)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按照本规定对技术标的格式、装订、密封、禁止内容等作出详细规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技术标(如空白页、倒装页、字体或字号不符等),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后对其酌情扣分,但在技术标内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出现任何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名称内容的技术标计零分技术标封底应当在其他评审结束之后综合得分计算之前打开第十三条 投标人采取下述方式取得了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应当视其弄虚作假,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载明
(一)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许可证件、业绩、信用状况等资料,对中标结果有实质性影响且对其有利的;
(二)所提供的许可证件、业绩、信用状况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对中标结果有实质性影响且对其有利的 第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按照本规定将评标办法及相关事项单列一章予以载明,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督促要求招标人纠正
(一)招标文件没有载明评标办法、废标条件或相关事项不明确的;
(二)评标办法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的内容的;
(三)评标办法含有明显的定向指向性,导致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正常竞争的;
(四)评标办法存在明显的矛盾和错误,将导致评标无法进行的 第三章 评标委员会组建及其工作规则第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一般由5—9人的单数组成并应当满足招标项目的评标要求采用最低投标价法或综合评估法(Ⅰ)、(Ⅱ)或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工程技术类评标专家不得少于40%,但至少要有2名从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的工程经济类评标专家;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工程经济类评标专家不得少于50%工程复杂、技术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招标项目,招标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另行提出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一)系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近亲属;从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属招标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下属单位的人员;
(二)相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其监管机构的人员;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有过参与、指导、咨询等行为的人员;
(三)与投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第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主任委员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第十七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因存在回避事由、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或者擅离职守的,应当及时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更换后,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的评标委员会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第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下列纪律
(一)接到参加评标的通知后,应及时自觉关闭一切通讯工具,按照通知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不得无故拒绝参加评标,不得委托他人代替,不得询问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情况;进入评标现场时应当主动将通讯工具交出临时封存保管;
(二)评标中不得发表偏离评标办法作出的倾向性、诱导性意见,不得对其他成员的评审意见施加影响,不得将投标文件擅自带离评标现场;评标结束后不得复印或带走与本招标项目评标内容有关的资料;
(三)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若发现有违法违纪情况,应及时向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反映;
(四)从接到参加评标的通知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不得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私下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及其相关情况;
(五)不得收受相关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和其他好处第十九条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交评标委员会讨论的问题,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及时处理
(一)属于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问题,按照招标文件执行,但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除外;
(二)属于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理解不一致或不熟悉的问题,应当提请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作出解释;属于对招标文件存在不同理解的问题,应当提请招标人作出解释;
(三)属于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的问题,且属于法律法规、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废标情形,应当作废标处理;属于投标文件中存在细微偏差的问题,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报价中存在算术错误的问题,应当修正结果并书面要求投标人确认;
(四)对上述情形以外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意见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并记录在案 第四章 评标准备与初步评审第二十条 评标准备工作包括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分工、熟悉文件资料等在评标准备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一)招标的目标;
(二)招标项目的范围;
(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在评标中应当考虑的相关因素第二十一条 初步评审的程序
(一)根据招标文件逐项审查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等,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或不合格投标人);
(二)检查投标报价是否存在算术错误,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书面要求其投标人书面确认修正结果;
(三)检查投标人最终投标价的组成情况;
(四)书面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书面要求投标文件中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五)确定不合格投标人和进入详细评审比较阶段的投标人名单第二十二条 形式评审是评标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形式进行检查和评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一)投标文件无企业法人公章的,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三)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的;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投标报价,且未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四)联合体投标未附有效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五)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相关形式规定的第二十三条 资格评审是评标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等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证明文件、资格文件、投标担保等进行检查和评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一)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的;串通投标的;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及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二)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三)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投标人不能提供合法的、真实的材料证明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或证明其为合格投标人的;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的;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资格规定的对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响应性评审是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一)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
