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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舟山经济开发区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台帐管理工作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1)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对本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3)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4)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建立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并应该
(1)有文本,覆盖企业内所有部门;
(2)定期对其职责进行检查、考核
3、建立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并应该
(1)有文本,涵盖企业内各级管理者(含班组长)、从业人员,且与其职能相符;
(2)定期对其职责进行检查、考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参考件)(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签订)甲方企业(部门、车间)乙方车间(部门、车间、班组、员工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观念,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切实保证企业稳步健康发展,特订立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控制指标
(1)事故起数、受伤人员、直接经济损失各低于上年%(2职工事故死亡人数等于零
2、工作目标
(1)要继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构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车间负责人兼任企业领导小组成员;建立企业事故应急指挥部等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2)要继续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逐级落实,明确责任
(3)要继续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把制度和规程要规范地悬挂在各车间醒目处职工按照操作规程生产,严禁违章作业行为
(4)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企业安全领导小组对职工教育培训每月一次,对新职工在上岗前要先进行上岗培训,并有记录同时要积极利用大幅标语、醒目标志进行宣传,提高职工及业务往来客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的知识
(5)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企业、车间、班组各做好记录
(6)对特种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专业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率为100%
(7)做好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企业对安全生产会议、教育培训、检查及隐患整改,都要有建立台帐记录并归档
(8)按规定配置灭火器,灭火器由车间安全员兼管,做到经常检查,定期充装对职工要进行灭火器使用方法培训电工对电器设备、线路要经常检修非电工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电工去整修,严禁擅自操作对易燃易爆物品要定位堆放,严格管理对生产设备要经常检查,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抢修对不完好设备立即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同时停止生产
(9)严禁职工上班穿拖鞋、赤脚、敞衣、赤膊、穿高跟鞋、穿裙裤、戴围巾、留长发及酒后上班要坚守本职岗位,不准擅自离岗串岗配电房不准非本岗位职工进入
(10)要认真搞好安全生产,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万一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1)本车间(班组)员工严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全年生产均安全的人员,年终给予安全奖对违章作业而发生事故的肇事者,从严惩罚,决不姑息
3、奖惩规定
(1)控制指标没有完成、工作目标没有落实到位的,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处罚
(2)完成控制指标和落实工作目标的,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奖励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参考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
(2)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
(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6)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
(7)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
(8)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9)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10)综合分析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参考件)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当好领导的助手和参谋
(2)负责制订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落实情况
(3)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督促和检查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情况,工人生产工种调换时必须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必要的安全技术教育督促与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发放和合理使用
(4)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开展专业性、季节性与节假日的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及时整改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工作督促与检查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认真做好安全台帐资料记录和归档(5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上报等工作,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
(6)编制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负责事故抢救工作
(7)组织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和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活动
(8)负责各类安全装置、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管理
(9)参与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10)负责安全作业票证的审核,检查具体落实情况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参考件)
(1)协助聘用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协助聘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检查表,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和督促落实
(3)掌握聘用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协助聘用单位制定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指导落实
(4)履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负责人,督促聘用单位落实整改
(5)协助聘用单位对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聘用单位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员工上岗前及轮岗前培训教育制度
(6)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企业必须建立以下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开发区企业标准台帐第二套)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发区企业标准台帐第三套)
(3)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4)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开发区企业标准台帐第六套)
(5)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开发区企业标准台帐第六套)
(6)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7)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8)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开发区企业标准台帐第四套)
(9)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开发区企业标准台帐第七套)
(10)安全例会制度;(开发区企业标准台帐第一套)
(1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2、企业必须建立各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开发区企业标准台帐第五套)
(1)制定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综合应急预案按导则编制)
(2)企业应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3)企业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4)企业发生事故后及时报告;舟山经济开发区安全管理部,联系人,黄丁晖,联系电话806198513905808718传真电话8061821
(5)企业发生事故后调查和处理