(二)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没有接受招标人的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的;
(三)投标报价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低于规定标准,规费和税金没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计价的;
(四)投标报价中最终体现的人工工资单价低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最低人工工资单价的;
(五)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且无正当理由说明的;
(六)投标文件载明的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载明的保修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七)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没有按规定配备的;
(八)其他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第二十五条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Ⅰ)、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规定(附表2),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和项目管理机构进行评审技术标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视为不合格投标人第二十六条 投标文件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但投标报价存在算术错误,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下述原则修正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对算术错误的修正应当向投标人作书面澄清投标人对修正结果应当书面确认投标人对修正结果有不同意见或未作书面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重新复核修正结果再次按上述程序分别进行确认、复核投标人2次对修正结果有不同意见或未作书面确认,但评标委员会认为确认修正无误,应当对该投标文件作不合格处理并认定该投标人为不合格投标人第二十七条 在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存在不明确或细微偏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在评标结束前以书面方式提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书面材料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评标委员会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技术标实行暗标的,对技术标不予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第二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初步评审所有内容后,应当作出初步评审结论,分别确定不合格投标人和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的投标人 第五章 详细评审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二十九条 详细评审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折算方法,以及算术错误修正结果,对投标报价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投标人企业成本,不低于其成本的为有效投标报价;3.对有效投标报价从低至高依次进行评审,直至确定出3个有效投标报价或3个中标候选人;4.澄清、说明或补正;5.对有效投标报价从低至高排序并据此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二)采用综合评估法(Ⅰ)的1.对信誉(附表5)评审计分;2.对投标报价(附表6)评审计分,并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3.澄清、说明或补正;4.计算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附表
7、附表8);5.按综合得分从高至低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三)采用综合评估法(Ⅱ)的1.对技术标(附表3)评审计分;2.对项目管理机构和信誉(附表
4、附表5)评审计分;3.对投标报价(附表6)评审计分,并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4.澄清、说明或补正;5.打开技术标封底确定各投标人技术标得分;6.计算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附表
7、附表8);7.按综合得分从高至低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四)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的1.检查技术标合格的投标人对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的书面确认文件是否涵盖全部招标项目的范围和内容;2.澄清、说明或补正;3.确定通过了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并推荐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程序
(五)采用最低投标价法的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折算方法,以及算术错误修正结果,对投标报价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2.检查技术标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详细内容是否涵盖招标项目的范围和内容,确定有效投标报价;3.澄清、说明或补正;4.对有效投标报价从低至高排序并据此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第三十条 除采用最低投标报价法和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的外,一般将低于招标控制价8%或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5%作为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警戒线对低于招标控制价或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8%或5%的投标报价,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以下方法之一对投标报价作出评审结论
(一)直接作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企业成本的评审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提供书面理由);
(二)认为无法直接对投标报价作出评审结论的,对其投标人进行询价,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拒绝提交说明和证明材料的,应当直接作出其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评审结论第三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对投标人进行排序,2个及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其投标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进行排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人排序推荐1—3个中标候选人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的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推荐所有通过了全部评审的合格投标人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程序招标人应当通过公开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第三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所有评标工作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应当将评标报告按规定报送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开标记录;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五)废标情况说明;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七)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十)澄清、说明或补正事项纪要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第六章 其他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以外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活动,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附表1评标办法分类表采用范围技术标类型和评审投标函和商务标评审综合得分计算投标人排序中标候选人类型评审方法评审内容、标准评审方法项目管理机构和信誉评审内容、标准投标报价评审内容、标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有通用技术的一般性工程明标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自主作出书面评审结论,作合格性评审评审内容、标准见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的评审方法同相应的技术标,其他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评审内容、标准见附表2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从低至高依次评审并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将有效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人企业成本)由低至高进行排序推荐1—3个中标候选人并予排序综合评估法(Ⅰ)所有工程明标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自主作出书面评审结论,作合格性评审评审内容、标准见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的评审方法同相应的技术标,其他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评审内容、标准见附表
2、5评审内容、标准见附表6各单项得分的权数取定见附表7,综合计算见附表8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推荐1—3个中标候选人并予排序综合评估法(Ⅱ)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才能承担,且工程复杂、技术难度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程暗标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自主作出书面评审结论,作评审计分评审内容、标准见附表3项目管理机构的评审方法同相应的技术标,其他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评审内容、标准见附表
4、5评审内容、标准见附表6各单项得分的权数取定见附表7,综合计算见附表8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推荐1—3个中标候选人并予排序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具有通用技术,招标控制价在1000万元以下的总承包工程和300万元以下的专业承包工程应采用此办法在此范围内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当地限额明标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自主作出书面评审结论,作合格性评审评审内容、标准见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的评审方法同相应的技术标,其他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评审内容、标准见附表2检查合格投标人对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的书面确认文件作出是否涵盖全部招标范围和内容的评审结论评标委员会推荐所有通过了全部评审的投标人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的中标候选人程序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名单公开随机抽取1—3个中标候选人并予排序最低投标价法土石方、园林绿化等简易工程明标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自主作出书面评审结论,作合格性评审评审内容、标准见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的评审方法同相应的技术标,其他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评审内容、标准见附表2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从低至高依次检查并作出其详细内容是否涵盖全部招标范围和内容的评审结论将有效投标报价(涵盖全部招标范围和内容)由低至高进行排序推荐1—3个中标候选人并予排序备注1.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项目范围、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以及详细清单、工程量增减的计价原则等予以书面确认,投标人不提出书面确认的不得推荐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程序2招标人应当根据所采用评标办法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的编制作出具体规定附表2技术标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序号项目评审标准评审结果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格不合格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合格不合格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合格不合格4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合格不合格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合格不合格6资源配备计划合格不合格7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合格不合格8施工设备合格不合格9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合格不合格10评审结论备注1.序号中有缺项的为不合格;2.序号
6、
8、9为一般项,其余为保证项,保证项一项不合格为不合格,一般项两项不合格为不合格;3.三分之二的评标专家认定合格的技术标和项目管理机构为合格;4.技术标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视为不合格投标人附表3技术标评审计分表序号项目评审标准评审计分1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完整、水平高5欠完整、水平一般3-4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先进、可靠30可行25-28欠合理21-23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完善、可靠15欠完善、欠合理10-13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完善、可靠15欠完善、欠合理10-13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完善、可靠10欠完善、欠合理6-86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计划合理、措施可行15欠合理10-137资源配备计划合理10欠合理6-88合计备注1.实行暗标时技术标内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出现任何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的,技术标计零分2.技术标中应当具备的项目缺项的,该项目计零分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所有单项评审计分为无效分
(1)单项评审计分高出规定最高分或低于规定最低分的;
(2)同一项目有2个或2个以上评审计分的4.格式在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中评审计分,每出现一类格式错误扣1分,最多扣5分附表4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计分表序号项目评审标准评审计分1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任职资格满足要求50承担过类似项目5国家级奖项每项鲁班奖3每项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等2省级奖项每项芙蓉奖工程2每项省优质工程1每项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0.52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任职资格满足要求20承担过类似项目33其他主要人员人员配备合理、专业齐全30人员配备情况一般、专业基本齐全25-28人员配备欠合理、专业不够齐全21-244合计备注1.任职资格的评价因素主要为执业资格、职称、学历等内容;2.其他主要人员指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外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3.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获奖工程加分的工程项目合计不得超过1项,加分条件同企业获奖加分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获奖工程加分按承建单位项目负责人20%计取附表5信誉评审计分表序号项目评审标准评审计分1类似项目经历每项省内工程加5分,每项省外工程加4分,最多合计加两项工程2工程获奖情况国家级每项鲁班奖5每项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等3省级每项芙蓉奖工程3每项省优质工程1每项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0.53企业通过安全认证省级优秀招标控制价大于或等于5000万的8招标控制价小于5000万的4合格招标控制价大于或等于5000万的6招标控制价小于5000万的3市级优秀招标控制价大于或等于5000万的5招标控制价小于5000万的3合格招标控制价大于或等于5000万的3招标控制价小于5000万的24企业信用加分投标人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AAA的招标控制价大于或等于5000万的6招标控制价小于5000万的4投标人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AA的招标控制价大于或等于5000万的4招标控制价小于5000万的25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不良行为记录25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3分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5分投标人没有不良行为记录75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2分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4分6合计备注