3、建立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1)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2)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3)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开发区企业标准台帐第八套)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参考件)
1、车间班组长和车间主任、安全员负责每天上班后,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劳动纪律,对事故苗头和违章作业的现象及时纠正、制止和教育,并提出防范措施同时,检查机械、电器设备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结合日常生产情况,对重点的车间部位,每天要巡回检查,作好记录,及时消除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3、分管安全厂长,每年2—4次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全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4、各车间主任安全员,每月1次组织本车间有关人员对所管范围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和方案,及时汇报厂部组织落实按期实施
5、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要不定期地组织专业性、季节性、节假日前后等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6、安全生产检查实行“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代”,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制度(参考件)
1、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培训实习生等)均要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2、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车间级或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然后进行岗位考试成绩记入本人“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内,合格者方准上岗作业
3、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
4、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思想、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并要定期研究职工安全生产教育问题
5、利用各种形式定期开展对职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活动
6、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生产活动日)
7、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8、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将内容记入本人“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内
9、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的规定要求,由安监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1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限期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1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放时,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项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12、发生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参考件)
1、必须配备经安监部门培训合格的专业电工,电工作业做到持证上岗
2、禁止使用无厂家、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及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
3、必须对供电设备、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进行接地保护,接地装置的电阻值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4、必须给专业电工配备合格的绝缘鞋、绝缘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
5、向当地供电部门申请办理自备柴油汽油发电机,自备电源要装“双头四极”闸刀;严禁以流动方式给其他电网供电用户提供临时备用电源
6、必须在电源或分路部位安装漏电保护器,电线应套非燃管保护,熔丝不得用铁丝、铜丝代替
7、严禁在电热器具的安全距离内摆设易燃、易爆物品
8、严禁湿手接触带电开关、拔插电源插头及更换电气元件和灯泡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参考件)
1、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与教育
2、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生产场所按规定要求配备灭火器、应急灯,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4、生产、生活场所有各自的防火分区和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设有疏散标志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两层以上含两层不准设置防盗窗,疏散门向外开启
6、生产车间存放危化品存放量不得超过l天的使用量,禁止禁忌物混合堆放
7、严禁在生产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
8、生产场所严禁使用电炉生产经营单位《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编写提纲(参考件)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煤矿瓦斯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专项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有如下7个方面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在危险源评估的基础上,对其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可能发生的季节及事故严重程度进行确定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明确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3、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
(2)指挥机构及职责根据事故类型,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以及各成员单位或人员的具体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主要负责人职责
4、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2)预警行动明确具体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发布程序
5、信息报告程序主要包括
(1)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
(2)确定现场报警方式,如电话、警报器等;
(3)确定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4)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5)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6、应急处置
(1)响应分级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2)响应程序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3)处置措施针对本单位事故类别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危险性,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如煤矿瓦斯爆炸、冒顶片帮、火灾、透水等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明确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质与装备数量、管理和维护、正确使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第三条规定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
(2)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3)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4)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5)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
(6)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参考件)
一、指导思想
二、排查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全公司内
(二)排查治理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查检验情况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三类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6、应急预案制度、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质
(三)排查治理方式
1、排查治理与大力探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工作相结合
2、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
三、工作目标每月至少一次全公司安全生产现场大检查活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确保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确保不突破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各项指标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全面落实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加强宣传,全员监督要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组织员工进行相关的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每个员工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工作分工