(一)所称“类似项目”,房屋建筑工程指结构、规模、面积、层次、跨度、工程地点等相近;道路工程指道路等级、路面类型、工程地点等相近;桥梁工程指结构类型、桥跨、工程地点等相近;其它市政工程指专业、规模、工程地点等相近;工程地点统一按本省行政区域内与本省行政区域外分类
(二)加分和扣分具有有效期的,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有效期限按下列规定执行
1.企业通过安全认证计分以相关证书注明的有效期为准;
2.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工程获奖加分,鲁班奖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最新(近)的2个年度为准,其他奖项以最新(近)的1个年度情况为准,发布表彰文件的按文件发布时间计算,没有发布表彰文件的按证书注明时间计算;
3.企业信用加分以最近一次的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为依据
4.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6个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不良行为的,以开标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相应前两期文件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24个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不良行为的,以开标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相应前八期文件为准);
5.企业类似项目经历加分有效期为36个月,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
(三)如果招标项目的工程类型与获奖工程的工程类型不一致,则该获奖工程不能加分(如房建获奖工程不能加到市政工程,市政获奖工程不能加到房建工程);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及面积没有达到相应奖项所要求的规模及面积时,该奖项不能加分;其中外省(市)的奖项以本省相应奖项的规模及面积要求为准,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以芙蓉奖的规模及面积要求为准;外省(市)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筑业协会评定的综合工程质量奖项按省优质工程奖加分,投标人如能提供每年该奖项工程数量控制在50项以内的有效证明文件,则该获奖工程按芙蓉奖加分;专业工程招标时,若为具有相应招标专业工程资质的总承包资质企业或多项专业工程承包资质企业的工程获奖,且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中不能体现相应招标专业工程时,则需提供承包合同且合同内容须包含该专业工程,否则该奖项不加分;若为不构成实体的专业工程(如土石方工程、场地平整、基坑支护工程等),则除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奖项可以加分外,其他所有奖项不加分同一工程获多项奖项、或企业同时通过省、市安全认证计分,只能按最高奖项(级)加(计)分,不得重复加(计)分鲁班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累计加分不超过3项,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累计加分不超过7项参建单位工程加分分值按照相应奖项承建单位的20%计取园林绿化招标项目企业通过安全认证统一不予计分
(四)需要对投标人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进行澄清或核实的,招标人一般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核实的内容,投标人应当尽量提供原件核实;如确有困难无法提供原件的,所提供的复印件应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
(五)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本省行政区域外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记录,作为我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评标中的扣分依据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在全国公布的;
2.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建筑市场信息平台上统一公布的,其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结果运用与我省规定基本一致,且直接运用于招投标,在评标时采取单项次扣分的对外省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结果运用与我省规定差别较大,且不直接运用于招投标,在评标中不采取单项次扣分的(如只综合运用于信用等级评价),不作为我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评标中的直接扣分依据本省行政区域外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统一按照我省规定执行当外省相关部门没有确定不良行为记录程度为一般或严重时,按照我省认定标准确认省外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符合上述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和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当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情况、证明、文件等资料,其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单个子项得分分别为
10、50分;投标人提供相应的情况、证明、文件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相符合,且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
(一)项规定,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六)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信誉评审计分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为准,但不良行为记录扣分以联合体各方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七)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关键岗位人员
(八)县(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备案审查同意后适当调整企业信誉评审项目的具体内容,但调整幅度不超过3分附表6
(1)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序号项目评分标准备注1最终投标价>基准价从0开始每升1%减2分,即100-2*100XX为最终投标价升、降率百分点数的绝对值,即最终投标价—基准价×100%基准价2最终投标价=基准价100分3最终投标价<基准价从0开始每降1%加1分,即100+100X投标人投标报价最终投标价基准价X值投标报价得分对投标报价的调整记录备注1.投标报价得分,基本分100分2.除经初步评审为不合格投标人(包括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和被认定为最终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外,其他的最终投标报价均应按规定进入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3.符合招标控制价≥最终投标价≥
0.9×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最终投标价进入基准价计算4.基准价公式A1+A2+……+Ai+……+An基准价=Ni=1…i…n;Ai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N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的个数5.投标报价加分最多加3分,投标报价最高得分为103分6.最终投标价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百分比亦然),小数点后第3位采取4舍5入附表6
(2)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序号项目评分标准备注1最终投标价>基准价从0开始每升1%减2分,即100-2*100XX为最终投标价升、降率百分点数的绝对值,即最终投标价—基准价×100%基准价2最终投标价=基准价100分3最终投标价<基准价从0开始每降1%减1分,即100-100X投标人投标报价最终投标价基准价X值投标报价得分对投标报价的调整记录备注1.投标报价得分,基本分100分2.除经初步评审为不合格投标人(包括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和被认定为最终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外,其他的最终投标报价均应按规定进入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3.符合招标控制价≥最终投标价≥
0.9×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最终投标价进入基准价计算4.基准价公式A1+A2+……+Ai+……+An基准价=NX(1—β)i=1…i…n;Ai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N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的个数;β为下浮点数,下浮点数为1%、
1.5%、2%、
2.5%、3%,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5.最终投标价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百分比亦然),小数点后第3位采取4舍5入附表6
(3)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序号项目评分标准备注1最终投标价>基准价100—100X1—300X2实行累进制扣分,超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部分和基准价部分的升率百分点数分别为X
1、X2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最终投标价≤基准价从0开始每升1%减1分,即100—100X1X(X
1、X2)为最终投标价升、降率百分点数的绝对值,即最终投标价—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100%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3最终投标价=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100分4最终投标价<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0分投标人投标报价最终投标价基准价X值投标报价得分对投标报价的调整记录备注1.投标报价得分,基本分100分2.除经初步评审为不合格投标人(包括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和被认定为最终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外,其他的最终投标报价均应按规定进入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3.符合招标控制价≥最终投标价≥
0.9×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最终投标价进入基准价计算4.基准价公式A1+A2+……+Ai+……+An基准价=Ni=1…i…n;Ai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N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的个数5.最终投标价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百分比亦然),小数点后第3位采取4舍5入附表7权数取值表序号项目权数具体权数取值综合评估法(Ⅰ)综合评估法(Ⅱ)1技术标(K1)
0.15-
0.252项目管理机构(K2)
0.10-
0.153信誉(K3)
0.15-
0.
250.15-
0.254投标报价(K4)
0.75-
0.
850.45-
0.60备注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各评标因素的具体权数取值附表8综合得分计算表投标人()总分()评委编号单项评分技术标项目管理机构信誉投标报价12345单项得分Pi权数KiKiPi备注1.综合得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3位小数4舍5入2.采用综合评估法(Ⅱ)的技术标和项目管理机构单项得分为对评标委员会成员个人评审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3.采用综合评估法(Ⅰ)的,投标人综合得分为信誉和投标报价的单项得分乘以相应的权数取值(附表7)之和4.采用综合评估法(Ⅱ)的,投标人综合得分为技术标、项目管理机构、信誉、投标报价的单项得分乘以相应的权数取值(附表7)之和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单项得分计算和综合得分计算可以委托招标人的工作人员实施,但其计算结果应当交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注与原文有误之处以原文为准附施工项目资格后审检查一览表序号投标人名称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省外企业资料结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安全C证省外企业提供《入湘登记证》劳动部门出具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人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的社保证明省外企业提供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原件和拟任该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1234·说明
1、投标人未按长发改【2013】197号文件录入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属于资格后审内容的,其资格后审不合格;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标准按湘建建
[2010]109号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执行;
3、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4、对于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未要求入库,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信息,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为准;
5、表中所述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HNJS-2014)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规定合格要求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采用“《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HNJS-2014)”范本通用条款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但不限于
1、质量保修金为工程总造价的5%,保修金不计利息,保修期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
2、工程相关保险由投标方自理;
3、与工程相关的城管、渣土、环卫、计生、市政交通等部门的手续由投标方自行办理,且费用自理;在施工阶段,本工程中标的项目负责人每周必须有五日常驻施工现场
4、施工方必须服从建设方的管理及安排,并与其它专业施工单位密切配合,不得互相推诿,否则建设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施工方负责;
5、付款方式
5.1开工一年内累计支付工程款不超过已完工程造价的40%(且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40%);
5.2开工满两年内累计支付工程款不超过已完工程造价的70%(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结算工作,则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
5.3剩余30%在办理完成结算审计手续后扣除应有乙方承担的费用后付清如未满质保期,则留5%为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扣除乙方在保修期间应承担的费用后付清
5.4承包人按照建设部
(2000)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5.5最终工程造价按本合同约定的调价方式及结算方式经长沙市芙蓉区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审定结果为准
6、合同采用单价包干计价合同方式,合同包干范围以内的增加或减少,按照中标人的投标综合单价乘以实际增减工程量;合同包干范围以外的增加或变更,如果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书中有综合单价的或有类似参考单价的,按中标人投标报价书中的综合单价乘以实际增加工程量计算,如果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书中没有投标综合单价的,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的《长沙建设造价》中的材料预算价格,定额套用湖南省2014年消耗量标准,计价方式采用湘建价
[2014]113号清单计价方式,人工工资及计费费率、优惠率按投标人中标文件的标准执行,计算出的综合单价经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核确定后进行结算
7、工程结算审查完毕时间施工单位提交资料后一年内
8、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须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具体配备人员如下序号姓名担任岗位职务职称备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9、其他
一、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办理出入施工场地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修建权和承担有关费用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出入施工场地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并承担费用,发包人负责提供配合义务
1、场内施工道路
1.