(一)要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并统一部署领导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分管各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对事故隐患进行定期汇总向负责人汇报
(三)各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分工要求,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四)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档案,将员工举报、检查发现等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现、隐患具体情况、采取的措施、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一一进行详细记录
六、实施步骤
(一)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排查、再治理
(二)检查安全生产各类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加强对各类设备和设施检查
(四)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各类台帐,并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和建档
(五)要全面排查和整改工艺技术、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事故防控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参考件)
1、事故隐患的分类
(1)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员工生产和财产安全隐患
(2)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共分三类一是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二是各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包括书面或口头反映)三是员工举报的事故隐患
2、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
(1)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相关部门或班组限期排除
(2)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
(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性措施决定,并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措施,依法强制监督其立即进行彻底整改
3、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1)对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进行彻底整改
(2)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分工要求,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3)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4)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档案,将员工举报、检查发现等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现、隐患具体情况、采取的措施、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一一进行详细记录
(5)对事故隐患进行定期汇总向负责人汇报,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6)对事故隐患未按照职责进行认真监管或未按规定上报的各类隐患,发生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参考件)
1、发现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其整改和整改复查并备案
2、对事故隐患实行检查、登记、报告和复查制度
3、隐患整改要本着“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进行即定具体负责人、定措施办法、定整改时间,个人能解决的不推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企业、企业能解决的不推上级部门
4、排除隐患所需的经费,可根据项目内容分别列入大修、针修计划,在安全经费或技改经费中解决
三、安全生产投入
1、建立安全生产保障制度,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2、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台帐,做到专款专用
3、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4、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参照船舶修造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按上年度销售收入
1、大于1000万元的造船企业按
3.5%提取;修船企业按5%提取;
2、1000万元至3000万元的造船企业按3%提取;修船企业按4%提取;
3、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造船企业按
2.5%提取;修船企业按3%提取;
4、5000万元至1亿元的造修船企业按2%提取;
5、大于1亿元部分的造修船企业按
0.5%提取
四、安全生产机构与人员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网络图
(1)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
(2)企业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企业工会应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能
2、按企业职工人数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
(2)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
(3)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5)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订;
(6)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和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
(7)参与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订及演练;
(8)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向本单位提出报告;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有限公司文件(参考件)
(2010)号关于成立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各部门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齐全,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付组长成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
三、为专职(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限公司(盖章)2010年月日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中第十七条规定 矿山、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使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五十人的,应当配备不少于两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五十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五十人的,应当配备不少于一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少于两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或者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中第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五、安全生产教育
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2、新职工入厂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4、变换工种、复工和“四新”应进行安全教育
5、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或合格证书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令中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第十四条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内容
一、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公司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二、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注
1、被教育者需在本人三级教育登记卡上签名;
2、从业人员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时不少于24学时和72学时(指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参考件)姓名性别年龄照片家庭住址现任工种身份证号码进本单位时间2010年月日三级教育内容公司级教育内容车间级教育内容班组级教育内容教育者签名受教育者签名厂部(公司)级教育时间累计小时教育时期200年月日车间(项目)部级教育时间累计小时教育时期200年月日班组级教育时间累计小时教育时期200年月日备注注生产经营单位对新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合格登记,教育培训后并进行考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名词解释