1、场内施工道路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
1.2发包人和监理人使用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免费提供
二、未包括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内的特殊作业环境和有关费用的约定由承包人根据工程情况考虑在投标文件中
三、治安保卫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的协作约定现场安全管理,由承包人负责和辖区内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四、环境保护环保工作内容的约定乙方有义务遵守长沙市环境保护局和芙蓉区治尘办有关环保规定,采取防尘措施,并与甲方签订环保责任书,并同时提供环境保护施工方案
五、工程质量要求
5.1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约定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质量为合格工程,并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在施工中乙方必须在每道工序完成自检合格后,报请监理方和甲方进行验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2监理人的质量检查监理人对工程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地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5.3隐蔽工程乙方在每项隐蔽工程覆盖之前,自检合格后,必须报请监理、甲方、质检和设计部门现场代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书面认证后,方准许覆盖否则,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负,工期不予延长
六、工程质量检测工程质量检测费用的约定
①施工单位所有进场的材料、设备及功能性检测必须按规定进行现场见证取样检测,由发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所产生的检验试验费由施工单位在工程投标报价时考虑进材料费,不另增加
七、变更的计价原则
7.1中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项目的单价时其单价采用原单价;
7.2中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应变更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适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方、发包人和和长沙市芙蓉区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中心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
7.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则按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
[2014]113号文《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通知》及其相关文件和承包人中标投标报价取费费率计算出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核确定后的综合单价进行计价其中人工工资按中标投标报价中相应人工工资执行;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建设造价》执行,没有的按市场价格并经发包人和长沙市芙蓉区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中心确定后方可作为计价依据
7.4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实行招标时,发包人和承包人权利义务的约定
7.
4.1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对确定为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所采用的品牌、规格、性能、单价最终认可权由发包人和芙蓉区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共同确定
7.
4.2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对确定为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在满足施工总进度计划需求的前提下,提前报送采购专项计划,最终确定权属发包人
7.
4.3暂估价材料和其他发包人认为是属工程均质性的材料,以后统一由发包人向中标人确定品牌、规格、价格
八、价格调整
8.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价格调整方式,调整原则、计算方法的约定材料价格调整按施工期间同期《长沙建设造价》,有预算价材料按照预算价格及合同规定进行调整;没有预算价的材料按照合同及招投标文件规定的口径和程序经监理、建设方和区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核实后执行土建及市政工程单项主要材料如施工同期《长沙建设造价》材料预算价格与招标时采用的《长沙建设造价》材料预算价格相比,涨降幅度超过±3%,装饰及安装工程主要材料如施工同期《长沙建设造价》材料预算价格与招标时采用的《长沙建设造价》预算价格相比,涨降幅度超过±5%时,该单项主要材料价格涨降幅度超出±3%(±5%)部分进行调整,调整基数为承包人中标材料价(即扣除承包人投标时自愿优惠的部分)
九、其他条款以合同为准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凡属于乙方原因(施工质量缺陷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发包人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基础设施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防水工程为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年;
3、城市道路工程为年;
4、其他约定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维修施工如果承包人在接到保修通知后2天内未进场施工的,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承包人须承担所有费用及赔偿,维修项目以业主和其委托的施工人员共同签署的书面确认为依据,发生的维修费用从承包人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竣工满两年后28天内支付5%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息为零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2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协议书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地址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为了保证甲、乙双方合作的公平和公正,预防甲方利益受到双方经济合同之外各种不正当行为的损害,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一致认为在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条款的合作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保证合作双方员工的廉洁自律,保护国家和协议双方的合法权益据此,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相关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个人装修住房或为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的宴请、健身和娱乐等活动
(五)不得向乙方介绍或推荐其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参与乙方同甲方建设项目有关的经济活动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装修住房或为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
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
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以下相应处理;乙方获取的不正当利益应返还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乙方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开支费用或发放报酬,此事一经查实,乙方应按报销或发放报酬的金额的5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人员索贿,乙方不向甲方举报且满足其要求的,或乙方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主动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的,此事一经查实,乙方应按行贿的金额的5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五条 本责任协议书作为甲、乙双方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 本责任协议书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主合同结算完成、款项支付完毕时止第七条 本责任协议书按主合同份数制作,甲、乙方按收执主合同份数收执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册)(请各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第六章图纸(另册)(请各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
一、工程技术规范本工程在施工及竣工验收中应严格遵守国家、部颁的现行相关规程规范,严格按照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国家和行业不全的按本地有关部门规定和标准执行
1、《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2、《装饰工程施工操作规范》(YSJ409-1989)
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局部修订)(GB50222-95〈公告22〉)
4、适用于本工程但未列出的其他规范除上述技术规范外,若有遗缺,按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行业不全的按本地有关部门规定和标准执行
二、工程技术要求本项目设计单位为湖南中诚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一)技术要求按国家、地方、行业现行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及验收
(二)质量要求
1、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进行施工,未经发包人和设计单位同意不得修改;如确因图纸设计有误或施工原因需修改时,需经过发包人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同意,由设计单位发变更通知单方可施工
2、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
(三)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及工程验收标准,按建设部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生产供货及施工,确保所供材料设备质量和性能能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承包人如有违反操作规程及粗制滥造现象,发包人有权加以制止,直至下令停止施工,其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得顺延
2、质量保修按建设部
[2000]80号令规定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承包人在设备材料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修保养若承包人为外地企业,在工程保修期内,经与招标人协商后,承包人必须派维修人员长驻现场,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发包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扣除…
(四)技术资料承包人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30天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交四套竣工资料和完整的结算资料,费用均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向业主方提供维护人员培训服务,完工后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修保养竣工资料包括(不限于)
(1)开工报告;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基础工程验收记录;
(4)材料出厂合格证;
(5)主体结构验收记录;
(6)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7)工程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表;
(8)主要材料检测报告;
(9)主要材料实验报告;
(10)外购件出厂合格证;
(11)竣工报告;
(12)竣工验收单;
(13)竣工图;其他湖南省及长沙市规定及业主要求提供的资料第八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工程施工招标标段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承诺书
五、开标一览表
六、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七、劳务分包资料
八、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九、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
十、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十一、投标人近3年类似工程经验
十二、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十三、投标人获奖情况自评分汇总表
十四、投标人企业信用情况
十五、投标人企业认证情况
十六、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十七、其它资料
十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注明
(1)请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的封面和内容上清楚地标明本投标人所投的项目名称,如若因投标人标记错误导致的评标失误,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文件的相关格式见本卷附表
(3)根据评标办法(长住建发2014年259号文)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一、投标函致
1、根据已收到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报价,其中措施费(大写)元(RMB¥元);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装修、测试,直到竣工验收,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并对上述内容完全响应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质量达到并按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天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担保
8、招标人对材料标准如有调整或招标范围的变化,我方同意中标价格按招标人认可的材料价、范围进行调整
9、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配备的人员,我方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不更换人员,必须在现场工作;特殊情况下,报招标人批准后,方可更换和离开现场,如我方违约,则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如招标人在施工时发现我方单位有挂靠、更换人员、转包行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年月日(开标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还需另单独准备一张给监委检验)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工程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背面)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背面)(开标时,授权委托书还需另单独准备一张给监委检验)
四、投标承诺书(招标人)为了充分体现公平竞争、诚信投标行为,我单位对参与项目标段的投标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围标、串标、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文件所投入的管理、技术人员均为我公司正式在职人员;
2、提供的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3、不参与不正当竞争,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评标专家以及行业监督部门行贿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4、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不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或转包;
5、保证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能够按期到位,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严格按程序办理;
6、主动接受行业监督部门、业主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反,接受相应处罚,直至被追究法律责任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联系电话(手机号码)年月日(开标时,还需单独提供一份交监委查验)