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具体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其它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长、投资人等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3、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范围包括电工作业(安装、维修、配电值班等)、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推土机、铲车、挖掘机、压路机、自卸货车、拖拉机等)、登高架设作业、制冷作业(氨机工)、矿山作业(凿岩、空压机等)、危险物品作业(危险化学品操作工、储存保管员)、自备柴(汽)油发电机组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电梯作业、锅炉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压力管道运行操作作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无损检测作业等
六、事故管理
1、工伤事故统计报告
(1)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如实统计;
(2)单位负责人接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迅速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国务院令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中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工伤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1)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
(2)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
(3)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4)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
七、“三同时”管理
1、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
2、管理制度就设计、施工、投产三方面来实施安全管理,按顺序写下去即可设计是考虑施工中与投产后的安全,施工中参看设计并保证投产后的安全,投产后遵守设计及施工中的安全要求
八、班组安全管理
1、班组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两次
(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企业、车间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要求
(2)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检查各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并认真做好记录
(5)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辖区内的各种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6)负责本班组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使之完整好用
(7)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九、安全操作规程
1、应建立健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2、操作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车工安全操作规程(参考件)
1、操作时不准戴手套,女同志戴好安全帽
2、装卡工件必须牢固,卡盘板手必须随手取下,以免开车时飞出,造成人身事故
3、切削时,应在刀架斜后方观察切削情况,勿将头部正对工作旋转方向时刻注意切屑流向,不得随意离开机床不准用手扯位切屑,以免切屑飞出伤人
4、高速切削应戴眼镜,学生实习一般不用高速切削
5、必须停车变速,加工工件时,严禁触摸、测量、擦拭工件或刀具
6、使用锉刀时,必须右手在前,左手握柄
7、机床导轨上严禁放工具、刀具、量具及工件
8、下班前,将大拖板及尾架摇到车床导轨后端下班时应关掉电源开关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参考件)
1、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和各种配电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2、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各种安全用电规定,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仪表和防护用具、设备是否完好有效
3、各种电气设备必须在停机、断电情况下取下熔断器,并挂上“禁止分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后方可进行工作
4、每项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5、低压设备上必须进行带电工作时,要经过领导批准,并需有专人监护,工作时要穿好防护服,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进行
6、电器或线路拆除后,必须及时用绝缘布包扎好,熔断器的额定电流要和设备与线路安装额定电流相适应
7、工作时,工作位置周围不得有各种易燃易爆及其他影响操作的物件
8、登高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使用梯子时,梯子和地面之间的角度以45°~60°为宜,并需有防滑措施,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固
9、在启动发电机组之前,必须认真检查机组各变速箱、离合器等各部分的完好情况,并确认无误方可开机,运行过程中,每小时记录一次主机进行情况
10、停机期间必须对柴油发电机组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停机期间保护设备状态良好,清洁卫生,每周至少一次对柴油发电机组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参考件)
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具电焊服、劳保手套及防护眼镜等
2、使用焊机前检查电器线路是否完好,二次线圈和外壳接地是否良好
3、操作前必须检查周围有否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必须移开10米外才能工作
4、起动电焊机前检查电焊钳柄绝缘是否完好电焊钳不用时,应放到绝缘体上
5、推拉闸刀开关时,人体应偏斜站,并一次性推拉足,然后开动电焊机停车时,要先关电焊机,再拉闸刀开关
6、电焊工作台必须装好屏风挡光板,肉眼切勿直视电弧
7、严禁焊接封闭式的容器及松香筒、香蕉水筒、氢气筒等易燃物品容器,否则会引起爆炸事故
8、移动电焊机位置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
9、电焊机如有故障或电线破损漏电或保险丝一再烧断时,应停止使用,并报告有关人员修理
10、下班时,应关掉电源,并将电源线及焊接电缆线整理好气焊割安全操作规程(参考件)
1、检查乙炔、氧气瓶、橡胶软管接头、阀门等可能泄露的部位是否良好,焊炬上有无油垢,焊割炬的射吸能力如何
2、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开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作业点宜备清水,以备及时冷却焊咀
3、使用的胶管应为经耐压实验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代用品、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和沾有油污的胶管,发生回火倒燃应更换胶管,可燃、助燃气体胶管不得混用
4、当气焊割炬由于高温发生炸鸣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供气阀,将焊割炬放入水中冷却,同时也应关闭氧气阀
5、焊割炬点火前,应用氧气吹风,检查有无风压及堵塞、漏气现象
6、对于射吸式焊割炬,点火时应先微开焊炬上的氧气阀,再开启乙炔气阀,然后点燃调节火焰
7、使用乙炔切割机时,应先开乙炔气,再开氧气;使用氢气切割机时,应先开氢气,后开氧气
8、作业中,当乙炔管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先将焊机或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
9、当氧气管着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瓶阀,停止供氧禁止用弯折软管的方法断气灭火
10、进入容器内焊割时,点火和熄灭均应在容器外进行
11、熄灭火焰、焊炬,应先关乙炔气阀,再关氧气阀;割炬应先关氧气阀、再关乙炔及氧气阀门
12、当发生回火,胶管或回火防止器上喷火,应迅速关闭焊宽慰上的氧气阀和乙炔气阀,再关上一级氧气阀和乙炔气阀门,然后采取灭火措施
13、橡胶软管和高热管道及高热体、电源线隔离,不得重压
14、气管和电焊用的电源导线不得敷设、缠绕在一起吊车安全操作规程(参考件)
1、起重机司机
(1)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2)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3)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4)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要避免侧载
(5)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6)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
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7)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8)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9)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0)起重机在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
(11)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12)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2、指挥人员
(1)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2)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
(3)起吊物件,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物件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4)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5)当起重机司机因物件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十、机电设备安全管理
1、采购主要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特种设备应是有资质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2、应建立主要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及台帐:
(1)设备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设备定期保养维修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主要机电设备应按规定定期保养维修
十一、相关方安全管理
1、外来施工(作业)方应与企业应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2、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发包或出租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的规定
(1)签定安全管理协议;
(2)承包或租赁方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
3、对厂区内临时作业人员、实习人员、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应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4、租用气瓶或外购气源应与相关方签订安全协议,供气单位应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承包经营、租赁场地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参考件)甲方(发包、出租方)乙方(承包、承租方
1、乙方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2、乙方必须贯彻和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乙方如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并向甲方通报
4、乙方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需向安监等有关部门报告的,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小时内报告,并及时向甲方通报
5、甲方要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传达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新要求,布置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乙方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6、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乙方必须服从并共同提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
十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1、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3、特种作业人员应做到持证上岗
4、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完成
5、安全检查类型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4)专业(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6、安全检查内容
(1)查思想;
(2)查管理;
(3)查隐患;
(4)查整改;
(5)查事故处理
7、警示标志
(1)企业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GB2894及企业内部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2)企业应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十三、危险源管理
1、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估
(1)危险有害因素应定期进行辨识和评估;重大危险源按《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进行辨识;
(2)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风险应建立档案,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
2、重大危险源(开发区企业标准台帐第五套)
(1)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2)重大危险源及应急措施应上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3)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3、应急救援预案
(1)制定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的应急救援预案;
(2)应急救援预案中应有组织指挥机构,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和分工,潜在危险性评价,应急救援的组织、人员及装备情况,紧急救援措施,经费保障,训练与演习等内容;
(3)每年应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习,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重大危险源监控(参考件)
1、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2、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3、广义上,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设备、设施或场所,都可称为重大危险源
4、建立运行管理档案,对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监控
5、定期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态
6、按照国家规定对设施、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定期进行安全评估
7、在重大危险源的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8、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9、及时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申报重大危险源,并至少每半年报告一次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实施情况
十四、安全生产档案
1、企业应建立以下档案
(1)工伤事故档案;
(2)安全生产健康教育档案;
(3)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
(4)隐患及整改档案;
(5)特种作业及危险作业人员健康档案安全生产档案台帐(参考件)
1、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台帐化,纳入档案工作
2、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规定专人落实
3、台帐的制作和填写必须规范化,书写端正
4、台帐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报送相关信息
5、台帐管理人员要及时根据台帐反映的情况,向有关部门和人员督促相关工作
6、台帐管理人员要根据规定及时做好各项记录,妥善保管好各种原始资料
7、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台帐管理人员,要从实际出发,学习他人经验,努力搞好安全生产台帐管理的改进工作
十五、安全文化建设
1、企业应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2、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十六、职业健康
1、职业健康管理
(1)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
(2)企业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3)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4)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
(5)企业应对现场急救用品、设备和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维修,定期检测其性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2、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
(1)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2)企业应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3)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按照GBZ158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3、职业危害申报
(1)企业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监督职业卫生档案(参考件)序号名称性别所在车间现任工种接触何种尘毒物质本工种工龄体检健康情况入企检查例行检查日期健康状况日期健康状况注附从业人员在医院体检健康情况原始记录另
1、安全生产台帐可以在舟山经济开发区网站下载,网址www.zsedz.cn
2、及时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种安全生产工作(各类专项整治、隐患排查及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等工作)并在台帐上有记录,按要求及时做好材料上报工作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管理部联系电话80619858061855传真8061821舟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址www.zsaqjg.gov.cn培训中心培训项目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特种作业人员;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登高架设作业;
4、采掘(剥)作业;
5、危险物品作业;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非金属矿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联系电话
2555505、2555506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址www.zszl.gov.cn培训项目
一、锅炉作业
1、锅炉操作;
2、水处理;
二、压力容器作业
1、压力容器操作;
2、气瓶充装;
三、压力管道作业
1、压力管道操作;
四、电梯作业
1、电梯司机;
五、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六、特种设备管理
1、锅炉安全管理;
2、压力容器安全管理;
3、气瓶充装安全管理;
4、压力管道安全管理;
5、电梯安全管理;
6、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联系电话2082776。