五、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保留两位小数)序号单位名称1工程名称2投标报价(元)投标总报价(小写)(大写)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4工期(日历天)5保修承诺6质量等级7投标保证金8项目负责人姓名9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注册造价工程师(盖执业专用章)日期年月日注
1、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应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要求一致,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计零分
2、无有效注册造价工程师盖执业专用章,报价无效,投标报价计零分
3、措施项目费与安全文明施工费单列
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致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投标,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长建发
[2004]54号(关于印发《防止发生拖欠工程款行为联动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执行,坚决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决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七、劳务分包资料劳务分包资料中须附本公司相应劳务分包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如果本单位没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则须出具与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单位的长期有效的劳务分包协议书的复印件及该劳务公司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如果既没有本单位相应劳务分包资质又没有与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单位签定长期有效的劳务分包协议的则需承诺进行劳务分包招标其劳务公司必须满足承包工程劳务资质要求
八、投标保证金附有效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复印件
九、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汇总表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身份证号码执业资质证或上岗证备注证书名称证号专业注根据长住建发【2014】64号文要求,投标人应如实、详细、正确提供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接受社会监督1)项目负责人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社保资料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社保资料复印件;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附身份证、上岗证书(安全员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资料;2)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十、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文字或框图说明)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建造师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附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开户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注附二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十一
(1)、投标人近3年“类似工程”经验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描述备注注
(1)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类似项目有效时间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
(2)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并附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资料的复印件
(3)类似工程经验包括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经验
十二、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附施工合同的复印件
十三、投标人获奖情况自评分汇总表序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奖项名称获奖时间文号加分分值12345678910说明
1、投标人获奖情况包括质量安全奖项及企业信用等级、企业安全认证,并在“奖项名称”栏中分别注明;
2、投标人需在本汇总表后附相对奖项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招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执行),否则,不予加分
十四、投标人企业信用情况(文字说明,并附相关文件、证书的复印件)
十五、投标人企业认证情况(文字说明,并附相关文件、证书的复印件)
十六、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文字说明,并附相关文件、证明的复印件)
十七、其它资料
1、省外企业须提供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2、与本次评标相关的资料
十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工程预算书首页须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盖执业专用章方为有效
2、投标报价的编制按湘建价
[2014]113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执行,投标书需按湘建价
[2014]113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规定提供全部分析表及取费费率,每本投标文件商务标中都必须装订附B封
3、附C扉
3、附D表
1、附E表
1、附E表
2、附E表3,另附B封
3、附C扉
3、附D表
1、附E表
1、附E表
2、附E表
3、附F表
1、附F表
2、附F表
4、附G表1~附G表
6、附H表
1、招标文件提供的附L表
1、附L表2或附L表
3、或附L表4单独打印单独装订一份,与投标文件商务标一起包封工程量清单的表格格式参照pkpm软件报表输出菜单下提供的“2014湖南清规范表”格式;工程造价汇总表中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措施费要单列
3、如果造价工程师不是注册在本施工单位的人员附投标单位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的委托协议书原件和注册造价师复印件,否则投标报价计零分,并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处加盖注册造价师执业专用章
4、投标预算部分采用PKPM预算软件编制,预算文件刻入光盘中应包含PKS和TPS文件,光盘上要标注投标人名称,要求光盘中的数据与纸制商务标书中的数据一致商务标书、工程量清单及光盘一起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第九章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工程招标标段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文件技术标内容投标文件技术标按长住建发
[2014]259号文件规定的技术标书内容编制,采用明标,必须包括下列内容(按此顺序)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
(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6)资源配备计划包括劳动力计划和主材计划;
(7)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8)施工设备;
(9)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附件1主要工程业绩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项目概况(面积、层数、高度、结构等)备注注根据长住建发
[2014]64号文,投标人应如实、详细、正确提供主要工程业绩汇总表,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的主要工程业绩汇总表,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汇总表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身份证号码执业资质证或上岗证备注证书名称证号专业注根据长住建发【2014】64号文要求,投标人应如实、详细、正确提供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正本(或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